生活的象征。所谓生活的象征,意思是我们在生活上有种种方面,如果要在很短的时间把它们都表现出来,那是不可能的,不得已就得用身体的动作表示出来。如此,有人说,中国人的“作揖”,是种地时候,拿锄头刨土的象征行为。古时两个人相见,彼此的语言不一定相遇,但要表示友谊时,使做彼此生活上共同的行为,意思是说,“你要我帮忙种地,我很喜欢效劳”。朋友本有互助的情分,所以这刨土的姿势,便成表现友谊的“作揖”了。又如欧洲人“拉手或顿手”与中国的“把臂”有点相同,不过欧洲的文化是从游牧民族生活发展的,不像中国作揖是从农业文化发展的,拉手是象征赶羊入圈的互助行为。又如,中国的叩头礼,原是表示奴隶对于主人的服从;欧洲的脱帽礼原是武士入到人家,把头盔脱下,表示解除武装,不伤官人的意思。这些都是生活的象征。
行为的警告。依据生活的经验,凡在某种情境上不能做某样事,或得做某样事,于是用一种仪式把它表示出来。好像官吏就职的宣誓典礼,是为警告他在职位时候应尽忠心,不得做辜负民意的事情。又如西洋轮船下水时,要行掷香槟酒瓶礼,据说是不要船上的水手因狂饮而误事的意思。又如古代社会的冠礼,多半是用仪式来表示成年人在社会里应尽的义务,同时警告他不要做那违抗社会或一个失败的人。
危机的克服。人在生活的历程上,有种种危机。如生产的时候,母子的性命都很危险。这危险的境地,当在过得去与过不去之间,便是一个危机。从旧生活要改入新生活的时期,也是一个危机。如社会里成年的男女,在没有结婚的时候,依赖父母家长,一到结婚时候,便要从依赖的生活进入独立的生活,在这个将入未入的境地,也是生活的一个危机。因所要娶要嫁的男女在结合以后,在生活上能否顺利地过下去,是没有把握的。又如家里的主人就是担负一家经济生活的主角,一旦死了,在这主要的生产者过去,新的主要生产者将要接上的时候,也是一个危机。过年过节,是为时间的进行,于生产上有利不利的可能,所以也是一种危机。风俗礼仪由巫术渐次变成,乃至生活方式变迁了,仍然保留着,当做娱乐日,或休息日。
礼俗与民生的关系从上说三点的演进可以知道。生活上最大的四个阶段是生、冠、婚、丧。生产的礼俗现在已渐次消灭了。女人坐月,三朝洗儿、周岁等,因生活形式改变,社会组织更变,知识生活提高,人也不再找这些麻烦了。做生日并不是古礼,是近几百年,官僚富家,借此夸耀及收受礼物的勾当,我想这是应当禁止的。冠礼也早就不行了。在礼仪上,与民生最有关系的是婚礼与丧礼。这两礼原来会有很重的巫术色彩,人试要用巫术把所谓不祥的境遇克服过来。现在拿婚礼来说,照旧时的礼仪,新娘从上头,上轿,乃至三朝回门,层层节节,都有许多禁忌,许多迷信的仪式,如像新娘拿镜子,新郎蹋轿门,闹新人等等,都含有巫术在内。说到丧礼,迷信行为更多,因为人怕死鬼,所以披麻,变形,神主所以点主,后来生活进步,便附上种种意义,人因风习也就不问而随着做了。
今天并不是要讲礼俗之起源,只要讲我们应当怎样采用礼仪,使它在生活上有意思而不至于浪费时间、金钱与精神。礼仪与风俗习惯是人人有的,但行者须顾到国民的经济生活。自入民国以来,没工夫顾到制礼作乐、变服剪发,乃成风俗,不知从此例的没顾到国民的经济与工业,以至简单纽扣一项,每年不知向外买入多少,有的矫枉过正,变本加厉,只顾排场,不管自己财力如何,有的甚至全盘采取西礼。要知道民族生存是赖乎本地生活上传统的习惯和理想,如果全盘采用别人的礼仪风俗,无异自己毁灭自己,古人说要灭人国,得先灭人的礼俗,所以婚丧应当保留固有的,如其不便,可从简些。风俗礼仪凡与我生活上没有经验的,可以不必去学人家,像披头纱、拿花把,也于我们没有意义,为何要行呢?至于贺礼,古人对于婚丧在亲友分上,本有助理之分,不过得有用,现在人最没道理的是送人银盾、丧礼的幛,甚至有子送终父母的、也是男用女语女用男语的,最可笑的,有个殡仪,幛上写着“川流不息”!这又是乱用了。丧礼而张灯结彩,大请其客,也是不应该的,婚礼有以“文凭”为嫁妆扛着满街游行的,这也不对。
故生活简单,用钱的机会少,所以一旦有事,要行繁重的仪式,但也得依其人之经济与地位而行,不是随意的。又生产方式变迁,礼俗也当变,如丧礼在街游行,不过是要人知道某人已死,而且是个好人,因城市上人个个那么忙,谁有心读个人的历史呢?礼仪与民生的关系至密切,有时因习俗所驱,有人弄到倾家荡产,故当局者应当提倡合乎国民生活与经济的礼俗,庶几乎不教固有文化沦丧了。
国粹与国学
“国粹”这个名词原是不见于经传的。它是在戊戌政变后,当“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呼声嚷到声嘶力竭的时候所呼出来的一个怪口号。又因为《国粹学报》的刊行,这名词便广泛地流行起来。编《辞源》的先生们在“国粹”条下写着:“一国物质上,精神上,所有之特质。此由国民之特性及土地之情形,历史等,所养成者。”这解释未免太笼统,太不明了。国民的特性、地理的情形、历史的过程,乃至所谓物质上与精神上的特质,也许是产生国粹的条件,未必就是国粹。陆衣言先生在《中华国语大辞典》里解释说,“本国特有的优越的民族精神与文化”,就是国粹。这个比较好一点,不过还是不大明白。在重新解释国粹是什么之前,我们应当先问条件。
(一)一个民族所特有的事物不必是国粹。特有的事物无论是生理上的,或心理上的,或地理上的,只能显示那民族的特点,可是这特点,说不定连自己也不欢喜它。假如世间还有一个有尾巴的民族,从生理上的特质,使他们的尾巴显出手或脚的功用,因而造成那民族的精神与文化。以后他们有了进化学的知识,知道自己身上的尾巴是连类人猿都没有了的,在知识与运动上也没有用尾巴的必要,他们必会厌恶自己的尾巴,因而试要改变从尾巴产出来的文化。用缺乏碘质的盐,使人现出粗颈的形态,是地理上及病理上的原因。由此颈腺肿的毛病、说话的声音、衣服的样式,甚至思想,都会受影响的。可是我们不能说这特别的事物是一种“粹”,认真说来,却是一种“病”。假如有个民族,个个身上都长了无毒无害的瘿瘤,忽然有个装饰瘿瘤的风气,渐次成为习俗,育为特殊文化,我们也不能用“国粹”的美名来加在这“爱瘿民族”的行为上。
(二)一个民族在久远时代所留下的遗风流俗不必是国粹。民族的遗物如石镞、雷斧;其风俗,如种种特殊的礼仪与好尚,都可以用物质的生活、社会制度,或知识程度来解释它们,并不是绝对神圣,也不必都是优越的。三代尚且不同礼,何况在三代以后的百代万世?那么,从久远时代所留下的遗风流俗,中间也曾经过千变万化,当我们说某种风俗是从远古时代祖先已是如此做到如今的时候,我们只是在感情上觉得是如此,并非理智上真能证明其为必然。我们对于古代事物的爱护并不一定是为“保存国粹”,乃是为知识、为知道自己的过去,和激发我们对于民族的爱情。我们所知与所爱的不必是“粹”,有时甚且是“渣”。古坟里的土俑,在葬时也许是一件不祥不美之物,可是千百年后会有人拿来当做宝贝,把它放在紫檀匣里,在人面前被夸耀起来。这是赛宝行为,不是保存国粹。在旧社会制度底下,一个大人物的丧事必要举行很长时间的仪礼,孝子如果是有官守的,必定要告“丁忧”,在家守三年之丧。现在的社会制度日日在变迁着,生活的压迫越来越重,试问有几个孝子能够真正度他们的“丁忧”日子呢?婚礼的变迁也是很急剧的。这个用不着多说,如到十字街头睁眼看看便知道了。
(三)一个民族所认为美丽的事物不必是国粹。许多人以为民族文化的优越处在多量地创造各种美丽的事物,如雕刻、绘画、诗歌、书法、装饰等。但是美或者有共同的标准,却不能说有绝对的标准的。美的标准寄在那民族对于某事物的形式,具体的或悬像的好尚。因好尚而发生感情,因感情的奋激更促成那民族公认他们所以为美的事物应该怎样。现代的中国人大概都不承认缠足是美,但在几十年前,“三寸金莲”是高贵美人的必要条件,所谓“小脚为娘,大脚为婢”,现在还萦回在年辈长些的人们的记忆里。在国人多数承认缠足为美的时候,我们也不能说这事是国粹,因为这所谓“美”,并不是全民族和全人类所能了解或承认的。中国人如没听过欧洲的音乐家歌咏,对于和声固然不了解,甚至对于高音部的女声也会认为像哭丧的声音,毫不觉得有什么趣味。同样地,欧洲人若不了解中国戏台上的歌曲,也会感觉到是看见穿怪样衣服的疯人在那里做不自然的呼嚷。我们尽可以说所谓“国粹”不一定是人人能了解的,但在美的共同标准上最少也得教人可以承认,才够得上说是有资格成为一种“粹”。
从以上三点,我们就可以看出所谓“国粹”必得在特别、久远,与美丽之上加上其他的要素。我想来想去,只能假定说:一个民族在物质上,精神上与思想上对于人类,最少是本民族,有过重要的贡献,而这种贡献是继续有功用,继续在发展的,才可以被称为国粹。我们假定的标准是很高的。若是不高,又怎能叫做“粹”呢?一般人所谓国粹,充其量只能说是“俗道”的一个形式(俗道是术语Folk-Ways的翻译,我从前译做“民彝”)。譬如在北平,如要做一个地道的北平人,同时又要合乎北平人所理想的北平人的标准的时候。他必要想到保存北平的“地方粹”,所谓标准北平人少不了的六样——天棚、鱼缸、石榴树、鸟笼、叭狗、大丫头——他必要具备。从一般人心目中的国粹看来,恐怕所“粹”的也像这“北平六粹”,但我只承认它为俗道而已。我们的国粹是很有限的,除了古人的书画与雕刻,丝织品、纸、筷子、豆腐,乃至精神上所寄托的神主等,恐怕不能再数出什么来。但是在这些中间已有几种是功用渐次丧失的了。像神主与丝织品是在趋向到没落的时期,我们是没法保存的。
这样“国粹沦亡”或“国粹有限”的感觉,不但是我个人有,我信得过凡放开眼界,能视察和比较别人的文化的人们都理会得出来。好些年前,我与张君劢先生好几次谈起这个国粹问题。有一次,我说过中国国粹是寄在高度发展的祖先崇拜上,从祖先崇拜可以找出国粹的种种。有一次,张先生很感叹地说:“看来中国人只会写字作画而已。”张先生是政论家,他是叹息政治人才的缺乏,士大夫都以清谈雅集相尚,好像大人物必得是大艺术家,以为这就是发扬国光,保存国粹。《国粹学报》所揭露的是自经典的训注或诗文字画的评论,乃至墓志铭一类的东西,好像所萃的只是这些。
“粹”与“学”好像未曾弄清楚,以致现在还有许多人以为“国粹”便是“国学”。近几年来,“保存国粹”的呼声好像又集中在书画诗古文辞一类的努力上,于是国学家、国画家,乃至“科学书法家”,都像负着“神圣使命”,想到外国献宝去。古时候是外国到中国来进宝,现在的情形正是相反,想起来,岂不可痛!更可惜的,是这班保存国粹与发扬国光的文学家及艺术家们不想在既有的成就上继续努力,只会做做假古董,很简单地描三两幅宋元画稿,写四五条苏黄字帖,作一二章毫无内容的诗古文辞,反自诩为一国的优越成就都荟萃在自己身上。但一研究他们的作品,只会令人觉得比起古人有所不及,甚至有所诬蔑,而未曾超越过前人所走的路。“文化人”的最大罪过,制造假古董来欺己欺人是其中之一。
我们应当规定“国粹”该是怎样才能够辨认,哪样应当保存,哪样应当改进或放弃。凡无进步与失功用的带“国”字头的事物,我们都要下工夫做澄清的工作,把渣滓淘汰掉,才能见得到“粹”。从我国往时对于世界文化的最大贡献看来,纸与丝不能不被承认为国粹。可是我们想想我们现在的造纸工业怎样了?我们一年中要向外国购买多量的印刷材料。我们日常所用的文具,试问多少是“国”字头的呢?可怜得很,连书画纸,现在制造的都不如从前。技艺只有退化,还够得上说什么国粹呢!讲到丝,也是过去的了。就使我们能把蚕虫养到一条虫可以吐出三条的丝量,化学的成就,已能使人造丝与乃伦丝夺取天然丝的地位。养蚕文化此后是绝对站不住的了。蚕虫要回到自然界去,蚕萡要到博物院,这在我们生存的期间内一定可以见得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