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创新与发展:甘肃省博物馆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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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博物馆文化产业(1)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博物馆虽然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也应当充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合理开发利用各种文物资源,积极探索发展文化产业的途径。本章从博物馆与文化产业、博物馆发展文化产业的对策和思路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就如何处理事业和产业的关系阐明了观点。博物馆作为承载和展示国家和区域文化内容的重要载体,兼具事业性和产业性的双重特征。博物馆应从实际出发,为游客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休闲娱乐服务,提供具有本馆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博物馆要通过这些服务延伸博物馆功能,扩大社会影响。为此,博物馆应该在坚持社会公益性事业性质的前提下,重视文化产业的开发,并将此作为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有益补充而做出成效。甘肃省具有丰厚的文化资源,要通过博物馆的文化体制改革挖掘文化资源的潜力,从而提升文化产业的经济实力和战略竞争力。

(第一节)博物馆与文化产业

博物馆应该在坚持社会公益性事业性质的前提下,重视办好文化产业的开发,并将此作为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有益补充而做出成效,则是十分必要的。

一、博物馆与文化产业的关系

众所周知,《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道德准则》为全世界的博物馆所遵循,也都公开强调和坚持博物馆的根本属性:“非营利性或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有些发达国家,为鼓励非营利机构从事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事务,政府对这类机构制定有相关法律和评估标准,并给予它们以捐助、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国际博物馆协会把博物馆定义为非营利机构,这种定性的核心内涵在于着重强调文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本质属性,但并不排斥这类机构通过开放服务、提供多种文化产品,以及开设其他经营实体,获得一定经济回报并切实用于补充业务活动经费的不足。在我国,以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提高全民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为己任的文物、博物馆单位,其主要目标是追求社会效益,体现国家的意志和公众的愿望,不能以市场为中介自负盈亏,因而被视为非营利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只能南政府管理、社会支持。尽管一部分文博单位可以凭借自身文化遗产景观的特殊优势而获得比较可观的旅游收入,但也只能做到人员费用和日常运转经费的自收自支(即一定程度的以文补文而非以此营利),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仍须申请政府拨款,终归无法实现真正的“以文养文”,更难以发展成为独立的产业。因此,在博物馆事业改革中,从其非营利性出发,一是要求我们实事求是,继续向中央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努力争取在今后出台的有关事业单位财务、税制管理的政策、法规中,给予文博单位应有的优惠待遇和经费保证;二是要求我们不断强化文物、博物馆工作的社会公益性,立足社会,惠及公众,降低参观门槛,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出无可替代的文化、学术和教育功能;三是要求我们在牢牢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前提下,以满足公众多方位、多层次的文化需求为着力点,整合、优化分散的文物古迹资源,围绕文物的历史信息和审美价值,研发多门类的复仿制品、音像制品和知识读物等特色文化产品,形成灵活高效的文化产业经营机制,将所获收益用于促进博物馆事业的发展。

讲到以上规律,有人会关注这样一些问题,譬如文博事业与文化产业有无联系,能不能提倡发展“文博产业”,博物馆工作中如何把握和处理业务活动与经营活动的关系等。针对这类问题,讨论起来将可能产生这样或那样的争议,我们的看法是:

首先,要进一步明确博物馆的本质属性,即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向大众开放的、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永久性的机构。博物馆文化是一种独特的深深植根于民族历史文化血脉之中的记忆文化,既要上对祖先又要下对子孙,既要传承历史又要启迪未来。文物凝结着民族的智慧、心血和生命力、创造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再生性。博物馆对文物的收藏、保护和展示、宣传之职能具有永久性,博物馆只能依照法律、法规和行业道德准则,对文物藏品加以妥善保管和利用,而不能随意买卖,也不能将其作为经营性资产投入商业运作,但文物本体之外衍生的信息、知识及审美价值却可以当作特色文化产品投放市场并产生可观的经济收益。博物馆完全可以在依法保护管理并确保文物本体安全的前提下,研发适销对路的文物资源衍生品,既弘扬了传统文化,宣传了博物馆自身,又丰富了公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其次,要在贯彻落实文物工作方针、把握公共文化服务方向、坚持社会公益性和发挥文化传播功能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开展特色文化经营活动。要客观地分析和看待事业与产业的关系,犹如以往对待“姓社”与“姓资”的问题一样,不要搞无谓的争论,关键看实践中如何把握和处理。具体讲,《文物保护法》确定的国有文物资源的产权性质是明确的,馆藏文物不得买卖的规定是清晰的,文物、博物馆单位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宗旨和向公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的公益属性也是必须坚持的,境外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遗产经济包括博物馆文化产业经营的范例又是可以借鉴的,无论是十几年前提倡发展第三产业,还是当前鼓励发展文化产业,就像教育部门不赞成“教育产业”、“教育产业化”一样,面对新的形势,可以不提倡所谓发展“文博产业”,更不能主张“文博产业化”,而把与文物、博物馆资源利用相关的文化产品开发经营作为文化产业的组成部分,切实做大做强,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第三,要树立正确的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经营理念,不能把博物馆的文化经营活动当作一般的商业活动,而应把它视为博物馆社会教育、文化服务功能的拓展和延伸,视为体现高雅文化内涵、张扬博物馆人文情怀的特色文化活动。应当在博物馆界形成共识,通过基本陈列、专题展览、巡回展出,扩大全国不同地区、国内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博物馆资源的交流,借助网络和各类大众传媒,以及免票、低价票和其他优惠开放手段等,积极寻求历史记忆性文化题材与当前人们文化生活的对话,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博物馆、参观博物馆、感受博物馆。要不断挖掘博物馆与公众之间交流互动的潜力,精心设计、精心制作精美、雅致而不是低俗、粗糙的博物馆文化产品,最大限度地把博物馆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社会服务优势,在传播先进文化的同时,树立博物馆公共文化殿堂的良好形象。

二、博物馆呼唤文化产业开发

20世纪80年代以来,欧美博物馆普遍在行业竞争和商业竞争不断激烈的环境中,积极从各方面寻求资助,多渠道开发文化产业,并将所集资源回馈于自身建设上。如今,一种新理念已在世界范围内被公认和遵奉,即博物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兼顾文化推广和商业发展的双重角色。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成长,文化产业问题日益成为博物馆界关注的焦点。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分类发展的概念。另外,根据《2001—2002年中国文化产业蓝皮书总报上》中的分析,我国已将文化娱乐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音像、网络及计算机服务、旅游、教育等看作文化产业的主体或核心行业;将传统的文学、戏剧、音乐、美术、摄影、舞蹈、电影电视创作甚至工业与建筑设计,以及艺术博览场、图书馆等看作文化产业的前沿;将广告业和咨询业等看作是它进行开拓的边疆。其实,上述三个方面,和博物馆工作均密切相关。作为公益事业的博物馆在产业开发上的潜在力量不可估量。

博物馆利用自身资源招商引资是其产业开发的佳径。诸如将空闲的或是特殊场地出租、与企业联合开发等。博物馆高雅的环境,有助企业形象和文化品位的提升。英国维多利亚和艾尔伯特博物馆,其董事会成立了维多利亚和艾尔伯特有限公司。公司全部利润上缴博物馆,享有免税待遇,主要经营范围为:零售业务、颁发许可证、邮购业务、场地出租和出版业务。公司的特别活动部负责安排利用博物馆及其所属机构的场地举办活动,适用于公司和机构举办宴会、招待会、音乐会、讲座、研讨会和会议等等,租金在1000英镑至13000英镑不等。而法国罗浮宫则特辟2000平方米临时展厅,每年举办十多个与自身相关的展览。此外,它还向社会开放,为各类临时性学术报告会和其他文化活动有偿提供场地和服务,年收入达2500万法郎。

博物馆的文化拓展型业务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使其架起与社会沟通的桥梁,是展示自身多方位服务、争取社会回馈的重要手段,更是博物馆事业社会化的必然结果。其价值不仅体现在经济方面,更体现在文化方面。从经济的角度看,它增强了博物馆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生存发展能力。从文化的角度看,则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精神性和感知性消费,而这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人文贡献。一方面,它提高了博物馆的资源利用率,实现了“以文补文”。因为博物馆拥有对文物的开发版权,能够立足自身特色开发蕴含古代历史文化内涵的商品。另一方面,对观众而言,购买纪念品也是将艺术、历史和教育带回家,是对博物馆及其陈列的美好记忆和回味。

所以博物馆理应采取双管齐下的方针,一方面努力提升自身实力,争取从国家和社会多募集、输入资金;另一方面则要勇于开发产业文化,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并反过来加大对外部的“输血”功能。

近些年来,我国不少博物馆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积累了成功经验,但普遍而言,并未形成规模,也不乏失败教训。部分馆脱离自身实际大办第三产业,加之管理松懈,经营不善,损失惨重,有的在社会上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尽管如此,博物馆自身的藏品资源、人才资源、品牌资源、场地资源等得天独厚的优势,皆是其赖以发展文化产业的良好基础,关键在于我们合理挖掘和有效利用。在目前的起步阶段,可从几个方面尝试:

博物馆商店开发纪念品等文化商品。这是博物馆文化产业开发的重要一环。纪念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开发时需注意:第一,纪念品具本馆特色;第二,纪念品宜与展出内容相关;第三,纪念品要适合不同层次观众的需要。

在这方面,上海博物馆是一个典范。1996年至今的10年里,上海博物馆已成功开发出了1600多种文化商品,年销售额更是攀至2500万元,甚至超过了门票收入。“古埃及国宝展”上,主办者在入口与展厅皆设置了宣传品购买点,纪念品模具均由埃及方提供,并授权仅在展览期间出售,吸引了众多参观者购买,不少礼品还被抢购一空。而在“晋唐宋元书画国宝展”上,则开发有三项直接从展览衍生的文化商品:上博和《文物天地》杂志社共同策划的特刊,售价15元一本,共销售5万本,收入75万元;单价40元一套的介绍72件参展字画的VCD,共销售5000张,收入20万元;一本印制72件字画的画册,6000元一本,共印制2500册,送给故宫博物院和辽宁省博物馆各500册,剩下的1500册则全部卖完。

观众休闲服务。博物馆餐饮娱乐等服务项目也需与时俱进,尽量满足不同层次观众的要求。随着目前博物馆精品展览的增多和临时展览的开发,很多情况下观众花半天时间也来必能看完所有展览。博物馆理应把握此契机,搞好餐饮娱乐服务,让观众看好、吃好、玩好、休息好。

过去,较大的博物馆为散客提供朴素而实用的快餐,认为高价餐馆或咖啡厅不实用。今天,博物馆已然发现了不同类型和标准的餐饮服务的好处,因此,将观众的博物馆之旅打造成快乐舒适的精神物质双重享受也是博物馆实现全方位发展的有力实践。

首都博物馆新馆不仅是一座气势雄浑的文化设施,也是北京市举办礼仪和庆典活动的重要场所。它在满足观众文化欣赏之余,配备了多种休闲服务设施和项目,如餐厅、商店、酒吧、咖啡厅等,延长了观众在馆内的逗留时间,为纪念品销售创造更多机会。最重要的是,它代表了当今博物馆功能多元化、服务人性化的发展趋势。

利用博物馆硬件资源招商引资。对于馆内特殊的或是空闲的场地,如中央大厅、会议室、多媒体室等,可适时对外出租或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发,如外借企业举办会议、培训、商业酒会、庆典活动等。但博物馆方面首先得保证主业,同时强化管理这些副业。租借场馆的博物馆,在平时观众参观的时间,理应尽量减少对正常运营和中心使命的妨碍。

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借助其地下一层与地铁一号、二号线连接的交通便利状况,开展商铺招租业务,打造了一条原汁原味的“上海1930风情街”。街上弥漫着浓郁的老上海情调,两边的“上贤坊”、“永康里”等石库门房子,古色古香的蓓蕾咖啡馆、汪记老虎灶、全羽春茶坊,让人忍不住在店里小坐,或品茗,或挑选些礼物,实为商业街的“风情街”,确为城市规划馆创收做出了贡献。

挖掘博物馆软性资源,进行知识、技术、管理输出。利用好博物馆内专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馆藏文物的专有权和知识产权、设备和场地等优势,开展学习培训、专家讲座、科普竞赛;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物复制、仿制、修复、鉴定等技术支持;对市场需求越来越大的展览项目提供咨询、设计、布展等一条龙服务,充分挖掘博物馆软性资源,全面扩大其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