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开阔眼界的文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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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真假契据

清朝乾隆年间,湖南宁远县有个地主匡诚,中年无子,为了传宗接代,收养了陈家一个孩子,改名匡学义,后来匡诚自己有了亲儿子,取名匡学礼。他便给了学义八亩田地,让他仍回陈家。

匡学礼长大成家,娶妻李氏,生子匡胜时。不久学礼一病不起,命在垂危。临终时他叫来学义,送给田地五亩,请学义帮助照顾家业。

学礼死后留下田地二百亩。其妻李氏在学义的帮助之下苦心经营,恣意盘剥。十七年后,一日,趁学义不在,李氏便让儿子胜时翻查书契。只见书契上写着地是匡学义和李氏共同购买的,大吃一惊。再查其余的土地契约,统统如此。李氏怒不可遏。质问学义。学义说;“田产本来就是二人共买,不但土地如此,就是地租也是平分,现有租账册为证!”二人翻脸,到州县衙门打官司。李氏说田地是她所有,被学义侵吞;学义称田地是二人共有,持之有据。县官无法判断,拖延不决。

案件落到新侨知县汪辉祖手中。他看过全部卷宗之后想道:“学义帮李氏管理家业,买卖田地,李氏虽保管契据但不识字,契据不足凭信;但离开契据又没其他证据,还得另想办法才能辨明曲直。于是,他传来双方审讯,当堂他断为“土地共买”。李氏哭闹不休,知县把她赶出,并连声夸奖学义能干精明,善于理财。学义得意忘形,放弃了戒备。接着,知县便随便地问学义:“有多少家产?”回称说:“十三亩田地。”问他:“收入多少?”回称:“每年收三十一石,可得米十六石。”问他:“家中人口?”答说:“有一妻三子三女,只有长子已十八岁,能够干活。”知县说:“据你所说,交纳赋税之后只剩下十四、五石米,一家六口吃饭尚且不够,还要买柴买菜,怎能度日呢?”学义说:“妻子在家生活十分贫苦。”知县说:“别人都说你有很多钱,这是为什么?”学义叹道:“自家的苦楚自家知啊!”这时知县变了脸色,拍案大怒,厉声说:“那么,你和李氏买田的钱从何而来?你说家贫穷没有剩余,买田的钱定是盗窃所得!”急忙叫来下面官吏,让他们查查历年来还有哪些没有破的盗案,装腔作势,要审讯学义的盗窃罪行。学义一听,吓得六神无主,连忙声辩;“我安分守己,确实从没偷盗。买田都是李氏的钱,契据账目是伪造的,只是准备李氏死后与她儿子争田争产,地租也未侵占一文。”学义说了情况,知县叫来李氏,又宣布了伪契无效,假账销毁,物归原主,学义仍回陈家。了结了这桩争产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