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开阔眼界的文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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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祝瀚妙断白鹤案

明宪宗成化年间(公元1465-1488年),宁王朱宸濠最宠爱的一只皇帝所赐的丹顶白鹤不见了。惊动了宁王府上下。管家带着四个家奴上街寻找,只见一头狗正在美餐那只脖子上挂有“御赐”铜牌的丹顶白鹤。家奴大惊,上前用绳子将那狗拴住,准备勒死。管家眼珠一转,忙喝住,他想勒死一只狗赔偿不了王爷的鹤,非得让狗的主人抵命不可。于是他将狗的主人连同狗和咬得残缺不全的鹤,一起交与南昌知府处理。

南昌知府祝瀚,一向对宁王府的蛮横霸道深恶痛绝,可又无可奈何。听完管家的话后,祝瀚说:“你先写一份诉状吧,没有诉状,本府无法定案。”

管家十分恼火,鼻子一哼说:“宁王府打官司,从来不写诉状!你新来恐怕不知道。”

“本府断案从来必须有诉状!”祝瀚的态度亦很强硬。

管家只得写下一份诉状。意思是狗的主人故意唆使狗将“御赐”的丹顶鹤咬死,这种行为不仅是轻视王爷,更是欺君罔上!

祝瀚看后,大怒道:“胆大恶狗,竟敢咬死御赐丹顶白鹤,该当何罪?快快交代,你是如何受主人唆使的?”

管家心想,狗怎能听懂你的话呢?你不审人却审狗,看你如何结案?

见狗不吭声,祝知府又道:“胆大恶狗,竟敢抗拒不答。现有宁王府管家状子在手,你休得抵赖。衙役,将这份诉状让恶狗看看,问它上面所列罪行是否确实!”

“大人!”管家再也熬不住了,“你怎么只管审狗?狗又不懂话,又不识字。”

“那么依管家如何是好?”

“审狗的主人!”

“你的诉状不是说人是唆使者吗?”

“是呀!”

“狗既然不懂话,又不识字,人如何唆使它的呢?你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管家急了,脸一板道:“你别忘了,我是王爷的管家!你必须给我判妥此案!”

“好,你等着。”祝知府提笔批道:

白鹤虽带御赐牌,怎奈家犬不识字。

堂堂南昌祝知府,不管禽兽争斗事。

批完,将诉状扔给管家。

管家咆哮道:“好你个祝瀚,看王爷不摘掉你的乌纱帽!”

“放肆!”祝瀚一拍惊堂木,“咆哮公堂!衙役,将他打四十大板!”

管家见势不妙,忙逃之夭夭。

祝瀚对狗的主人说道:“你没事了。回去之后要把狗拴好,别再惹事。”

狗的主人惊魂方定,对祝知府感恩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