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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任务四 谈判位次礼仪

谈判是交往的一种特殊形式。由于谈判往往直接关系到交往双方或双方所在单位的切实利益,因此谈判具有不可避免的严肃性。

举行正式谈判时,有关各方在谈判现场具体就座的位次,要求是非常严格的,礼仪性是很强的。从总体上讲,排列正式谈判的座次,可分为两种基本情况。

一、双边谈判

双边谈判,指的是由两个方面的人士所举行的谈判。在一般性的谈判中,双边谈判最为多见。双边谈判的座次排列,主要有两种形式可酌情选择。

(一)横桌式

横桌式座次排列,是指谈判桌在谈判室内横放,客方人员面门而坐,主方人员背门而坐。除双方主谈者居中就座外,各方的其他人士则应依其具体身份的高低,各自先右后左、自高而低地分别在己方一侧就座。双方主谈者的右侧之位,在国内谈判中可坐副手,而在涉外谈判中则应由译员就座。

(二)竖桌式

竖桌式座次排列,是指谈判桌在谈判室内竖放。具体排位时以进门时的方向为准,右侧由客方人士就座,左侧由主方人士就座。在其他方面,则与横桌式排座相仿。

二、多边谈判

多边谈判,是指由三方或三方以上人土所举行的谈判。多边谈判的座次排列,主要也可分为两种形式。

(一)自由式

自由式座次排列,即各方人士在谈判时自由就座,无须事先正式安排座次。

(二)主席式

主席式座次排列,是指在谈判室内面向正门设置一个主席之位,由各方代表发言时使用。其他各方人士,则一律背对正门、面对主席之位分别就座。各方代表发言后,须台下就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