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二十四史精华(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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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司马悦辨真凶

世宗初,悦除镇远将军、豫州刺史。时有汝南上蔡董毛奴者,赍钱五千,死在道路。郡县疑民张堤为劫,又于堤家得钱五千。堤惧拷掠,自诬言杀。狱既至州,悦观色察言,疑其不实。引见毛奴兄灵之,谓曰:“杀人取钱,当时狼狈,应有所遗,此贼竟遗何物?”灵之云:“唯得一刀鞘而已。”悦取鞘视之,曰:“此非里巷所为也。”乃召州城刀匠示之,有郭门者前曰:“此刀鞘门手所作,去岁卖与郭民董及祖。”悦收及祖,诘之曰:“汝何故杀人取钱而遗刀鞘?”及祖款引,灵之又于及祖身上得毛奴所著皂襦,及祖伏法。

(《魏书·司马悦传》)

【译文】

世宗即位初年,司马悦擢升为镇远将军、豫州刺史。当时汝南郡上蔡县有个叫董毛奴的人携带了5000钱,被人杀死在大路上。郡县两级都怀疑是村民张堤杀人后抢劫,并且在张堤家中搜出5000钱。张堤怕受刑,只好屈招是自己杀人。此案送到州里,司马悦通过观察罪犯的语言和脸色,怀疑其中有问题。便接见了董毛奴的哥哥董灵之,问他说:“杀人抢钱,当时慌乱紧张,一定丢下了什么东西,这个罪犯究竟丢下什么东西没有?”董灵之说:“只是拾到一把刀鞘。”司马悦拿过刀鞘仔细观察,说:“这把刀不是乡下制造的。”便召集州城里的刀匠都来看这把刀鞘,有一个叫郭门的人走上来说:“这把刀鞘是我打制的,去年卖给城外的百姓董及祖。”司马悦便拘禁了董及祖,责问他说:“你为何杀人抢钱而丢下刀鞘呢?”董及祖此时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董灵之又在董及祖身上搜出了董毛奴所穿的黑色短袄,董及祖被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