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二十四史精华(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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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柳庆断案二三例

法制

广陵王元欣,魏之懿亲。其甥孟氏,屡为凶横。或有告其盗牛。庆捕推得实,趣令就禁。孟氏殊无惧容,乃谓庆曰:“今若加以桎梏,后复何以脱之?”欣亦遣使辩其无罪。孟氏由此益骄。庆于是大集僚吏,盛言孟氏依倚权戚,侵虐之状。言毕,便令笞杀之。此后贵戚敛手,不敢侵暴。

有贾人持金二十斤,诣京师交易,寄人停止。每欲出行,常自执管钥。无何,缄闭不异而失之。谓主人所窃,郡县讯问,主人遂自诬服。庆闻而叹之,乃召问贾人曰:“卿钥恒置何处?”对曰:“恒自带之。”庆曰:“颇与人同宿乎?”曰:“无。”“与人同饮乎?”曰:“日者曾与一沙门再度酣宴,醉而昼寝。”庆曰:“主人特以痛自诬,非盗也。彼沙门及真盗耳。”即遣吏逮捕沙门,乃怀金逃匿。后捕得,尽获所失之金……

有胡家被劫,郡县按察,莫知贼所,邻近被囚系者甚多。庆以贼徒既众,似是乌合,既非旧交,必相疑阻,可以诈求之。乃作匿名书多官门曰:“我等共劫胡家,徒侣混杂,终恐泄露。今欲首,惧不免诛。若听先首免罪,便欲来告。”庆乃复施免罪之。居二日,广陵王欣家奴面缚自告下,因此推穷,尽获党与……

太祖尝怒安定国臣王茂,将杀之,而非其罪。朝臣咸知,而莫敢谏。庆乃进曰:“王茂无罪,奈何杀之?”太祖愈怒,声色甚厉,谓庆曰:“王茂当死,卿若明其无罪,亦须坐之。”乃执庆于前。庆辞气不挠,抗声曰:“窃闻君有不达者为不明,臣有不争者为不忠。庆谨竭愚诚,实不敢爱死,但惧公为不明之君耳。愿深察之。”太祖乃悟而赦茂,已不及矣。太祖默然。明日,谓庆曰:“吾不用卿言,遂令王茂冤死。可赐茂家钱帛,以旌吾过。”

(《周书·柳庆传》)

【译文】

广陵王元欣,是元魏皇室宗亲。他的外甥孟某。多次行凶专横,恃势妄为。有人状告他偷盗耕牛。柳庆便将他逮捕审讯,获取证据,马上下令打入监牢。孟某却全无惧怕,反而对柳庆说:“你今天如果把我拷起来的话,日后我看你又怎样替我打开?”元欣也派人前来申辩。孟某更加不可一世。柳庆于是将所属官吏全部召集起来,义正辞严地列举孟某依恃权贵,侵扰滋事的不法行为。说完之后,便令人用乱棍将孟某打死。自此权贵的亲属和亲戚大为收敛,不敢侵扰滋事了。

有位商人携带二十斤黄金,准备到京城去做生意,寄住在一户人家里,歇息好有个落脚点。每次要出门,总是把钥匙带在身上。可是过了没多久,装钱的匣子尽管没有打开,可里面的黄金却不知去向。商人便说是主人偷了他的钱,郡县便捉拿这家主人审问,这家主人不堪毒打违心招认。柳庆听后为之叹息,便召来商人,问他说:“你的钥匙经常放在什么地方?”商人说:“经常放在自己身上。”柳庆又问:“可曾与人同宿?”商人回答说:“没有”。“可曾与人一同饮酒?”商人回答说:“曾与一个和尚两次饮酒,醉了后便在当天白天睡着了。”柳庆说:“主人只是因为打得身上疼痛难忍才谎称是他偷了你的金子,他并不是盗贼,那个和尚才是真正的盗贼。”当即派遣衙役将和尚捉拿归案,和尚却拿着金子逃走躲藏起来了。后来捉住了这个和尚,偷去的金子全部缴获……

一胡姓之家被人抢劫,郡县都已立案侦查,但谁也不知贼人在哪里,受牵连而被囚禁的邻居很多。柳庆认为劫贼既然很多,似应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抢劫团伙;既然以往又不很熟,彼此之间必然相互猜忌,可以用诳骗的办法来破此案。于是写了多封匿名信贴在官府门口,上面说:“我们几人一同抢劫胡家,同伙成份混杂,始终担心有人泄露此事。现在想自首,又担心不能免罪而被诛杀。如果判决最先自首的人可以免罪的话,便前来官府自首。”于是柳庆又发布免罪的榜文。过了两天,广陵王元欣的家奴两手反绑着来到榜文处自首。柳庆便升堂审问,将其它党羽一网打尽……

太祖曾对安定国臣子王茂很为不满,准备将他杀掉,而王茂并没有罪。朝中大臣们也都知道王茂是清白的,但没有一人敢上前劝谏太祖。柳庆却走上前说:“王茂既然无罪,为什么还要杀他呢?”太祖更加气恼,声色俱厉,对柳庆说:“王茂该死,你如果知道他没有罪的话,也得陪他一起死。”便叫卫士上前捉住柳庆。柳庆疾言厉色,毫不屈服,大声说:“我听说不能通达事理的国君是不明之君,不能直言极谏的臣子是不忠之臣。我柳庆尽心竭力以效愚忠,本不是贪生怕死之辈,只是担心陛下成为不明之君啊。希望陛下好好考虑考虑我这一番话。”太祖幡然醒悟,下令赦免王茂,可已经来不及了。太祖沉默不语。第二天,对柳庆说:“我没听从你的劝谏,致使王茂冤屈而死。我已下令赐给王茂家钱币和布帛,以标明我的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