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松榆斋百记:人类文明交往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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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小议学术界三事

(一)学术争论

学术争论是学人在学术领域中理性交往的重要形式。只有理性交往,才可迸发出思想光辉,推动学术研究的发展。

是否以理性态度在学术争论中进行对话,是学人理性交往的基础。学术争论切忌感情用事。

学术界是一个民族文明和良知最自觉的守望所。学术争论体现着学术道德的水平。

学术争论是平等的对话,如果一时不能平等对话可先从互相了解对方开始,学习互相尊重对方,进而由理解之桥进入互相切磋。学术争论的目的首先是为己,同时也是为人,是为了互补弱势。冯友兰在《国立西南联大纪念碑》中说到这种理性交往的氛围:“同无妨异,异不害同,五色交辉,相得益彰,八音和奏,终和且平。”

学术争论不一定是一场有胜负结果的战争。有的学术争论需要很长时间的检验,应当允许不同观点的分歧的长期并存。争论结果不仅为双方互开视野,也将启发更多人的思考。

学术争论并非一定要一决高下,一比强弱,更不能以势压人、以语伤人。任何人都有批评的权利,也有反批评的自由,但需要言之有据,议之成理。

学术争论双方都应摆正心态,树立正确认识。在争论中善于区分存心不良、品行不端与学术歧异之间的界限,善于正视一切质疑。争论双方平等探讨的健康良性互动交往,其结果必将有益于学术水平和道德水平的提高。

学术争论形成的思想交往力量,是一种巨大的力量。这种力量之大,往往超出常人之外。古往今来的统治者,莫不受到历史上形成的各种政治、经济、哲学、历史、文学、艺术等等思想交往的力量的或多或少的影响。许多实行家自以为不受任何思想交往力量的影响,其实他们早已陷入思想交往之网。某些极端主狂人执政,其狂想乃是来自各种思想交往渠道中某些学人的思想。

我现在有一个理念,这就是利益固然重要,但也不能无边夸大。其实利益对人的左右,远不如思想渐进而无形交往力之大。这当然不是立竿见影,而是潜移默化的长过程。这种影响在交往中不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思想的危险高于既得利益。

学术交往见之于争论、讨论、商榷,都不在于嗓门高、气相色厉、文笔尖刻,更不能施权谋、耍蛮横,门户之见也是要不得的。清代学人中的有识之士,曾提出不愿显为诤驳,不愿以此而开门户意气之争。这种态度我以为是可取的。清人钱四宾称,这只是求“自出其学业立意之大,与一世之共见,而祈收琯远潜移之效”,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二)学术自律

在人类文明的演进中,自律是自由的必然原则。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违背了自律,就感到惭愧而不自由;实践了自律,会得到自尊和自由。人是自由的,在行动选择的一念之间,自由和自律往往会发生冲突。选择道德律,还是选择感情需要,这是不能预定的,是有千差万别的结果。自律,从道德承担责任上,要求人们要在不可知和可知之间,为自己留有反省、反思的余地。

我在《文明交往论》中,谈到人类文明交往的有序运行,必须敬畏“三律”:自然律、法律、道德律。这种敬畏,实质上是对人类良知的敬畏。自然律包括自然界的环境生态和自身生命规律的敬畏,法律是对社会界人与人关系公认法规的敬畏,道德律是人们对自己行为良知的伦理准则的敬畏。这三个敬畏,须出自律和他律的结合。他律的约束,须以自律为基础。自律是现代人的公民意识表现,是三律中的关键,是文明的自觉。

对“三律”要存敬畏之心,也同样适用于学术自律。学术界一如社会其他各界,对待“三律”也要常记常看,不可无天、无法、无德。我经常提醒青年学者,要严格自律,要从勤奋、严谨、求实、创新、协作的努力中获取学术上的自得。首先要有学术良知,要珍惜、要爱护自己的学术生命。学贵自得,尤其贵在学术自律。

(三)学术文化与民族精神

学术文化体现民族精神的理性、智慧和新世纪文明涵义的知识系统。

学术文化的创新和传播,是一个时代提高民族精神和文化素质的前提和表现形态。

黑格尔说过,民族精神是人类精神的特殊表现形式和样式。

实际上,民族精神所表示的是民族的意志、意识的整个历史与实现,是民族的政体、伦理、立法、风俗、科学、艺术的共同特质和标志。

学术文化是提升民族精神文化内涵的自我更新、自我扬弃、自然铸造的公器。它对专业学术建设、政治、社会文明都起着重要作用,体现着世界文明和现代文明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