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海明威从军人到作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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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叛逆青年(3)

第三节 父母的双重教育

对海明威影响最大的是他的祖父,但是对他直接进行教育的,则是他的父母亲,而最让我们津津乐道的,则是海明威父母的刚强性格以及对他进行的双重教育。

海明威的父亲埃德是一位妇产科专家,在当地很有名望,埃德公务繁忙,他不但是橡树园医院妇产科主任,还是三家保险公司和一家牛奶公司的医务检查员以及两个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埃德性格孤傲,为人严谨,他喜欢旅游,1895年,他旅游欧洲,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他的这一癖好。

同时,埃德也是一位业余的小型动物和禽鸟标本制作者,喜欢把蛇储藏在盛有密封的玻璃瓶中。除此之外,他最主要的爱好就是钓鱼、打猎和烹饪。尤其是钓鱼和打猎,他感到乐趣无穷。

埃德的烹饪厨艺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得到了充分表现。大学毕业的时候,埃德和他的大学同学一起去附近的山区游览,他巧妙地利用黑蘑菇做馅,加上一点野蜜蜂做成饼子。

馅皮用一个空啤酒瓶子在一段剥去皮的木头上擀出来的,然后拿到正在烧烤松鼠肉的营火堆上烤。同伴们看到埃德的高超手艺,一个个都赞不绝口。

埃德是一位出色的妇科医生,他发明了椎板切除术钳子,一生中为3000个孩子接过生,其中包括他的六个子女,很受镇上人们的景仰。

但是由于埃德经常不修边幅,留着浓重的大胡子,且做事敏捷迅速,目光尖锐逼人,给人一种很凶悍的感觉。

海明威小时候有点怕父亲,他的姐妹、朋友也对埃德望而生畏。海明威的小弟在回忆父亲时也说他是一个凶狠的父亲,每一件事总是忙碌、紧张,干过以后又烦恼不已。

其实埃德医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人,他不修边幅和忙于繁琐小事其实与海明威的母亲格雷丝有关。

格雷丝比埃德小一岁,是位蓝眼金发的美人,她性格开朗大方,是一个精力充沛、颇具勉力的女人。

格雷丝是小镇上第一个骑高轮自行车的女孩子,从这里可以看出她鲜明的个性。

格雷丝是天才的女低音歌手,她23岁时在纽约师从于一位著名声乐家,学习了两年,并和大都会歌剧院签约,在麦迪逊公园广场作首场演出。

埃德首次认识格雷丝是在他上初中的时候,两人也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但是他们却并非一帆风顺。

埃德最初向格雷丝求婚的时候,格雷丝心中并不愿意。因为埃德的家族是移居到美洲的,而格雷丝一直以她英国祖先的荣华显赫为荣。

再者,格雷丝教授50个声乐学生,每月收入1000元,而埃德刚开始当实习医生,一月仅挣50元。

最后一个理由与格雷丝的性格有关,她追求享乐,不愿从事繁琐的家务。埃德允诺,婚后的家务自己一肩担,不要她操一点心。

格雷丝7岁的时候得过猩红热,一连好几个月,眼睛都看不见一点东西,几乎失明。

后来,病虽然好了,但是她对光一直很敏感,常在黑屋子里呆一段时间,让眼睛得以休息,而且还有了周期性头痛的毛病。

格雷丝在麦迪逊公园作首次演出,但是由于场内的灯光太刺眼,会损害她的视力。而这个时候刚好埃德向她求婚,所以格雷丝放弃了颇有前程的舞台生涯。

1896年,埃德和格雷丝在公理会教堂结婚。婚后,埃德信守诺言,尽管医务繁忙,仍然照管各项家务。

严格来说,格雷丝并非一个合格的妻子,她文雅而有教养,但也有些固执。她讨厌洗尿布、做饭、洗碗碟、打扫房间,却钟情于音乐,弹得一手好钢琴。

她的日常生活就是教音乐。组织音乐会,把全部精力都贯注在她的演出活动和艺术生涯,而把孩子交给佣人们管理。

总体说来,格雷丝与埃德的姻缘是美满的,虽然两人都性格刚强,易于冲动,在一起生活不易协调和谐,但他们很少吵架斗嘴。

埃德倚重格雷丝非凡的活力,格雷丝则依赖埃德的稳重可靠,埃德欣赏格雷丝,乐意为她作出某种牺牲,而格雷斯则深深爱着埃德。

这两位性格迥然而异的父母在教育孩子的身上表现出了惊人的差异,他们都试图把自己的兴趣灌输给子女。

埃德决心要把儿子培界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所以,还在海明威3岁的时候,就被父奈带到瓦伦湖的乡间别墅去避暑钓鱼。

“海明威钓的鱼都是大鱼,”格雷丝写道,“他掌握鱼吃饵的时机,自个儿把鱼拖上来。他是位自然科学家,对自然界的东西样样都喜欢,诸如臭虫、石子、贝壳,各种飞鸟和动物,昆虫和花卉。”

父奈每次外出去钓鱼、打猎,都少不了把小海明威带在身边,雨下个不停,但他并不感到扫兴。

海明威很爱讲,每看到一样东西就讲个不停,一见到那美丽的湖和茂密的山林,就心满意足,看到树林里的小松鼠就开心。当划船回家时,他禁不住去帮着划上几桨。

埃德爱好各种体育活动。由于职业原因,他常常离家外出,一旦有了空闲,他就去钓鱼和打猎。

埃德一向很重实际,事事自己动手,用父亲安森从部队带回来的模具制造子弹,做水果罐头,制蜡烛,还包馅饼吃。他尤不喜欢孩子们沉溺在梦想中。

1909年7月21日,在庆祝海明威10周岁生日的仪式上,父亲郑重其事地将一支崭新的猎枪赠给儿子。

父奈所作的一切表明他希望儿子成为一个会钓鱼、受狩措,崇尚大自然和勇敢、顽强、有气魄的男子汉。当然,还应该是一个好丈夫。

而母亲则恰恰相反,她对丈夫的嗜好不赞成,在培养孩子身上更是固执己见,她希望把儿子培养成一个音乐家,以弥补自己无法再登台演出的遗憾。

为了和丈夫争夺对海明威的培养专利,两夫妻还展开了一系列很有情趣的斗争。

海明威3岁时,父亲给他买了一根钓鱼杆,并带他去钓鱼。等到他6岁的时候,母亲就给他买了一把大提琴,并教他学了一年的声乐和对位法。

父亲要海明威每个星期天跟他去森林里打猎,母亲却连声催他和自己一起去教堂唱诗班。

10岁时,父亲送给海明威一支一人高的猎枪,母亲则为他举行讲究礼仪和合乎传统的生日宴会。

母亲在家中新盖的三居室房里,拥有了一间专用的音乐室,她日夜盼望海明威能坐在音乐室里演奏大提琴,举行第一次室内音乐会。

父亲却把孩子表现的另一些先兆视为至宝。他曾经发现9岁的海明威在就寝时间早已超过的时候还在烛光下阅读达尔文著作。他深信这是一种明确的表现,说明这孩子“一如其父”,必将成为名医。

说来有趣,埃德夫妇在海明威身上的这场争夺战的结果是,海明威在性格、脾气和爱好上,几乎完全继承了父亲的一方,他倔强、好功、勇敢,处处都要显示出男子汉的气魄。

然而,海明威与他母亲在感情上并不十分融洽,因为他不想成为一个艺术统治下的奴隶,他有自己的广阔天地。

尽管母亲坚持要海明威学大提琴,但他却说自己就是练100年,也不会成为一个好的大提琴手。他对母亲强迫他接受大提琴训练非常抵触。

一次,海明威特别烦躁,他故意拉断一根琴弦。格雷丝非常恼火,斥责了他一顿。

但是,尽管海明威十分不情愿,他还是按照母亲的意思学习了大提琴,而实际上,母亲教海明威学大提琴还是有其积极作用的。

在海明威读中学的时候,他在学校管弦乐队里一直担任大提琴手,从低年级到高年级也还基本胜任。

更重要的,对于一名优秀的作家来说,学习些音乐技巧,是十分有必要的,这点海明威在后来也承认。并且在他创作《丧钟为谁而鸣》的对位结构中发挥了作用。

在海明威的一篇小说《过河入林》中,有感于童年音乐的熏陶,写下过这样一段文辞优雅的描写:

她的声音是如此悦耳,使他回忆起帕布洛·卡萨尔斯演奏的大提琴,它使你像一个受伤者感到痛苦难耐时所得到的安慰。

母亲每年都去捕塔基特作海上风景写生,而且每次都带海明威一起去。后来母亲带着海明威游览了波士顿的历史遗迹,她向来以祖先的荣华显赫为荣,对儿子说起往事时沾沾自喜。

但是海明威对此却不以为然,在他心中,祖父和外祖父参加南北战争才是他向往的,陪伴母亲东游,他觉得索然无味。还不如去陪伴父亲一同打猎有趣呢。

事实上海明威的性格也正是父母两人的双重结合,他的性情和对体育运动的爱好一如其父,同时也继承了母亲的气质和艺术才华。这大抵和童年时期父母的家庭教育有关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