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决定一生的8种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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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诚信的回报

现在,一些人为了一点利益就出卖他们的人格,这实在是让人痛心。如果连自己的宝贵人格都出卖了,那么即便能获得一些名利,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一个人的声誉受损,还有什么方法能够弥补呢?几乎没有。试问,一个人如果连他自己的品格都不要了,人生还有什么价值呢?人如果丧失了人类善良的本性,那就不要说贪图名利了,就是更丑陋的行为,他也会去做的。

没有私心,不为利动,在任何情形下都遵守诚信——这种美誉,其价值要比从欺骗中得来的利益珍贵得多。

缺乏健全的人格,没有可靠的诚信度,这种人是不值得共事的。他们在平时也许愿意站在正直的一方,但是一到涉及自己利益的关头,他们就要离开正直了。他们不明白,在他们多得到一分金钱的同时却也损失了一分品格。他们的钱袋固然是有所增益的,但他们的人格却降低了!

一个言行诚实而自觉有正义公理为后盾的人,与一个欺骗说诳语而自知其行为属欺骗的人,他们所能发出的力量相差悬殊。天下没有一种广告能比诚实不欺、言行可靠的美誉更能打动人心。

诚实是一个人的财产,它使一个人保持正直,它也是一个人精力充沛的主要动力。当然,不经过一番努力,好的品格是不会自发形成的。它需要经过不断地自我审视、自我约束、自我节制的训练。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有许多挫折和暂时性的失败要经历,有许多困难和诱惑要克服和抵制,但是,用不着灰心丧气,正直的人最终都会得到好的回报。

荀子就曾经说过,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人用,何也”?人的力气不如牛大,跑起来没马快,但牛和马却被人役使,为什么呢?“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能够合作是荀子认为的根本原因。说得理论一些,人的社会是由各种人和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组成的,孤立的个人是不可能存在的,也做不成任何事。移山填海,上天入地,人创造出许多伟大业绩,只因为人能“群”。人的这种善于合作、善于协调的特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就个人而言,个人事业成功的重要因素是能否与人合作。曾有人提出过这样的观点:“合作就是守信用。”

对于一个志向远大的人,诚信是必备的做人准则和处世方法。人要以诚信的态度处世,养成诚信的为人习惯,处世以“信”为原则,讲信义、重信义,这样的人才会为世人所接受,也才会在危难之时获得帮助。

“一诺千金”表示人相当看重信义,一旦你答应了别人什么,就不能轻易更改,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孔子把信的位置看得很高,学生子贡向他请教治国之道,他讲了“足食、足兵、民信”三条。子贡问:“如果这三者只能做到两个,您先去掉哪一个呢?”孔子想了想说:“去兵。”又问:“再去一个是什么?”孔子说“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当你的百姓已经不再对自己的国家心存信任时,那么这个国家继续生存的可能性已经不大了。西周末的周幽王因“千金买一笑,烽火戏诸侯”失信终至丧国,可以说是最惨痛的事例了。而商鞅变法,立木为信以兴秦国的故事,也说明了做事情必先把诚信摆在首位。项羽的大将季布是一个重友情守信义的男子汉,楚人有句谚语说他: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

自古至今,社会公德总是要求和规范人们,永远要诚信地与人相处,不要夸大,因为夸大是一种欺骗;不要闪躲,因为闪躲是一种虚伪;不要承诺任何你做不到的事情,因为随便的承诺是狂妄之语。

人与人的交往,是建立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的。成功者信守承诺,珍视这一合作的基础,以诚实取信于人。俄国作家班台莱耶夫写过一篇叫《诺言》的小说,主要内容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儿,在公园里同几个比他大的孩子玩打仗的游戏,一个大孩子对他说:“你是中士,我是元帅,这里是我们的‘火药库’。你做哨兵,站在这儿,等我来叫你换班。”小孩儿点头遵命,一直坚守着岗位。天黑了,公园要关门了。“元帅”还不来,“中士”又饿又怕,只是因为诺言在先,他不肯离开“火药库”。幸亏有人从路上找来一位红军少校。少校对孩子说:“中士同志,我命令你离开岗位。”孩子这才高兴地说:“是,少校同志,遵命离开岗位。”看了这个故事,会觉得这个小孩儿小小年纪就知道遵守诺言,很可爱,也很了不起。

为确保某事的如期完成,处事双方往往可以经商讨达成协议,或立军令状,订契约,签合同。一方一旦背约,则将依约受罚。但人们在共事时,更多的情况是凭信用,凭对对方人格的信任,相托要事,相信所托之事会如期完成,所谓“可信任”、“信得过”,正是对讲信用的人的高度赞扬。

从古至今,人们公认“人之交,信为本”。交往必须讲信用,这是起码应当遵守的生活准则。尔虞我诈,互相失去信任,就会影响人和人之间的正常关系。没有友谊,则人的一生不过是一片空白;而没有诚信,则无友谊可言。诚信是心灵相通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