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玩的就是会计(第二弹):重拳出击财务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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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大企业会计做账法

谈谈拟上市公司高管入股问题的会计处理

很多拟上市公司在冲刺上市的过程中,会对高层及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其认股价或直接为原始价,或大大低于同期PE(私募股权基金)进入时的公允价值。目前拟上市公司的高管入股很少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即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或商品而授予权益工具,应进行股份支付会计结算,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从管理费用中扣除,并且增加资本公积。实际上,未采用该准则的根本原因是一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绝大多数拟IPO(首次公开募股)公司立即面临着巨额的亏损,直接导致其不符合上市条件。如2010年7月某拟IPO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的15.1%计151万股的股权转让给22名自然人,而此前该公司曾以每股95.50元引入两家PE机构,如执行股份支付准则,按照每股95.50元价格计算,该公司至少应该确认151万×(95.50-1)=14269.5万元的管理费用,2010年该公司净利润只有6142万元,扣除管理费用14269.5万元后将导致2010年实际亏损8127.5万元。

另一方面,对PE入股上市公司的价格,能否简单以此作为公允价格,也有一定争议。拟IPO公司在即将上市前一两年引入的创投机构入股,往往是以“价高者得”的方式卖出股权,由此确定的入股价格可能有一定虚高,并非完全反映公允情况,能否就此认定为“公允价值”依然有待商榷;此外,对这种管理费用的确认,会计处理上应当在当年一次性计算费用,还是平摊到日后一定年份,还是采取其他处理方式,目前也在争议当中,监管部门未来可能会对此出台进一步新的详细规定。

我个人的意见是此类业务处理应该按照股份支付准则进行处理,由于这一块成本费用确定没有导致公司实际的现金流出,但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出来的这一块费用,可能会立即导致拟上市公司亏损,实施起来有一定的不合理之处。建议允许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再按照服务的一定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长期投资成本以长期投资成本法核算与权益法核算如何影响公司的期间利润和长期投资项目

A公司股本总额1000万元(1000万股),B、C两家公司各持有40%的股权。

假设:

1.B、C两家公司均没有其他的长期投资;

2.B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3.C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4.第一年,A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每股收益0.3元),该公司当年宣布每股分派现金0.2元,但具体分派时间是在次年的2月份;第二年,公司亏损200万元,并宣布当年不分配;第三年,A公司弥补亏损后实现净利润200万元(每股收益0.2元),当年宣布每股分派现金0.15元,并于当年年底前分派红利。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的方法

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长期股权投资需要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核算。在实务中,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计算子公司的期末所有者权益:

①子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增资+净利+资本公司增加-宣告支付的股利

②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母公司持股比例

其次,计算当期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并分别计算:③当期净利;④当期其他权益变动;⑤当期宣告分配股利等项目中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

再次,计算长期投资按权益法核算时应调整的金额:

⑥长期投资调整金额=母公司期末长期投资账面金额-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投资(等于⑥,即长期投资调整金额)

贷:投资收益(等于子公司当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当年母公司应收的子公司已宣告而支付的股利,即:③-⑤=⑦)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等于以前年度累计调整的投资收益,即:Σ⑦)

贷:资本公积(等于历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权益变动之和,即:Σ④)

高管调整职务收入不变,公司利润却能变

如果你属公司高管,分管生产,年薪为50万元,在会计处理上,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这一年,企业利润减少50万元;如果企业不想让利润减少,可“任命”你为车间主任,这样,工资先入制造费用,再分配到生产成本,变为存货,一年后卖出后才转为销售成本,这一年,企业利润就高了50万元。

对存货的盘盈盘亏怎样入账,会对主营业务收入产生影响吗?

盘盈的存货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惯例报经批准后,按照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从上述情况看,它不会对主营业务收入产生影响。

对于小企业中存货的盘盈盘亏处理,根据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冲当期管理费用;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区分情况区别处理了。

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不能转回,但处置资产时减值准备需要转出

中国会计准则为了防止利润操纵,规定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不能转回。其实在实务中还是防不胜防,因为处置资产时减值准备需要转出,如果上市公司在资产转让实际发生前大额计提减值准备,处置资产时则相应大额转出减值准备,同样可以操纵利润,监管部门应对这种操纵利润的新动向作出预判,如果太过分,应界定为“会计差错”。

有毒食品召回的会计分录

对于一再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已无力批驳,献出召回处理的会计分录:作销售退回处理,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库存商品—召回产品”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召回后以扣除残料等收入的净损失,记“营业外支出—召回损失”科目,冲减当期营业利润。

另外,请相关企业马上着手预提可能发生的召回成本,借记“销售费用”,贷记“预计负债—缺陷产品召回准备”。并在期末财务报表的附注中,对或有负债计提的比例、金额、未来可能的影响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