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父母与儿童早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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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父母教育素质

“‘做父母’实在要有一种专门的技能,专门的学识。……做父母是一桩不容易的事情。一般人太把这件事情忽视了,太把这桩事情看得容易了。……我们晓得栽花有了栽花的学识技能,花才能栽得好。养蜂有了养蜂的学识技能,蜂才能养得好。养蚕的人,先要懂得养蚕的方法,蚕才能养得好。甚至养牛、养猪、养羊等莫不都要有专门的学识技能。而一般人对于他自己的子女反不若养鸡、养猪、养牛来看得重要。我们只要是一个人就好像都有资格可以教养儿童的。至于怎样教养,怎样培育,事先既毫无准备,事后更不加研究……我愿普天下做父母的,在未做父母之前,应当自问他有没有研究过怎样教养他未来的儿童,自问他自己应当有什么资格才配做父亲,应当有什么资格才配做母亲。对于儿童的生理,对于儿童的心理,在做了父母之后,自问是否有相当的研究,相当的了解。”

——陈鹤琴

父母是影响儿童发展的重要他人,是对儿童实施教养的主体。在儿童早期的家庭教育过程中,父母居于主导地位,发挥着主导作用。父母的教育素质如何,决定着家庭教育的效果和成败。

一个人从他(她)做了父亲或母亲起,就需要一种特殊的素质——教育素质,即教育孩子所需要的观念、方法和能力。这些观念、方法、能力,就构成了父母的教育素质。我们经常会在报纸、电视上痛心地看到,某位博士生导师的儿子竟然拿刀砍向自己的父母,某位教师教育不了自己的孩子,某位校长的女儿专偷同学的物品……为什么很多高学历的人却教子失败?而生活中,笔者周围苦于育儿不得其法的硕士、博士父母比比皆是。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可见,教育子女也是一门学问,并非学历高就一定是好父母。相反,有的父母大字不识几个,却教育出了优秀的儿女。因此,笔者不得不提出这样一个命题:高学历的父母未必是高水平的父母,教育子女的水平与学历并不完全成正比。只有那些具备家长教育素质的人,才能真正成为合格的父母。

进入21世纪后,人们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提升,家庭教育越来越受到专家、学者和父母的重视。社会的不断进步,家庭结构、类型、模式随之不断发展变化,家庭教育的内容、形式、方法也随之不断调整。这就对作为儿童第一任老师的家庭教育实施者——父母提出了严峻挑战,更对父母自身所具备的教育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日益受到重视的家庭教育呼唤父母教育素质的提升。家庭教育比学校教育更能塑造孩子的个性、人格和价值观。父母的教育素质对于儿童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父母是儿童早期家庭教育中主要的教养人,发挥着主导作用,对儿童进行什么内容的教育,如何教育,希望把儿童培养成什么样的人,这些问题都取决于父母的意志和父母的素质。父母具备较高的素质,就可以以正确的教育理念指导教育工作,能自觉地选择恰当的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来影响儿童,能运用较高的教育艺术,妥善处理儿童发展中的疑问,使儿童健康发展。其次,父母自身的素质本身就是一种有力的影响源。它对儿童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良好的家庭教育往往可以影响人的一生。

一、概念的界定

1.素质

要探究教育素质,就必须先厘定什么叫素质。素质一词是现代心理学领域的一个基本概念。根据《教育大辞海》的解释,素质的原意是指个人先天具有的解剖生理特点,包括神经系统、感觉器官、运动器官的特点,其中脑的特点最为重要。它们通过遗传获得,故又称遗传素质,亦称天赋、禀赋或天资。《中国大百科全书——心理卷》指出:素质是能力的自然前提,人的神经系统以及感觉器官、运动器官的生理结构和功能特点,特别是脑的微观特点,与能力的形成和发展有密切关系。也就是说素质最初是指影响人们日后心理发展的速度、水平、方向的那些先天具有的生理上的特征。

近年来,素质越来越多地被广泛运用于其他多个领域,其内涵也远远超出了原有的范畴。如:在心理学领域,素质主要指人的个性品质,包括兴趣、性格等;也有人从教育学角度来解释素质,认为素质是个人在先天具有的生理、心理特点基础上,通过后天环境、教育的影响和个体自身的努力而获得和形成的内在的、稳定的、综合的个性心理品质。

目前比较一致和普遍的理解是素质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原本生理学、心理学上特指的个体遗传素质是狭义的素质,它是能力发展的自然前提和基础。广义的素质则指在先天遗传素质的基础上,通过外界环境和后天教育形成并发展起来的相对稳定的、内在的基本生理、心理和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性。由此可见,素质的含义无论在内涵还是外延上都有了本质的变化和拓展。从内涵看,它既包括生理素质,也包括心理和社会文化素质;从外延看,则既可指个体素质,也可指群体素质。

2.教育素质

相对教育观念、教育方式等概念而言,教育素质是一个尚未深入研究的命题,不同的学者、专家、研究人员对其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诠释。总体来说,教育素质是指包括教师、家长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等教育实施者应该具备的品质、特性。

对教育素质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教师,现有的研究对教师教育素质的概念有以下的表述及理解:譹訛教师教育素质是教师的职业角色所拥有的具有育人功能的专业素养或专门素养,即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素养。它直接影响老师的教学活动进程及方式,是教师业务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它要求教育者要懂得教育的基本原理、教学活动的基本过程与规律,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教学过程中的基本心理规律和学生学习规律等。譺訛教师教育素质是任教从师的职业理念、职业道德、专门知识和特别技术,是教师整体素质中必须具备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专业素质。其内容包括:树立健全的角色意识、构建现代教育理念、形成良好职业道德、熟悉现行教育法规、懂得研究教育对象、善于心理调适和辅导、学会教育科研方法、具有创造精神和能力。这些研究尽管在概念的表述上有所不同,但都强调了教师教育素质是教师应当具备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特殊素质,是教师业务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核心部分。

3.父母教育素质

教师教育素质同本书中父母教育素质概念的性质虽然相似,但由于教育者身份、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关系以及教育场合不同,其内涵仍然有很大的差别。

近20年来,家庭教育对子女和社会的影响日益突显,有关专家学者便提出了“父母教育素质”这一命题。

关颖认为父母教育素质是除了每个社会成员都具有的基本素质以外,作为家长所具备的特殊素质,即指家长作为家庭中子女的执教者所具有的素质。它包括家长的教育观念、教育方式、教育能力三大内容要素。

曹玉萍(2007)将家长教育素质的概念定义为:对儿童成长、教育、做人都起到重要作用的父母、(外)祖父母和儿童看护者等,通过学习掌握有关子女教育的各方面知识以及通过家庭教育实践而形成的,为完成抚育子女的任务所应具备的特殊素质。

杨宝忠提出家长自身素质直接影响家庭教育的效率和质量,他认为家长自身素质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家长的世界观和思想品德;二是家长的文化修养;三是家长的教育素养,即家长所具有的教育科学知识以及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教育态度和教育期望。

借鉴以上观点,本书中将父母教育素质界定为:为了合格地担当社会和家庭给父母所自然赋予的家庭教育实施者的角色,父母在抚养、教育和培养子女的过程当中应当具备的特殊品质即为父母教育素质。它主要包括教育观念、教育知识、教育方式和教育能力等。

二、父母应具备的教育素质

父母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教育素质?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一般来说,父母教育素质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一)现代的教育观念

教育观念是父母教育素质的核心,对家庭教育的目标、方向以及父母的教育行为起着制约和指导作用,也是影响家庭教育质量的决定因素。什么是教育观?教育观指的是支配教育行为的看法、思想。它和其他观念一样,是客观现实的能动反映,是经验和理论在人们头脑中的积淀。父母的教育观不仅制约着父母对教育知识和能力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父母的文化水平和品德修养,而且直接影响到父母对儿童的期望值和满意度,影响到父母对自己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影响到父母对儿童教育的时间精力投入和物质经济投入的量和方向。因此,父母的教育观念是父母教育素质的关键。

父母科学的教育观包括:

1.儿童观

儿童观就是成人对儿童的认识和看法,即把儿童培养成什么样的人。它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儿童在人类社会中应享有的地位与权力;二是儿童期的意义、特点,以及儿童生长发展的形式和成因、教育同儿童发展之间的关系等诸多问题。儿童观与教育理念密切相关,有什么样的儿童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父母对儿童的教育总是以一定的儿童观为前提的。

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儿童观,儿童观随着社会的发展日益更新,

(1)儿童是人,不是物。儿童是人,是独立存在的人。父母不能把孩子当成是一件东西、一件玩具,也不能把他们当成任由大人支配的附属品。父母要把儿童当做“人”来对待与培养,保障儿童的权利和地位,为儿童生命成长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尊重儿童的人格与尊严,重视儿童的愿望与需要,平等对待儿童,承认儿童作为人的能动性。

(2)儿童不是“自然的人”,是“社会的人”。儿童在与人交往中,逐步从“自然人”成长为“社会人”。父母要为儿童创造机会,多带儿童亲近大自然,引导儿童从小与人交往、参与社会生活,提高儿童的交往能力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3)儿童是有别于成人的人。儿童不是成人,也不是“小大人”,儿童期是人类发展的一个特定的时期,具有其独特性和特殊价值。儿童有其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他们活动好动、好奇、好问,有无限种发展的可能性。父母要把儿童当儿童看待,尊重儿童,了解儿童,不把成人的思想、观念强加给儿童,要按照儿童的天性来进行培养。

(4)儿童是发展变化中的人。儿童处在成长过程中,各方面都不成熟,其心理状态、思维方式和成人不同,在他们成长的每一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规律。因此,在教养过程中,父母不能把儿童当成大人那样去对待、去要求,要顺应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允许儿童犯错误,允许儿童按自己的意愿行事。

(5)儿童是独一无二的人。每个儿童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他们无论从遗传素质还是后天习得与发展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父母应该理智地承认儿童在发展过程中各方面的差异性,尊重并正确对待儿童的独特性,在教养过程中更多地因材施教。

(6)儿童是独立的人。儿童与成人一样同样是独立的社会个体,拥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拥有发表意见和参与活动的权利。任何涉及儿童的事情,父母均应听取儿童的意见。儿童的个人意愿和想法应该受到成人的尊重和接纳。

2.亲职观

父母的亲职观,是指父母对自己在家庭教育中的角色和职能的认识。在这个问题上,家长应当认识到:

(1)父母是儿童的第一任教师,也是终生教师。家庭,是儿童接受教育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教育机构,它提供了为儿童的生命打上烙印的教养。父母赋予儿童的不仅是生命,夫妻关系、家庭氛围、家庭生活习惯等,每时每刻都在塑造着儿童的心灵。

(2)父母与儿童一起成长。儿童是独特的个体,父母对儿童的教养是独特的,没有固定的模式可照搬;儿童的教育具有不可重复性,他们每天都在发展变化,不断为父母提供教养的新课题,父母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掌握教育儿童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儿童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进行施教。

3.亲子观

父母的亲子观,是指父母对自己与子女关系的基本看法及教养动机。不同的亲子观会影响父母的态度和教养方式,最终以教育观念的形式固定下来,称为一种“心理积淀”,从而影响家庭教育的效果与质量。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既是基于血缘、亲情的长辈与晚辈的关系,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而且还是基于人格平等的朋友关系。父母对子女的责任是关爱、支持、引导。父母对儿童的教育,要多尊重、理解、信任、鼓励,而不是一味地教训、说道理、定规矩。

4.人才观

父母的人才观,主要指父母对人才价值的理解和对子女成才的价值取向,即父母对什么是人才以及希望自己的子女成什么样人的认识和期望。父母对人才价值的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们对儿童的看法、期望,影响着父母对儿童教养的重点,即家长在教育当中,时间、精力和经济上的投入。

父母应该树立这样的人才观:

(1)行行出状元的人才观。自古以来,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不懈努力即使是最平凡的职业也能成就不凡。而且,每个人的先天素质与后天影响各不相同,有的人适合向高科技领域发展,有的人适合在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发挥自己的特长,父母应树立为国教子的思想,培养儿童的多种兴趣,顺其自然。

(2)人人能成长的人才观。儿童存在着差异,每个儿童均有着不同的个性,每个儿童都有属于自己的特长、优势领域。父母要承认儿童的个体差异,善于观察和发现儿童的年龄特征、个人特长、兴趣爱好,因人而异地对儿童进行引导,相信通过适当的教育、训练,每个儿童都能成才、成功。

(3)终身学习的人才观。儿童的发展是全面、协调的发展,父母引导儿童习得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固然必要,但培养儿童对周围事物的兴趣、好奇心、敏感性,形成良好的品德,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思维等习惯更重要。

(二)丰富的教育知识

如前所说,教育子女是一件十分复杂的工作。一个不懂任何教育知识、缺乏教育能力的人必然教育不好孩子。陈鹤琴先生在50多年前就曾经告诫做父母的,在未做父母之前,就应该弄懂养孩子的方法,使得孩子身心两方面都充分而又正当地发育,这样才有资格做父亲或母亲。

为人父母者教育子女,需要具备下面这些知识:

第一,优生知识,即有关生育身心健康婴儿的科学知识。如,男女婚姻对象的选择,结婚年龄和时间的确定,生育孩子的最佳年龄和受孕的最佳时间,受孕、妊娠保健和围产期保健,异常胎儿的产前预防和诊断,畸形胎儿和遗传病的预防,以及怀孕期间、分娩前后家庭生活(日常家庭生活和夫妻性生活)的调节等方面的知识。

第二,婴儿生理学知识。家庭是儿童赖以生存的场所,父母是保证婴儿生理健康的主要责任者。为保证儿童身体健康发育,减少疾病,父母必须掌握一些生理学知识,如婴儿的机体如何发育,身体各器官的机能如何发展等,以便为婴儿提供良好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条件,加强卫生保健和进行体育锻炼。

第三,婴儿心理学知识。这是研究婴儿心理发展一般规律和年龄特征的科学。婴儿的心理发展状况有自己的年龄特征和个性特征。要对婴儿进行抚养和教育,父母必须了解婴儿心理发展的一般规律,如乳儿后期依恋的开始建立、婴儿期依恋的进一步发展等。父母只有掌握了这方面的知识,教养效果才会更理想。

第四,教育学知识。教育学是关于教育发展规律的科学。儿童早期接受的教育对其一生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积极地与人交往的态度,活泼开朗的性格都是儿童健康成长所必需的,这些都有赖于父母科学的引导与教育。所以,父母必须学习,了解教育的原则、方法,并能灵活地创造地运用这些原则和方法。

第五,多科文化知识。父母教育儿童是结合家庭生活进行的几乎是百科全书的教育,父母不仅要掌握优生学、生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科学知识,还要尽可能掌握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和一般文化知识。好奇、好问是婴幼儿期的特点,父母要多阅读、多积累,满足儿童的求知欲望,增加与儿童的有效沟通与互动。

第六,社会生活知识。社会生活是复杂的,社会生活知识对于每个人都是必要的。儿童在社会化过程中需要掌握多种多样的社会生活知识,如待人接物、为人处世、社会交往、处理同伴关系等方面的知识。父母作为儿童生活的引路人,有责任教会他们如何生活。所以,父母应具备广泛的社会生活知识,以便在日常生活中随时随地引导儿童。

(三)科学的教育方式

教育方式是指父母在对子女实施教育和抚养中通常运用的方法和形式,是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的综合体现。一般来说从亲子关系的角度可以分为专制的、放任的、民主的;从父母对孩子情感的角度可分为亲密的、冷漠的、溺爱的;从孩子与环境关系的角度可分为开放的和封闭的;从父母态度的角度可分为矛盾的和一致的等。父母有时会因情境和心境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教育方式,有时会在采取一种教育方式的同时,又采取另一种与其对立的教育方式。因此,父母要优化家庭教育方式,这是抚育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必要前提。(教育方式的详细论述见第二章)

(四)高超的教育能力

教育能力是父母能够胜任子女教育的主观条件,具体来说是父母在教育观念指导下,运用一定的教育方式,在家庭教育的实践中处理亲子关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个性心理特征。教育儿童,不但要有科学的观念和知识,而且必须具有把这些观念知识运用于教育儿童实践的能力。一个合格的父母一定具备了较强的教育能力。父母的教育能力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

1.了解子女的能力

了解子女是教育子女的前提。父母要创造一种宽松的家庭生活气氛,以民主、平等的态度,学会运用观察、倾听等方法,来洞察孩子的情绪、兴趣爱好、性格特点、人际交往等方面。父母不但要对其吃、穿、用和日常行为等现象了如指掌,而且还要对他在想什么、干什么、怎么干,情绪状态如何等有所了解。

2.分析问题的能力

教育子女,要针对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教育方式方法,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父母选择、运用什么样的教育方式方法,必须依据对问题情境进行分析所得出的判断。判断准确与否,影响教育效果。例如,新生儿会经常哭闹,有的父母孩子一哭就给他喂奶,这样的处理过于简单。其实,哭是新生儿与外界沟通的唯一方式,他们之所以会哭泣,可能是生病,也能是喂养不当、活动不足或爱的缺乏等。父母只有学会分析各种问题才能正确教养。

3.与儿童的沟通能力

父母要学会用准确、生动、亲切、幽默的语言与儿童交谈。尤其在进行批评教育时,要尽量运用赞扬、鼓励、商量、肯定等语言方式,避免采用责备、压制、强迫、威胁等错误的语言方式。要营造一个倾听的氛围,学会聆听儿童的心声。这是一种良性的、积极的、双向的沟通能力,父母掌握了这种能力,不仅有利于家庭和谐氛围的营造,而且直接影响着对孩子教育的效果。

4.选择和运用教育方法的能力

在什么情境下采用什么教育方法,在哪一个年龄阶段用什么教育方式,如何针对儿童的不同表现具体运用某一种方式方法,这些技能是父母必须掌握的。例如,处于“第一反抗期”的儿童处处与大人“作对”,下雨了,家长让孩子穿雨鞋,他们会说“不”。父母了解了儿童这一时期的特点,可以“反其道而行之”,对他们说:“今天不要穿雨鞋哦!会把漂亮的雨鞋弄脏的!”结果,孩子的“反抗”正好可以“负负得正”。

5.父母角色的扮演能力

父母是家庭生活的管理者,在家庭中扮演角色成功与否,将形成不同的教育氛围:与孩子平等相处的父母,有利于孩子积极主动地健康成长;反之,则会造成孩子个性的各种遗憾。

教育素质是作为父母特定角色的特殊素质,犹如法官要精通法律,医生要有医术一样,是父母的“专业素质”,是父母影响儿童发展和决定家庭教育成败的最直接因素。除此之外,父母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教育责任感等会通过言谈举止,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孩子。因此,下面这三个方面的素质也是身为教育者的父母所必备的。

(五)高尚的品德修养

父母是儿童学习的榜样,“身教胜于言教”,是对父母思想道德素质重要性的高度概括。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曾一再强调父母对儿童影响的重要性,他告诫父母们:在你们生活的每一瞬间,甚至当你们不在家的时候,都在教育儿童。你们怎样穿衣服、怎样跟别人说话、怎样谈论其他人、你们怎样表示欢欣和不快、怎样对待朋友和仇敌、怎样笑等,所有这些对儿童都有很大的意义。如果教育者个人有很多的缺点,你们任何的方法都是没有用的。父母希望儿童成为品德高尚的人,自己必须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尤其要注重家庭伦理、遵守社会公德。

家庭伦理也叫家庭道德。它包括:夫妻之间相敬如宾;亲子之间尊老爱幼,对子女恪尽亲职,使之健康成长,对父母又敬又养,使老人颐养天年;婆子之间相亲相爱。家庭伦理是社会道德的基础,也是父母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起点。

社会公德是一定社会的全体成员为维护公共生活的正常进行而共同遵守的最基本、最起码的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它包括:遵守公共秩序等公共场所道德;保持环境整洁等公共卫生道德;彼此尊重、助人为乐、诚实守信等公共交往道德;睦邻友好、语言文明等公共生活道德,等等。社会公德,是对每一个公民最起码的道德要求,父母只有履行这些要求,才能取得子女的信赖。

(六)良好的心理素质

父母的心理健康对儿童具有重要的意义,美国心理学家艾里斯认为,父母的心理素质对儿童的心理健康具有深远的影响。一个合格的父母应该具备怎样的心理素质呢?

1.稳定的情绪和健康的情感

父母的情绪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心理素质,而且也会影响到教养子女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一个情绪平稳、心态豁达、行为具有理性的父母,可以给家庭创造一个祥和欢乐的心理氛围。在这种情况下,孩子会感到亲切愉快,父母的教育行为更容易被孩子所接受。相反,如果父母情绪波动较大,甚至将自己在工作中不顺心的事和不满的情绪带回到家中,把孩子当做发泄对象,就会使孩子经常处于一种紧张、恐惧和戒备状态,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作为父母,一定要善于用理智来驾驭自己的情感,及时调整自我心理轨迹,避免大起大落,喜怒无常,努力培养自己的健康情感,保持情绪的稳定,为子女展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也是为人父母的责任。

2.坚强的意志和坚持性

父母做任何有益的事情,都应该有决心、有恒心、有毅力,不怕困难,勇于战胜困难,为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使孩子明白,做任何事情都要付出巨大的努力,没有辛勤的付出,就没有成功后的喜悦。同样,这种坚强的意志,也应该表现在对子女的教育上。教育孩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有耐心。

3.不断完善性格

性格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心理特征,但是并非“江山易改,禀性难移”,坚持长期努力,也能改造不良的性格,形成自信、坚韧、果断、有成就动机的现代人性格特征,有利于对孩子教育能力的提高和发展,对孩子产生积极的影响。因为父母的自信心、坚韧不拔的精神、成就感可以为孩子提供榜样。

4.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

兴趣是积极探究某种事物的认识倾向。兴趣可以推动人们去获取丰富的知识,开发人的智力,还可以使人的精神生活更为充实。有一定自身修养的父母都有健康的兴趣爱好,用以提高生活的情趣和质量,如养花、养鱼、下棋、欣赏世界名曲、写字作画、做手工、打球等,从而引导孩子参加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塑造孩子美的心灵。

(七)强烈的义务感和责任心

所谓“义务”,是指人们一旦具备一定的社会关系,处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中,必然要担负的使命、职责或任务。父母无论从政治法律上,还是伦理道德上都承担着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

父母生养了子女,使子女获得了生存、发展的权利。父母对于身心尚未成熟的儿童,在其出生前和出生后都应给予特殊的保护和照料,包括法律上的适当保护。儿童刚生下来,不能独立生存,必须由父母抚养,父母要为儿童提供必需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来使之生存和生活,促进他们健康成长。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父母还要对他们进行教育,培养他们的独立生活能力、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保证他们身体健康,指导他们习得一定的知识和技能。

父母应该意识到:从做了父母的那一天起,就承担了一项重要的社会义务,即把子女培养成合格的公民。父母尽管工作忙,但抚养、教育儿童的责任不可推卸,尤其是父亲要多参与儿童的早期教育,减少“父亲缺席”。(父亲对儿童发展的影响参见第一章)

父母培养教育子女,这不仅是法律上所规定的义务,也是社会伦理道德上的义务。这种义务或多或少要牺牲自己的利益,不管将来能不能得到子女的回报,父母都必须无条件地担负起教育子女的义务,而且要树立起终生教育子女的责任意识,即使儿童长大后接受学校教育,父母的作用依然不可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