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托尔斯泰 马克·吐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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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不喜欢祈祷的孩子

构成生命的主要成分,并非事实和事件,它主要的成分是思想的风暴,它一生一世都在人的脑中吹袭。

——马克·吐温

1835年10月30日,在美国密苏里州门罗县非常偏僻的村庄佛罗里达,一个小男孩呱呱坠地了。小男孩的出生让这个仅有100人的小村子的人口增加了百分之一,而他的贡献远不止这些。他的父母叫他塞缪尔·朗荷思·克莱门斯,孩子长大后又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做马克·吐温。马克·吐温的诞生对美国乃至整个世界文坛来说都是一件大事,他的文学成就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美国人和喜爱他的作品的各国人民。

小克莱门斯的父亲约翰·马歇尔·克莱门斯原来是弗吉尼亚州人,母亲简·兰普顿是肯塔基州人,他们各自的家庭都并不富裕。1823年,他们二人在列克星敦结婚,婚后便迁居到田纳西州东部的荒凉山村詹姆斯顿,并在那里生下了头几个孩子。为了身后给孩子们留下一份财产,让他们能够过上富足的生活,小克莱门斯的父母经过几年的艰苦奋斗,终于购置了一大块包括矿山、森林在内的4万多公顷的土地,成了当地有名的富豪之家,深受人们的尊敬和羡慕。谁想没过几年,一次金融危机几乎荡尽了他们的全部家产。不得已,他的父亲携带家小,迁移到了佛罗里达。当小克莱门斯诞生的时候,一家人的经济来源,全靠父亲经营一个乡村小商店的收入。

“塞缪尔·朗荷思·克莱门斯!”

在佛罗里达村大街南头一间小小的圆木屋里,私立学校的老师霍尔太太正在大声训斥着学生。这是4岁半的小克莱门斯上学的第一天。他第一次听到别人把自己的名字连成一串地叫出来,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可同学们都知道,老师叫一个小孩全名的时候,事情一定不妙。原来刚上学的小克莱门斯在还没理解校规是什么的时候就破坏了一条校规,并得到警告,不得再犯,第二次再犯就要挨鞭子。不一会儿,他又违背了校规,霍尔太太便让小克莱门斯出去找一根枝条来,小克莱门斯小心翼翼地找到了一根有点腐烂的木条,恭顺地把木条递给了霍尔太太。没想到霍尔太太不以为然地看看木条,牛气地说:

“我真替你害臊,看来找枝条这样的事,我得派一个比你判断力强一点的人干。吉姆,你去!”

当粗硬的枝条抽打在小克莱门斯的脊背上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已是一名学生了。

小克莱门斯的老师霍尔太太是一个来自新英格兰的中年妇女、虔诚的基督教徒。每当她开始上课的时候,总要先领着学生做一番祈祷,然后就从《圣经·新约全书》中挑一章朗读,还要简单地解释一下。有一天,当她讲到圣经里写的“祈求,你就会得到”这一条时,她说:“只要一个人虔诚地祈祷上帝,他一定会得到他想要得到的东西。”

小克莱门斯信以为真,对祈祷能提供这样的好运气非常高兴。这是他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决定试一试。同学中有一个叫玛格丽特·库纳曼的,是一位烤面包师傅的女儿,每天早晨都要带一块姜饼到学校来。小克莱门斯特别想吃一块姜饼,于是他专心地祈祷能得到一块姜饼,在两三天里,他的祈祷虽然和镇上的人一样虔诚,可是毫无结果。祈祷再灵验,也只是远远地看着罢了,并不能把那块姜饼往上举起来或者移动一下。他也发现村里那些勤于祈祷的人也并没得到什么,比如为什么寡妇被人偷掉的银鼻烟盒儿求不回来呢?为什么那个瘦小姐不能胖起来?为什么爸爸的钱赚不回来呢?再说,虔诚的祈祷只是为了从中捞取好处,这样太可悲了。

霍尔太太还给她的学生们讲过地狱与天堂,地狱是坏人去的地方,她警告小克莱门斯,如果再调皮捣蛋他就会下地狱。小克莱门斯却回答:“我就想去那儿。”霍尔太太气得发疯,其实小克莱门斯并不是存心和她捣蛋。他只不过是想到一个什么地方去,换换空气,至于到什么地方并不在乎。霍尔太太认为他刚才说的话简直是罪过,人活着就是为了将来升上天堂,在天堂,什么事都不用做,只是整天到处走走,老是弹着琴,唱着圣歌,永远永远就这么过日子。可是,这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呢?小克莱门斯可看不出她要去的地方会有什么好处,所以他下定决心,不做去天堂的打算。当然,他也只是心里想一想,从来不敢说出来,因为说了还是挨鞭子抽。既然天堂、地狱也不是什么好地方,祈祷也不会有什么好处,那么上帝就不那么令人可信了。

以后的日子,小克莱门斯的祈祷总有点心不在焉,他的脑子里常想着比这有趣得多的事情。

村子里有一座木搭教堂,地板用短木料铺成,放着几张长条凳。地板之间的缝隙没有填平,更没有什么地毯,所以要是掉下比桃子小的东西,很可能从缝隙中掉下去。整个教堂的地板,高出地面两三尺,猪就睡在下面。冬天,地板缝里总会吹来冷飕飕的凉风;夏天,里面活跃着数不清的跳蚤。墙上挂着锡器龛灯,点着黄色的牛油蜡烛,作为教堂里的照明。可别小看这教堂,不仅是全村最好的建筑,而且还有多种用途。这里除了星期日以外,教堂就是教室。

在小克莱门斯看来,教堂是最沉闷、最没意思的地方。可是笃信宗教的妈妈可不这么看,她总是督促小克莱门斯去教堂祈祷。小克莱门斯只好去教堂里找点有趣的事干。虽说他总被安排在远离窗外诱人景物的地方,但也不妨碍他思想的自由。

教堂的钟声又响了,整个教堂安静下来,主日活动就要开始了。他们先唱圣歌,牧师宣读了一周要开的一连串的会议,接着他就做祈祷了。

牧师要为很多事情祈祷,为很多人祈祷。他为教堂和教堂的小孩子们,也为村里的人,然后又为整个国家,为政府祈祷,后来他又为异国他乡的人们祈祷。

小克莱门斯根本不喜欢听牧师做祈祷,但他知道这时候得保持安静。正当牧师专心致志地做祈祷时,一只小飞虫落在了小克莱门斯前面人的后背上。它的两只前腿一上一下互相搓来搓去,一会儿又伸出两只前腿抱着头,好像在拉着自己的脑袋,一会儿又用后腿去梳理翅膀,小虫慢慢地做着这一切,仿佛这是一个安全的地方。小克莱门斯只给了它一会儿的安全时间,就慢慢地伸出手去,小飞虫顷刻之间已经被他抓在手心里了。妈妈看见了,叫他把小飞虫放掉。

牧师已经开始了冗长的布道,他是照着圣经读的,他每翻一页小克莱门斯都替他数一页。布道完毕,小克莱门斯就知道共有多少页。但他常常是不知道牧师说了些什么,不过也并不是总这样。瞧,今天牧师讲的就让小克莱门斯很是激动了一会儿。牧师讲到世界未来的和平,他说强大的民族将成为弱小民族的朋友。他说强大的民族就像森林里强壮的野兽,而弱小的民族就像农场里弱小的动物。强壮的野兽不会伤害弱小的动物,它们将在一起和睦相处,它们是那么温顺和友善,以至于一个幼童就能领导它们。小克莱门斯多么希望自己就是那幼童,领导一群野兽该有多么神气。小克莱门斯竖着耳朵仔细地听着,牧师却不再讲动物了,也不讲那个幼童了,小克莱门斯又陷入了烦闷的状态。他有点坐立不安,忽然想起他的宝贝小盒子里有一只大黑甲虫,就从兜里掏出来打开看看。没有想到这只大甲虫牢牢地钳住了他的手指,小克莱门斯觉着太疼了,大甲虫被抛到地板上,四脚朝天。小克莱门斯连忙把手指含在嘴里。

甲虫躺在那里,几条腿蹬来蹬去,在地板上蹭了几下,但没有办法翻过身来,小克莱门斯倒是挺想帮忙的,可是离他太远了,爱莫能助,只好看着它。小克莱门斯发现并不是每个人都对牧师的话感兴趣,他们也自得其乐地看着那只大甲虫。这时有一只狗冲了进来,它仔细打量着那只大甲虫,兴奋地摆着尾巴,围着它走了一圈,用鼻子闻了闻,又趴在地上,用前爪把那只甲虫挡在其中。它竟打起瞌睡来,头一耷拉,碰到了那只甲虫,甲虫恶狠狠地夹住了狗的鼻子,小狗摇着鼻子大叫了一声,而甲虫又掉在地板上四脚朝天。

坐在附近的人不禁掩上嘴轻声笑起来,小克莱门斯高兴极了。可那只狗却像是一个大傻瓜似的,又走到那个大甲虫跟前,冲着它跳了过去,然后再跳回来。后来它或者累了或者腻了,又找了一个较小的甲虫跟在后面转了一会儿,又很快厌烦了。这时它仿佛忘了刚才的一切,舒心地坐下来,那只被它遗忘的大甲虫正在它的屁股下面。

随着一声痛苦的狂叫,那条狗在教堂里奔跑起来,那只大甲虫坚韧不拔地咬住它不放,痛苦的小狗冲到教堂的前面又猛地冲到教堂后面,紧接着他又跳进主人的怀抱,主人赶忙把这个狂吠的狗顺着窗户扔了出去,狗飞快地跑开了,那嗷嗷的叫声也渐渐地听不见了。

这时候小克莱门斯兴奋得满脸通红,而周围的人们也紧抿着嘴唇,憋着笑。牧师早停下来,这时才又开始布道。

虽然小克莱门斯总希望有什么老猫小狗的钻进教堂,但像这种有趣的事还真的挺稀罕。小克莱门斯的妈妈最了解自己的儿子,知道他非常厌恶去教堂,所以每当他干了荒唐事,如果当场惩罚还嫌不够的话,妈妈总是让他星期天晚上到教堂去,有的时候,他还能勉强去应付一下,但大多数,他总是设法躲掉。妈妈总要对他盘问一番,检查一下他是否去了教堂。刚开始的时候,总是问小克莱门斯教堂今天晚上讲的是哪一段圣经?这很简单,事先他自己挑选好一段准备着对付妈妈。这方法一直很灵,直到有一天他讲的经文和上了教堂的邻居所说的经文对不上号。这以后,妈妈只好采用了别的方法。

60多年后,马克·吐温对妈妈识破他的“小阴谋”这件事还记忆犹新。那时,男人、男孩大都在冬天穿黑色的长袍,用闪闪发亮的华丽苏格兰格子花呢做衬里。在一个冬夜,小克莱门斯因为本周做的错事太多,只好去教堂忏悔了。他把袍子藏在教堂大门的附近,然后就跑出去和别的小孩子们玩个痛快,直到礼拜结束。然后他得意洋洋地回家去,以为又可以蒙混过关,却没有发现袍子穿反了,浑身亮晶晶地走进了屋子。他把袍子一甩,准备迎接妈妈的例行检查。一切进行得都很顺利,直到很随意地谈起教堂的温度,妈妈说:“这样一个晚上,想在那里暖暖和和地待着可不行。”

小克莱门斯当时并没有想到这有什么弦外之音,傻头傻脑地回答说,他在教堂里的时候,可一直都穿着这件袍子。于是妈妈接着问,是不是从教堂到家一直都穿着袍子。小克莱门斯依然没有领会其中的含义。还接着说:“正是这样。”妈妈紧追不舍:“这红得发亮的苏格兰格子花呢,你穿在外边招摇过市不引人注意吗?”这时的小克莱门斯才恍悟过来,但也只有自作自受了。

你如果想得到什么,想做什么,实在不必在祷告上下什么工夫。小克莱门斯越发自信了,而小克莱门斯对待上帝、《圣经》的一些举止、行为,使细心的妈妈感到十分不安。她把小克莱门斯叫到一边,非常担心地盘问他怎么了。在妈妈的追问下,小克莱门斯只好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向她承认说:“妈妈,我已经不再是个基督徒了,我不再信上帝了。”妈妈非常伤心,问他为什么。他说,他认识到自己只是为了得到好处才去做基督徒的,而他的欲望实在是没有止境,总是满足不了,想到这一点,他很为自己难过,这太卑鄙了。

母亲把小克莱门斯抱在怀里安慰他,而小克莱门斯想,母亲安慰的话语、母亲温暖的怀抱都告诉他,如果他继续保持这个样子,他是不会孤独的。

实际上,在佛罗里达私立乡村小学校的学习生活对马克·吐温来说,是非常短暂的,然而这十分单调、十分乏味的宗教信条教育和宗教的虚伪性却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难以磨灭的印象。30多年后,马克·吐温在他的著名长篇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还塑造了一个专门和学校校长、教堂牧师作对的儿童——汤姆·索亚,通过这一艺术形象表达他对窒息人性、摧残儿童身心健康的宗教教育的不满。

马克·吐温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前言部分明确说明:“这本书所记述的冒险故事,大部分都是真实的。其中一两件事是我亲身经历的,其余的都是我们学校里其他男孩的经历。哈克贝利·费恩确有其人。汤姆·索亚是以3个真实孩子为原型塑造的人物。”

汤姆·索亚是怎样和学校的老师作对的呢?汤姆首先在教堂门口搜集黄票、蓝票和红票,这些票是用来奖励背诵《圣经》经文的学生的。背诵两节经文得到1张蓝票,1张红票等于10张蓝票,1张黄票等于10张红票,得了10张黄票,也就是背诵了2000节《圣经》经文,学校老师就奖给学生一本《圣经》。不管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得到一本《圣经》的那一天可是个大喜的日子。汤姆心里也许并不想要一本《圣经》,但他也渴望尝尝接受奖品时那种美好的感受。所以他大约花了10分钟,用他的好玩意儿换来那些票,然后走进教堂。

这一天特别巧,20公里外一个大城镇的大法官撤切尔也光临了这座教堂。老师很愿意在这一天给哪个孩子发一本《圣经》以资鼓励,以便让那位著名的大法官知道,这是一所非常好的学校,但是没有哪个孩子手里能有10张黄票。眼看毫无希望了,汤姆·索亚走上前来,他拿着9张黄票、9张红票和10张蓝票,老师有点目瞪口呆,因为他预料汤姆10年也攒不到这么多票,可是他手里捏着票呢!这是令人吃惊的事,老师怎么也没有搞明白,他无法相信汤姆能背2000节《圣经》经文,他甚至不相信汤姆能背12节。其他的孩子看着汤姆,他们也希望攒够了票去领取《圣经》。有些孩子懊悔得要命,他们都愤怒了,因为他们实在傻透了。

大法官非常欣赏汤姆,他摸着汤姆的头亲切地说:“真是个好孩子。你是一个了不起的、有男子汉气概的小伙子。2000节经文可实在够多的了。你背了这些经文,一辈子也不会后悔的。读书造就伟人,造就善人,将来你有一天会成为伟人、成为善人的。那时你就会想起今天,你会很高兴到学校来上课。现在你来告诉我和这位太太你背过的一些《圣经》章节,我们很为那些用功的孩子感到骄傲。你知道耶稣12弟子的名字吧,告诉我们最早的两个弟子叫什么名字?”

汤姆的脸一下子变红了,低着头直看着自己的脚。老师知道汤姆答不上来,但他也不得不说话:“回答这位先生的问话,别害怕。”

汤姆依旧不开口。“我知道你会告诉我的,”那位太太和蔼地说,“耶稣最初的两个弟子的名字是——”

汤姆倒是记得《圣经》中的两个名字,两个人的名字总在一起,可他记不起这两个人是谁了,也不知道他们做了些什么,不过管它呢,他大声地说了出来:

“大卫和哥利亚!”

但是大卫和哥利亚并不在耶稣的12个弟子之中,他们的故事在《圣经》中另外章节里。大卫是个男孩子,哥利亚是个身强体壮的男人,他们相互为敌,大卫最后杀死了哥利亚。

汤姆·索亚在学校里出足了洋相,但是在马克·吐温的笔下,他也让汤姆·索亚把学校的校长狠狠地戏弄了一番。

时间一晃,暑假快到了。由于大考将近,一向严厉的校长现在变得比过去更加严厉,时常动用教鞭和戒尺无缘无故地惩罚学生。学生们对他恨透了,为了在大考那天晚上报复他,汤姆和他的同学想出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妙计。他们找来了没有上学的油漆匠的孩子,把主意告诉他,请他帮忙。因为校长就在他家。到了大考那天晚上,这个孩子按照汤姆的吩咐,趁校长晚饭时喝醉了在躺椅上打瞌睡的时候,摘下他的假发,给他秃脑袋上涂了一层金漆。过了一会,他推醒校长,催他到学校去。带着醉态的校长丝毫没有感觉头部不舒服,梳梳假发就上学校去了。

晚上8点钟,学校里灯火辉煌,讲台下坐着镇上的贵宾、各年级的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校长高高兴兴地坐在讲台上,进行着各学科的考试。几个学生背诵课文,作文考试后,又开始准备地理考试。这时,校长在黑板上画了一幅美国地图。由于他依然带着几分醉意,所以怎么也画不像,人们大笑起来。当他觉得画得不错的时候人们笑得更厉害了。原来这时,在他头顶上的天窗那儿,油漆匠的孩子按照汤姆的吩咐,放下一只堵着嘴的猫。当那只在空中挣扎着乱抓的猫接触到校长的假发时,它像捞到救命稻草似的,一下子将其牢牢抓住。这时油漆匠的孩子猛地一提,连猫带假发都提了上去,校长的金漆脑袋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汤姆和他的小伙伴终于实现了他们报复校长的夙愿,解了心头之恨。

汤姆在病了两星期之后,有一天拖着虚弱的身体在镇上散步时,忽然发现一切事物都起了变化。原来在他患病期间,基督教曾举行过一次发展教友的布道会,差不多人人都入了教。他在绝望中去找他的同学贝恩·罗杰,碰见他正提着一筐布道的小册子探访穷人。他去找知己哈克贝利,结果哈克贝利也引用《圣经》的话接待他。看到这些情景,汤姆的心都快碎了,他一个人回到家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全镇上的人都归了教,那样守“规矩”,只有他一个人不可救药,这样不是太可怕了吗?到了半夜,天下起雨来,汤姆满怀恐怖,担心自己会因此而遭雷击!还是改过自新吧,可是雷雨过后,他并没有遭雷击,于是他又想,不如暂且等一等,也许今后不会再起暴风雨了,谁能说准呢?

第二天,汤姆又病了,病得很厉害,一连又在床上躺了三个星期。病好后,由于感到孤独和寂寞,他茫然地顺着大街游荡着。在一个小巷子里,他发现了乔埃·哈波和哈克贝利,他们正在那里吃一个偷来的甜瓜。汤姆想,他们不守“规矩”的老毛病又犯了,又变得和他一样了。

汤姆·索亚那种天真、淘气、调皮,朦胧地追求自由、反对宗教束缚的精神状态,活脱脱地就是幼年的马克·吐温——小克莱门斯那种精神状态的翻版。马克·吐温在他的小说里,好好地捉弄了只会读教条的老师,表达了他对这种教育制度的厌恶。在汤姆·索亚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童年马克·吐温的影子。

如果你想和小克莱门斯交朋友,千万不要问:“你今天祈祷了吗?”他也许会认为你是一个遵守宗教教条的“好孩子”,但他不会和你交知心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