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黄土躬耕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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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思辨篇(12)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的重大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自觉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定政策、上项目、出台改革措施,都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特别是对贫困人口、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困难和问题,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真正把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目标,把实现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追求。建立实行了领导干部信访“挂牌督办”制度,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和分析,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建立健全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全市矛盾纠纷明显减少,治安秩序不断好转。

第五,坚持党的领导,重视研究解决维护稳定中的实际问题,是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根本保证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党的领导是关键,而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重视研究解决维护稳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我市各级党委始终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及时分析治安形势,研究工作对策,把握特点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各级领导牢固树立“再穷不能穷综治、再苦不能苦政法、再难也要保稳定”的思想,多途径、多渠道筹措维稳经费,千方百计解决维护稳定工作难题。对政法机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突出问题,给予重点倾斜,全力解决,支持政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成立了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陇东石油矿区治安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了县(区)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职级待遇,解决了政法部门的中层干部待遇。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教育,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进一步加强了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力量和政法队伍建设。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龙头,建立更加完善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监督落实机制、定性定量综合考核制度和严格的奖惩制度,形成了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真正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责任落实到各级党政一把手肩上,为经济社会全面提速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刊于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中国国际通讯社《中国前沿》2005年第7期)

推进“六化”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成功路子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的基础。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立足实际,探索创新,坚持推进以“班子结构优良化、乡村管理民主化、阵地建设标准化、党员教育经常化、经济发展产业化、管理考核科学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六化”工程,受到了群众好评,取得了明显成效,探索出了一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成功路子。

首先,围绕发展用干部,推进班子结构优良化。围绕发展选用乡村干部,选准配强班子一把手,始终保持合理的班子结构,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号召力的关键。针对部分乡村班子存在的思想保守、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抓发展的能力偏弱等问题,我们提出了围绕发展选人用人的要求,坚持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谁能加快发展、改变面貌、造福百姓就选用谁,大力选用发展型、创新型、知识型的党员干部进乡村班子。特别是在村干部的选配上,打破长期以来村干部只能在本村选拔的传统习惯,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采取面向社会招考,从回乡知识青年、退伍军人和外出务工回村人员中推选,从县乡机关干部中选派,在产业化经营带头人和私营企业主中培养等方式,把“政治素质强、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的“三强”党员选进村班子,优化了村级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增强了村级组织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能力。目前,全市乡镇班子的党政一把手平均年龄36.2岁,35岁以下的达到40%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到75%以上,分别比三年前提高了8个和25个百分点;全市村干部中,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到65%以上,40岁以下的占到60%以上,致富带头人达到40%以上,分别比三年前提高了35个、32个和30个百分点。

其次,健全制度促规范,推进乡村管理民主化。以科学有效的制度,确保村民对乡村工作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落实,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科学决策、依法办事、民主执政的根本保证。为此,我们从推进制度建设人手,督促指导村级党组织制定和完善基层干部“两推一选”、“公推公选”和村级党组织会议、党员会议、村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等制度,坚持落实村务、政务公开制度,健全党组织与村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通过健全和落实制度,规范和引导基层干部把工作职能和重点转移到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上,用全程服务、典型示范和分类指导的方法推动工作;引导他们自觉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和教育的综合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引导他们自觉接受村民对村级财务、事务和干部选任的监督,实现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

第三,夯实基础搞服务,推进活动阵地标准化。村级活动阵地是村级组织议事办公、教育党员、服务群众的场所,关系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外在形象,影响着农村基层组织执政水平的充分发挥。针对村级活动阵地建设基础差、欠账大的实际,我们坚持市、县、乡、村四级齐动,把村级活动阵地建设同基层政权建设和帮村扶贫等工作结合起来,采取财政投一些、党费补一些、包村部门帮一些、乡级筹一些、村级集体积累提一些、党员干部捐一些等办法,加大村级阵地建设的资金投入。坚持以有办公桌椅、有工作制度、有学习资料、有电教设备、有村级档案资料、有室外公开栏的“六有”为目标,加强配套设施建设。近三年来,全市投入村级活动阵地建设资金5600多万元,新修村级活动阵地751个,维修改建512个,占村级活动阵地的100%,实现了村村有阵地的目标,其中80%的村级活动阵地达到了标准化。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充分发挥村级活动阵地作用的有效途径,普遍建立了村干部在村部轮流值班制度,组建了村级科技协会、种植和养殖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村级活动阵地的作用,有效增强了村级活动阵地的服务功能。

第四,创新载体强素质,推进党员教育经常化。积极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创设有效的活动载体,把党员的教育管理渗透融合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有成效的根本途径。近年来,我们立足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着眼解决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与加快发展的结合点和突破口,在全市开展了党员目标管理、设置党员责任区等活动,组织实施了“万名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实施了“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人,把致富能人中的先进分子培养成党员,党员带领群众共同发展,党组织带领致富能人不断进步”的“双培双带”工程。通过创新活动载体,使党员教育管理始终突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和主题,不断赋予党员教育管理的新内容和新途径,有效解决过去党员教育内容单一、方法老化、针对性和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形成了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新机制。目前,全市树立党员致富明星户5800多户,确定致富带头人1400多名,为广大农村党员发挥作用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

第五,服务“三农”增收入,推进经济发展产业化。农村党组织处在发展的最前沿,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是第一位的能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其第一要务和最大的政治。近年来,我们立足实际,积极引导农村基层组织抓住在农村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发展民营经济、开发特色产业等政策机遇,坚持走项目带动、资源开发、产业化经营、合作组织服务增收的路子,在项目引进、资金投入、土地征用、提供贷款等方面积极争取扶持和倾斜,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党员、致富能人领办、创办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群众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民和农村各类专业大户,打破行政区域界限,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立专业经济协会、营销公司等新型经济组织,使农民联合起来,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从市场竞争中获得实惠。目前,我市已成为全省最大的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农民从畜、果、菜三大特色主导产业获得的纯收入占到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

第六,健全机制抓落实,推进管理考核科学化。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是促进农村党建工作任务落实的有力保障,也是促进农村党组织提高执政能力的有效措施。我们从强化各级党委书记“不抓基层党建工作就是失职,抓不好基层党建工作就是不称职”的观念抓起,层层建立了基层组织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科学设置指标,改进考核办法,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探索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公推公选的办法选任特别优秀的村干部兼任乡镇领导职务或进乡镇班子,使他们感到政治上有“奔头”,通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减少村组干部职数,推行兼职兼薪,提高补贴和实行结构工资等办法,使他们感到经济上有“干头”;通过建立干部离职基金和养老保险,落实保障机制,使他们感到退下来后有“靠头”,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性。2002年以来,全市已选拔30多名优秀乡镇党委书记担任了县(区)党政负责人,有59名优秀村干部被选聘为乡镇干部。积极创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坚持三年一考评,对考评符合示范点标准和条件的,授予“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称号。目前,全市创建的农村基层组织先进县达到75%,“五个好”乡镇党委达到80%,“五个好”村党组织达到76%。

(刊于2005年6月23日新华社国内新闻编辑部主办《经济决策参考》,2005年7月15日《甘肃日报》,2005年8月《组织人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