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股权结构的理论、实践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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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十个结论

本书以现代企业理论为理论出发点,以探讨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关系为研究切入点,以国际上三种股权结构模式作为比较研究的参照系,从理论和实证分析两个方面对我国企业的股权结构进行了探讨,得出以下结论:

1.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当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时,就存在代理人问题;而根据契约理论和交易费用经济学理论,完全契约是不可能的,这就意味着无法通过完全契约来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层完全根据企业所有者的利益来行事。现代企业理论的不同分支从不同角度揭示了公司治理产生的原因以及必要性。

2. 狭义上,公司治理实质上是解决因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而产生的代理问题,也就是公司股东与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问题。广义上,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协调企业相关利益人员(包括股东、贷款人、经理人员、职工)之间经济关系的一套制度安排。它包括相互关联的三个方面,即控制权的分配和行使,对企业、董事会、经理人员、职工的监督和评价及激励机制的设计与实施。公司治理实质就是如何以最小代理成本激励代理人和防止代理人的道德风险问题。

3.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可以在两个不同的层面上进行理解。首先,不同的股权结构与不同的治理模式之间是一种自然的匹配关系。在英美模式中,较为分散的股权结构与其较强的外部监控机制相匹配;在德日模式中,较为集中的股权结构则与其较强的内部监控模式相对应。其次,股权结构在公司治理的整个制度安排中,可以被视为该制度的产权基础,它首先决定了股东结构和股东大会,进而决定了整个内部监控机制的构成和运作。从这个意义上说,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中的内部监控机制直接发生作用,并通过内部监控机制对整个公司治理的效率发生作用。本文对股权结构的分析主要是依据这一条主线来展开的。即:股权结构确立了股东的构成及其决策方式,从而对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的人选和效率发生直接的影响,进而作用于经理层,最后这些相互的作用和影响在企业的经营业绩中得到综合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司治理的内部监控机制是否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否能够实现相互的制衡,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股权结构的合理安排。

4. 从对德日模式、英美模式以及家族模式三种股权结构模式的比较可见,股权结构模式的选择与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是相辅相成、紧密联系的,各种模式的实践体现了以下规律:较为分散的股权结构,通常意味着较弱的内部监控机制,因此采取该种股权结构模式的公司,必须具有较强的外部监控机制,才能保证公司具有足够的治理效率;较为集中的股权结构,通常意味着较强的内部监控机制,因此采取该种股权结构模式的公司,对外部市场完善程度的要求相对较低。

由于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各种不同的公司治理不断暴露出其弊端,公司治理逐步趋同化。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在趋同过程中,都是以股权结构的变化为先导的。无论是英美公司机构投资者比重的增加,还是德日公司法人相互持股的削弱,共同的特征都是向集中持股和分散持股的折中—相对控股模式演变,相对控股模式已经日益成为国际主导股权模式。

5. 我国目前存在的大量国有企业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原有的产权制度以及由此决定的企业治理结构是适应计划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形成的,而多年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并没有很好地解决产权问题。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有相当一部分分布于竞争性领域,并不是缺乏竞争,而是竞争的无序、无效、不公平甚至是恶性竞争,这一状况又与我国国有企业缺乏有效的产权制度安排是密切相关的。在产权问题没有解决的前提下,竞争的结果必然是资源的过度使用和低效使用。

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是以不能流通的国家股占主导的畸形结构;其中大型工业企业的股权最为集中,而其他行业的中小型企业的股权则相对较为分散,鲜明地体现了国家“抓大放小”的国企改革战略;国家股比例越高的公司,经营业绩越差;法人股比例越高的公司,经营业绩越好;国家股一股独大公司每况愈下的业绩,是国家股股东监控不力的集中体现。

而对上市公司的深入研究表明,股权大量集中在产权残缺、行政负担严重的国家股股东手中,首先造成了大股东监控的无效率,从而造成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人选的不合理,进而导致了经理层的选择和监控的非效率,最终的结果是企业经营业绩的低下。可见,在整个被扭曲的公司治理机制中,畸形的股权结构是被扭曲的第一步,然后其负面作用通过公司治理的各个机制被不断地传导、放大,直至体现在公司的业绩上。因此,以非流通的国家股作为第一大股东的畸形股权结构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治理非效率的重要原因,要矫正被扭曲的治理结构,必须改变国家股一股独大的状况。

对我国成功的家族企业的案例分析表明,家族式的股权结构和家族式经营比较适合于处于创业期的企业,但是如果企业要做大做强,必然面临着突破家族桎梏、在更大范围内整合社会资源的转变。天通股份和新希望的例子显示,发行上市,引入公众股股东,从而优化股权结构,是家族企业发展壮大的成功之路。

6. 针对我国企业目前不合理的股权结构,资本市场已经做出了本能的反应。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拍卖、增发、管理层收购、股权激励等方式层出不穷,企业正以其独有的方式试图冲破原有股权结构的桎梏,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为其自身的发展谋求最大的空间和最高的效率。这些实践为我国企业的股权优化在方式和途径上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除股权结构优化以外,独立董事制度以及退市机制的推出,也为我国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提供了新的手段,可能起到促进作用。

7. 对我国股票市场、公司接管市场、借贷市场、经理市场以及产品市场的分析显示,我国的各个外部市场距离成熟的市场机制尚有较大的距离,难以在短期内逾越。对于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而言,从类德日模式一步逾越到英美模式、把外部监控机制作为主要的治理机制是不太现实的,而对外部监控机制要求并不太高的相对控股模式显然是比英美模式更为适合的目标模式。

8. 实证分析显示,由法人股股东相对持股是有利于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较为合理的股权结构安排。通过构建回归模型,我们计算出了最优法人持股比例、最优股权集中度和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合理区间。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数据和模型的固有限制,计算结果的精确性尚待考证,但是由此可以得到的一个有益的启示是:在我国目前的国情之下,把上市公司的股份筹码在一定程度上锁定在民营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法人股东手中,将会是一种较为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对公司业绩的提高起积极的作用。此外,对于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对股权结构的安排会有不同的要求,相对控股模式相对来说更适合于竞争性行业,至于其他行业股权优化方案的设计应该视该行业的要素市场条件、行业政策和其产品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等因素而定。

9.《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国有股减持工作正式启动,而其暂停则显示了该工作的艰巨性与复杂性。新出台的《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了外资对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收购,预示着有关国有股减持以及股权多元化的各种途径和工具将不断出现突破和创新。本书法人最优持股比例等指标的计算给股权多元化方案的设计提供了参考。

此外,目前证券市场上出现的各种股权结构优化的实践,应当在引导和规范的前提下加以鼓励和推广。

10 。 十六大提出,本世纪头二十年经济建设和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并强调要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并指出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是完成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一主线的“依靠”,而产权制度的创新正是体制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生产力的继续发展,以股权结构安排为基础的公司治理机制只有通过不断的自我创新,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

附录1 对国家股比例与劳动生产率关系的回归分析

许小年和王燕(1997)所做的一个实证研究如下:

如果增加就业是政府举办企业的一个主要目标,则国有企业天生注定充斥冗员,这意味着其劳动生产率的低下。因此通过设计模型拟合劳动生产率与国家股比率之间的关系,即可从侧面验证上述假设在多大程度上符合现实。其回归模型为:

log(劳动生产率)=x0 +x1 log(人均资本占有量)

+x2国有股比例+x3法人股比例+μ。

其中劳动生产率以人均利润额来表示。

回归结果显示,100家样本公司的劳动生产率随着国家股比例的增加而递减,却随着法人股比例的增加而递增。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由于难以获得足够的上市公司职工人数的数据,因而这个实证分析的样本量太小,数据太陈旧(1993年和1994年的数据),所以结果的有效性和时效性都是值得商榷的。

附录2 对国家股比例与政府举债倾向的回归分析

为检验国家股比例与政府举债倾向的关系,我们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国家股、法人股和公众股的比例进行回归,回归方程如下:

DAR=x0 +x1 GR+x2 FR+x3 PR+μ。式中:PR为公众股比例,PR=公众股总股数/总股本×100%。

数据方面,分别对全部股票和深沪两市的股票在 1998年、1999年和2000年中期的情况进行分析。

回归结果显示,和预期一致,国家股比例的系数为正,而法人股比例的系数为负,公众股比例则未呈现与资产负债率的显著的相关关系。在3年的数据中,除1999年的回归结果不够理想外,其余均体现出一定程度的解释力。两个交易所相比较,模型的特征在深市表现得更为显著。上述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我们的假设:国家股股东为确保自己的控股地位而偏好负债融资的行为,导致其控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升。

附录3 对MBR与法人股比例的二次关系的回归分析

为了验证是否可以通过法人相对控股来提高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效率,我们构造了以法人股比例为主要解释变量的回归模型,以1997~1998年期间新上市的206家A股公司在1999年度的业绩和1999年年报公布的股权结构作为研究对象(在剔除奇异点后,有效样本为188家)。这些公司上市时间相仿,发展的外部条件相似,而且在上市后大都经过了2~3年的发展,其业绩应能充分反映出股权结构因素的影响。其他的解释变量与第三章的相关分析基本一致,并参考国外研究方法,增加了表示股权集中度的另一形式HERF(即前10名股东持股比例的平方和)。

可见,在MBR与法人股比例之间表现出一种较为显著的二次关系,这和McConnell和Servaes在1990年的研究成果是基本吻合的。通过对拟合方程求偏导数,我们计算得出当法人股比例为45 。 95%时,可以在股权结构安排方面保证MBR达到最高值;但是由于影响公司价值还有多方面的因素,所以MBR的最高值到底可以达到多少,还要取决于其他解释变量。

附录4 对相对控股模式的关键指标的计算

1. 最优股权集中度

我们采用与上文相同的数据样本和相似的回归方程,求解股权集中度的最优解。

可见,在MBR与股权集中度之间也存在着一种较为显著的二次关系。通过对拟合方程求偏导数,我们计算得出当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之和为42 。 29%时,可以使MBR达到最高值。

2. 最优股权离散度

下面我们再通过对离散程度的计算,确定在这42 。 29%之中,各个股东的股权应该怎样进行合理的安排。为了与上文分析相对应,我们在这里把HERF定义为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的平方和。

回归结果显示,在MBR与股权离散度之间也存在着一种较为显著的二次关系。通过对拟合方程求偏导数,我们计算得出当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平方和为0 。 08时,可以使MBR达到最高值。

3. 最优股权结构安排

假设X1到X5分别代表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通过前文的计算,我们得到了要实现股权结构最优的两个约束条件:

我们可以计算出前五大股东的取值区间,即: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应低于 12 。 65%,不可高于 28 。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