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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没有信用卡的日子——也说征信制度

在美国,个人申请信用卡,只凭一个身份证,登记上自己的社会福利号码,你就可以在任何一个信用卡发行公司申请信用卡了。不需要保证人,不需要抵押手续,也不需要开具任何证明。你可以随便消费,只要你在规定的期限内将透支的金额还上就可以了。

这种信用制度的确方便,但是也的确危险,我们眼前发生的金融危机,与美国的这种形同儿戏的金融制度就不无关系。

一天,我随便与导游聊天,我问导游:“听说你才来美国7年,现在已经有了二十几辆这样的旅行车,你是怎么在美国发展起来的?”

导游毫无保留:“我最开始主要是通过申请信用卡,我接连不断地到各个信用卡公司申请信用卡,然后买了我用于导游的第一辆旅行车,接下来便用新申请的信用卡去偿还到期的信用卡,再加上我导游赚的钱,拼命地去堵塞因预支而形成的窟窿,当导游赚的钱超过信用卡利息的时候,就形成了良性循环,我就开始有利润了。”

我问:“如果有人申请了信用卡,消费掉了之后又不偿还,然后再到其他公司重新申请信用卡,信用卡公司不是亏大了吗?”

导游笑了,他给我们讲了发生在美国的一个有关信用卡的故事:有一个从印度来美国的留学生,家庭条件比较差,所以一到美国马上就申请了一张信用卡。他就像穷人一夜之间暴富了一样,自从有了信用卡,他的消费大得惊人,到月底他根本没有偿还能力,但是他不怕,因为申请第一张信用卡的时候他已经领教过了,简直太简单了,第一张信用卡不好用了,我再申请一张不就得了。于是他将第一张信用卡一扔了事,拿着自己的身份证件到另外一家信用卡发行公司去申请他的信用卡。

原来,在美国任何行业都有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对本行业的各项业务进行统一管理。信用卡协会对全国发行信用卡的公司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信用卡发行公司一旦发现不遵守信用制度的客户,立刻通报信用卡协会,协会就会将这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通告所有的会员单位,而且这个不良记录将在登记中心保留7年。也就是说,一次不良的信用记录,你将付出7年的机会成本。

这下子这个留学生可惨了!

他走了十几家信用卡发行公司,它们像串通好了一样,竟然没有一家肯给他发行新的信用卡,这个留学生还纳闷呢:他们怎么知道我不守信用的?

这个印度留学生从此无法在美国继续生存下去了。因为美国的自动化通讯系统异常发达,购物、旅行、缴纳各种费用、乘车、加油等,几乎所有的结算都是通过信用卡刷卡结算完成的,非常方便。尤其是一些自动化设备,一般都是信用卡结算,没人收现金,你没有信用卡就无法使用这个设备,无法享受现代化的美好生活。更为严重的是,美国人发薪水也是通过信用卡完成的,没有信用卡你怎么领薪水?

在美国没有信用卡你根本就无法出门,寸步难行。美国号称是“生活在轮子上的国家”,人人有汽车,有汽车就要加油,而绝大部分加油站是只接受信用卡支付的自助加油站,根本无人值守,没有信用卡你就无法加油,没有汽油你的汽车就只能趴窝,你的汽车无法行驶,你怎么上班?怎么工作?没有办法工作,你还怎么生活?

远大空调创始人张跃曾说:“做人做生意绝不能投机取巧,任何收获都没有捷径,都是长时间艰苦劳动的结果。”

所以,在美国没有人会用自己的信用去冒险。你失去了信用,你就失去了在那里立足的机会,你就无法在那里生存。

世界上最早的征信制度起源于180年前的英国,形象地说,早期的征信制度就是“黑名单制度”。1830年,世界上第一家征信机构在英国伦敦诞生。

现代征信业在美国最为发达,1841年成立的邓百氏公司目前已成为国际性的征信机构。中国最早的征信机构出现在20世纪30年代的旧上海,时称“中国征信所”,由著名民主人士、银行家章乃器先生创办,主要从事企业信用调查。新中国成立后,“征信”这一主要服务于市场经济信用交易的行业,一度退出中国经济生活舞台。

改革开放后,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中国征信行业快速发展,形成多元化的格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共有征信机构约140家,遍布除西藏、宁夏外的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目前,我国征信机构通过多种方式,采集个人、企业的身份识别信息、债务履行信息、企业财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判决信息等,并广泛服务于信贷审查、投资评估、贸易谈判、招商引资、采购招标、雇员聘用等与信用判断有关的经济活动。

市场经济发展史证明,征信业的发展,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主体防范风险、扩大交易,以及惩戒失信行为、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等诸多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征信行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当前商业信用的严重缺失,以及由此产生的恶果,已经让社会各界痛感信用缺失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和重建社会信用的重要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迫切需要尽快建立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市场化的征信行业运行及管理体系。

我国征信业立法工作始于2002年,至今已10年。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法制办的指导下,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制定《征信管理条例》进行了深入论证,对国际征信行业发展、管理的现状和经验进行了系统研究,在此基础上,拟定了《征信管理条例(送审稿)》。2011年7月,《征信管理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反响较好,重大分歧意见基本消除,其内容相对比较完善,在重大问题上达成了广泛共识,已经具备了出台的基础。

虽然我国的征信体系、法律还没有美国那么完善,但是毕竟已经开始。无论你做什么生意,必须将信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一旦失去信用,根本无法在生意圈里找到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