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金融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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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金融审计的目标和对象

一、金融审计的目标

审计目标是指在特定的环境下,人们通过审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包括总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层次,审计目标除受审计对象的制约外,还取决于审计主体的性质和审计授权者或审计委托者的要求。

审计的总目标除保持传统的鉴证目标外,还建立了咨询目标和预警目标。鉴证目标就是向客户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公允、合法、效益性的鉴证信息;咨询目标就是充当客户的管理顾问和智囊,向客户提供管理咨询方面的信息;预警目标就是向客户提供风险预报信息。审计鉴证、咨询和预警目标正是审计本身适应社会环境和存在、发展的需要。

(一)审计目标的特点

1.审计目标具有动态性

由于审计目标的确定取决于审计目的,而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因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不同,决定了人们对审计的要求也不相同,为适应审计目的变化的要求,审计目标确定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审计目标具有动态性。审计目标的发展演变大致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前,根据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和维护所有者利益,期望审计人员确定财产委托人在经管财产过程中是否诚实,有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情况,为达到此目的,审计人员以查错防弊作为审计目标,即审计目标为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二阶段,从20世纪三四十年代到七八十年代,伴随着股份公司的出现而产生的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表审计,委托人基于决策的需求,期望审计人员对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作出判断,为达到这一目的,审计人员以财务报表的公允性作为审计目标。

第三阶段,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至今,由于企业管理当局欺骗舞弊案件增多,严重影响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为便于投资者决定投资方向,需要了解企业在一定时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揭示企业赢利能力的损益表的情况,还要求审计人员就财务报表中有无重大错误作出判断。在这一时期审计目标是报表的公允性与揭弊查错并重,也就是审计目标由真实性、公允性发展到真实性、公允性、一贯性和效益性。

2.审计目标具有层次性

在一项审计工作中,根据审计目的确定的审计目标是该项审计工作的总目标,为达到审计总目标而对会计资料的审查是分项进行的,对不同的会计资料进行审查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这就要求针对不同审查内容设定不同的目标,即根据具体审计内容不同对总体目标进行分解,划分为若干具体的目标。

具体目标是总目标的具体化,并受总目标的制约。它包括一般目标和项目目标,一般目标是进行所有项目审计均必须达到的目标,项目目标是按各个项目分别确定的目标。以审计人员的财务报表审计为例,说明审计目标的层次性。在我国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金融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总目标是报表人合法、公允和会计处理的表述意见,为达到这一要求需对财务报表审计的总目标进行分解,确定财务报表审计的一般目标。一般目标的确定取决于金融企业管理当局的认定和审计总目标对财务报表的认定。被审计金融企业管理当局的认定是指对其报表所作的断言或声明。之所以要以管理当局的认定为依据确定一般目标,是因为审计的职责就在于收集证据,确定管理当局在财产报表上的认定是否有理由。如:资产负债表报告贷款为1亿元,意味着两项明示性的认定:贷款是存在的;贷款的正确余额是1亿元。同时,也作了两项暗示性认定:所有应报告的贷款均包括在内;所有被报告的贷款都归银行所有。如果这些认定中的任何一项报告有误,那么报表就有可能存在重要错报。

一般来源,管理当局在财产报表上的认定可分为五类认定,即存在或发生;完整性;权利和义务;估价或分摊;表达与披露。审计人员必须了解这些认定。因为管理当局在财务会计报表上的认定反映了在处理经济活动时,遵循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范围、程度及其结果。可以说,审计人员了解了管理当局的财务会计报表的认定,就很容易确定每个项目的具体审计目标,一旦按这些目标收集到了充分适当的证据,得出恰当的结论就是自然的。因此,被审计金融企业管理当局的认定是确定审计目标的依据。

(二)具体审计目标的确定

在确定了审计总目标后,被审计金融企业的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上的五大类认定是确定每个具体审计目标的出发点。审计具体目标是审计总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它包括一般审计目标和项目审计目标,金融企业具体审计目标总是针对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具体情况而确定的。

在审计实务中,一般审计目标包括以下方面:

(1)总体合理性——审计人员须根据所掌握的有关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全部信息,评价某账户余额的合理性,目的是帮助审计人员评价账户余额中是否有重要错报。

(2)真实性——所列余额真实。这一目标是由管理当局关于“存在或发生”的认定推论得出的。

(3)完整性——发生的金额均已包括。这一目标是由管理当局关于“完整性”的认定推论得出的。

(4)所有权——所列金额确属金融企业所有。这一目标是由管理当局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认定推论得出的。

(5)估价——所列金额均经正确估价和计量。

(6)截止——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已记入适当的期间。截止测试的目标是确定交易是否记入恰当的期间。

(7)机械准确性——机械准确目标所关心的是有关账表资料、数字、计算、加总及钩稽关系的正确性。

上述(5)、(6)、(7)三项目标是由管理当局关于“估价或分摊”的认定推论得出的。

(8)披露——会计报表中恰当地反映了账户余额和相应的披露要求。

(9)分类——所列金额的分类恰当。分类目标在于确定每个项目和每个账户记录是否在会计报表中恰当列示。

上述(8)、(9)两项目标是由管理当局关于“表达与披露”的认定推论得出的。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紧紧围绕具体审计目标收集证据,把这些证据积累起来,审计人员就可以对管理当局的认定是否正确下结论,再把每个结论综合起来,审计人员就可对整个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发表意见了。

二、金融审计对象

金融审计对象是审计的客体,即审计监督的目标。概括讲:系指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济活动。

我国社会主义金融企业既是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又是办理金融业务的经济实体。它一方面行使国家赋予的信贷监督、结算监督、外汇管理、金银管理、现金出纳的职能,而这些职能均是通过办理各项金融业务来实现的,所以,实现金融企业管理职能的各项业务活动都是金融审计对象;另一方面,金融企业作为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企业,也必须实行经济核算,加强财务管理,实现利润计划,所以,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也是金融审计的对象。由此可见,金融审计对象,就是金融企业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的过程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