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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有偿派发垃圾桶应急式“创卫”散发霉味

“一个垃圾桶38元,不买后果自负……”昨日,贵阳白云区艳山红澳马步行街经营户小芸(化名)致电本报百姓新闻网反映:6月份艳山红街道办事处向经营户统一有偿派发“创卫”垃圾桶,每只收费38元。她说:“创卫”我们赞成但不要摊派。(《贵州商报》11月6日)

贵阳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是贵阳市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在政府的管理和执行当中,号召每个市民的广泛参与,在兼顾各方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达成愿望。城市干净整洁了,对每个市民都有益处。出行方便,感官舒畅,心情愉悦,这是带给每个人的利好。最主要的是改善城市环境,树立城市形象,吸引投资,发展经济,造福一方人民。

在全国不少城市的创建活动中,为了达成某一个目的,时常会听到一些急功近利,不惜牺牲市民的合法利益,而换来一块金子招牌。这样的创建活动,多少有些急功近利。即便获得了一块招牌,也未必能从创建活动中真正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素质。让他们从创建活动以后自觉养成良好的习惯,自觉遵守各项城市管理规定。

贵阳白云区艳山红街道办事处向每个沿街经营户派发垃圾桶,出发点是好的,但这种强制摊派的行为令人反感。而且这种举措也不能真正改变一个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每个门面摆放一个垃圾桶,无形中占据街道面积,人行通道受到影响,不利通行。卫生问题解决了,却侵害了别的利益。矫枉过正,得不偿失。

从创建卫生城市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看,不是为了短期内搞好城市卫生,迎接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摘取“全国卫生城市”的招牌为最终目的。而是从创建活动开始,让市民真正牢固树立城市是市民的,环境卫生人人有责。城市卫生从每个人做起的统一思想。

而另一个最重要的是从此不断改善城市硬件设施,影响城市卫生的危房等设施翻新、重建。尤其是设置便民的公共卫生设施。在不少城市里,不少新城区的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艳山红街道办摊派垃圾桶的做法,是一种短期效益,从长远的发展看,而是设置便民的公共垃圾站,方便周边经营户,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010年11月9日 华声在线 贵阳日报 千龙网 东方网 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