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人文精神与现代性
10642100000017

第17章 人文学科的方法(1)

现象学与人文阐释现象学与黑格尔式的思辨哲学相比,有一种亲近人文经验的特点,但通俗性在此主要指朴素性,它不是降格以求,反而恰恰是现象学的本性要求。通俗从而成为深刻。中国人如能立意以现象学而非现象学学、哲学活动而非哲学史研究的方法对现象学精神有所感悟,便可能表现一种为现象学自身期待已久的东方式解释态度。

这种解释态度和现象学精神同可归结为一句话:“回到事实本身!”

一、20世纪西方哲学的新质标志:现象学

“回到事实本身”(“Zu den Sachen Selbst”)!胡塞尔这一名言不仅是现象学运动纲领性的口号,而且已成为20世纪西方哲学现代性最重要的标志之一。

但这一现代新质主要并不体现为胡塞尔对“什么是事实”的思辨性构造,而首先显示为海德格尔称之为“清道夫”式的批判。这主要指悬置法,悬置的过程同时就是返回“事实”亦即“还原”的过程,悬置以否定的形式肯定和指引了“回到事实”的现象学方向。

以康德为古典基准,现象学这一现代新质就很清晰。康德提出了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但是,自然主义的日常认识却被视作自明的前提事实而未曾受到怀疑。就此而言,康德的批判和划界反而恰恰是替日常认识作论证注释的非批判活动。现象学在一个主要点上与继续更精致地注释世界的其他现代西方哲学不同,它根本拒绝非批判地接受现成的一切:自然、社会和个人的实在,全部文化传统和通行惯例都失去了理所当然的前提地位而悬置待审。与之对应的“回到事实本身”,则是要在传统之外追溯真实的本体。这无疑是决裂。不管胡塞尔从包括笛卡儿、康德在内的传统哲学中继承了多少东西,但就其根本精神态度而言,现象学却是对欧洲哲学两千年传统的一次反叛。从而,与世纪之交引入主体性因素、动摇确定性经典大厦的物理学革命(科学),以及在“上帝死了”呼声中戕伐古希伯来之根的欧洲信仰危机(文化与宗教)契入同一深层,现象学成为西方文明现代转折的哲学标帜。

二、哲学活动的现象学与哲学史对象的现象学学

同任何哲学一样,现象学也可以在两种意义下把握。作为哲学学科,现象学是一种观念形态(波普的“世界3”),它同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以来的其他西方哲学一样,有着自己的范畴术语和逻辑体系,并以其特定的代表人物和倾向构成流派,成为哲学史的研究对象,与之相关,派生出了现象学学或现象学研究。另一方面,现象学又是指一种哲学思维方式,它和苏格拉底在市场上寻人谈话或禅宗公案交锋一样,是一种并不必然要诉诸文字的哲学活动请注意海德格尔下述判断:“很少人充分体验到学识的对象和思考的事情的差别。”(《诗人哲学家》)。

动态过程的哲学活动凝冻为静态结果的哲学史序列之后并非就此消失了,它不过为后者显赫的逻辑大厦所遮蔽。然而,逻辑之网永难捉住的“思”仍无声无息地活跃着,生成自身并生成哲学史。因此,所谓哲学,其源初涵义应就是指哲学活动,即哲学之思,而非思之哲学史。黑格尔把哲学史等同于哲学,那只是亚里士多德以来追求逻辑体系化和定型化的传统偏见。

然而,哲学活动性对于现象学的重要性远超出上述一般意义,它直接塑造了现象学的现代哲学形态。

既然哲学活动是比哲学史更为源初的“事实”,那么,“回到事实本身”也就规定了哲学史的对象的现象学学向哲学活动的现象学的归返与消解。这立即转化为一个更具革命性的结论:现象学的悬置应当无例外地把(哲学学科的)现象学学自身包括在内!现象学应当成为一个栖息于“事实”本源而又处于无限可能性之中的“无”。

多数现象学学者可能会拒绝这一结论——它意味着包括现象学学在内的全部哲学史将被存而不论。

但当胡塞尔反复申明现象学并非什么“学”而只是一种“方法”,并自称为“永远的起跑者”、总是“重新开端”而永无终结时,他那种在形而上学和哲学之思之间的紧张往返,不正是对一种重又沉积叠架为体系的现象学学的耽怕么?海德格尔明确宣告,“现象学其本义上并不是一个学派,它是思维符合于要求被思维的东西的可能性”,并一再预言今后将不再有传统意义下的哲学而只有思,他不也在说着同一个意思吗?

明乎此,我们就会深刻理解而不再抱怨现象学的流动无形和概念分歧。与康德式的古典哲学的形式美相比较,我们会有所省悟:现象学占据的或许就是原初的哲学活动与哲学史之间的中点:它必须拥有逻辑范畴以获得确定性;它同时必须消解逻辑范畴以维持“思”之活力。

三、本质直观的自明性

现象学不可能真正消解哲学史,但它必须保持这一意向。现象学消解哲学史的努力正是激活哲学史的动力。这里包孕着为海德格尔后来必然引申发展的解释学胚胎。因此,现象学学首先要把握的就并非作为现象学活动遗迹的概念体系和局部技术性诠释,而必须是“回到事实本身”的现象学灵魂与总体精神。“留情传论翻蓁塞,着意精微转陆沉”。从而,鹅湖之会上二陆对朱子的警告,对于现象学学便具有了方法论的意义。

进入现象学者并不把现象学看作外在于自己的静观对象,而直接体验为自己的活动状态。对现象学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对内在体验的自述,也就是海德格尔对“现象学”(“Phanomenologie”)辞源分析所揭示的“现象学”的原始涵义:自行显现。所谓自述或自行显现,一是指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在“回到事实本身”的活动中消除了二分割裂而实现了同一性;二是指对于“事实”本体而言,就不在此之外或之后有另一所谓“本质”。由此得出的推论是:不要抽象推理,只应逼真描述“事实本身”。这就是现象学直观。对于置身于现象学活动中的人来说,“直观”并非神秘主义,“什么是现象学”也不是逻辑论证的对象性思维问题:它们都是直观自明的事实。

与之相反,一旦脱离现象学活动,一切便都倒过来了:本体自述疏远为陌生的外在认识,直观描述硬结为森然罗列的范畴体系,与大师们面对面平等对话的积极解释(interpretation)变成了追随于后的经学注释,……于是,非现象学化的现象学学给人们(也给自己)造就了一个以“晦涩神秘”“非理性主义”著称的现象学。

四、现象学的实践第一性

现象学只有在运用中才能自明并获得发展。

从而,教授现象学,主要并非知识介绍或黑格尔式的逻辑范畴自律推演,而是观察描述等实践训练旨从根本上转变思维感知方式态度,使人脚踏实地地“回到事实本身”,自信自尊而诚实本真。

必须从哲学活动角度领会胡塞尔对现象学方法性的强调:方法性即活动性。由此引申出的重要原则是:现象学的方法与学习现象学的方法是同一个方法;学习现象学,就必须运用现象学。

这里似乎出现了一个悖论:现象学及其方法只有运用现象学的方法才被把握。这种“自我缠绕”使现象学方法同时成为前提和结论,从而构成了一种循环。循环,是现象学重要的特征(“自指示悖论”),它再度标示出前述现象学在逻辑与活动间的中点位置。

诚如胡塞尔深刻指出的,丈量活动先于几何学。运用现象学方法并不以对此方法的知性理解为必要前提。同海德格尔未从字面上读懂《逻辑研究》之前早已与之神交相仿,当雅斯贝斯向胡塞尔请教现象学原理时却得到了这样的回答:“你正在正确地使用这种方法!干下去吧,你没必要认识理解它”。不是静观认识,而是行动意向和问题情境,构成了现象学活动的第一环。即使对于现象学学而言,现象学的全部范畴术语及逻辑行程也只是在运用现象学方法中才被复活并获得内在的理解。因此,现象学的方法论必须享有领先地位:现象学是经由方法论统摄本体论和认识论的一体化哲学;可以这样径直理解:现象学的方法也就是现象学。

五、现象学“事实”:本真的生存

关于现象学的知识不等于现象学。现象学之门真正的入场券是个体自身的直观体验,它植根于胡塞尔晚年所说的“生活世界”。这已是现象学学的边缘,它无可再说也无法代劳。关于直观的全部逻辑解说仍停留在直观的彼岸。现象学活动之外没有真正的现象学!

也许只能如此了。现象学自行显现的本性自始就杜绝了传统认识论手段的教学可能性,而流行的现象学学又把现象学搞成了闻名的晦涩玄学,以至似乎很难设想把这种为许多专业研究者也吃不透的哲学普及给社会。但当胡塞尔极力强调现象学直观不过是人性实际本有的活动方式胡塞尔:《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1卷,第22节。时,不正是以“回到事实本身”的挑战姿态标榜现象学的朴素性吗?

我们始终在尽力地“回到事实本身”。所谓“事实”,那似乎是一种人人都感到亲切体己,却又在喧嚣的符号化世界中随时可能逝去的东西。不只是在科技革命、信仰崩毁和世界大战的现象学发生年代,人们急切寻求“事实”以摆脱僵化的传统获取新的基点,而且在现代工艺生产、文化信息日益包围渗透个性的今天,人们更加强烈地体会到了保持一种“事实”性思维方式以安心立命的必要。现象学竭力指问“事实”并试图提供一种“回到事实本身”的思维方式,表现了现代人文本体论的努力。这里有着不仅属于过去,而且属于未来;不仅属于西方,也属于东方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