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国佛教近代转型的社会之维:民国上海居士佛教组织与慈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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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民国上海居士佛教的组织形态与地域性特征(5)

“上海佛学书局”的创设虽然缘于世界佛教居士林同仁的努力,但考虑到组织管理的理念、未来发展的规模等因素,创立同仁们并没有将其依附于世界佛教居士林,而是以股份制有限公司的现代管理模式独立组建。采用股份制有限公司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来建立佛教出版机构,在中国近代佛教史上可谓石破天惊之举,但实践证明正是这种先进的组织形式,使得书局的业务规模迅猛扩大。书局初建立时,注册资金仅为5万元,以每股10元向社会公开发行等级制股票,提出“凡为公司股东者,除照例每届发给官利者,并得享受本公司对于股东之各种优待”参见《上海佛学书局敬请各界赞助》,《海潮音》第13卷第2期,1932年2月15日。。招收股东之后,随即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制的要求成立股东会,选举董事和监察。第一届股东会,选出董事王一亭、狄楚青、丁福保、朱石僧、李经纬等,并推王一亭为董事长,李经纬为常务董事,聘请沈彬翰为总经理。以后每年召开股东会议,报告上年经营情况。每两年选举董事、监察一次。股份制有限公司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具有传统合资、独资企业难以企及的优势。首先,通过发行股票可以吸纳社会资金,容易积累企业资本;同时,投资股东的风险也被分散承担,且可以便利地转移自己的股权。上海佛学书局发展迅速,与此种公司治理模式密切相关。佛学书局成立不到三年,经董事会决议增加资本,于是公司又发行新股5万元,仍以10元为一股向社会股东发行。股票的成功发行,使公司迅速扩大了生产规模。更有学者考察指出,不少入股的股东都是佛教信众,他们在获得书局派发的利息时,不取现金派息而转购书局的书籍通过书局设立的“赠书会”送出善书,于是书局往往就以等价金额的购书优待券代替现金股息分红,这种类似“实物利息”的办法更加保证了佛学书局充足的现金流。参见孟令兵:《老上海文化奇葩——上海佛学书局》,第28页。其次,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模式,可以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便于企业聘请专业化的人才来管理企业,有利于提高效率。事实上,上海佛学书局先后聘请的总编辑范古农居士、余了翁居士等,都是博学之士兼佛学大家与编辑家;沈彬翰总经理,不仅学养深厚,更是书业老手,出版市场经验丰富;而董事丁福保、狄楚青等更是沪上书刊出版界的名家。因此,这种专业化人才梯队的组合,使得上海佛学书局的编辑出版与发行业务水平非同一般。此外,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可以出让买卖自己所持有的股东权,但不可以从企业直接撤资,这保证了公司的长久稳定与长盛不衰。事实证明,上海佛学书局自成立以来,虽历经社会动荡乃至炮火洗礼,但一直存续到新中国建立以后才与其他出版机构合并。1956年,上海佛学书局与大法轮书局、弘化社合并,更名为“上海佛教书店”。上海佛学书局虽“期广文字之宣扬,非为世间之利润”,但又不局限于一般传统的佛教流通方式,这确是其成功的秘密所在。正如上海佛学书局自己所言,“善书局与刻经院,唯务施法,不收费用,故结果均难以持久。本局则以弘法为目的,以营业为方法,二者相辅而行。既使投资者资本无亏蚀之虞,又使弘法事业得永久持续之效”,而“各大书肆,皆纯粹以营业为目的,故其所出版之书籍,率含有时代性。及时代变迁,则其所出书籍,直如明日黄花,无复有过而问之者。故其利益虽觉甚厚,而其危险亦多。唯佛学书籍,不含时代性,任何时代,均可通用,无随时代淘汰之虞,营业方面可操胜算”。参见《佛学半月谈》第40期,1932年10月。上海佛学书局正是在传统佛教流通与一般纯粹营业性书店之间,找到了一条属于自己的特色之路,从而实现了所谓的“以弘法为目的,以营业为方法”。

除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模式之外,上海佛学书局成功的关键还在于其极富特色的出版组织策略。它一方面拓展营业范围,并将佛教书刊的编辑、印刷、流通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体化综合性出版机构;另一方面在全国各地甚至海外广设分局与分销处,从而使得上海佛学书局的发行流通形成庞大的网络系统;此外,它还利用自己的出版发行平台积极开展佛教书籍期刊的代办出版与发行。早在上海佛学创办之始,创办同仁诸君就抱有远大理想,希望组织一个规模宏大,集编辑、印刷、流通为一体的综合性佛教出版机构。《上海佛学书局概况》曾载文曰:“近百年来,世变日殷,风教日替,忧世之士咸以提倡佛教为补救之方,自清末杨仁山先生创刻经处于金陵,维扬、毗陵相继奋起,雕刻渐众。自是川、浙、湘、粤、北平等地,咸有流通之所。甚至国内各大书肆,亦常有佛学书籍之出版,是可见佛化运动已渐为国内学界所留意,而佛教蒸蒸日上之情形,尤令人无限之欣慰也。虽然,吾人尚以为其间有一点缺陷焉,即各地佛经流通处,多因循旧习,甚少新猷,印刷流通,各行其是,无伟大之规模,无精密之计划,无组织,无联络。求其容纳众流,包罗一切,集全国各处佛经于一地,合编辑、印刷、流通为一事者,不能不推本局为创始。”参见《上海佛学书局概况》,《佛学半月刊》第40期,1932年10月。上海佛学书局成立之初,就设立了“流通部”、“出版部”、“翻印部”、“代办部”四部,并努力将编辑、出版、流通与代办整合为一体,形成综合性经营。在此基础上,上海佛学书局的营业范围不断扩大,并先后增加“设立造像所”、“灌制佛化唱片”、“建立刻经部”、“经营法器文物”等经营项目。

此外,上海佛学书局还建立了自己庞大的流通网络,这个庞大的销售网络不仅保证了上海佛学书局的图书发行,也在客观上起到了佛教文化辐射传播的作用。上海佛学书局成立之初,其框架只是一个总局四个部门。随着业务规模的迅速发展,佛学书局分支机构逐渐增多,最终建立起由总局、分局、分销处三级机构连成的销售网络结构。据统计,书局成立的第一年就在全国各省设立特约分销处21处,第二年增至26处,第三年增至54处。及至1934年初,特约分销处竟达到100余家。此时的销售网络基本覆盖了当时全中国的主要大中城市。除了大陆各地,销售处的触角还延伸到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及新加坡、缅甸、印尼、菲律宾。而据游有维先生的统计,上海佛学书局的业务比例,上海本市占10%,国内各省自治区占80%,国外占10%。游有维:《上海近代佛教简史》,第113页。

上海佛学书局是在近代中国佛教复兴的时代大背景下出现的佛教新事物,但同时它毫无疑问也助推了近代中国佛教复兴的步伐。上海佛学书局的组织方式、管理方式、营业方式、弘法方式都集中体现了民国时期上海居士佛教的创新特色与转型特征,并带有典型的区域性烙印。上海佛学书局的发展使其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佛教出版机构,而走向时人所谓的“全国弘法之唯一机关”。一方面,上海佛学书局把编辑、出版、流通整合起来,把各地出版机构分散的佛学书籍纳入自己遍布国内外的流通网络,从而成为一个“天下佛书尽归于我”的庞大的近代佛学书局;另一方面,它又通过各种公益性基金、佛学刊物、电台、图书馆、佛学文会等现代手段传播与弘扬佛法。因此,上海佛学书局既是一个综合性的庞大的佛教出版流通机构,同时也是一个极具创新特色的近代居士佛教组织。长期以来,学界一般只注意从佛教文化出版意义上来看待上海佛学书局,而忽视了它的弘法功能与弘法创新;因此,对于上海佛学书局的组织形态的研究将会深化我们对民国居士佛教组织形式的多维度了解。

四、民国上海居士佛教弘法形式的个案考察

有学者将近代佛教主体的贡献分为三大类,即所谓僧人旨在保教,居士旨在弘法,学者旨在振兴佛学。麻天祥:《晚清佛学与社会思潮》代序言。这虽是一种大致的说法,却也指出了三个不同佛教主体的宗教取向与特点。事实上,居士佛教在弘法的同时,也推动了佛学研究,在客观上也起到了保教的作用。就民国上海的居士佛教组织来看,其作用与贡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即弘扬佛法、传播佛教文化与参与社会慈善。它首先是一个弘法团体,而且在弘法形式上作出了各种创新。下面就以世界佛教居士林、净业社、上海佛学书局为例,对民国上海居士佛教的弘法形式作一考察。

1922年,世界佛教居士林刚成立时,就建有“演法堂”、“放生会”、“莲社”、“布教团”、“慈善布施团”、“图书流通部”等组织。其中,“演法堂”、“莲社”、“布教团”都从事弘法活动,“演法堂”经常聘请一些居士与僧人讲演佛法,“莲社”主要组织居士念佛,而“布教团”则从事布道活动。起初,“布教团”将布教活动集中在监狱,重点对犯人进行佛教宣传教育。据统计,1922年间,该团曾派出多人到浙江后的一天,当时的宣讲处主任张性人带领居士林宣讲团的讲员到上海龙华寺为寺里的游客讲演佛法,居士林宣讲团这第一次外出宣讲就受到听众的很大欢迎。当时的具体情景,描述如下:

清明节后一日,为林宣讲团成立后第一次出外宣讲之期。是晨钟鸣九下,本团主任张性人以及团员杜敬斋、朱锦华、张士林居士等,由本林聚队出发。自海宁路乘电车至徐家汇下车,步行至龙华寺。见诸进香者及游客纷纷前往,毫无倦容。以其时机可乘,张性人居士即访该寺方丈说明本林宗旨,极蒙赞许。即择殿前空地扬旗开讲。时颇闻香客群呼勿听耶稣教声。有来听者,看讲佛法颇形惊喜。以从未见佛教随地宣讲。故张、朱二居士轮流宣讲之。《世界佛教居士林成绩报告书》,第130页。

1926年,宣讲团改名为通俗宣讲团,以明确其目的在于向一般普通信众弘法。1930年,为配合国民政府的风化革新运动,宣讲团又重新改组,并公布规则为:以宣扬佛法、提倡道德、改良社会、普利群生为宗旨,目的在于服务社会,提高民众德育,用通俗语言文字,劝化群众。《宣讲团第一次赴龙华寺讲演记》,《世界佛教居士林林刊》第26期,1930年8月。宣讲团的成员主要以居士为主,其历任主任讲员有沈润秋、张性人、尤惜阴、范右农、朱石僧、嘿庵等,一般讲员有余和乐、张静修、张泳裳、朱夏蕖、朱锦华、刘达儒、杨欣莲、刘因渠、熊海鹏、薛鸿发、程心一、郑经纶、李秉成、朱涤心、胡复省等。此外,居士佛教组织还会聘请当时的一些著名佛教学者来林演讲,如著名学者章太炎、梁漱溟、韩德清、李正刚、梅光羲、蒋维乔、黄树因等,就曾被世界佛教居士林聘请为名誉讲师。

此外,演讲团有时也聘请法师来进行通俗演讲,上文提到的嘿庵就是一位法师,他也是居士林聘请的通俗演讲团主讲员。当时世界佛教居士林给嘿庵法师的聘书中称:

嘿庵法师座下,本林为接近多众之弘化机关,欲求启发初机,举行通俗宣讲。法座乘慈悲愿轮,广摄有缘,为道为群,不惮辛劳;说法度生,慧辩无碍;且善巧方便,妙逗群机。日前理事会议席上,一致敬请法座为本林通俗宣讲主讲师。为特缮函恭请,自十月初旬始,登座宣讲,以传法施。讲时以每晚七时至九时止。中间休息片刻,或由助讲者助讲分劳。助讲者所用讲料,由法座方便规定之以利进行。专诚奉请肃叩!定安!《世界佛教居士林林刊》第16期,《通信》篇第5页。

嘿庵法师接受邀请后,具书称:

诸大居士仝鉴:顷接公函,敬悉一是。猥蒙赞许,不胜惭愧。诸番寓林,饱受供养,自知非圣,无以消化。唯念诸大居士发菩提心,行菩萨行,维持佛门,辅助僧界。量其功德,已属不尽。又复同体佛慈,开方便门,设通俗社,普及贫民。既益教育,又光三宝。佛在寂场,当然含笑矣。夫说法谈经,实是僧人本分。演讲宣传,尽为比丘天责,利生事业,其无劳使命而行。反顾鄙人无才无德,岂敢担如来家务!今承诸大居士之热诚,使鄙人任乎演讲一席,实难退却,谨可免从其始,作过渡之演讲。将来正式有人,鄙人应当引退。现则随力随分,遵命演讲。每晚以一时为限,拟望除尤居士(尤惜阴)分任宣讲外,尚须再请三四人,如张性人、朱锦华、马契西、刘达儒等轮流助讲,换班休息。且听众亦各得其利耳。又日后如或林中经费充裕,可购买留音机(佛化片)风琴以资布道,引人趣味。专此布复,即乞于理事会中讨论之为盼。《世界佛教居士林林刊》第16期,《通信》篇第5页。

从居士林与嘿庵的往来书函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居士与僧人之间的那种平等对待、相互尊敬的微妙关系。事实上,居士组织里的正式讲经说法,除聘请著名的居士佛学家外,也经常聘请当时的高僧。如,世界佛教居士林除聘请范古农等居士讲经外,还曾于1922年10月请能禅法师讲《阿弥陀经》;1924年2月请持松讲《金刚经》;1924年8月请常惺讲《佛法为人生所必需及今后之趋势》;1925年7月和1926年3月,先后请太虚讲唯识诸学;1933年2—3月,请圆瑛讲《妙法莲华经观世音菩萨普门品》和《般若波罗蜜多心经》;1934年9月至10月,请显慈讲《六组坛经》和《阿弥陀经》;1935年10月请宝静讲《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1937年秋,请弘一讲《律藏》等。参见阮仁泽、高振农主编:《上海宗教史》,第199页。由此可见,民国居士组织的弘法活动,也是在居士与僧侣之间的良性互动中展开的,而这种互动也展现了民国上海居士佛教中居士与僧人之间不同于古代的新型关系。

净业社除举办上述与世界佛教居士林类似的弘法活动外,举行盛大法会是其一大特色。其中,1936年举办的“丙子息灾法会”与“护国息灾法会”最为著名。“九一八”事变以后,日本帝国主义大举侵略中国,中华民族陷入灾难之中。为了表达佛教界对战争的痛恨、对和平的渴望以及息灾弭难的祈愿,上海佛教界在王一亭、太虚、大悲、弘伞、朱石僧、江味农、李经纬、杜月笙、朱子桥、屈映光、范古农、高鹤年、张啸林、常惺、圆瑛、远尘、简玉阶等倡导下,联合中国佛教会、上海市佛教会、上海佛教净业社、世界佛教居士林、上海佛学书局等组织团体,于1936年5月28日在上海佛教净业社内举行“丙子息灾法会”。此次法会规模盛大,组成了有163人的理事会,由王一亭任理事长,朱子桥、屈映光为副理事长。由5位法师主持法事,其中持松法师任东密主座,修尊胜佛顶法;荣增堪布任藏密主座,修大威德息灾大法并传法灌顶。此外,讲经活动也连续展开,常惺先期于4月10—20日讲《华严经普贤行愿品》;能海于4月24—5月16日讲《菩提道次“宗教活动”,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阮仁泽、高振农主编:《上海宗教史》,第204—2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