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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激流勇“跳”,不可与人共富贵

“狡兔死,走狗烹”,当老板不得不“肯定”你的功绩时,你要提高警惕。

廖先生今年四十岁,刚离开他待了十五年的公司。

十五年前,他到一家小电器行工作。廖先生忠诚能干,甚得老板的器重,廖先生颇有“土为知己者死”的豪气,每天卖命地做,老板也未亏待他,二人情同手足,业务也因此而一日千里。

后来公司扩大,进口外国家电,廖先生花了半年时间建立了全省的经销网,可说备尝艰苦。老板对他的表现相当满意,待遇、红利也一年比一年给得多。

三年后,公司开始稳定成长,廖先生以为他混得差不多了,开始把担子放了下来,有空时常出国散心。在老板的指示下他把很多重要的工作交出去,成为一个“德高望重”的“长老”。廖先生也对他能在立下战功之后享“清福”大为满意,谁知半年后,老板拿了一张支票放在他的桌上,要他离开这家公司……。

廖先生万分不情愿,可是也不得不离开。

这个故事就是“杀功臣”的故事。并不是每个“老板”都会杀功臣,但“功臣”被杀,也总是有原因的,分析如下:

就“老板”这边来说,有的纯粹是基于私利,不愿“功臣”来分享他的利益,抢他的光芒,所以“杀功臣”;有的老板为了保持“天下是我打的”的绝对成就感,所以杀功臣;更有的认为“利用”完了,再也不需要这批当年共打天下的“战友”,所以杀功臣。

就“功臣”这边来说,有的“功臣”自以为帮老板打下天下,如今“天下太平”,自己正可以握重权,领蒿薪,甚至“威胁”老板顺从自己的意志;有些“功臣”因为的确“功绩不凡”,颇受属下爱戴,因而结党营派,向老板“勒索”利益;有的“功臣”则不断对外炫耀自己的功绩,忘了“老板的存在”……

总之,功臣让老板产生威胁感、剥夺感,老板自尊被损,又不愿功臣成为负担,从义理、私心考量,于是不得不假借各种名目把“功臣”杀了。说句老实话,有时候“功臣”还不得不杀,因为有些功臣在立下“战功”后,会认为自己的功劳天大地大,其嚣张跋扈反而成为大局的危险因素,杀了他,反而可使大局清明稳定,所以“杀功臣”这件事并不见得都应受到责备。

不过,再怎么说,“杀功臣”之事总是令人伤感,而一个若有能力,也不必避免当“功臣”,倒是“天下”打下来之时,自己的态度要有所调整:

1.激流勇退,另谋出路;臣不必然会被杀,但被杀的可能性永远存在,因此与其待得越久,危险性越高,不如在老板“还珍惜”你时,以最光荣风光的方式离开,为自己寻找另一片天空。也许你走不掉,至少这个“退的动作”也是表态,老板会欣赏你这个动作的。

2.隐姓埋名,不提当年勇;也就是说,如今只有老板的名字,你的名字“消失”了,一切“荣耀”归于“老板”,你从此“没有声音”,也不可提当年勇,你一提,不就在和老板争锋头吗?他是不会高兴你这么说的。

3.淡泊明志,终生为“臣”;利用各种时机表现自己的“胸无大志”,无自立为“王”的野心,永远是老板的人。你若野心勃勃,老板怕控制不了你,又怕商机被夺,迟早会对你下“毒手”。

4.与时俱进,自显价值;很多“功臣”认为“理所应得”很多利益而不做事,然后成为退化的一群,因而被“杀”。因此要保全,必须随时显露自己的价值,让老板觉得少不得你,否则一旦成为“废物”,就会被当成“垃圾”丢掉,谁在乎你曾是“功臣”呢?

廖先生的事很令人同情,但恐怕他也有需要检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