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声律启蒙·弟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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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入则孝出则悌

“原文”

父母呼,应勿缓〔1〕;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2〕;父母责,须顺承〔3〕。

“注释”

〔1〕呼:呼唤。勿:不要。缓:迟缓。

〔2〕教:教导,教诲。

〔3〕责:责备。顺承:恭顺接受。承:接受。

“译文”

父母呼唤你时,应该及时答应,不能迟缓;父母要求你去做事,应该立刻行动,不能拖延偷懒。对父母的教诲,要恭敬地听从;做错了事,父母责备你时要顺从地接受,不能出言顶撞。

“赏析”

本节写了子女在家中对待父母要孝顺,并且举出了很多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虽然有些在现在看来有些迂腐、过时,但却深深地传达出了“百行孝为先”的美好传统品德。

作为儿女,行孝道主要表现在对父母的顺从和关心上,所谓的“父母之命不可违”讲的就是子女对父母的顺从、服贴。除了行为上的不拂逆之外,还包括言语的尊重、不冲撞。这就是古人对子女的最起码的孝道要求。子女做到了这些,家中就会充满慈爱孝顺和睦之气,子女的一声问候便会使父母倍感温暖,子女的恭敬服贴,便会让父母倍感幸福。

“原文”

冬则温,夏则〔1〕;晨则省,昏则定〔2〕。出必告,反必面〔3〕;居有常,业无变〔4〕。

“注释”

〔1〕温:温暖。凉,凉爽。

〔2〕省:向父母问安。定:安定,指侍候父母安睡。

〔3〕告:禀告。反:通“返”。面:面见父母。

〔4〕居:居住,居所。常:固定。业:职业,所做的事。

“译文”

做子女的要照顾好父母,冬天要让父母感到暖和,夏天要让父母享受凉爽;早晨要向父母请安,晚上要给铺好被褥,让父母安稳地睡眠。出门时要告诉父母一声,回来后也要面见父母,以免他们挂念;居住的地方要固定,从事的职业也要稳定,不要随意变动。

“赏析”

本节论述了子女对父母的孝顺主要体现在体贴与关怀上。冬则取暖,夏则消暑,出则请示,返则禀告,这是中华民族流传了几千年的美德,东汉时黄香“凉席温被”的故事至今流传。然而今日,有几个人还谈孝道?经济大潮下,西方文化的渗透,独立家庭观念的影响,速食文化、快餐文化的熏陶,更多的年青人追求的是独立的自我,个性的反叛,有几个人还将圣贤家训默念心中?不要说去孝顺父母了,只要不逆反就让父母欣慰了。

“原文”

事虽小,勿擅为〔1〕;苟擅为,子道亏〔2〕。物虽小,勿私藏〔3〕;苟私藏,亲心伤〔4〕。亲所好,力为具〔5〕;亲所恶,谨为去〔6〕。身有伤,贻亲忧〔7〕;德有伤,贻亲羞。

“注释”

〔1〕虽:即使。擅为:擅自去做。

〔2〕苟:如果。亏:损害。

〔3〕物:东西。私藏:私自藏起来。

〔4〕亲:指父母双亲。

〔5〕力:尽心尽力。具:准备。

〔6〕恶:讨厌的东西。谨:谨慎。去:排遣,排除。

〔7〕伤:损伤。贻:留给,带给。

“译文”

即使是很小的事情,也不要不告诉父母而擅自做主,如果擅自做了,就会有损为人子女的孝道。即使是很小的东西,也不要私自藏起来;如果私自收藏了,父母知道后一定会很伤心。父母所喜好的东西,要尽力地去为他们准备;父母所厌恶的东西,要小心谨慎地为他们去除。如果身体受了伤,就会让父母担忧;如果品行上有什么缺失,就会使父母蒙受羞辱。

“赏析”

注意小事和细节,是行为修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父母主持家庭时,子女的行为要得到父母的许可,这主要指涉及到影响家庭声誉和利益的事。当子女长大以后,就要分家生活,子女多的家庭就会牵扯到财物的分配,这一切本应都听从父母的安排,但有些贪财的子女,有时便会私藏一些,这种私心是与孝道相背离的。贪图财物的思想行为,自幼就得预防,小时的不良苗头如果不及时纠正,长大后就会产生严重的过失甚至犯罪。这种品德上的损伤,比起身体上的损伤更让父母担忧,也对自己的成长留下隐患。

“原文”

亲爱我,孝何难〔1〕;亲恶我,孝方贤〔2〕。亲有过,谏使更〔3〕;怡吾色,柔吾声〔4〕。谏不入,悦复谏〔5〕;号泣随,挞无怨〔6〕。

“注释”

〔1〕爱:喜爱,喜欢。

〔2〕恶:讨厌,厌恶。方:才是。

〔3〕过:过错。谏:规劝,劝说。更:更正,更改。

〔4〕怡吾色:指规劝时要和颜悦色。怡:和气。色:表情,脸色。

〔5〕悦:高兴。

〔6〕号泣随:指哭泣着予以规劝。挞:用鞭、棍抽打。

“译文”

父母爱我关心我,我孝敬父母又有什么困难呢?父母厌恶我,我还能克尽孝道,这种孝才是真正的孝道。父母如果有过错,做子女的应该规劝使其改正。规劝时态度要和颜悦色,声音要平和轻柔。如果父母不听子女规劝,就等父母情绪好时再劝谏;如果还是不听,就要哭着恳求他们,即使遭到父母的责打也要毫无怨言。

“赏析”

本节论述了子女在面对父母的错误时应该持有的态度。《礼记》中曾说:“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就是说对不听劝告的父母,要规劝三次,仍然不听的,子女以号啕大哭来表达自己的心意,做到孝义之至,最终不放弃规劝,这也是孝道中要求的内容。因为许多时候,并非一味听从父母的话才是孝顺,帮助、规劝父母改正他们的错误也同样是孝顺。因为孝的目的是让父母心安体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而所以对于走上错误之路的父母,子女应该及时提醒他们,否则小错终将发展成大错,从而酿成无法挽回的错误,到时父母身心就会遭受摧残,子女虽然也会心里痛苦难过,但这不是我们说的孝心。

父母生气时,鞭打子女,一是为了发泄怒气,二则是古代教育子女的一种简单粗暴的方法,尽管教育方法有失妥当,但是为子女的成才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作为子女,经常因为不能理解做父母的心情,会对父母的教训有所怨言,甚至顶撞。这样就会更加激怒父母,使他们身心受到更大的损伤。但也有些子女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这句老话,虽然受到父母严厉管教,心里反而会更加感激父母,增加了孝敬之心。所以,许多时候,我们应多理解一些,只有多替对方考虑,才知道他们用情之深。

“原文”

亲有疾,药先尝〔1〕;昼夜侍,不离床〔2〕。丧三年,常悲咽〔3〕;居处辨,酒肉绝〔4〕。丧尽礼,祭尽诚〔5〕;事死者,如事生〔6〕。

“注释”

〔1〕疾:疾病。尝:品尝。

〔2〕侍:侍奉,服侍。

〔3〕丧:跟死了人有关的事情。这里指守丧。

〔4〕辨:辨别,选择。指守丧期间要选择适当的住处。绝:杜绝,戒除。

〔5〕丧:丧事。礼:礼节。

〔6〕事:对待,侍候。

“译文”

父母生病的时候,在喂药之前,子女要先尝一尝汤药的冷热甜苦;不管白天黑夜,都要服侍在父母床前,不离开半步。父母去世后要守丧三年,经常伤心痛哭,哀思亲恩。守丧期间,夫妻不要住在一起,住处也要尽量俭朴,不要喝酒吃肉。办理父母的丧事要克尽礼节,不可草率;祭祀时要诚心诚意,表达哀思。对待已经去世的父母,要像父母活着时一样恭敬孝顺。

“赏析”

人有生老病死,遇到重病时,心理上需要的是安慰,身体上需要的是护理。父母生病时,子女都会着急担忧,而患大病的,则亲自侍奉在床边。中国古代有许多这样的故事和传说,“汉文帝亲尝汤药”是其中比较著名的故事:汉文帝刘恒以仁孝闻名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日夜服侍左右;母亲所服汤药,他必须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这便是至孝之人,不但能做到几年以至几十年如一日地照料生病的老人,而且毫无怨言,从不马虎。

古代丧礼的规定十分严格,表现出一定程度封建孝道的落后和对人性的束缚。父母去世后子女要守孝三年,不仅要以夫妻分居和禁食酒肉来表示对父母去世的悲痛,而且还要按照严格的礼节要求来办理丧葬事宜,这些在今天看来确实都很不合时宜,“孝”的文化精神和文化传统还是值得肯定的,因为“孝”本身对促进人类品格,修养的提高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试问一个连自己的父母都不亲不认的人,我们还能求他对他人有什么好心,对社会有什么贡献?因此说,孝是比较内在的、心里的感受,外在的形式只不过是表现哀思的一种方式罢了,至于选择哪一样,那就是个人自己的选择了,他人并无权去过问,更无权去干涉。

“原文”

兄道友,弟道恭〔1〕;兄弟睦,孝在中〔2〕。财物轻,怨何生〔3〕?言语忍,忿自泯〔4〕。或饮食,或坐走〔5〕。长者先,幼者后〔6〕。长呼人,即代叫〔7〕;人不在,己即到〔8〕。

“注释”

〔1〕友:友爱。恭:恭敬。

〔2〕睦:和睦。

〔3〕轻:轻视。怨:怨恨。

〔4〕忿:愤怒,愤恨。泯:消失。

〔5〕或:语气助词。

〔6〕长者:年长者。幼者:年幼者。

〔7〕呼:呼唤。即:立即。叫:叫唤,呼喊。

〔8〕人:别人,指被叫的人。

“译文”

做兄长的要爱护弟弟,做弟弟的要尊敬兄长,兄弟之间和睦了,对父母的孝心就包含其中了。彼此把财物看得很轻很淡,兄弟之间又怎么会产生怨恨呢?说话时做到互相忍让,忿恨就自然消失了。不管是吃饭还是饮水,也不管是入座还是行走,都要长幼有序,让年长者在先,年幼者在后。听到年长者呼唤他人,就要立即代为呼叫。如果被叫的人不在,自己就要立即赶到年长者面前。

“赏析”

本节论述了兄弟之间的关系。“兄友弟恭”,年幼的尊重年长的,年长的爱护年幼的,不仅兄弟之间如此,姐妹之间亦如此。讲究孝义,遵守礼节,这也是恪守孝道的一种体现。古人用“孝”字来形容子女对父母的感情,用“友”字来形容兄长对弟弟和妹妹的感情,用“悌”来形容弟弟,妹妹们对兄姐的感情。大的对小的要友善、关心和保护;小的对大的尊重、顺从和敬仰。这样的话,父母就会看在眼里,喜在心里了,想像自己百年之后,孩子们依然能够相互扶持,友好相处,心里自然无限宽慰,所以说“悌”和“友”也是孝的重要表现。

“原文”

称尊长,勿呼名〔1〕;对尊长,勿见能〔2〕。路遇长,疾趋揖〔3〕;长无言,退恭立〔4〕。骑下马,乘下车〔5〕;过犹待,百步余〔6〕。长者立,幼勿坐;长者坐,命乃坐〔7〕。尊长前,声要低,低不闻,却非宜〔8〕。

“注释”

〔1〕称:称呼。尊长:年长者。名:名字。

〔2〕见:同“现”。表现,炫耀。

〔3〕疾:快速。趋:跑,快步。揖:作揖。

〔4〕无言:不说话。退:退后。

〔5〕骑:骑马。乘:乘车。

〔6〕过:走过。犹:还,仍然。

〔7〕命:命令,吩咐。乃:才。

〔8〕闻:听到。宜:适宜。

“译文”

称呼长者,不可以直呼其名。在长者面前要表现得谦虚恭敬,不要炫耀自己的才能。在路上遇到长者,要快步走上去作揖施礼。如果长者不说话,就要恭恭敬敬地退后,站立一旁。在路上遇到长者,如果骑着马要赶紧下马,如果坐着车要赶紧下车;长者走后,自己还要呆在原地不动,等长者走远,大约百步之外,自己才可以离开。长者站立的时候,年幼的人就不可以坐下;等长者坐下并被允许坐时,年幼者才可以去坐。在长者面前,说话一定要低声。但是如果低到长者听不清楚的地步,那也是不适宜的。

“赏析”

当兄弟姐妹长大成人之后,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分家在古代是难以避免的,如果没有了“悌”和“友”的友爱精神,那么言语上就会出现冲撞现象,因财产分配不均会产生的怨恨的心里,这些问题极可能会成为兄弟反目、父子成仇的可怕祸根,这种情况是任何一位父亲或者母亲都难以面对的境况!因为都是自己的孩子,手心手背都是肉,伤了哪个都心疼,父母痛在心,子女何言孝?因此,要克服这种坏的意念,就要学会语言上的忍让和心灵上的克制,要看轻财物,珍重感情,这样家中自然一团和气,家和万事兴。

“原文”

进必趋,退必迟〔1〕;问起对,视勿移〔2〕。事诸父,如事父〔3〕;事诸兄,如事兄〔4〕。

“注释”

〔1〕趋:快步上前。迟:放慢脚步。

〔2〕起:站起来。对:回答。视:眼睛,目光。

〔3〕事:对待、服侍。诸父:指叔父、伯父等父辈人。

〔4〕诸兄:指堂兄,表兄等平辈的兄长。

“译文”

去拜见长者时,要快步上前;告退时,脚步要放缓;长者问话要站起来回答,而且眼睛要望着长者,不能左顾右盼。服侍叔伯等父辈,要像服侍自己的父亲一样恭敬,对待堂兄表兄等兄长,要像对待自己的胞兄一样恭敬。

“赏析”

本节主要讲述了对待长者应持有的态度。在家中,父母是长者,在外面,和父母同辈的人也是长者,因此不仅在家对待父母要孝顺,在外对待尊长也要恭敬,要注意礼节。这在古代人际交往中都是有所要求的。在这一段中,便是对尊老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说明,其中有许多是我们今天仍需要遵从的,因为这种礼节是下辈对长辈尊重的体现。当然,不必像文中要求的那么严格,必须“过犹待,百步余”,但是,一般的行走坐对,问答称谓都应有礼貌,而且不光是要对亲戚中的长辈尊敬,还应扩大到相识人中的长辈。一个人有无修养,从这些礼节中便可看出,下辈在长辈面前夸夸其谈,坐卧失态的行为就是失礼。在吃饭时长辈未到而自行动手大吃大嚼,吃饭时不顾长辈而独占美食的行为,也是缺乏修养的表现。在长辈面前或者答而不理,或得高声厉语,都是不懂事的表现。入门后见长辈不叫不问,离开时对长辈视若不见,都是缺乏教养的行为。对于这些情况,我们要持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