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老子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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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故有之以利,无之以为用。”

“道”和“器”的道理是相通的,世人但知“有”才可以利人,不知“无”才能所以发挥效用。譬如车轮,形体上有三十根轮辐,共分为一毂;假如不是车毂是中空无有的话,就不能承受车轴行走发挥车的效用。调和泥土而制作陶器,形体上也有各种不同形象;假如不是陶器中空无有的话,也就不能承受东西发挥陶器的效用。开通门窗建造居室,外表也何等壮观;假如不是房屋中空无有的话,也就无法容人不成其为居室而发挥效用了!故而世人但知“有”之以为可以有利,却不知中空无有的“无”才是发挥效用的根本。

道的运用也就本乎这一个原则,不可以自是、自恃、自有、自能,而当保持中空无有,容人容物。万事万物外在的形象为次,而保持中空无有才是致用的根本!

毂,车轮中心承受车轴、联合车辐的圆环也。非此车辐不能聚合成为车轮,非此车轮不能承受车轴行走。外形固不可缺,而真正之产生运转行走之作用,在于中空无有!

埏为调和、揉和,埴为泥土也。制陶器,必先调和揉和泥土,外形也是多彩多姿,各式各样,真正发挥陶器之实用,仍在乎中空无有,一旦自以为有,则就失去陶器价值。

户牖,门窗也,居室之可居住使用不只在有无门窗,而必须中空无有,可以容人,才能成其为居室之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