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新股:理论与实证研究
10563400000014

第14章 6 自由现金流量理论

Jensen(1986)在代理成本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由现金流量理论(Free Cash Flow Theory)。他1986年发表于《美国经济评论》的《自由现金流量的代理成本、公司财务与收购》一文中把自由现金流量定义为公司在“满足所有以相关的资金成本折现的净现值为正的所有项目所需资金后剩余的现金流量”。他指出,在自由现金流量的使用上股东和公司管理者之间存在利益上的冲突,公司管理者宁愿把大量的自由现金浪费到低收益的项目上也不愿意把自由现金流量通过股利的方式返还给股东,且越是拥有巨额现金流量的公司,股东与公司管理者之间在股利支付政策上的利益冲突越严重。自由现金流量往往会导致过度投资,产生代理成本问题。因此,对于存在大量现金流量的公司,市场对其进行股权再融资的公告的反应是负面的,且与公司的自有现金流量水平成负相关。自由现金流量理论认为上市公司的股权再融资,即配股或增发,是一种不利于控制“自由现金流量”代理成本的行为,股权再融资无疑会增大公司管理者滥用自由现金的可能性,所以公司股权再融资会造成其股票价格的下跌,且下跌的幅度与公司自由现金流量代理成本成正相关关系,Jensen认为解决的办法就是增加公司的债务,较高的负债率也许会增加公司破产的可能性,但它可以约束经理人员的在职消费,使公司避免浪费从而增加公司的价值。所以自由现金流量理论认为上市公司,特别是既没有好的投资机会却持有大量现金的上市公司,应该避免进行股权再融资,而应采用债权再融资。

自由现金流量理论对再融资的理论意义是:上市公司在进行再融资决策时,应采用债权再融资。特别是对于那些既没有好的投资机会却持有大量现金的上市公司,应该避免进行股权再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