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生价值观的核心问题
正确理解和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人生价值观的核心问题。
怎样理解和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反映了不同的价值观和价值取向。不同的阶级和阶层,对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具有不同的认识,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方法。
当代社会一切属于剥削阶级的人群,往往奉行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采取个人本位,把个人利益摆在集体利益或社会整体利益之上。个人主义的价值观是现代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物,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核心。作为资本主义的上层建筑,它是私有制基础上的个体或私人集团竞争的反映。在资本主义社会之中的这种占主流地位的价值观,也必然影响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大部分民众,使得他们也不得不采取这种个人本位的价值观。这种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在历史上的发展和演化,早已显露了它的不合理性和严重弊病。现在,西方也不是原原本本地奉行简单的个人主义的价值观,而是提出了所谓“合理的个人主义”等新的口号。所谓“合理的个人主义”的提出,实际上是宣布了原本意义上个人主义的不合理。在一切社会交往之中,个人至上,只顾自己,不顾别人,甚至损人利己的个人主义,都是不受交往对象的欢迎的。世界上最自私的人,也不愿接受他人对自己表示自私。这是必然的。所以,个人主义在社会进展之中,必然遇到自相矛盾的困境。
以马克思主义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根本区别就是实行了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这种新型的经济基础所产生的上层建筑,就不是奉行个人主义价值观,而是奉行集体主义价值观。集体主义主张一切从集体出发,把集体利益摆在个人利益之上,采取集体本位,体现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方向。运用这种集体主义来判断是非曲直,调节社会主义社会的人际关系,是当今世界上最合理的一种原则。
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必然反映在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党中央近年来特别强调党的干部一定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并认为这是搞好党风、防腐反腐的根本。一切成功的人才,也必须解决好价值观的问题,才能走上顺利发展的道路。
(2)集体主义原则的内涵
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们应该怎样认识和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我国现实中,答案只有一个:按照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的总原则来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总原则。
要正确把握集体主义原则,首先就要理解集体主义的内涵。许多人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似是而非的模糊认识。他们往往笼统地认为,集体主义原则,一言以蔽之,就是个人服从集体。这就是集体主义。这个说法貌似正确,其实是很片面的,也是简单化的。它没有全面概括集体主义原则的内涵,容易扭曲或阉割集体主义原则,更容易使人反感。
集体主义包括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三个层次的内涵。
第一,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社会主义社会,从本质上说,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一致的。社会主义的集体利益体现着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体现着每个公民的长远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不断发展,为个人利益的发展和实现创造了更好的条件。个人正当利益的发展,又能够促进集体利益的发展和壮大。由于集体利益包括每个公民的正当的个人利益,所以,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是完全正确的。“大河无水小河干,大河有水小河满。”这一谚语比较生动地阐述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国家,个人利益的发展,有赖于集体利益发展提供的基础和环境。离开了集体,个人的发展就无从谈起。比如,一个国家遭遇外敌入侵,作为集体的国家利益受到严重的威胁和破坏,那么生活在其中的个人的利益,也得不到任何保证。在日本侵略中国的历史时期,中国人民的每一个公民的个人利益都受到致命的损害。在那种情况下,只有强调中华民族的集体利益,奋起抗战,打败日本侵略者,才能争得民族的集体利益,从而使得个人的利益也得到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个人单独解救自我的行为都不可能成功。
第二,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所谓个人的正当利益,就是指在价值目标上与社会整体利益取向一致的个人利益,或者是能够增进社会利益的个人利益。这样的个人利益就是正当的。对于这样的正当的个人利益,共产党人从来就是高度尊重,十分重视的。党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这就是尊重人民群众正当的个人利益的集中表现。对于人民群众的正当的个人利益是否关心,是否维护,是区别共产党与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标志。早在革命根据地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强调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妇女群众要学习犁耙,找什么人去教她们呢?小孩子要求读书,小学办起了没有呢?对面的木桥太小会跌倒行人,要不要修理一下呢?许多人生疮害病,想个什么办法呢?一切这些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应该讨论,应该决定,应该实行,应该检查。哪里有共产党人不关心人民群众正当的个人利益的道理?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上,集体主义原则并不是简单化地、不加分析地否定个人利益,或令个人利益简单地服从集体利益。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的正当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的情况也是有的。在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集体主义的原则认为,首先由集体方面加以运筹和解决,化解矛盾,甚至对个人的正当利益作出照顾。只是在运筹无效的情况下,才提倡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第三,促进集体和个人的不断完善。集体主义追求的状态是个人与集体的和谐发展,其最高理想境界是个人利益与体利益和谐共生、同步实现。集体主义的本质就是实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在集体利益的基础上辩证统一与和谐发展。作为集体方面,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真实的集体。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因素的制约,它的各级基层的组织,也不排除脱离群众、背离群众利益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存在,是对集体主义原则的极大损害。因此,未来和谐的发展,集体方面的不断完善就包括要不断消除腐败现象,使集体更加能够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人民群众产生更大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作为个人方面,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和个人的特殊情况,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也是各不相同的,在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问题上必然受到制约。因此,未来和谐的发展,个人方面要不断提升自已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
以上这三个方面的内涵加在一起,才是全面的集体主义的内涵。我们理解和宣传集体主义,一定要按照这个全面的含义进行,不能断章取义,也不能片面使用,更不应该简单化对待。这样才有利于集体主义的发扬光大。
(3)集体主义不是计划体制的产物
近些年中,在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潮泛滥的时候,有人企图以搞市场经济为由,取消集体主义原则的指导。他们的逻辑推理是:集体主义是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现在搞市场经济了,集体主义过时了。
集体主义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立足于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而不是立足于经济基础表层之上的经济体制。我们国家经济基础的本质是公有制。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集体主义直接关系着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并为之服务。因此,不应该把集体主义看作是计划体制的产物,而应该把集体主义看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物。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是集体主义立足的基石。曾经在我国发挥过积极作用的计划体制,只不过是公有制这个基石之上的一层“皮毛”。“皮毛”很重要,不能忽视,不能小看“皮毛”的作用和影响。但是,重视“皮毛”,决不能本末倒置,决不能忽视公有制这个基石的作用。我国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才是集体主义立足的最根本的实体,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决定采纳集体主义的原则。所以,我们尽管实行了市场经济体制,但经济基础的本质未变,集体主义立足的基石未变,所以,集体主义的原则不会改变。当然,如果什么时候公有制消失了,或者名存实亡了,那么可以想见,到那个时候,集体主义存在的基础消失了,它对社会的指导作用就会消失。所以,只要公有制的主体存在,社会就必然要坚持集体主义原则。
(4)集体利益不等于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
有些反对继续实行集体主义原则的人,曾经以个人本位的推理来主张取消集体主义原则。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有人就从强调自我的思潮出发,提出个人本位的主张,并把自我与集体主义对立起来。为了取代集体主义原则,他们提出了个人本位的推理:集体也是由个人组成的。每个人的利益得到了满足,就等于集体的利益得到了满足。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就等于集体利益。
这是一个颇具理论色彩的推理。这个推理貌似有理,其实也是经不起推敲的。首先要提出这样的质问: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就等于集体利益吗?答案是否定的。个人利益的利益取向是很复杂的,不同利益取向的个人利益,是无法相加,也无法得到“等于”集体利益的结果的。只有集体之中的每个人的正当利益才能相加,才能得出集体利益的结果。但是,判定一个人的利益是不是正当的,标准是什么?拿什么作为衡量的标准?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回到集体主义原则上来。只有以集体主义原则为标准,才能判断个人利益之中哪些是合理的,与集体利益的方向一致的;哪些是不合理的,与集体利益的方向是不一致的。
有人举了一个生动的比喻来说明这个问题。他是这样叙述这个比喻的:一篇乐章是由音符组成的。但是,一篇乐章却不等于一堆音符的简单相加。把许多音符简单堆积在一起,是决不能成为乐章的。音符只有按照一定的旋律排列起来,才能组成一篇乐章。同样,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也是不能等于集体利益的,只有按照集体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个人利益,才能组成集体利益。这个比喻性的解释,很能说明问题。
这个道理实际上很浅显,不是什么深奥的道理。比如,在北京市海淀区,假如人口总和有200万人。那么海淀区这200万人每个人追求的个人利益加在一起,能够等于海淀区人民的集体利益吗?显然不能。因为,由于道德状况和法治观念的不同,个人处境的不同,这200万人的利益方向是不一致的。其中,有各种各样的利益方向,十分复杂,无法简单综合这些不同追求方向的200万人的利益成为集体利益。只有按照集体主义的原则,把海淀200万人民的正当利益综合起来,才能等于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所以,这里不存在简单相加的问题,只存在在一定的价值标准之下的综合判断。
总之,以个人本位的简单推理来否定集体主义的做法是站不住脚的。
(5)新加坡的共同价值观与集体主义的比较
在否定集体主义原则的思潮之中,常常把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说成是无视个人利益,是“极左”的表现。为了澄清这一事实,可以以新加坡的五大共同价值观来做一比较。
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在20世纪90年代出版了一本书,叫做《李光耀四十年政论选》。在书的封底上有一段李光耀的语录:“在我们新加坡,无论在过去的苦难时期,还是后来的繁荣时代,我们从来没有把个人利益放在国家利益之上。这是因为,国家的利益在任何时候都比个人利益更加重要。我想,这就是我们新加坡能够从极大的苦难之中解放出来的价值观念。”在这里,李光耀把国家的集体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而且认为这就是东方人从历史的苦难中解放出来的价值观念。这样认识和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与我们的集体主义原则倡导的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要求是类似的。这说明,不仅是社会主义国家,即使是一个东方的积极求发展的国家,为了社会的和平安定和健康发展,也不得不做出类似的选择。
李光耀在总理任上退下之后,新加坡新任内阁总理吴作栋继承李光耀的思想主张,于1991年1月4日发布白皮书,提出“五大共同价值观”,把李光耀的上述思想进一步法制化、理论化。为了便于研究,现把这“五大共同价值观”记录于后:
国家至上,社会为先。
家庭为根,社会为本。
关怀扶持,同舟共济。
求同存异,协商共识。
种族和谐,宗教宽容。
这五大共同价值观的首要一条就是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可以说,这一条是总纲,是处理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总原则。这里,仍然把国家的整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倡导考虑问题应该首先考虑社会,然后才是个人。其后,”家庭为根,社会为本“鲜明地抵制西方现代化带来的家庭解体的弊病,提倡把家庭稳定作为社会稳定的基本细胞;”关怀扶持,同舟共济“讲的是阶级关系,穷人和富人之间,要合作协调;”求同存异,协商共识“讲的是政党和政治方面,应该团结,顾全大局,多建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讲的是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群之间的团结应该追求和谐而宽容的社会氛围。
20世纪后半期,新加坡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较突出的成绩。邓小平在世的时候几次派出代表团到新加坡学习、研究,借鉴新加坡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如果因为新加坡认为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而把李光耀、吴作栋这些资产阶级政治家也说成是“无视个人利益”,是什么“极左”的表现,哪就太可笑了。
(6)价值观重心向自我倾斜的现实
改革时期,鉴于过去的以精神鼓励为杠杆调动人的积极性的实践失效,邓小平启动了以个人的利益得失为杠杆调动人的积极性的新做法。新时期,不但恢复了稿费、奖金等制度,还把个人利益的得失作为一切改革的核心引导因素,贯穿在一切方针政策之中。在这一政策导向的引导下,人们不但在竞争中爆发了极大的活力,推动了市场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而且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在思想教育环境之中,一部分人的价值重心发生了偏移。在新时期,社会上存在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就是相当一部分人的价值重心向自我倾斜。
人生价值观的重心向自我倾斜,就不能正确地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这样的风气不但酝酿了社会不正之风,而且使人们的日常生活增加了许多不和谐的因素。有了这种倾向的人,想自己的利益想得很多、很重,想别人和集体、社会想得很少、很轻,甚至不想。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不顾社会公德,甚至连公共场所的秩序都不能遵守。实质上,这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人生价值观的反映。在这种风气下,许多人认为,只有自我利益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是社会公德,甚至根本不考虑公共道德。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邓小平同志曾经针对当时公共汽车上没有人让座的情况,批评过“雷锋叔叔现在不在了”的现象。而这种现象在80—90年代以来越来越成为普遍现象。这是一点小事,但却是一个社会风气的缩影。
更为普遍的是,在国内各地、各种场所,在需要排队办事的时候,由于一部分人的人生价值观重心向自我倾斜,常常不能自觉排队办事,公共秩序难以维持。这一方面归因于我国在历史上就缺乏与现代化大生产相适应的生活习俗的训练,另一方面则是人生价值观的重心向自我倾斜。其实,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下,所有的公民都是不满意的,但是轮到自己的时候,也没有多少改善的起色。许多青年人由于没有经历过社会风气较好的时期,竟然认为现在这种不顾他人、不顾公共秩序的现象是天经地义的,而且对批评这种现象的人感到大惑不解。一次,我到一个邮局汇款,那个窗口有几个人在排队,我就站到后边排队。一会儿,我后面又排了几个。这时队伍就显得稍长了些。开始还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但是当我排到第二名的时候,情况发生了。一个女孩来了,她突然把半个肩膀插到我和第一个人之间,然后她的整个后背就紧挨着我不动了。发生这种情况,我觉得很不妥当,就和后面的人打了个招呼,向后撤了半步,想离开她一点距离。谁想到,她却得寸进尺,整个人就加进来了。原来是个“加塞儿”的。我判断她是加塞儿的,就难免说她两句。我说:“大家都在排队,你怎么就加塞儿呢?如果大家都像你这样加塞儿,这秩序不就乱了吗?”结果,人家对我的话毫无反应,就好像世界上没有人发出任何声音一样。看她没反应,我又说了她一句如果你是因为有什么急事来不及排队的话,也应该和我们打个招呼再站到这个地方才合适啊!“这一次果然有了反应。只见这个女孩缓缓地半转过脸来,她的眼睛在眼镜片后面不以为然地眨着,说了这样一句非常深刻的话你有病啊!”我立即怅茫起来,怎么是这样一句反问呢?我很长时间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莫非无论人们怎么不顾社会秩序和公德,也是批评不得的?
这件小事一直在我头脑里难以忘记。我觉得事情虽小,但其中包含的逻辑却是十分可怕的。如果大家都认为每一个人都是自己顾自己、不顾别人和社会,如果大家都觉得这样的行为和思想是无可非议的,那么,这岂不是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了腐败现象的土壤?从逻辑上说,虽然这种小事与腐败现象程度不同,但是腐败分子奉行的不正是只顾自己、不顾他人和社会吗?只不过他除了价值观重心向自我倾斜之外,还具备一个不一般的条件,这就是他还有权力。自私加权力,就会产生腐败。所以,这种个人主义的价值取向,不但是个人品质问题,而且是社会不正之风的根源,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只有纠正这种价值取向,社会风气才能好转,腐败现象才能更加孤立。所以,端正党风首先要让广大党员摆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解决好这个人生价值观的核心问题。
(7)现时代更需要雷锋精神
现在的青年是怎么样对待人生价值观这一重要问题的?我们对当代青年人才还应该不应该有信心?我想这是没有疑问的。在本科生必修课的课堂上,我选用《离开雷锋的日子》作为教学片,分别在两个大课堂(一个课堂270人,另外一个课堂120人)播放。个别学生曾经议论说,我们看过这部影片了。我简单地解释说:“一个内容深刻的片子,必须看上三四遍,才能真正看透彻。这一次,我们要从人生价值观和道德观的角度来思考这个影片提出的问题。”播放之后,学生渐渐地被影片吸引住了,在黑暗的教室中不断传来学生激动的啜泣声。在影片结束的时候,同学们都静静地离开教室,没有议论,没有嬉笑。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哭了,教室的气氛很沉闷。90%以上的青年学生都为学习雷锋的好战士乔鞍山落泪。他们在自己的观后感里,旗帜鲜明地赞誉乔鞍山学习雷锋的行为,谴责社会不正之风,赞同青年志愿者行动。学生的道德修养是合格的,良好的;学生的道德是非是清楚的;学生的道德理想追求是正确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青年学生的思想上留下的根底是深厚的。社会现实和青年人才的成长态势说明,在现今社会,雷锋精神仍然是当今社会人民大众共同价值观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