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中国生态文明发展报告
10481900000016

第16章 各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数评估

面临区域经济一体化以及区域间竞争日益激烈的趋势,如何实现区域的共同发展就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增长极理论最初由法国经济学家佩鲁提出,后来经过法国的布代维尔、瑞典的缪尔达尔和美国的赫希曼等诸多经济学家的发展和完善,如今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学说的基本理论之一。增长极理论通过增长极促进和带动区域经济增长,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35个大中城市包括4个直辖市、27个省会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由于数据完整性原因一般不包括拉萨),是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本部分通过对35个大中城市数据指标的评价,展示各城市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最新进展。

北京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北京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759,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位。北京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和各项二级指标水平均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领先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76.4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位;人均GDP达到87475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8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8.08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8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5.49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7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9.1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6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51.9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3.5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4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3075.68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1.1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5.3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0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40.21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4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59.0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位;人均用水量为78.11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7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8.5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北京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并多次被确立为试点及示范地区:第四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第六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以及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

与2007年相比,北京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较缓慢,北京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05,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3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对其自身而言,生态环境和生态社会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但由于北京生态文化建设和生态经济建设一直处于35个大中城市的前几位,因此很难有较大的突破。

天津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天津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543,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5位。天津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只有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其余四项二级指标水平均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上游水平,且生态文化建设水平最高。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6.9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2位;人均GDP达到93173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4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5.60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9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23.34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2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9.8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4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4.8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3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9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7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29.98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0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2736.89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5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4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1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9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35.4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9位;人均用水量为55.80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4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3.6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天津被确立为第五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第八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以及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

与2007年相比,天津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较大进步,天津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312,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3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对其自身而言,生态经济建设方面的进步最大,进步指数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在第7位,其他4个方面的进步指数排名也在35个大中城市的中等水平。

石家庄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石家庄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63,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6位。石家庄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明各项二级指标排名都比较靠后,相对而言,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制度建设水平较高,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等水平,生态经济建设水平较弱。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0.1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1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4.73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位;万元产值用电量为320.19千瓦时,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7位;万元产值用水量为7.45立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9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17.56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8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0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7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35.20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5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4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5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34.44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8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057.58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2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3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22.38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6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16.8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0位;人均用水量为32.45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6.0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5位;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规划完成方面,石家庄市于2008年6月通过了《石家庄生态市建设规划(2006—2020年)》。

与2007年相比,石家庄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小幅度的提升,石家庄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30,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8位。分方面看,除了生态社会建设水平有所下降以外,其余四项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制度建设的进步幅度最大,进步指数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位。

太原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太原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83,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4位。太原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明各项二级指标排名都靠后,生态社会建设和生态文化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上等水平,相对而言,生态经济建设的水平较弱,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等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3.6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9位;人均GDP达到54440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5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64.53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万元产值用电量为999.84千瓦时,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4位;万元产值用水量为13.46立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5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20.62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1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0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3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32.11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7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3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7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42.03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296.26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4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4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42.51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28.8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4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9.3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0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石家庄被确定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

与2007年相比,太原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较大程度的提升,太原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81,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7位。分方面看,5项生态建设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对其自身而言,生态社会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进步最大,生态经济建设水平进步较缓慢。

呼和浩特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呼和浩特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46,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9位。呼和浩特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经济建设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位,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下等水平,其他三项二级指标的水平都处于我国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其中生态文化建设水平最弱,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在最后。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8.6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5位;人均GDP达到84534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万元产值用电量为223.38千瓦时,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位;万元产值用水量为5.54立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6.75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9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3.0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3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0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0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38.08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1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1.3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5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34.78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6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169.91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9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0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5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1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16.30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4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12.7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2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7.22%,居于各城市第32位。

与2007年相比,呼和浩特的生态文明建设进步缓慢,呼和浩特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172,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4位。分方面看,生态社会建设水平较2007年有所下降,但其余四项生态建设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制度和生态经济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

沈阳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沈阳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72,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4位。沈阳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社会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在35个大中城市中处于上游水平,生态文化建设水平最弱,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3.9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5位;人均GDP达到80480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3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6.89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3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55.46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3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11.55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1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2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49.77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1.8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9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29.27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1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455.78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6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3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4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0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27.67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4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39.0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8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0.8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3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沈阳被确定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及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

与2007年相比,沈阳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稍微有所提升,沈阳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41,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5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对其自身而言,生态制度建设水平进步最明显,进步指数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位,生态文化建设进步较缓慢,需进一步加强该方面的建设。

大连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大连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92,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9位。大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经济和生态社会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上游水平,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和生态环境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等水平,其中,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最弱。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1.6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8位;人均GDP达到102922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5.46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8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13.26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3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7.9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0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6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4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61.95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8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1.9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5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31.40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6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2012.93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5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5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5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7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24.81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9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25.9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8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0.7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4位。

与2007年相比,大连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较大进步,大连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69,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8位。分方面看,生态文化和生态经济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但大连在生态环境和生态社会建设方面还需要继续努力,生态社会建设水平甚至出现了倒退。

长春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长春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60,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7位。长春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排名处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最弱,在35个大中城市中处于下游水平,其他4项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均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等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1.4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9位;人均GDP达到58691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0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9.24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4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5.33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5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4.4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3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0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2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3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8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37.92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0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353.90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0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1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24.37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1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23.4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5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7.6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1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长春被确定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及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

与2007年相比,长春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步较明显,长春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308,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4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制度建设水平的进步最大,进步指数居于35个大中城市中的首位,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水平也有较大程度的提升,相对而言,生态环境和生态社会建设方面进步较缓慢。

哈尔滨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哈尔滨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44,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1位。哈尔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生态经济建设和生态文化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等水平,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相对较弱。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2.8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2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8.22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9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2.51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5.3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2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0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8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6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9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37.35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2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193.95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7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2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7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5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19.13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2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12.0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4位;人均用水量为38.91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7.8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9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哈尔滨被确定为第五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与2007年相比,哈尔滨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步比较显著,哈尔滨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54,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0位。分方面看,生态社会建设情况不太良好,甚至出现了倒退,但其余四项生态建设的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制度建设水平进步最大,进步指数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6位,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及生态经济建设水平有所进步,但进步不太明显。

上海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上海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612,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位。上海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和生态经济建设均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上游水平,生态环境建设水平较弱,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60.4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4位;人均GDP达到85373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0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22.86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1.4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6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1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9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52.18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0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3.2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5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2745.20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1.2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4.1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5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2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19.93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0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56.1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8.5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上海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并多次被确立为试点及示范地区:第四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第二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第一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以及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

与2007年相比,上海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所提升,上海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48,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2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对于其自身而言,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进步最大,但由于上海的生态经济建设水平一直都处在35个大中城市的前列,因此进步缓慢。

南京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南京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535,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6位。南京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上游水平,但生态社会建设较弱,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其余四项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均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上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3.4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人均GDP达到88525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7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0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7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45.60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1.7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0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536.38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4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4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0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8.7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37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8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23.48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3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33.0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3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0.1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6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南京获得了众多称号:2014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五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第四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第六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规划完成方面,南京市于2013年10月正式出台《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与2007年相比,南京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略有提升,南京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42,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4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文化建设的进步幅度最大,其他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稍微有所提升,尤其是生态制度和生态环境建设进步缓慢,需要进一步加强。

杭州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杭州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532,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7位。杭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上游水平,生态社会和生态经济建设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领先水平,生态文化建设水平相对较弱,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等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0.9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4位;人均GDP达到88962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5.05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5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7.19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0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0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0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45.64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2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1.8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7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675.89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0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5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7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3.0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1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8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31.21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56.1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5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4.1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5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杭州被确立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以及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规划完成方面,《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0—2020)》已于2011年5月通过国家环保部的评审。

与2007年相比,杭州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所提升,但整体提升幅度不大,杭州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56,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9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均有所提升,对于其自身而言,生态环境和生态社会建设提升的幅度较大,进步指数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等水平。

宁波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宁波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544,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4位。宁波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上游水平,生态社会、生态文化和生态制度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领先水平,生态环境和生态经济建设相对较弱,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等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2.4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6位;人均GDP达到86228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9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5.12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17.98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9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60.90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9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1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1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4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8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3.9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0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7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24.96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8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62.1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1.0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宁波被确立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以及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宁波的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基本与2007年相当,宁波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11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最后一位。分方面看,生态社会建设水平有所下降,其余四项生态建设水平均有小幅度的提升,对于其自身而言,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提升的幅度最大,进步指数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等水平,生态制度、生态社会及生态文化建设都只是略有提升。

合肥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合肥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74,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5位。合肥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下游水平,生态文化、生态环境和生态经济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等水平,生态社会和生态制度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9.1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4位;人均GDP达到55186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4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8.41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0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7.57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2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9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1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42.72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3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3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6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37.54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320.43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3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5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3.5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9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0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9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17.5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8位;人均用水量为45.82立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7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4.19%,居于各大中城市的第19位。

与2007年相比,合肥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较大进步,合肥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350,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9位。分方面看,合肥生态文明建设的5个二级指标水平变化差距较大,生态文化建设提升的幅度最大,进步指数在35个大中城市中居于首位,生态经济建设也有所提升,但生态社会、生态环境和生态制度建设却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下降。

福州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福州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87,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3位。福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下等水平,生态建设各方面的水平相对均衡,生态环境建设水平较弱,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5.8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3位;人均GDP达到58304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1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5.22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7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8.70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6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6.4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1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6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8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39.69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8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2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9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33.08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0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2.2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7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5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2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22.31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7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20.4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7位;人均用水量为41.69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9.0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4位。

与2007年相比,福州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较大进步,福州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85,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6位。具体来看,福州的生态文明建设的5个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水平提升幅度较大,进步指数均位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上等水平。

厦门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厦门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86,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0位。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上游水平,生态环境建设水平较高,处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上游水平,其余四项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均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上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0.3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5位;人均GDP达到77392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5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9.38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5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72.61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7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13.37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4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9.0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7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8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5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62.08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7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5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2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942.59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4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9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79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8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57.8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4位;人均用水量为98.16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0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5.0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位。

与2007年相比,厦门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所提升,但整体提升幅度不大,厦门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47,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3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进步指数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位,生态文化和生态经济建设水平提升较慢,只是略有提升。

南昌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南昌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17,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1位。南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下游水平,生态制度和生态环境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等水平,生态经济和生态社会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8.6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5位;人均GDP达到58715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9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6.96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4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7.37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4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1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2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42.43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4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239.12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6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2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0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25.8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9位;人均用水量为66.48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2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7.8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7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南昌被确立为第七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及第七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之一,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规划完成方面,南昌市已于2010年通过了《南昌生态市建设规划(2008—2020)》。

与2007年相比,南昌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所提升,但进步不明显,南昌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50,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1位。分方面看,除了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有所下降以外,其他4项二级指标建设水平均有所提升,其中,生态文化建设水平提升幅度最大,进步指数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7位,其余三项二级指标水平稍微有所提升。

济南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济南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41,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2位。济南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经济、生态社会建设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等水平,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平较弱,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4.3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8位;人均GDP达到69444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6位;万元产值用电量为378.88千瓦时,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2位;万元产值用水量为6.922立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18.93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0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3.3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2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0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6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42.22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5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1.7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1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2.1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8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76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7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28.14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25.3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0位;人均用水量为48.07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0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7.9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8位。

与2007年相比,济南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较大进步,济南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89,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5位。分方面看,生态社会建设水平有所下降,但其他4项生态建设水平均有所提升,其中,生态文化建设情况比较良好,提升幅度最大,进步指数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4位。

青岛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青岛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64,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5位。青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二级指标的排名相差较大,生态环境和生态经济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上游水平,生态文化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8.9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8位;人均GDP达到82680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2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4.59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位;万元产值用电量为294.19千瓦时,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万元产值用水量为5.860立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8.76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7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6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5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68.45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1.9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4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36.18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5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621.92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2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9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6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34.3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2位;人均用水量为48.45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9.1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1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青岛被确立为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及第六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

与2007年相比,青岛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略有提升,青岛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27,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9位。分方面看,生态社会建设水平较2007年有所下降,需要进一步加强其建设,但其他4项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均有所提升,且进步幅度比较均衡,进步指数均位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下游水平。

郑州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郑州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22,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8位。郑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社会和生态制度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上游水平,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相对较弱,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0.9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0位;人均GDP达到62054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7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6.57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40.74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5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25.85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4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9.7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8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0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9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2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0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42.19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5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386.68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9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2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8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3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5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19.65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1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25.1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1位;人均用水量为40.06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5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0.9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2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郑州被确立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并于2014年成为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

与2007年相比,郑州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稍微有所提升,但整体提升幅度非常小,郑州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17,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2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文化和生态制度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生态经济建设提升较缓慢,需进一步加强该方面的建设。

武汉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武汉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63,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6位。武汉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制度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上游水平,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和生态社会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其中,生态文化建设水平相对较弱。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7.8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1位;人均GDP达到79482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4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10.09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7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80.21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4位;万元产值用电量为434.30千瓦时,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5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2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5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27.31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1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328.73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1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2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1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2.7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2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1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9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26.24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7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34.8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0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0.3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5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武汉被确立为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及第七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

与2007年相比,武汉的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比较良好,整体进步幅度较大,武汉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339,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0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经济和生态制度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都排在35个大中城市的前5名。

长沙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长沙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73,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3位。长沙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经济、生态制度和生态社会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上等水平,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下等水平,其中,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最弱。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人均GDP达到89903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5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4.41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位;万元产值用电量为198.18千瓦时,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位;万元产值用水量为7.744立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2.81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4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1.8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8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33.26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9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639.01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2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9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3.6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8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2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4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28.47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0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7.6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0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长沙被确立为第四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及第四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

与2007年相比,长沙的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情况良好,整体进步幅度较大,长沙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388,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6位。分方面看,长沙生态文明建设5个方面发展不太均衡,生态社会、生态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提升幅度较大,进步指数均位于35个大中城市的前7位,但生态制度建设水平却稍微有所下降。

广州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广州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20,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9位。广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上游水平,生态环境和生态社会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下游水平,生态制度建设水平相对较弱。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63.5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位;人均GDP达到105909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4.84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4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51.31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9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4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9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28.62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1.6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3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746.74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9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3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3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8.2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6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4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27.85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3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45.6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7位;人均用水量为149.61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4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8.14%,居于各大中城市的第26位。

与2007年相比,广州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稍微有所提升,广州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34,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7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社会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进步指数在35个大中城市排名第4位,其余四项生态文明建设指标水平略有提升。

深圳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深圳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639,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位。深圳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社会、生态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水平都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领先水平,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上游水平,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领先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5.6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7位;人均GDP达到123247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6.67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2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5.35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5.1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0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0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91.38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4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1.9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6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36.24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4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2343.20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4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6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75.4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位;人均用水量为152.62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5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1.4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9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深圳被确立为第五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第四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及第八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

与2007年相比,深圳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较大进步,深圳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320,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2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的进步幅度较大,进步指数位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4名。

南宁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南宁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55,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8位。南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环境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领先水平,生态经济和生态社会建设水平相对较弱,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8.7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0位;万元产值用电量为404.33千瓦时,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3位;万元产值用水量为16.066立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1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2.50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2.1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4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0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3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6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8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2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6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2.2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5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32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5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22.81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5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12.7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3位;人均用水量为56.44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6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9.1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2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南宁被确立为第八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

与2007年相比,南宁的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情况良好,整体进步幅度较大,南宁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359,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7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环境、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

海口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海口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37,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3位。海口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上游水平,生态经济、生态制度和生态社会建设水平都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其中生态社会建设水平相对较弱。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68.5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位;人均GDP达到38634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2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14.35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2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55.44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4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1.11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0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8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4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37.18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2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5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0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47.15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001.17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3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2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0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27.90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2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20.7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6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8.94%,居于各大中城市的第25位。

与2007年相比,海口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稍微有所提升,海口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38,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6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或下降,其中,生态经济和生态社会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但生态环境和生态制度建设两项指标水平都略有下降。

重庆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重庆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85,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1位。重庆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均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上游水平,生态社会和生态经济建设水平相对较弱,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9.3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3位;人均GDP达到38914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1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7.53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6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8.21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5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9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0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42.17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6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4.1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38.35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7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1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3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24.0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4位;人均用水量为32.71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4.9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4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重庆被确立为第七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第一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以及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

与2007年相比,重庆的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情况非常良好,进步幅度很大,重庆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489,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环境和生态经济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进步指数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在前3位,其余3个方面的进步幅度也较大,进步指数在35个大中城市中都排在前10的位置。

成都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成都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28,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7位。成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社会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上游水平,生态经济、生态环境和生态制度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等水平,生态文化建设水平相对较弱,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9.4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7位;人均GDP达到57624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2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6.22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0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6.72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8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40.41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7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1.9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3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2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3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2.0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9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3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7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30.30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8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34.3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人均用水量为53.82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3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9.6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8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成都效果显著,获评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第五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以及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

与2007年相比,成都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较大进步,成都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351,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8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社会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进步指数都位于35个大中城市的前10名。

贵阳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贵阳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98,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8位。贵阳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领先水平,生态环境和生态社会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上游水平,生态经济建设水平较弱。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3.5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0位;人均GDP达到38447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3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12.43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0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10.58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9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7.7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8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5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8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3.6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42.46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415.62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7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3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2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4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26.73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6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4.1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5位;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规划完成方面,贵阳于2012年12月发布了《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

与2007年相比,贵阳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有较大进步,贵阳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339,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1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经济和生态社会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但由于贵阳原有的发展基础较薄弱,总体的提升水平有限。

昆明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昆明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03,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2位。昆明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上游水平,生态文化和生态社会建设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上等水平,生态制度和生态经济建设水平相对较弱,处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16.56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4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76.59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万元产值用电量为675.89千瓦时,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0位;万元产值用水量为8.61立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7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8.17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4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7.3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30.71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8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3.0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405.91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8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3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5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2.5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3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1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4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58.46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位;人均用水量为39.83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4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2.57%,居于各大中城市的第8位。

与2007年相比,昆明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良好,整体建设水平进步很大,昆明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391,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5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均有较大程度的提升,相对而言,生态文化建设和生态社会建设提升幅度最大,进步指数都排在35个大中城市的前5名。

西安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西安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83,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2位。西安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制度建设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上游水平,其余四项二级指标的水平都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等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指标水平较均衡。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2.4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3位;人均GDP达到51166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6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7.28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5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7.4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9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0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2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38.45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0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4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4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4.3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4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6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5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27.01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5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28.3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5位;人均用水量为51.39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2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9.0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3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西安被确立为第五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第七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及第六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

与2007年相比,西安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非常良好,整体建设水平进步很大,西安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441,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均有较大程度的提升,相对而言,生态经济建设和生态文化建设提升幅度最大,5项生态文明建设二级指标水平的进步指数排名都在35个大中城市的前10名。

兰州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兰州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252,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5位。兰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兰州各项生态文明建设二级指标水平的排名在35个大中城市中均比较靠后,五项生态文明建设二级指标水平均处在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9.5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6位;人均GDP达到43175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0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12.67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1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7.93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3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9.3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5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26.79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3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5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1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37.96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9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114.88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1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1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8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0.4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1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9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2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30.78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7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10.21%,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5位;人均用水量为74.07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6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6.63%,居于各大中城市的第33位。

与2007年相比,兰州的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较缓慢,进步幅度较小,兰州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18,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0位。分方面看,除了生态社会建设水平稍微有所下降以外,其他4个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环境和生态经济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

西宁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西宁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11,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4位。西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化和生态社会建设水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上游水平,但生态制度、生态环境和生态经济建设的水平都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且生态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在35个大中城市中都排在最后的位置。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4.70%,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4位;人均GDP达到38034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4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8.81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2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6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7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23.91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4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5.0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50.83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917.17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7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15%,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2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3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72.68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13.74%,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1位;人均用水量为65.39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0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6.44%,居于各大中城市的第34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西宁被确立为第六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

西宁在2007年至2012年5月期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发展非常好,整体进步幅度也很大,西宁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571,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1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发展情况不太均衡,其中,生态社会和生态经济建设方面的进步最大,进步指数在35个大中城市中居于第一,而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却有所下降。

银川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银川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345,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0位。银川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环境、生态社会和生态经济建设均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等水平,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建设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下游水平。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1.7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7位;人均GDP达到56528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3位;万元产值建设用地为11.74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8位;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66.36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0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14.64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6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72%,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6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42.69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4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1.6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4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38.26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8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918.64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5位;R&D经费占GDP比例为0.2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6位;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1.6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1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6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6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28.63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9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26.27%,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7位;人均用水量为56.32立方米/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5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9.83%,居于各大中城市的第17位。

与2007年相比,银川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发展缓慢,银川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217,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1位。分方面看,除了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平有所下降之外,其余四项生态文明建设二级指标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制度和生态经济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

乌鲁木齐生态文明指数评价报告

2012年,乌鲁木齐市生态文明发展指数为0.417,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0位。乌鲁木齐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特点是,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二级指标水平均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等水平,其中生态社会建设水平相对较高,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中上等水平,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相对较弱。

具体来看,在生态经济建设方面,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7.39%,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6位;人均GDP达到59645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8位;万元产值用电量为793.20千瓦时,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1位;万元产值用水量为15.15立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7位。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污染物排放强度为11.67吨/平方公里,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2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1.4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5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78.22平方米,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5位。

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4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3位;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为34.65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7位;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为1481.32元,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15位。

在生态社会建设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83,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3位;万人拥有医生数为35.82人,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5位;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了24.46%,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23位。

在生态制度建设方面,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2.58%,居于35个大中城市的第7位;在生态文明试点创建方面,乌鲁木齐被确立为第二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及第二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

与2007年相比,乌鲁木齐的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情况良好,有较大进步,乌鲁木齐生态文明进步指数得分为0.434,在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4位。分方面看,5个方面具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和生态制度建设方面的进步较大,进步指数都排在35个大中城市的前1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