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计算机领导干部信息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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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建设

标准化是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基石。电子政务标准化旨在有目的、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起联系紧密、相互协调、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相互支持、满足需求的标准体系并贯彻实施。标准化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工作,它将各个业务环节有机地连接起来,并为彼此间的协同工作提供技术准则。

一、标准化在电子政务中的作用

标准化就是指制定、执行和修订标准的过程。

在信息社会,打破地域、等级、时间、空间等诸多方面的限制,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成为信息社会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标准化的作用更显得尤为重要。

事实上,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最大的瓶颈和障碍,就是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的滞后。第一,缺乏标准化,我国大多数政府机关只能把电子政务当作一种理念或者口号。据我们掌握,全国的各级政府中,真正构建了电子政务系统并且应用的目前还没有。各级政府最大的担心,就是因为缺少标准致使系统出现漏洞而危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第二,因为缺少标准化,我国很多名义上构建了电子政务系统或者建立了自己网站的政府机关,并没有实现政务电子化。相反,很多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因功能不全、信息资源匮乏、信息安全不能得到保障等,基本上就像花费了巨大投资的一个“公告牌”,其根本原因就是缺少电子政务的管理标准。有些政府机关也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甚至集成商盈利的需要来构建、评价和营运电子政务系统。第三,因为标准化落后,部分构建了电子政务系统的地区和单位,已经出现一、二期工程系统间或者不同模块系统间的不协调或冲突。硬件系统缺少接口或接口制式不同;软件系统也各自为政,互不通用,不相兼容,重复建设严重,给国家造成巨大浪费。第四,一些地区或者一些企业以及电子政务系统开发商,在电子政务系统建设中奉行的各自为政的“标准”,不仅是未来推行国家标准的最大障碍,也是造成电子政务系统重复建设的根源,同时又对国家的安全构成巨大威胁。所以,建立我国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已刻不容缓。

国内外信息化的实践也证明,要确保其技术上的协调一致和整体效能的实现,尤其要发挥标准化的导向作用。电子政务标准化旨在有目的、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起联系紧密、相互协调、层次分明、构成合理、相互支持、满足需求的标准体系并贯彻实施,以支持电子政务的顶层设计和工程建设。电子政务的建设必须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的方针,通过标准化的协调和优化功能,保证电子政务建设少走弯路,提高效率,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统一标准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基础。在网络设备和系统平台选型时,应符合国际网络标准及工业标准,使系统的硬件环境、通信环境、软件环境相互间依赖减少至最小,使其各自发挥自身最大优势。标准化是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工作,它将各个业务环节有机地连接起来,并为彼此间的协同工作提供技术准则。电子政务的标准化工作必须服务于电子政务的总体目标,最大限度地满足工程需要。

二、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结构和内容

电子政务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加强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2年1月在北京成立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全面启动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下面就介绍总体组于2002年5月向社会发布的《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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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技术参考模型是从系统工程的角度抽象概括出的电子政务标准技术框架,是制定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的基础。电子政务标准参考模型由网络基础设施层、应用支撑层、应用层组成,信息安全与管理贯穿于各个层面中。

网络基础设施层向各类电子政务应用提供必要的网络基础环境,为各类电子政务应用提供可靠、有效的信息的传输服务通道,是各类政务信息的最终承载者。所以,网络基础设施层位于整个技术体系结构的底层。

应用支撑层向电子政务应用层提供所需的各种通用服务,如信息交换服务、事务处理服务和流程控制服务等,能有效地简化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设计和实现。

应用层包括在应用支撑层上构造的各类电子政务应用,是整个电子政务面向最终用户的层面,主要包括各类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类业务处理系统、公文流转处理系统、公众服务系统以及其他各类电子政务应用系统。

信息安全在各层面为电子政务提供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鉴别、抗抵赖等安全服务,主要涉及安全管理、安全协议、加密、签名与认证、密钥管理、安全测评、公钥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内容。

管理涉及网络基础设施、应用支撑、电子政务应用各个层面的技术和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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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政务标准体系

电子政务标准体系是指电子政务建设所需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构成的总体内容,包括结构图和明细表两部分,是电子政务所需标准的结构化蓝图。

2.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结构

按照电子政务标准技术参考模型和标准体系定位,充分考虑标准体系的纵横关系,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结构由两个层面的六个部分组成:

①总体标准:包括电子政务总体性、框架性、基础性的标准和规范。

②应用标准:

③应用支撑标准:

④信息安全标准:

⑤网络基础设施标准:

⑥管理标准:

3.总体标准结构

总体标准结构由四个部分构成:总体框架、属于标准、中文信息处理标准、其他综合标准。

4.应用标准结构

应用标准结构由五个部分构成:数据源标准、代码标准、文件格式标准、业务流程标准和其他标准。

5.应用支撑标准结构

应用支撑标准结构有四个部分构成:信息交换标准、置标语言标准、数据处理标准、主要服务标准。

6.网络基础设施标准结构

由于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网络基础设施的商业产品已经非常丰富,并且已经形成了较完整的标准体系,因此,已经实施的网络标准必须考虑。除此以外,还要考虑网络维护管理、网络建设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7.信息安全标准结构

信息安全标准结构由八个部分组成:信息安全总体标准、密码算法标准、密钥管理标准、防信息泄漏标准、信息安全产品标准、系统与网络安全标准、信息安全评估标准、信息安全管理标准。

8.管理标准结构

管理标准结构由五个部分构成:软件工程标准、验收监理标准、系统测试与评估标准、信息资源评价体系标准、其他管理标准。

三、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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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思想

面向电子政务的建设,本着“统筹规划、面向应用、突出重点、分工协作”的方针。依托现有资源和信息化工作的基础,坚持自主制定与采用国际标准相结合,加强与示范应用的有机结合,适时推出与电子政务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力度,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保障和服务。

2.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电子政务涉及各级政府和部门,为确保其建设的有序性,少走弯路,必须加强政府主导,做好统筹规划。制定电子政务标准化的总体规划,搞好顶层设计;分析工程对标准化的需求,研究国外标准化成果,借鉴国内外成功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形成不断完善、与电子政务相适应的标准体系。

(2)面向工程,满足需求

标准化工作的目标、内容、广度、深度与电子政务的建设必须密切结合,围绕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实际,从特殊到一般、又从一般到特殊,解决工程急需解决的标准化问题。

(3)突出重点,狠抓关键

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思路,重点研究解决电子政务建设所需的共性、基础性标准化问题,集中力量抓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安全方面的关键性标准项目。

(4)急用先上,循序渐进

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标准和开发项目;把握技术驱动和需求牵引的统一,提出“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直至“国家标准”。

(5)借鉴世情,自主开发

认真研究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适合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标准积极采用;坚持标准的自主开发,从电子政务建设的实际出发,注重以自有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支持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单位的积极合作与参与。

(6)强化实施,提供服务

制定标准实施措施,开发标准应用辅助工具,搞好标准应用试点,强化标准符合性检测。在工程项目立项与验收时,将是否符合标准作为考核依据之一。为工程提供必要的标准化咨询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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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目标是,①建立并不断完善电子政务标准体系,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支持与服务;②制定一批电子政务关键标准,为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信息安全打好基础;③建立与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相配套的检测和验证机制,确保标准的贯彻执行。

电子政务建设的工作任务包括三方面内容。(1)标准化总体设计:包括确定电子政务标准化目标、确定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框架、建立电子政务标准化管理机制和制定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2)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包括确定工程可用的我国标准、研究确定拟采用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和适时调整标准体系及重点标准项目。(3)加强标准贯彻实施、应用:包括制定标准贯彻措施,加强贯彻的管理与检查;与工程应用紧密结合,推行试行标准并根据试行情况对标准进行完善;建立标准咨询与服务体系。

四、电子政务标准化管理

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现有的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现行管理模式基础上,结合电子政务建设的具体实际,充分调动并发挥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应用部门、地方以及企业的积极性和作用,依靠技术专家的力量,组织、协调各有关方面,共同做好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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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协调,以及电子政务所涉及的重要标准研究和制定专项的组织和推广工作的组织机构是: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

总体组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共同领导的技术专家组成。聘请专家若干名,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总体组的组织管理工作由组长、副组长负责。

总体组职责如下:①制定总体组的组织章程和规章制度;②研究并提出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框架和标准体系,提出有关电子政务方面的标准研究项目建议;③评审并落实标准研究项目的承担单位,监督项目的执行情况;④负责标准研究项目成果的技术评审;⑤为相关主管部门、应用部门或地方提供标准化方面的咨询和建议。

总体组下设秘书组和项目工作小组。秘书组是总体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总体组日常事务以及“电子政务标准化网站”(www。egs。org。cn)的日常维护工作。项目工作小组是临时组建的项目研究专家小组,设召集人1名,成员若干人,负责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项目工作的召集人一般由项目第一单位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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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电子政务标准研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启动和开展,总体组制定了《电子政务标准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根据电子政务建设的特点,电子政务标准研究项目分为三类:

1.主持类项目

指框架性、总体性和全局性的项目,如标准体系、标准化指南等。此类项目由总体组主持研究,或者根据目标任务择优选择主持单位。

2.优选类项目

指与现行的有关行业或部门应用密切相关的项目。此类项目由总体组根据项目特点,有选择地指定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作为第一承担单位。

3.组标类项目

指除上两类以外的项目。此类项目通过有组织地向社会招标来确定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电子政务标准研究项目成果形式分为三种:技术报告、标准试行版、国家标准(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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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秘书组通过“电子政务标准化网站”(www。egs。org。cn)公布《标准研究清单》、《标准研究项目承担申请书》及相关资料;②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填写《标准研究项目承担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秘书组;③申报单位应具有下列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对所申报的项目具备研究、开发及咨询能力;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研究开发队伍,具有相关工作基础,内部管理手段完善;提供配套的经费支持,并出具相关的保证书;项目负责人要有丰富的研究开发、工程建设和标准化工作经验,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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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组将根据下列评审原则,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①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②申报材料表达真实可靠;③申报材料表达清晰,内容完整;④电子政务建设急需;⑤技术路线、技术方案可行,进度安排合理,符合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⑥经费预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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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负责同志同总体组签订《标准研究项目实施合同》,并提交《标准研究项目实施方案》。

②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在项目下达后的15个工作日内成立由3个(含3个以上)参与单位组成的项目工作小组,并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要求,如期依次提出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或技术报告、施行稿和报批稿。

③项目工作小组应该通过电子政务标准化网站公布各阶段的研究成果,广泛听取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用户的意见和建议。

④项目工作小组每个月均需向秘书组提交项目进展报告。

⑤秘书组应定期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未能按期、按质完成实施合同的单位,总体组有权对项目的实施提出警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⑥总体组负责项目送审稿的评审工作,项目工作小组应根据评审结果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试行版后交由总体组通过具体工程项目进行验证。

⑦项目工作小组在试行版应用验证后,对试行版进行修改并形成报批稿报总体组。总体组将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项目验收。

标准研究制定全过程要符合《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标准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