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比尔·盖茨最实用的11种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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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自主研发,保护产权

作为一个软件企业,要时刻铭记科技的重要作用。只有依靠科技的不断进步,企业才能不断成长、壮大。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注重科技才有未来。

管理箴言:

想要把一个高科技企业做大做强,一定要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一个好的知识产权就是一个企业的招牌。而想要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就需要企业自己独立开发,同时还要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

一个企业想要做大做强,必须走自主研发之路。比尔·盖茨对这句话深有体会,尤其是和IBM合作之后,他深刻感觉到不能依靠其他的企业,要做自己的产品。后来,微软之所以能够摆脱IBM公司的依赖而独立发展,是因为微软坚持了自主研发的道路。

在微软创立之初的那个年代,IBM当之无愧是计算机行业的“带头大哥”,他的策略转移也深深影响着其他企业的行动计划,甚至是整个行业的变化。在1985年,IBM在一年之内创立了高达86亿美元的利润,在其他公司看来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不久,IBM公司果断推出新一代个人计算机,在新一代计算机里面安装了当时功能很强大的INTEL80286处理器(也就是过去俗称的286),这种计算机相当现在个人PC。这种计算机推出后,取得了很好的的市场效果。

当IBM公司领导层决定研制个人计算机的时候,并没有希望这种计算机能给公司带来多大的利润,因为IBM公司主攻商业计算机。由于这次推出的新一代个人计算机大部分被老顾客买去了,他们主要是出于对IBM品牌的认可。于是,IBM高层认为个人计算机前景并不看好,便停止了对个人计算机的继续研发。

然而在IBM研发队伍里面,有几个研发工程师很看好个人计算机,相信个人计算机会有更好的发展。于是辞去IBM公司的工作,几人组建了一个新的公司。这个新公司主做个人计算机,他们自己生产计算机硬件,应用微软的磁盘操作系统。这样他们生产的计算机就和IBM公司的个人计算机没什么两样。当他们把自己的计算机推向市场后,他们又演绎了美国商业界一个空前成功的范例。这个公司就是康柏计算机公司。

康柏公司推出的计算机进入市场第一年,售售额就达到1亿多美元。由于他们生产的计算机与IBM个人计算机的功能完全相同,能够运行同样的应用软件,并且康柏公司的个人计算机更便于携带。康柏公司很快成为IBM公司最强有力的对手。

为了打败康柏公司,夺回IBM公司在计算机行业霸主的地位,IBM高层决定与微软进行合作。他们想通过卡死软件这一关来遏制康柏公司的发展。IBM公司想和微软“平分天下”,IBM公司生产硬件,微软生产软件,然后IBM公司出高价买微软的软件,前提是微软的软件只能卖给IBM公司。这个方案听起来完美无瑕,可是实施起来的时候,微软发现原来自己被捆住了手脚。按照合同约定,IBM公司各个区域,各个部门都可以对操作系统提出意见。而IBM公司雇员就达到几十万人,想要力求全公司的意见一致却很难。IBM公司各个分公司和部门提出的意见和申请从全球各地汇集到IBM公司总部,IBM公司负责人和微软的研发人员一起坐下来,一一审核这些意见和申请。而这一坐有时就是几天,十几天。

除此之外,由于微软的软件只能卖给IBM公司,这从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微软的发展,同时微软也受制于IBM公司,IBM公司的计算机如果销路好,微软的软件销售也跟着好,相反,微软的软件就卖不出去。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比尔·盖茨苦苦寻找答案。后来才终于明白,原来是与IBM联合束缚住了自己的手脚。很快,微软就终止了与IBM的联合,而是自己独立开发,一切标准都由自己决定。微软把系统开发出来后,再卖给像IBM等这样的计算机公司。随着操作系统的热卖,微软独立开发的软件也很热销,最终微软的市场很快就打开了。

就在比尔·盖茨的生意做得顺风顺水的时候,另一件事又让比尔·盖茨感到烦恼。那就是知识产权问题。

比尔·盖茨能有今天的巨额财富,并不是他卖了多少软件,而是他把计算机软件技术传播开来。这些计算机软件技术以知识产权的形式让比尔·盖茨获利颇丰。每套软件就意味着一个独立的知识产权,比尔·盖茨研发的软件越多,他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就越多,他获得的利润就越多。

将知识产权应用到计算机软件中,比尔·盖茨堪称是第一人。他早在微软成立之初就把自己开发的Basic语言程序授权给墨西哥埃德·罗伯茨的公司。比尔·盖茨根据埃德·罗伯茨的公司的销售量收取版权费。虽然埃德·罗伯茨的公司能够将版权费足额的支付给微软,可是那些计算机爱好者却做不到,他们把微软开发的程序循环的复制拷贝,却一分版权费也不给微软。在他们眼里,好像计算机软件就是绿色免费的。

后来微软的另一种 Basic语言面世,由于这种语言简洁通俗,很受欢迎,市场很火爆。可是随之而来的版权问题让比尔·盖茨很头疼。由于一些计算机“发烧友”喜欢微软开发的Basic语言,所以非法复制现象大量涌现,但他们却不愿意付钱给微软。为此微软的版权收入少了很大一部分。在那个时候,无论是软件开发者还是计算机爱好者,他们对版权意识很薄弱,一点法律意识也没有。比尔·盖茨在这个时候站了出来,他准备向传统挑战,做计算机软件版权的捍卫者。

为了提醒计算机软件开发者和计算机爱好者,1976年,比尔·盖茨在一份报纸上发表了一封《对计算机爱好者的公开信》,他在信中这样说到:亲爱的计算机爱好者们,你们好,因为计算机,我们的生活变得很美好。你们都知道,计算机的硬件需要我们大家花钱买,而软件就可以随意地拷贝,彼此分享吗?你们可曾为计算机软件开发者想过,他们为了一个程序,可能要日夜连续工作很长时间。难道他们艰辛的工作就不应该得到回报吗?如果你是一个软件开发者,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取得成果。过了几天等你发现网络上到处都是你开发的程序,你心里是什么感受?难道你不觉得自己的成果被盗用了吗?

在今天看来,比尔·盖茨在知识产权方面具有超前意识,正是因为这种超前意识,才为他创造了一条重要的生财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