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高技术企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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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企业集群制度稀缺与保障问题

在很多国家都存在半官方的或民间的行业组织,这些组织一般都能发挥官方组织难以发挥的作用。在中日政府磋商未能达成结果形成僵局期间,中国的民间商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出面协商并制定了相关措施,尽管在具体的规定和做法方面还需要继续探讨,但不得不承认民间行业组织的约束作用。同样,为抵制欧盟通过关于进口打火机的CR法规,温州市烟具协会日夜兼程地游说欧盟各成员国的标准化组织和消费者安全保护组织,并与欧洲打火机进口商会进行了多次会谈。这是中国企业第一次以民间商会的形式走出国门,应对国际贸易争端。它标志着我国的民间商会组织在应对国际贸易纠纷的斗争中,已从幕后走到了前台。它也预示着,在未来的国际经贸活动和WTO事务中,民间商会将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

关于民间商会因何存在的问题,“失灵论”者认为不论是政府、市场组织还是非营利组织,单独作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均有着难以克服的局限,存在着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契约失灵和志愿失灵等现象,失灵论关注的焦点是如何避免公共物品提供失效问题。而交易成本论则强调制度设置对减少交易成本的作用,民间商会是企业节约交易成本的有利可图的选择,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采用新古典分析方法,即集体行动的达成是理性的个体基于对自身的成本收益考虑而做出的选择。由于民间商会内部的声誉机制、协会的有效运作、大企业的内在激励、商会的低组织成本,以及社会性激励机制的共同作用是商会存在并协调的基础,以上的研究都从不同的视角探讨了商会为什么存在的问题,而本书将企业集群作为一个整体,一个特定的中间性组织作为研究背景,民间商会作为研究对象,以共生治理作为研究框架,探讨民间商会在企业集群中的权威关系及形成机理。

一、企业集群制度稀缺性

通过在集群内企业间的合作行为选择引入博弈分析,使防止机会主义行为的隐形契约的内在作用机理更加明晰,这对于规范集群内企业的合作行为提供了理论保证。然而,在集群发展的现实中看到经常会有一些企业的“背叛”行为发生,使对方蒙受了很大的损失,以至会让一些企业的经理人认为,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础上的集群内企业间的合作是不可靠的,因此,还是会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在一体化经营上寻求解决问题的答案,使企业又重新走向“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轨道上,这与企业集群发展的思路是背道而驰的。这种现象充分说明了在集群企业合作的实践中,规范企业合作行为的有效的制度安排是稀缺的。这是因为,伴随着集群成长而变化的技术和要素相对价格等,都会导致现有制度安排的低效率,由于制度是一种稀缺资源,是合作的前提和沉淀,因此,内生于合作过程中的隐性契约就更加重要了。一般资源的稀缺经常与“匮乏性”相联系,而制度稀缺性则源于制度供给的有关约束条件。即制度供给总是相对不足,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才会有那么多的不合作现象,难以实现“帕累托最优”。因此,在注重制度建设的同时更要注重制度实施机制的建立。对正式制度而言,制度应该注重可行性及运行成本;制度可改变的余地尽量减少,即增强制度的刚性和权威性,提高违约成本;对非正式制度,通过参与人的重复博弈,增强信用网络的正外部性,建立良好的信誉机制,保证制度的实施。

二、制度稀缺的保障——第三方组织的建立

在一个讲信用的环境里,企业的交易成本都会降低,大家都受益;相反,在一个不讲信用的环境里,企业都受害,然而在现实的交易过程中,囚徒困境的机理却一再地得到证实和加强,集群内企业面临着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对于现实中的大部分企业集群而言,集群内的信息是不完全的,因此,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能够让集群内的企业知道其中的道理,即懂得“游戏规则”,如果集群内合作的企业能够认识到这一点,现实合作过程中分布值为零就不会为零。这一点正是目前集群内的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家族企业应该深思的问题。在集群的信用网络内,谁违规、谁不讲信用,谁就会被排挤。像行业协会、同乡会、各种中介组织都是建立集群信用网络的组成部分。这些组织对集群中企业机会主义行为形成一种无形的约束。集群内建立良好信用网络的一个重要障碍是,我国经济中的交易还主要是建立在关系经济基础之上。这种建立在关系经济网络基础上的运行成本越来越高。构造讲信用的制度环境应该是由政府提供的一种公共物品。形成一种谁讲信用、守合约谁就处于有利地位的社会氛围。形成讲信用具有正的外部性,而不讲信用具有负的外部性。即使在信息不对称和未来存在不确定的条件下,良好的制度安排使得个体都会有一个预期,即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不讲信用、违约最终会受到惩罚。唯有在讲信用可以得到回报的时候,维持集群企业合作的隐性契约才真正发挥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