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秋获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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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中国近现代史的分期应该再议

迄今为止,中国近代史和现代史的分期,似乎已成定论。即中国近代史始于1840年的第一次中英鸦片战争,止于1919年的“五四”运动前夕;中国现代史始于1919年的“五四”运动,直至今日。仔细研究一下,这一分期的某些部分,似有商榷之处,应该再议。

这个传统的分期论,以1840年鸦片战争为中国近代史的上限,是对的、科学的。因为从此以后,中国的社会性质发生了质的变化。外国资本主义开始侵入中国,使中国的领土、主权不再完整,中国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遭到了破坏;从而使中国由一个政治上独立自主,经济上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封建国家,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此以后,中国社会的矛盾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原来,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则是中国人民和帝国主义的矛盾了,即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阶级矛盾降为次要矛盾了。随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中国革命的性质也变成农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了。由此可见,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社会的性质、经济形态和革命的性质都发生了质的变化。从战国以来,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走到了它的尽头,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形态——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代替了原来的封建社会。中国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因而,以1840年的鸦片战争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为中国近代史的上限,无疑是正确的。最近,苏联出版的齐赫文斯基主编的《中国近代史》,把中国近代史的上限定为1644年清兵进京时,是不符合中国历史发展的实际的,是反科学的,是怀有险恶的反华用心的。

但是,把中国近代史的下限和中国现代史的上限定在1919年的“五四”运动,却值得商榷。

919年的“五四”运动,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伟大的划时代的事件。它开辟了中国革命的新时代,宣告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终结,成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它使马列主义在中国广泛传播,并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了起来;它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在思想上、干部上准备了条件;它具有太平天国革命、义和团运动和辛亥革命都不曾有的彻底的不妥协的反帝反封建的性质。“五四”运动的这些伟大历史功勋是肯定了的。然而,能不能说因为“五四”运动具有如此重大的历史意义,就使之构成中国现代史的开端呢?不一定。笔者认为“五四”运动不能成为中国近代史和现代史的分界线。而应该以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一更重大的划时代事件,为中国近代史的终结和现代史的开端。本文想就这一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古代史、近代史、现代史,这些历史术语的含义,都是相对的。过去的现代,已成为今天的古代;今天的现代,必然成为未来的古代。所以要给这些历史术语下个准确的永恒的定义,是很困难的。我们只能从相对的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

马克思主义的史学观认为,人类社会是有规律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人类社会已经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正处在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历史时期,将来必然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这五种社会经济形态的存在,是一个不以人们的主观愿望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当然,这里讲的是一般规律。不同国家或民族还应有自己的特殊规律。有的国家或民族,其发展的五个阶段都已经历或将要经历;有的国家或民族却没有经历过其中的某个甚至某几个阶段。如中国就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社会时期。目前,我国史学界对人类各个社会经济形态的历史时代都给予了一个相应的称呼,使之加以区别。如把原始社会至封建社会的历史,总称为“古代史”。对其中的三个社会经济形态的历史称呼又加以细分,把原始社会的历史称为“远古史”;奴隶社会的历史称为“上古史”;封建社会的历史称为“中古史”(或“中世纪史”)。把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后,所建立起来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称之为“近代史”;把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开辟的人类历史新纪元——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称之为“现代史”。这些称呼(或历史术语),基本上是大家一致认可的,并已经成为习惯。

从这些习惯的分期法中,我们可以看到划分不同历史时期的依据,基本上是以社会经济形态为基础的。特别是近代史和现代史的划分,就是明确地以两种社会制度的建立为标准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建立了资本主义社会,成为世界近代史的开端。俄国十月革命,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成为世界现代史的开端。所谓近代史指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发展和衰落的历史。所谓现代史,指的是社会主义社会胜利、发展和壮大,资本主义社会进一步发展、衰亡的历史。

以社会经济形态为划分人类历史的古代、中世纪、近代、现代各个历史时代的依据,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史学观的。马克思在1858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一文中,曾经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由此可知,马克思明确指出人类历史上依次更替的不同的每一个社会经济形态所代表的是不同历史时代。也就是说,划分不同的历史时代的分期依据应该是各种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马克思在这里是说的“亚细亚的”生产方式,究竟是指局部地区的一种生产方式,还是指带有普遍性的世界范围的一种生产方式,史学界还有争论。本文不讨论这个问题。但总的看来,可以说是泛指原始社会这一种社会经济形态。“古代的”生产方式,当然是指奴隶社会的经济形态。“封建的”生产方式自然是指封建社会的经济形态。马克思指出的“现代资产阶级方式”,指的是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形态。不过,他那时的“现代”发展到我们今天,已经变为“近代”了。19世纪中叶以后,人们对于“古代”、“中世纪”、“近代”的历史划分,已经习以为常。但是,把人类社会的发展总趋势归纳为五种基本的社会经济形态,并将不同时代的历史划分与各种社会经济形态统一起来决定历史分期的,却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

如果以社会经济形态为划分历史时期的依据,那么现行的传统的中国现代史的分期,就有值得再商榷之处。

中国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社会。但是,有过一个与世界资本主义社会相应的,由世界资本主义派生出来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个历史时期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起,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止,共计一百一十年。这个时期,在同一个社会经济形态中,发生过两次性质不同的革命。一次是从1840~1919年,共八十年的旧民主主义革命。一次是从1919~1949年,共三十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两次革命的性质虽然截然不同,但都产生在一个同一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形态中,革命的对象、任务等,都是受着这一社会经济形态制约的,大体上也是相同的。所以中国近代史,指的应该是整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一种新的旨在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形态,在中国确立起来了。从此,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也发生了变化,主要的和基本的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了。这个巨大的变化,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对世界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此为中国现代史的开端,可能会更科学一些。就以革命的性质来说,也是从此以后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由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因而,无论就社会经济形态而言,还是就革命性质的根本改变而言,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中国现代史的开端,将更为恰当。

应该说明,这里是仅就中国现代史的分期而言,并不涉及其他国家近现代史的分期问题。世界上各国的历史千差万别,在共性之中又各有自己的特殊性,不可能强求一致,每个国家的近现代史分期,都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据目前的材料来看,把“五四”运动定为中国近代史下限与现代史上限的理由是:一是“五四”运动爆发在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之后,已属于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范畴,不再属于世界资产阶级革命的范畴。二是“五四”运动以后,中国无产阶级已经发展成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并建立了自己的政党来领导中国革命。革命的领导阶级不再是为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而奋斗,而是为建立人民共和国并进而过渡为社会主义而奋斗。三是“五四”运动有别于太平天国运动、义和团运动和辛亥革命,而是一次彻底的不妥协的反帝反封建的爱国运动,它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革命的性质,成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因而,“五四”运动打开了中国历史崭新的一页,中国社会进入了现代史时期。

“五四”运动的伟大历史意义,“五四”运动对中国历史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是必须充分肯定的。上述情况正是“五四”运动不同于中国历史上任何一次人民革命的地方,正是“五四”运动的独特之处。正因为“五四”运动具有这样伟大的历史意义和独特之处,我们才认为“五四”运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与旧民主主义革命发生了质的根本区别,是中国革命的一个伟大转折点。但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是不是就一定是中国现代史的开始呢?

笔者认为不能以“五四”运动为中国近代史下限和现代史上限的分界线的原因如下:

第一,“五四”运动虽然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革命运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但这个运动并未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五四”运动前,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五四”运动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也仍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时,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并未发生质的变化,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这个历史时期既然社会性质未改变,就不能说中国历史进入了现代史的新阶段,而应当仍然是近代史时期。

第二,“五四”运动前和“五四”运动后,中国革命的总任务、总性质都没有改变,因而也不能把“五四”运动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这段历史称为中国现代史。虽然由于时代背景、革命范畴、革命的领导阶级以及革命的奋斗目标等因素的根本不同,使“五四”运动有别于旧民主主义革命,成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革命进入了由无产阶级(通过其政党)领导的新阶段。但“五四”运动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这个历史时期,中国革命的总任务仍然是反帝反封建,革命的总性质仍然是属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跟鸦片战争以后,革命的总任务和总性质是一致的。既然革命的总任务、总性质没有改变,怎么能说“五四”运动前是近代史,“五四”运动以后就是现代史呢?它们只不过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两个性质不同的革命时期罢了。即前者是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后者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都属于中国近代史阶段,只不过一个是中国近代史的上篇,一个是中国近代史的下篇而已。

第三,也不能以中国无产阶级成熟,成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建立了自己的政党,开始领导中国革命这一新的历史现象,作为中国近代史的终结和现代史的开端的标志。比如就世界历史而言,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划分世界现代史分期的上限,我们就会发现世界现代史的开端,不应该是建立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使人类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1917年的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而应该是19世纪的30年代。因为1831年和1834年无产阶级成熟,是成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的标志。然而,时至今日,并没有哪一个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把法国里昂工人两次武装起义和英国“宪章运动”这样的伟大事件视为世界现代史的开端。可能有人会说,不以这两个伟大的历史事件作为世界现代史的开端,那是因为当时的法国和英国还没有建立起无产阶级的政党,这两次革命缺乏这样的政党的领导。所以不能用它来与中国的“五四”运动后产生了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的情况相提并论。那么以俄国为例来说吧,史学界几乎一致公认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既是世界现代史的开端,也是苏联现代史的开端。没有谁会把1903年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建立,当做俄国现代史的开端。列宁始终把布尔什维克党领导的1905年革命和1917年的“二月革命”,都看成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近代史的范畴内爆发的无产阶级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并没有把它们当做俄国现代史的开端。只有当列宁在1917年的《四月提纲》中提出了党的路线由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路线之后,在这条路线指导下爆发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改变了俄国社会的性质,使之由帝国主义变为社会主义,建立了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形态以后,俄国才进入现代史阶段。这就说明,现代史的开端不一定以无产阶级的成熟与否为标准。

本文着重从社会形态,兼顾革命性质等方面,探讨了中国近现代史的分期问题。意见是不成熟的,希望得到批评指正。

《中国近现代史的分期应该再议》在国内的反响:

20世纪80年代,人教社编写的初中九年义务教材和高中《中国近现代史》,对中国近现代史的分期,已作重大改动。那就是把中国近代史的下限,由原来的1919年下延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不再是以“五四”为中国近现代史的分界线。中国现代史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开端。

教材的这一改动,编者宣称:是吸收了我国学术界研究的最新成果的反应。

拙作《中国近现代史的分期应该再议》一文,对促进教材的这一改动,多少是起了一些作用的。此文在《昆明师院学报》1979年第4期发表后,一些报刊和专著纷纷摘登或节录转载。首先,是《新华日报》(文摘版)1980年第1期作了摘录转载。接着,山东曲阜师院编的《史学争鸣录》,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由梁友尧、谢宝耿编写的《中国史问题及其观点》,以及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由龚书铎、方攸翰主编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近代史学习手册》等专著,都将拙文的论点作为一种观点加以介绍。

北京师范大学龚书铎教授主编的《中国近代史学习手册》对拙文的作用是这样评述的:中国近代史下限,教科书按照习惯通常都截止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但是早在1956年林敦奎、李新等同志就对此提出异议,主张把下限延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中国人民大学第六次科学讨论会上“关于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的讨论》,《历史研究》1956年第7期;李新《关于近代史分期的建议》,《教学与研究》1956年第8~9期合刊)。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同志表示赞成这种意见。1979年李永顺在《中国近现代史的分期应该再议》一文中重新提出了近代史应下延至1949年(《昆明师院学报》1979年第4期)。以后,王庆祥、钱念文、杨策、李侃等同志也撰文发表了相同的意见。王庆祥《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应当继续讨论》,《史学月刊》1980年第2期;钱念文《关于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若干意见》,《宁波师专学报》1982年第1期;杨策《中国近代史的时限问题刍议》,《宁夏大学学报》1982年第1期;李侃《中国近代史“终”于何时》,《光明日报》1982年11月17日。1983年李新在《关于中国近现代史分期问题》(《历史研究》1983年第4期)一文中,详细阐述了这样划分近代史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