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商业银行经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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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现金业务

现金与短期借贷及长期证券投资业务皆是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所谓资产业务就是商业银行运用其资产的业务。本章重点介绍三项资产业务:一是现金资产业务。在现金资产业务中,一方面需要掌握库存现金、法定准备金、超额准备金的概念,另一方面了解商业银行与当地央行之间的上介款的资金调拨业务。二是短期信贷业务。如票据贴现、回购协议等商行短期运用资产的业务。三是证券投资业务。

一、现金的构成

现金的构成主要有四部分:库存现金、存款准备金、同业存放存款和托收中的现金。

(一)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是指商业银行保存在金库中的现钞和硬币。库存现金的主要作用是银行用来应付客户提现和银行本身的日常零星开支。

库存现金既不可太多,又不可以太少,应该保持适度金额。尽管库存现金具有完全的流动性,但却没有任何利息收入。因而商业银行应从自身业务发展状况如支行网点的柜台、ATM机及自动存取款机等因素综合考虑持有库存现金的适当比例。再如商业银行可以根据每日大额资金变动情况与资金实时监控现金头寸和日常管理的经验数据及客户临时性用钞需求,适当留存库存现金,如春节、“五一”和“十一”等,应多留一部分库存现金。

(二)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是为了限制商业银行信贷扩张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以及为资金清算的需要而准备的资金。商业银行只要经营存款业务,就必须提留存款准备金。起初意义在于保证商业银行的支付和清算能力,后来才逐渐演变成为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中央银行通过对存款准备金比率的限制与调整,可以影响商业银行的存款创造能力,进而调节整个社会的货币供应量。

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以两种具体形式存在:一是商业银行持有的应付日常业务所需的库存现金,二是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存款。在中央银行存款即商业银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资金。在中央银行存款又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法定存款准备金,二是超额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是按照法定比率向中央银行缴存的存款准备金,是中央银行调节信用的一种政策手段,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动用,缴存法定比率的准备金具有强制性。

法定存款准备金是中央银行在法律赋予的权限范围内,为了影响商业银行的存款创造能力和货币供给能力,要求商业银行按照规定的比率上存中央银行的资金,具有法律效力。

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准备金之间的数量关系,可表述为:

存款准备金=库存现金 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

法定准备金=法定准备金率×存款总额

超额准备金=存款准备金-法定准备金

超额准备金=库存现金 备付金

超额准备金又分为两部分:一是存放于中央银行的部分(通常称为备付金),二是存放在商业银行自身金库中的库存现金。

(三)同业存放存款

存放同业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存放在代理行和相关银行的存款。在其他银行保持存款的目的,是为了便于银行在同业之间开展代理业务和结算收付。它属于活期存款性质,可以随时支用。

(四)托收中的现金

托收中的现金是指在银行间确认转账与此过程中的支票金额。由于资金电子化清算体系的日益完善,清算速度不断加快,托收中占用资金越来越少,只有少数票据划拨和转账支票存在较短时间的在途。

二、现金资产管理的目的

现金资产是商业银行维持其流动性而必须持有的资产,它是银行信誉的基本保证。银行是高负债运营的金融企业,对其存款客户负有完全债务责任。从安全性角度,银行流动性满足得越好,安全性就越有保障。如果银行的现金资产不足以应付客户的提现要求,将会加大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引发挤兑风险,甚至导致银行破产,进而出现货币供给的收缩效应,削弱商业银行创造存款货币的能力,弱化商业银行社会信用职能,这是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要极力避免的情况。同时,现金资产又是一种无利或微利的资产,因持有现金资产而失去的利息收入构成持有现金资产的机会成本。现金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重越高,银行的盈利性资产就越少。因此现金资产保留过多,不利于银行盈利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在通货膨胀或利率水平上升的时期,银行保有现金资产的机会成本也会随之上升。银行从盈利性出发,有以最低的额度保有现金资产的内在动机。现金资产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在确保银行流动性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现金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使现金资产达到适度的规模。

三、现金资产的管理原则

现金资产管理的原则有三条:适度存量控制原则、适时流量调节原则、安全性原则。

(一)适度存量控制原则

按照存量管理理论,微观个体应使其非营利性资产保持在最低的水平上,以保证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依据现金资产而言,存量的大小将直接影响银行盈利能力。存量过大,银行付出的机会成本就会增加,从而影响银行盈利性目标的实现;存量过小,客户的流动性需求得不到满足,则会导致流动性风险增加,直接威胁银行经营的安全。因此,将现金资产控制在适度的规模上是现金资产管理的首要目标。除总量控制外,合理安排现金资产的存量结构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银行现金资产由库存现金、同业存款、在中央银行存款和托收中的现金组成。这四类资产从功能和作用上看又各有不同的特点,其结构合理有利于存量最优。因此,存量适度控制的同时也要注意其结构的合理性。

(二)适时流量调节原则

商业银行的资金始终处于动态过程中,并随着银行各项业务的进行,银行的经营资金不断地流进流出,最初的存量适度状态就会被新的不适度状态所替代。银行必须根据业务过程中现金流量变化的情况,适时的调节现金资产流量,以确保现金资产的规模适度。具体来讲,当一定时期内现金资产流入大于流出时,银行的现金资产存量就会上升,此时需及时调整资金头寸,将多余的资金头寸运用出去;当一定时期内现金资产流入小于流出时,银行的现金资产存量就会减少,银行应及时筹措资金补足头寸。因此,适时灵活地调节现金资产流量是银行维持适度现金资产存量的必要保障。

(三)安全性原则

库存现金是银行现金资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银行日常营业支付之用,是现金资产中唯一以现钞形态存在的资产。因此,对库存现金的管理应强调安全性原则。

现金资产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库存现金以及与现金等同的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资产。我国商业银行的现金资产主要包括四项: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银行对其存款客户负有完全债务责任,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商业银行为了保持清偿力,必须持有一定比例的现金等高流动性资产以保证自身的安全性。然而,现金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重越高,银行的盈利性资产就越少。因此,现金资产管理就是着力于流动性需求的预测与满足,解决盈利性与安全性之间的矛盾。

四、上介款

在介绍上介款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银行实际操作中经常使用的两个概念:存款和头寸。存款是银行的负债,由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构成。存款中除活期存款可以立即使用外,其余皆不能动用。而头寸是指银行存款中立即可以支付的资金,即马上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例如某银行吸收的存款为1000亿元,但是这1000亿元存款中,只有库存现金、备付金、当日到期的同业存放等属于马上可以用来支付的头寸。

上介款是指商业银行在库存现金与在央行备付金账户之间的资金调拨。一方面当商业银行库存现金由日常的8亿元余额增加到18亿元时,由于银行长期监测头寸和资金调拨经验得知,该行只要保存8亿元库存现金就足以用于日常支付,因此就会将库存现金中新增加的10亿元现金押运到当地人行金库,同时由当地人行营业部在该行在人行的备付金账户上增加10亿元备付金,如果原来该商行在人行备付金账户的余额为20亿元,这时余额变为30亿元。另一方面,当商业银行库存现金由8亿元减少了3亿元时,银行会请求从人行的金库押运3亿元回到自己的金库中,这时由当地人行营业部从该行在人行的备付金账户中扣减3亿元,如果原来该行在人行备付金账户余额为20亿元时,减去3亿元,备付金账户余额变为17亿元。以上两种情况皆称为上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