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古老的崇7文化与男性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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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崇7文化起源的社会背景

男性动态周期为基础的崇7文化,在人类文明初期数千年的时间里,曾经在亚洲大陆东西部两大古代文明发祥地的广阔地域盛行繁荣,这与当时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是分不开的。

7天星期是崇7文化的一种极致形式,美索不达米亚的崇7文化也是最为发达的,因此,我们以美索不达米亚的历史文化背景为依据来分析当地崇7文化繁荣的原因。

崇7文化形成的历史文化背景

7天星期历法的形成是与美索不达米亚社会体制和历史文化背景分不开的,影响7天星期文化诞生和发展的社会文化因素有三个方面:浓郁的生殖崇拜文化,男性的社会地位和祭司阶层的管理。

一、崇7文化基础是男性动态周期,因此,崇7文化是男性生殖或生殖力崇拜的一种形态。浓郁的生殖崇拜文化是美索不达米亚文化的一个重要特色,这种文化特色为神化和崇拜男性动态周期提供了环境条件。美索不达米亚的婚姻和性方面的生殖崇拜规范与仪式促进了崇7文化的诞生和繁荣。

在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性事和性的权力与神庙的权力或神权相关,这是当地生殖崇拜文化的一个特色。女性的第一次要献给神,在苏美尔时期,女性的第一次奉献给神的仪式在神庙进行,由祭司来主持,神的替身和代表实际上就是祭司,祭司是神权的代表,是性事的执行者和享受者,他们有性的享受权力。并且,神庙里有女祭司,专门伺奉神灵,也称之为“神娼”。就此来看,祭司不仅不回避性事,而且是直接涉及性事。“苏美尔的女性,几乎和每一座神庙都有关联。如果是女神庙,那她们是神的管家。如果是男神庙,她们是神的妾媵,作为神的眷属,在苏美尔的女孩子看来,是一种无上的光荣。一家之中,如有儿女被神选中,那是一家人都会感到骄傲的。遇到这事,作父母的总是高高兴兴,选定良辰吉日,把女儿装扮得花枝招展,连着陪嫁的东西送至庙里与神婚配。”这种宗教氛围和规章无疑使祭司有充分的理由体历性事,也更有可能体察到男性动态周期的感觉规律。

到了巴比伦时期,女性把第一次献给神的仪式演化成了坐庙的形式。“每一女性居民,一生中必有一次进入Venus神庙行坐庙礼。坐庙之日,巴比伦男子,不分良莠,皆竞相高车驷马拥入庙中。”“坐庙之女,概以花巾包头,坐成一线,任由游客观赏。”“游客选中坐庙之女,照例要丢一点银子”“女郎受银,无分多寡,照例不能拒收,因为这是神的意旨。投银之人,如仅一人,女郎即可由之携出,如为多人,则以先投者为准。游客携女郎出庙,即择地与之性交。这在女郎来说,算是对神的奉献。”“每逢坐庙之日,参加坐庙之女络绎不绝。天生漂亮之女,一次坐庙即可成功,但丑陋或有残疾者,……往往要坐三四年。”“坐庙的女性,一律都是良家妇女。但神庙中的确有着各种各样的妓女,他们公开卖淫。神妓(temple prostitute)在西亚相当普遍,”这种神庙与性事和性权利的关联,也许正是苏美尔人生殖崇拜文化的一种特色传承。

在美索不达米亚社会中,祭司是社会的统治阶层和文化管理阶层,他们创造和利用了这种生殖崇拜的社会文化氛围。在这样的文化氛围和体制背景下,男性动态周期这一有许多神秘感的自然节律,就被祭司神化为一种神的启示和神圣的标志,把它作为历法规则,让人们对它礼拜,这是顺理成章的。但同时也存在这样的可能,即男性动态周期的规律也客观上限制和遏制了这些祭司们的欲望,使他们相信人的能力和权力是受到一种更为强大的神的意志和力量控制的,这又使他们相信或更加相信神的力量。7天星期可能因此而诞生,使祭司们的“性工作”因此有了一个日程表。

二、崇7文化是一种男性文化,男性的社会地位是影响男性动态周期神化的一个重要的社会因素。文明初期时代的生殖崇拜的文化氛围浓郁,但如果当时的男性社会地位比女性低,那么,男性神的地位也很可能比女性神低,因而,男性生殖方面的周期现象也不可能会受到如此崇拜,创世神话即使以人类生殖现象为依据,也很可能是以女性的周期为模板,而不是男性周期,即男性周期不可能被礼顶膜拜,也不可能作为礼拜的周期。

美索不达米亚社会中男性与女性地位的差异很大,有大量考古资料证据,有许多学者做过研究,这里引用一些学者的研究,在《世界文明史》中描述道:

“苏美尔系男性中心社会。男性,经常为一国一家之主。在某种情况下,丈夫可以卖掉妻子,或把妻子给人为奴隶用以抵偿其债务。丈夫与人通奸,没有任何法律责任,但是,妻子有外遇,便会受到严重的惩罚。苏美尔人视生男育女为女性之天职,对于不能生育之女性,丈夫可以随时和她离婚。不想生孩子,或对所生孩子不尽哺育责任,在苏美尔人看来,系属罪大恶极,对于这种女性,依法应予淹毙。丈夫对妻子不满,只要返还其嫁妆,就可休妻了。但妻子不能这样说,不要你这样的丈夫。否则,应予依法溺毙。”

“德国学者施奈德从已经出版的上万份文书之中,收集到500多名书吏的名字:其中许多书吏把自己父亲的名字和职业也写在文书中。他把这些人的家庭情况加以仔细的分析,发现凡是在学校接受教育的书吏,其父亲或是统治者、或是‘城市之父’(市长)、外交公使、神庙经济管理人、军官、船长、高级税务官、祭司、承包商、监工、书吏、档案管理人、会计。可见,这些学生不是出自官宦之家,就是出自有钱人家。有意思的是,在苏美尔文书中没有发现女书吏的名字,因为当时只有男人才能进学校读书,妇女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①

犹太人早期在美索不达米亚的时候,他们的部落社会已经成为父权制社会,父亲是一家之主,这在《创世记》的记述中已经反映得十分明显。此外,犹太人的家族世系也按男性记载。

男性地位如此优越,在生殖崇拜文化氛围中,男性周期自然成为了人们神化和礼拜的对象。也只有在男性社会地位优越的前提下,男性周期才可能在生殖崇拜的文化中受到如此礼拜。

三、祭司在崇7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文化的繁荣,除了社会经济繁荣这一基础条件以外,祭司阶层管理社会也是文化繁荣一个重要的原因。祭司阶层是当时的文化知识阶层,祭司阶层管理对7天星期和其他崇7文化的形成至少有几个方面影响:神学的繁荣,生殖崇拜文化的繁荣和崇7文化的制度化。

祭司阶层统治和管理社会,他们所依靠的是知识和信仰的力量,而不是主要依靠武力。他们不仅要使民众相信他们的宗教理论,而且也要使国王臣服于他们的知识和信仰。祭司阶层的管理权力在苏美尔人时代是绝对的,即使在巴比伦人时代逐渐让位给了王权,许多社会体制和文化意识方面也依然由祭司阶层控制,如前面叙述的巴比伦新年庆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新年庆典上,国王要在祭司面前忏悔和接受祭司象征性的鞭打,这一仪式依然说明王权是由神赐予的,依然是神赋王权的观念。

祭司阶层依靠神权和信仰来管理社会,这使社会文化的发展获得促进。祭司有管理和参与创造社会文化的责能,祭司们有必要提出较充分的理由来制定社会规则,有必要使人们(包括国王)相信他们对各种事物和现象的解释或说明,他们必须提供必要的理由来决策重大的社会活动内容等,他们有必要在祭司阶层统一意志。因此,理论(神话)的创造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解释自然现象,包括男性动态周期是祭司的一项工作,制定历法也是祭司的一项工作,没有祭司这样的文化阶层的推崇,崇7文化就不可能走向极致。也不可能有那样丰富的神话,包括创世神话。

祭司在男性动态周期解释和应用中可能的作用

男性动态周期在古代只能是一种凭感觉经验掌握的自然周期。要把一个自然的周期现象变成神话的解释和故事,并成为当时社会的宗教活动时间或历法的时间单位,需要经历发现周期、解释周期、制定应用周期的制度等环节,没有一定的社会历史背景条件,要把这样一种纯属个人经验的知识推广为社会历法制度是不太可能的。要完成这样一些环节的转变,必须有一些人员和机构具有这样一些社会角色和作用,才能完成这样几个关键环节:他们的工作(或生活)允许涉及性;他们有宗教地位,能用神的名义解释事物或代表神说话;有权力直接制定历法和制度。针对这样的条件,祭司是最有可能的人选:

(1)首先,祭司的工作直接涉及性,不论是出于何种原因使祭司们拥有了这些权利或职能,这一职责都使祭司们比常人更有可能解释或证实这一动态周期。

(2)其次,祭司们有责任和义务向人们解释各种现象的原因,所以他们有必要去专门推敲这一感觉周期的含义,同时,他们也有权力代表神灵说话,把这种规律性现象解释为神的旨意或用神话故事和方式来描述和解释。

(3)祭司们有权传播神灵旨意,有权制定宗教活动的时间或历法体系,这是其他人或机构不可代替的。宗教活动的日程安排或历法在苏美尔人时期是由祭司们负责的。因此,不论男性动态周期是由谁发觉的,或是从他们的祖先那儿传承下来的知识或从其他地方输入,最终只有通过祭司才能把它作为历法或宗教活动的日程安排。

(4)祭司们能直接实施这一宗教活动时间表,并通过宗教活动不断宣传和解释关于7天周期的神的意志,不断扩大这一时间表的影响;并有能力动员全社会来兴建相应的巨大祭神工程和组织祭神活动,如7层塔和新年庆典活动等,使得这一历法在全社会贯彻和流行。

根据上述这些条件分析,最符合上述这些条件的人选就是苏美尔和巴比伦的祭司。美索不达米亚祭司的权力、职责和宗教地位使祭司不仅可能、而且拥有充分的条件实现男性动态周期的社会化推广应用,祭司在确立7天星期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首先,苏美尔的祭司与中国佛庙里的和尚完全不同。他们有“从事”性活动的权利和责任。神庙也是女祭司(神娼)的寄身场所和举行祭神仪式的地方,女祭司是伺奉神的,而神的化身往往是祭司。祭司主持和参加各种生殖崇拜的性活动仪式,并有代表神意举行生殖崇拜仪式的义务。生殖崇拜的各种仪式在寺庙里举行,如苏美尔女子首次献神的仪式也是在神庙里由祭司代表神来完成的。到巴比伦时期才演化为由陌生人来完成。

其次,祭司们有职责和必要去推敲男性动态周期那些看似神秘的规律性感觉的含义,并有权力把这些内容解释为神的意志。普通人即使了解到这一周期,也很少有可能去琢磨它的神话含义,即使把某些内容解释成了神话,他们的观念和作品也很少有机会得到认可和传播。而解释一种神秘的现象或感觉是祭司的重要职责,祭司们有权力把自己的解释和推测说成是神的旨意。当祭司们认识到了男性动态周期的规律,他们可以把这一规律解释为神给予人们的某种神秘启示,作为神的旨意把它传播给大众。而对于民众来说,祭司传达的内容是神的旨意。

再者,生殖现象和创世的关系使男性动态周期得到了重视和神化。早期美索不达米亚人一直把人类的生殖当作神创世的参考模板,祭司因此很可能把7天这样一个与性有关的时间单位与神的创世造人联系起来,他们会用本末倒置的神话逻辑推导出人是由神创造而来的,人感觉上的规律性变化就是神创造留下的“标记”,7天时间就是神创世造人神圣的时间单位。因此,从感觉上反映出来的神的这一启示或旨意在他们看来可能比日月星辰的变化节律更为重要,因为那是最初的创造和世界的起源“标记”。在这样的认识下,男性动态周期的7天就可能被他们当作最重要的祭献对象,每7天祭献一次,它比一年一度的新年庆典更为频繁。久而久之,7就成为了代表神性的数字,凡是与神性相关的数量和日期都用7表达。

总之,从社会角色来说,祭司较之社会其他各界和各类人士,更有可能完成从周期发现到历法制定和推广的全部过程。祭司们可以不通过其他的机构和人员,仅仅凭借自己权力和职能就能制定和实现7天礼拜的规定,把这种7天的时间安排作为特定的节律被固定下来,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节律,使7天周期的应用传播开来。而社会其他各类人士,都不可能离开祭司完成这些环节的工作,使男性动态周期的7天模式成为一种历法形式。有一点可以肯定,不管男性动态周期是怎样发现的,在美索不达米亚当时的社会中这些知识或经验不通过祭司的主张,就不可能成为一种社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