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用人单位有权根据你的表现,决定你的去留,同样你也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去留。如果你觉得在这里发展没有加薪、晋升的希望,如果你觉得在这里发展没有提升能力、积攒人脉的希望,那么,你也可以主动离开。所以,职场新人在埋头做事的同时,还要抬头看路,看清前方的道路是否适合你的职业规划。否则,你就可能像下面案例中的思思一样一步走错,步步为错。
处于试用期的思思,在办公室内总是小心翼翼地行事。老同事交待她办的事情,每次她都是二话不说。
本来思思的工作就是文件的接送工作,可办公室里内有什么脏活、累活,老同事们都乱指使她。不仅如此,有些老同事还总是让思思为他们做一些私人工作,如帮他们带饭、买东西之类的。
总之,思思就是一清洁工加保姆。
一段时间过后,思思渐渐在公司站稳了脚跟,工作也多了起来,于是打扫卫生之类的工作渐渐少做了些。可是她的同事们却开始抱怨了,不是说她摆架子,就是说她没有以前勤快了。思思碍于面子,只好继续做下去,有时工作就干不完,还被上司骂,思思也无处可诉苦,只得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本来思思认为自己的好心应该能得到同事们的回报,谁知当她在工作上出现困难时,老同事们居然没有一个人愿意帮他。即使这样,思思在工作岗位也踏踏实实地干了三年,三年之后,当她看到其他同学一个个都加薪、升职,甚至积攒不少人脉,而自己仍是一无所有时,她伤心透了,她不知道是不是还应该在这个地方待下去?
对于第一年工作的新人来说,在埋头做事的同时,还要抬头看前方的路是否适合你,否则你就会走不少冤枉路。来看看案例中思思曾经走过的冤枉路。
1.看有没有加薪的路
刚进公司时,思思的薪水很低,她本以为只要自己努力工作,公司就会为他加薪水。可两年过去了,思思的薪水似乎并没有增加多少。无意之间,他打听到身边的老员工薪水也非常低。思考再三,她感觉在这样的公司永远不可能达到他理想中的薪资要求,于是她决定跳槽。
现在,很多职场类书籍都会写到“不为薪水而工作,对于试用期内的新人来说,这句话非常适用。但从长远角度来看,这句话就是极其错误的。很诚实也很现实一点来说,人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薪水。那些口口声声标榜“不为薪水为工作”的人,是因为他们的薪水已经足以超出了他们的希望。
没有薪水如何生存、如何养活一家老小、如何享受生活?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可以毫无疑问地时候,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薪水。所以,处于试用期的新人们,在你埋头苦干同时,还要抬头看看你身边的老同事,他们是否拿着高薪水,如果他们工作了十几年薪水仍不高的话,你就要想想你的将来了。如果像思思一样,等两年甚至更多年后,再想到这个问题,这可真是浪费了青春,又浪费了感情。
2.看有没有升职的路
职场犹如是实现自我的炼金炉,除了加薪外,升职也是每一个职场人的奋斗目标。试用期内你可以打杂,可以为众人服务,可三年、五年之后呢?试用期内埋头做事并不是要两眼不闻窗外事,除了苦干,你还要留心观察你身边的环境。
俗话:选择大于努力,如果你的选择的就是错误的,在以后的日子不管你付出多少努力,也许你永远不能赢在职场。
试用期内打杂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辈子打杂,所以,埋头做事之时,还要抬头看看这里有没有升职的空间。如果没有,及时离开也是你正确的选择。
3.看有没有提升能力的路
第一年工作,你可以不为薪水,可以不为升职,但你万万不能不为能力。有了能力,高薪、升职自然而然就会到来。任何岗位都能提高人的能力,对于职场新人来说,关键看你的职业规划。如果你想提升你的销售能力,而目前这份工作只能提升你的写作能力或表达能力,那么你的路就可能走偏了。
4.看有没有扩展人脉的路
加薪、升职、提升能力,如果前面没有这些路,但有积累人脉的路,你也应该勇敢地走下去。因为,良好的人脉关系可以为你的职业发展提供足够的人际资源和人际网络。那么,如何才能评价我们的周围有良好的人脉资源呢?第一年工作的新人不妨从以下两个方面观察一下身边的情况:
首先,当你出现困难时,你周围的同事是否愿意主动且不计条件地帮助你?当你在工作上犯错误时,你的上司能否及时提醒你并给予你正确指导?当你遇到困难时,你周围的同事包括领导,能否主动且不计条件地帮助你?
如果你的回答是肯定的,你这样的人脉值得你积累。
其次,你周围的同事及领导是否和你有共同语言,能够正常交流。这也是积累的人脉的关键因素之一。但是,要想积累更多人脉,做到这样还不够,你还需要主动和专业之外的优秀人士进行交流,让自己的视野更加地开阔。
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朋友,你一定要珍惜他们了,他们很可能就是推动你今后职场发展的贵人。
忠告语:
当你发现前方的路不适合你时,与其浪费时间干下去,不如趁早离开以寻找更好的发展。但是,在辞职前一定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否则用人单位就可能会扣发你的薪水。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其余情况下,劳动者要想在试用期内“跳槽”,必须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不能随时卷起铺盖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