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青少年最该读的经典法制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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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长兄如父

郝丽是个15岁的初中生。她从小就非常懂事,在学校里不仅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还经常帮助其他同学复习功课,但这个有着阳光般笑容的女孩却变得忧虑不安。

那是2006年,郝丽的爸爸妈妈因染上了一种恶性传染病相继被病魔夺去了生命,从那以后,郝丽和年仅9岁的妹妹不得不住进了哥哥的家。失去父母的姐妹俩本来希望能够得到已经到城里参加工作且已成家的哥哥的照顾与疼爱,可没想到不到一个月,哥哥就提出了让郝丽姐妹离开的要求。他对郝丽姐妹说:“妹妹,哥真的很想照顾你们,但是你们的嫂子她不愿意,她说如果你们不离开她就要和我离婚,你们也不希望哥哥离婚,是不是?”

懂事的郝丽听了哥哥的话,含着眼泪点点头,哽咽着说:“哥,你和嫂子好好过吧,我带着妹妹回家,以后我不上学了,挣钱养活妹妹。”

果然,第二天一早,郝丽带着妹妹拎着行李离开了哥哥的家,她们又回到了和父母一起生活的地方,看着眼前熟悉的一切,想着过去四口人无忧无虑的生活,郝丽仿佛又看到了爸爸妈妈慈祥的眼神,似乎又听到了他们对姐妹俩亲切的呼唤。想到这些,郝丽放声大哭起来,9岁的妹妹也抱着姐姐号啕不止。从那以后,郝丽的学习成绩直线下降,笑容再也没有出现在她稚嫩的脸上。一天,郝丽找到老师说:“老师,我不想上学了,您能帮我办一下退学手续吗?我是不是还能拿回一些学费?”

“退学,为什么?郝丽,老师知道你最近有一些伤心的事情,所以学习成绩下降了。但你不要灰心,老师可以帮助你把学习成绩提上来,你有很好的基础,只要稍微用点功成绩就能上升。”老师对郝丽的要求非常惊讶,她极力劝说郝丽继续上学。

“不,老师我不是灰心,我也想继续读书,可是我和妹妹现在没有任何收入,爸爸妈妈因看病花去了全部积蓄,留下来的钱已经快要花完了,我没有办法,只能出去工作。”说着,郝丽伤心地流下了眼泪。

“你这么小怎么能去工作,你不是有个哥哥吗,他为什么不照顾你们?”老师有些气愤。

“我们不能给哥哥添麻烦了,因为嫂子说如果我和妹妹让他们扶养,她就和哥哥离婚。”说到这里,郝丽抽泣起来了。

听了郝丽的诉说,看着她脸上的泪水,班主任决定要帮助这对懂事的姐妹。几天后,她作为郝丽姐妹俩的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长兄郝亮承担起扶养未成年妹妹的责任。法院经调查发现,被告人郝亮经济收入稳定,完全有能力扶养两个未成年的妹妹。于是法院的法官和相关工作人员耐心地做郝亮和他妻子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明白自己有抚养妹妹的义务,最后郝亮夫妇终于想通了,表示愿意接两个妹妹回家居住,并且供养她们上学,直到她们长大成人为止。

从那以后,姐妹俩又可以继续上学了,郝丽的脸上又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中国有句俗语“长兄如父”。这句话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指弟弟妹妹要尊重、善待兄长,第二层是指长兄要尽到和父亲一样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郝丽的哥哥郝亮应该扶养、照顾未成年的弟妹,让他们在关爱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