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当向工商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以供其进行审核。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店铺章程,应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5)店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任职文件、附照片的个人简历(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者乡、镇、街道出具)。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产权证明、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等。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