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河西教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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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元明清时期的河西教育(1206年至1840年)(2)

清初至鸦片战争的近200年间,学校制度基本上沿袭明制,地方学校为府学、州学、县学,统名为儒学,新创厅学、乡学。省置提学道管理学校,后改为提督学政。府、州、县学,从童生中招生,童生的入学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考试分两种——岁考和科考,岁考每年1次,科考两年进行1次。童生经过各种考试取得生员资格后,才能被府州县学所录取。岁考和科考有一定的名额。生员录取名额,根据当地文风的高下,钱粮丁口的多寡各有差别。清初将府州县分为大、中、小三类。顺治四年(1647年),定学额大县40名,中县30名,小县20名,清代后期录取名额逐渐增多。生员分三等:一等廪生,二等增生,可补廪生缺额,三等附生。府州县学廪生十年挨次升人京师国子监读书,称为岁贡。能够参加岁贡廷试的人也很少。顺治二年(1645年),令直省学政考取岁贡,府厅学岁1人,州学三岁1人,县学二岁1人,一正一陪,乡学三岁1人,送京廷试。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停止岁贡廷试。岁贡选授本省训导,只须经过学政考试合格,上报吏部,得缺之后,再由巡抚加以考验即可。地方学校学生、教官、学科考试、待遇、奖惩都有规定,并订为学规。

当时河西走廊各府、州、县普遍建立儒学。清雍正二年(1724年),凉州卫改凉州府,府治设在武威县,凉州卫儒学改为凉州府儒学,设教授1人,训导1人,文武童生各15名,廪生和增生各20名,两年一贡。又取古浪县童生8名入凉州府儒学,廪生和增生也各增lO名,选拔生员由两年一贡改为三年两贡。雍正三年(1725年),文武童生各20名,廪生和增生各40名,选拔生员一年一贡。雍正四年(1726年)创建武威县儒学,设教谕1人,文武童生各15名,廪生和增生各20名,选拔生员两年一贡。在甘州,明设行都司学,清初因之,并将学宫由城东南移建城北,顺治五年(1648年)遭兵燹,顺治九年巡抚周文华、总兵张勇等重建学宫于城南隅。康熙二年(1663年)陕、甘分省,张掖为甘州府(治所张掖)。雍正三年(1725年),改行都司学为甘州府学,设教授、训导各1人,招文武童生各12名,廪生、增生各40名。雍正十二年(1734年),文武童生各增加12名。在原甘州左、右卫,置张掖县学,设教谕1人,招文武童生12名。雍正十二年(1734年)文童增为60名,武童增为28名。山丹卫学也改为山丹县学,招文武童生各12名,后文童增加为34名,武童增为19名。学习内容,据《皇朝文献统考》记载,有《四书》、《五经》、《性理大全》、《资治通鉴纲目》、《大学衍义》、《历代名臣奏议》、《文章正宗》等,武生还要习读《武经七书》、《百将传》,练习弓马武艺。

二、清代中叶。兴办书院之风十分活跃

书院是学馆、学校的前身。明清书院兴盛,并逐渐官学化,成为准备科举的场所。清初,朝廷鉴于明末书院讲学结社,议论时政的风气,认为不利于封建统治,曾一度禁止开设书院。雍正十一年(1733年),清世宗谕令督抚在各省会设立书院,并提供一千两白银作为开办营建书院的经费。书院开禁之后,兴办之风十分活跃。雍正十三年(1735年),甘肃巡抚许容奉旨创建兰山书院,以此为始,河西各地相继兴办了许多书院。仅张掖就创建了天山、南华、□得、河西等四书院,山丹建仙提书院、东乐仰止书院等,民乐建金山书院,临泽建蓼泉书院,高台建健康书院,武威建成章、天梯、北溟等书院。河西书院的组织简单,管理人员较少。各书院除必设山长监院外,其他人员各有增减。山长即书院的主持,也叫掌院、院长、主讲或师长,后统称为院长,负责书院的组织管理和主要教学工作。书院的院长由地方官延聘,但州府厅县儒学官不得兼任。院长不分本省、外省或已仕、未仕,只选经明行修的名儒延聘。监院由府县核定的绅士充任,管理书院财务、图书、生徒膏火奖赏,协助院长经营书院的日常事务,以及督导诸生课读。斋长,一般选诸生中品学兼优者充当,主要督促诸生课读,沟通诸生与院长的联系,协助监院管理财务。

书院的建筑大致分为讲学、供祀、藏书三部分。讲学部分包括讲堂、斋舍。讲堂是院长讲学议道的地方,斋舍是学生住宿、读书、自习的地方。供祀部分称礼殿或道统祠,内设儒家先贤牌位,通过祭祀活动,激励诸生继承遗教,发扬传统学风。藏书部分称为藏经阁、尊经阁、藏书楼等名称,借阅图书有严格的手续。

书院订有繁琐的学规,规定书院的培养目标、诸生修身、养性、治学、处事接物的准则,体现书院的教学方针、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书院课程一般有经学、史学、对偶声律、书法几门。经学先读《四书》,进而再读《五经》以及宋明理学家的著作。史学着重读《二十一史》、《通鉴》。对偶声律之学着重读唐诗或诗律词赋。书法为六艺之一,习字是诸生的日常功课。各书院所开课程,根据学生实际和师资力量有所不同。

书院的教学方法,一般学生严格照院长制定的读书进度自己攻读,在自读中发现疑难问题,由院长予以解答。院长每次仅讲二页书,一部《四书》约八九个月可讲一遍,并令诸生履讲。院长对诸生严加考课,日有程,月有课,不完成功课者,院长随时惩戒。院长阅卷限三日内完毕,然后齐集诸生加评讲。每月考课三次(官课一次,堂课二次)。

甘州一些书院,每日课程的具体安排如下:诸生各置一簿,每日分晨起、午前、午后、灯下四节。昼起温读经文;午前看经、解史鉴、听讲、习字;午后温经、记典故一二个,用片纸书贴壁上,时为寓目,看《小学》、《近思录》及诸语录数页,点读唐诗或诗律词赋(止在二、七日夜间);灯下仍业经史,带读古文及先辈程文,至三更就寝。诗文不必多作,每月应官课二次外,多以三四次为止……师长置以课簿,分别具载察其勤惰,慎其防闲,时其省试,俾无废业。

三、社学、义学、私学遍及城乡

清代河西地区还有社学、义学、私学等办学形式。它们是地方官学的补充,也是对儿童进行启蒙教育的场所。

清初,令每乡置社学一所,选择“文行优者充社师,免其差徭,量给廪饩(食粮)”,近乡子弟凡十二岁以上者,可入学肄业。康熙十年(1671年)副使胡悉宁在甘州文庙侧创立甘州社学。乾隆五年(1740年),张掖知县李延桂置社学田百三十亩。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张掖知县王廷赞在城内设左、右两科社学。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抚彝厅通判高沅倡议在抚彝堡(今蓼泉)设立圆通寺社学。乾隆十二年(1747年),武威县令李如□倡导建社学5处(城内2处,乡村3处),后有增加。从乾隆年间开始,此后“城乡皆有社学”,由绅民捐资,教其同社子弟。当时社学学生一所只有二三十名,也有不足十名者,每年开校迟,放假早,一年读书只有六七个月。

义学也叫义塾,多由地方绅士捐资兴办,专收无力交纳学费的儿童入学。清雍正以后,河西走廊相继设立义学,张掖城内四所,农村八所;山丹城内三所,农村八所;临泽二所,光绪八年(1883年)增加到二十四所;嘉庆年间高台城乡有义学十二所;武威城内有义学八所,农村二所。

私学亦称私塾,是由私人开办的学校。清代河西的私学较普遍,一般有四种类型,(一)塾师在家中或寺庙、会馆中招收学童就读,称私塾,亦称“门馆”、“设账”;(二)由官僚、地主、商贾独立一家聘请塾师在家设馆,专教自家子弟、甥侄,称“坐馆”、“教馆”;(三)由巨大族姓筹资设馆,教授本族本姓子弟,称“家塾”、“族塾”;(四)由乡村里民集资设馆专教本乡村里的子弟,称“里塾”。私学只设一名教师,称“塾师”、“先生”,一般由老童生、生员、贡生、举人充任。私学招收5~16岁的儿童少年入学。塾师的酬金称“束惰”,由学童分担,四时八节,学童还要向塾师馈赠钱、粮、食品。私学是启蒙教育的重要场所。学童的启蒙通用教材,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幼学琼林》等,也有自编的教材,如《弟子礼》、《日常运用杂字》等。河西城乡普遍设立私学,“各处私塾难以指针”,直到解放初期,一些偏僻闭塞的山村仍有私学存在。

科举制度是选拔官吏的考试制度,因分科考选举贤而得名。它的创立与发展,对封建时代的教育文化、官僚政治和社会发展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它又是各封建王朝笼络知识分子的主要手段,也是知识分子出仕求官、光宗耀祖的主要途径。在科举时代,进士多寡,在等级制度上反映了一个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的兴衰,同时也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社会文化学术发展的状况。武威自顺治到光绪(1652—1904年)考中文进士41名,武进士6名,文举人259名,武举人182名。清代张掖(山丹、民乐、临泽、高台)考中文进士12人,武进士27人,文举人69名,武举人25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