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份答卷”。1973年6月30日,辽宁省兴城县白塔公社下乡知识青年、生产队长张铁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文化考试时,不答卷,却在物理、化学试卷背面写了一份不赞成文化考核的信。当时的辽宁省委书记毛远新得知这一情况后,将原信作了删改,指令《辽宁日报》于7月19日加了题为《一封发人深省的答卷》的按语发表,在按语中说:“张铁生”物理、化学这门课的考试,似乎交了“白卷”,然而,对整个招生的路线,交了一份颇有见解、发人深省的答卷。此后《人民日报》和各地报刊均予转载,把文化考试说成是“旧高考制度的复辟,是对教育革命的反动”,是“资产阶级向无产阶级的反扑”。江青、张春桥等人把张铁生捧为“反潮流英雄”,在全国树立了一个交白卷样板,刮起了否定文化学习的歪风。从此,河西地区各中小学都取消了文化课考试,老师不敢布置作业,学生也可随便不交作业,教学秩序混乱,纪律松弛。
2.一个“谈话记录”。谈话记录是1973年6月,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的一个学员写的,说“智育第一”的压力,使她“发闷”。“四人帮”就利用这个“谈话记录”,宣扬“和资产阶级习惯势力作斗争是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不仅对师大适应,对上海其他大学也适用;不仅对上海的大学适用,对中小学也适用”,在教育战线上造成了极大的思想混乱,弄得学生学习无理,教师上课有罪;学校教学没计划,学生毕业不考试;教师布置作业是“智育第一”抬头,课堂讲授就是“满堂灌”,还把学校领导和教师说成“复辟回潮”势力的代表进行批判。
3.“一个小学生的来信和日记摘抄”。1973年11月,《北京日报》收到一个小学生的两封来信,报社便到学校了解情况,并收集整理这个小学生的日记,以《一个小学生的来信和日记摘抄》为题,在报社内部刊物上登了出来。这个小学生的信和日记,主要反映了她和班主任老师之间的一些矛盾和不同看法,纯属师生之间正常的思想认识上的分歧,根本谈不上什么“师道尊严”和“反潮流”。“四人帮”却利用这个小学生的信和日记摘抄大做文章,声称“这是两个阶级,两条路线斗争的大事”,责令《教育革命通讯》连夜赶写“编者按”,发表《一个小学生的来信和日记摘抄》。《北京日报》、《人民日报》也先后加“编者按”发表了这个材料。顿时,全国教育界掀起了一股反对所谓的“师道尊严”的浪潮,给教育战线,特别是中小学教育造成了灾难性的破坏。河西地区的一些中小学从此无政府主义泛滥,一些学生以不读书为荣,以为破坏纪律、反对老师就是反潮流,学校门窗玻璃被破坏,少数学生搞恶作剧,欺负老师,师生关系对立加剧,教师遭到严重冲击。
4.“马振抚公社中学事件”。河南唐河县马振抚公社中学有一个叫张玉琴的同学,由于受“读书无用论”的影响,许多功课考试都不及格。1973年7月10日下午,学校进行英语期末考试,张玉琴答不上来,在考卷背面写了六句话:“我是中国人,何必要学外文,不会ABCD,还能当接班人,接好革命班,还埋帝修反。”班主任杨老师即找该生谈话,讲了学外语的重要,并让她在班上作检查,学校负责人在全校不点名批评她。就在这天吃早饭时,张玉琴称病让同学代请假离开学校,投水自尽。1974年1月江青从《人民日报》一个内部情况中看到这个材料,大做文章。不久,中共中央发了文件,批转了马振抚公社中学事件的报告,并提出“请河南省委认真复核,严肃处理这一修正主义路线进行复辟的严重恶果,并将处理情况迅速上报。各地区也应注意,检查有无此类似情况”。1974年2月2日,河南省委以“推行修正主义路线,逼死革命小将”的罪名,将马振抚公社中学校长和班主任杨老师逮捕法办。文件传达后,河西各地纷纷组织师生检查,揭露修正主义路线“回潮”、“复辟”。一大批忠于职守、热心教育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被打成“复辟”的典型进行批判。为此,很多学校的领导不敢抓文化课教学,不敢进行文化考试,教师也不敢管学生。因此,学生纪律松弛,学校秩序混乱,一些学生随便不上课,在街上抽烟、打架、斗殴,学习风气每况愈下。
5.推广所谓的“朝农经验”。1973年11月28日,《光明日报》以《一个贫下中农欢迎的大学》为题,发表了辽宁农学院朝阳分院的调查报告,主要是肯定当时社来社去,教学从农村需要出发,以科研促教学的办学经验。1974年12月“四人帮”在学习朝阳农学院教育革命经验现场会上将朝农经验加以提炼,树为学校进行教育改革的方向。从此,各级各类学校都学朝农经验,不分青红皂白,都搞社来社去,把课堂搬到农村、搬到农场进行教学。由于学生劳动时间多、学习时间少,大搞实用主义,教学质量严重下降,大学生最多只有中专水平,高中生只有初中水平。
三、批判所谓的“右倾”翻案风
1975年1月,邓小平同志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在这一年中,邓小平同“四人帮”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为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做出了巨大的努力。特别是他提出,“各个方面都要整顿”,从而促成了一个较为宽松的政治小气候。邓小平非常关心教育问题,他指出“我们有个危机,可能发生在教育部门,把整个现代化水平拖住了”。他还进一步指出:“现在相当多的学校学生不读书,一点外语知识也没有,还攀什么高峰。”并强调要解决教师的地位,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等问题。这无疑给极“左”思潮笼罩下的教育界吹来了一股清新的风,注入了复苏的活力。同时新任教育部长周荣鑫贯彻周恩来、邓小平等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在部内外会议上针对林彪、“四人帮”破坏教育的事实,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抨击了“教育革命”的片面性和形而上学的倾向,提出教育“不改变现在的情况很可能拖后腿”的问题,强调文化知识和基础理论教学,在教育界引起强烈反响。但是到了11月,形势急转直下,张春桥、迟群等人在北京大学点起了“教育革命大辩论”的鬼火,一股扼杀教育生机的阴风再次吹向全国。《甘肃日报》根据省委部署,连续发表了一些学校大批判组的文章,鼓吹“文革以来教育质量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教育革命取得了丰硕成果”,有些文章还将1975年加强基础理论教学的做法,诬蔑为“修正主义路线的回潮”,“刮右倾翻案风的奇谈怪论”,有些文章甚至还提出“打土围子”,“还乡团”的口号,从而又造成了新的混乱。河西地区有些学校搞人人过关,“上挂下联”,查批修正主义路线回潮的表现,“打土围子”,制造了新的冤案。
“反击右倾翻案风”和所谓的“打土围子”、“还乡团”的结果,再次搅乱曾一度有望复兴的教学秩序,使教学工作受到挫折,领导干部不敢抓管理、抓教学,而且由于批“马振抚事件”、批“师道尊严”的恶劣影响,教师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使河西中小学的教育再次遭到挫折。
四、“文化大革命”对教育的历史教训
林彪、“四人帮”出于他们篡党夺权的目的,全盘否定社会主义建设十七年的各项成果,使社会主义教育事业遭到空前浩劫,广大干部、教师吃了苦头,蒙受了屈辱,使经济建设走向崩溃的边缘。
邓小平说“‘文化大革命’看起来是坏事,但归根到底也是好事,促使人们思考,促使人们认识我们的弊端在哪里……善于总结‘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提出一些改革措施,从政治上改变我们的面貌,这样坏事就变成了好事”。“文化大革命”是探求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走人歧途的结果,是在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实践。“文化大革命”以尖锐的形式,相当充分地暴露出我们党和国家在工作、体制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并且提供了永远不允许重犯“文化大革命”或其他类似严重错误的教训。
十年“文化大革命”对教育的教训,归结起来主要有:
(一)必须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没有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既然是“由领导者错误发动酿成的,理论和实践都是错误的”,足以说明党的正确领导的重要性。党的正确领导首先取决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正确。方针、政策正确,各项事业就会健康发展;方针、政策出现偏差或失误,各项事业就会遭到挫折和损失。林彪、“四人帮”煽动“踢开党委闹革命,夺党委的权,把各级党的领导人统统打成‘走资派’、‘反革命’”,结果使机关、学校完全陷入瘫痪,使教育事业遭到严重的破坏。“文化大革命”的实践证明,要真正建设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必须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否则将一事无成,以至走人歧途
(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把教师诬蔑为“牛鬼蛇神”、“国民党残渣余孽”,统统扣上“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帽子,动辄强制下放、遣送农村或“五七干校”劳动,重则打砸抢抓抄,甚至受尽皮肉之苦,投进监狱。在“教育革命”过程中,在“两个估计”大棒挥舞和反“回潮”、“批林批孔”、学“朝农”、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压力下,又有不少教师蒙受不白之冤。人性被扭曲,人格受侮辱,知识遭贬值,教师失去了人的尊严、人的价值。在那阴森的时代,人心惶惶,人人自危,哪有权力教学,哪有心思教好学生。所以,教学质量不下降才是怪事。马克思主义认为世间一切最可宝贵的因素是人。只有尊重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才有可能创造出人间奇迹,才能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一定按教育规律办事。事物运动是有规律的,教育自然也有它的规律可循,“四人帮”无视教育规律的特殊性,肆意践踏教育规律的普遍性。他们一概排斥外来的教育思想和理论,也全盘否定本民族传统的教育经验,甚至否定十七年的教育成绩。他们无视教育与政治经济、教育与社会等各种关系的联系及区别,更不顾教育内部诸如教育体制、教育结构、教育内容、教育形式、教育方法等因素的相互依赖和制约。“文化大革命”中进行的“教育革命”,使普通中学畸形发展,中等教育结构严重失调,高等教育随心所欲,想撤就撤,想建就建,完全脱离社会实际。十年内乱使文盲增加、民族素质下降、社会风气败坏、人才匮乏、教师和科技梯队断层的事实,充分证明了违背教育规律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的巨大损失。教训是十分沉痛的。我们必须科学地总结“文化大革命”十年“教育革命”的教训,进一步认识教育发展的规律,为进一步开创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提供理论基础。
(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从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我们没有制定出一部对教育有约束力的法律条文。因而,个人权力意志至上,唯心主义、教条主义盛行。一所学校,想撤就撤,想并就并,教育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教材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教学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教育成了任人摆布和装扮的小姑娘。无法可依、无法可循,是酿成灾难的重要根源。但有法而不去遵循,权力大于法,无视法律,也会出偏差的。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教育必须立法,有法必依,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严格按照有关教育法规办事,违法必究,违法必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