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粮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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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十五”甘肃省粮食工作回顾(21)

由于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运行下,不论是购销企业还是加工、零售企业,都完全依附国家政策的支撑,政策性与经营性业务不分,收购凭合同,加工凭计划,调拨凭指令,销售凭票证,即使议价经营也在价格双轨制下运行。总之,经营不计成本,价差自有补贴,亏损作挂账处理。因而,企业先天发育不良,后天生存能力脆弱,内部管理粗放落后,冗员多而观念守旧,包袱重而资产贫乏。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国家对商贸流通领域进行政策调整,放开对这类企业的计划管理,取消了票证、补贴等政策支持,逐步将其推向市场,于是国有粮食企业的弊垢完全暴露出来,迈向市场举步维艰,加工企业关机停产,零售企业关门歇业,企业生存陷入困境。因而,必须以市场化目标为取向,对国有粮食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进行伤筋动骨、大刀阔斧地改革,现实逼人,非改不可。唯有革除旧体制的弊端和束缚,才能探索出一条企业生存发展的平坦之途。

为此,1999年3月,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对市饲料公司这个银行欠债达上千万元、停产歇业已数年的企业进行资产、债务清查,按程序申请依法破产,在市属企业内部将职工进行了分流安置。进入“十五”之后,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文件精神,从2002年5月份开始,先后对全市其余8户(市直4户,永昌县4户)加工、零售和附营企业进行产权多元化的改革。根据企业特征和现状,采取因企施策、一企一制的方式,对永昌县河西堡粮油经销站实行承包经营;永昌县油脂化工厂实行一厂两制;永昌县饲料公司依法破产;其余的市粮油供应公司、市粮贸公司、市粮油食品综合厂、永昌县天寿面粉厂实行股份制改造;按照市政府决定,将市属河西堡面粉厂整体移交县经济局管理。到2004年底,改制工作基本结束。在这次改制中,除市金谷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等个别企业,由于企业负债率高,资产积累少,职工人数多,改制运作难,企业和职工都蒙受了一定的损失,置换身份补偿金得不到兑现,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长期不能安置上岗,新公司难以正常运作。除此而外,其他改制后的企业创新了经营机制,改善了管理模式,职工身份变了,心态变了,思想活了,竞争意识和敬业精神普遍增强了。同时,企业精减了冗员,经营效益和员工收入明显增加,企业焕发了新的生机活力。

通过对国有粮食加工、零售企业的改革,我们从中受到了深刻的启示,就是说,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国有企业只有不失时机地凭借改革之长风,扬起远航的云帆,搏击在市场经济的沧海浪潮中,才能走出一条无限广阔、前途灿烂的发展之路。否则,将会被市场化风浪所淹没。如果说,原市粮油供应公司等企业早几年着手进行改革,企业和职工就会免遭巨大损失,自身生存能力将会更强一些,不至于伤痕累累,气息奄奄,一蹶不振,一败涂地。鉴于此,我市在对加工、零售企业改革的同时,于2003年底着手,在全省率先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改制。首先,市、县粮食局分别成立了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确定专门科(室)负责具体工作,并成立了清产核资工作组,对全市17户独立核算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逐户进行“三老”问题清查。通过摸底调查,清产核资,基本核实了企业资产,落实了债权债务责任,妥善处理了呆、坏、死账和历史遗留问题。其次,认定职工工龄,全员置换身份。积极筹措资金,对35名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职工,按有关政策规定的每个工龄年1000元的标准,足额兑现了工龄补偿金;对75名符合工龄、年龄条件的职工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其余有意在新企业就业者,按照双向选择,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股东身份持股竞聘上岗。到2004年底,历时一年,改制工作基本结束。经过改制,到“十五”末,置换分流职工252人,实现再就业198人。由于我们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公开、公正、透明和积极稳妥的原则,做到了无情改革、有情操作,使走的人满意,留的人安心,得到了绝大多数职工的支持拥护,整个改制平稳、有序,为下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取得成熟经验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切实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

2004年5月26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07号国务院令,颁布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粮食流通史上第一部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粮食流通秩序提供了法律保障。《条例》同时赋予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的职能。首先,我市对学习宣传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部署,运用各种形式,对《条例》进行了广泛扎实的学习宣传,除了组织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反复学习和讨论外,印发张贴宣传材料1000余份,悬挂临街横幅88幅,组织宣传车队30车(次),深入全市城镇乡村巡回宣传,在临街繁华区域设立宣传点,随机宣传解答群众咨询,主管市长和市粮食局长分别撰写专题文章,在报刊、电台开辟专栏,逐条逐款播发《条例》内容。通过上述形式和手段,将宣传覆盖到全市多个层面,使《条例》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了“依法管粮”的舆论氛围。

其次,分期分批派员参加了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和省粮食局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系统学习掌握了《条例》和《市场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内容,增强了依法监管、规范执法的意识,并获得了执法资格证书,为正确履行依法监管职责奠定了基础。

第三,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和《粮食流通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同时,向市政府起草上报了有关建立市级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批发市场、市级粮食应急保障预案以及设立粮食执法机构、中心化验室等一批专题报告,为市政府宏观调控、正确决策提供了有效的服务。

第四,依据《条例》赋予的职责,为全市具有法定资格、一定规模的粮食购销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审核颁发了《粮食收购资格证》和《粮食批发准入证》,加强了对非国有粮食企业的监督,引导他们合法经营,为他们提供服务,维护其正当的权益。

第五,建立了覆盖全市的粮食统计报表体系,对辖区内的所有粮食购销、加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及时准确地为当地政府掌握社会产、购、销、储、加等信息数据,分析预测市场供需变化趋势,为确保地方粮食安全提供可靠依据。

第六,成立市级面粉企业协会。定期召开理事会,分析预测市场粮情,发布夏粮收购指导价格,宣传购销政策动态,传递粮食价格信息,充分发挥了行业自律功能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职能。

第七,建立网络终端和“家家e”热线电话。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生产、消费、质量、价格信息,引导广大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粮食种植结构,最大限度地增加种粮收益。同时引导广大消费者进行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使粮食行政部门监管和服务功能覆盖延伸到粮食流通的整个领域。

第八,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市场秩序和食品卫生整顿检查。由于我市专业化粮食市场尚未建立。粮油上市交易无固定场所,个体粮油经营门点遍布街巷,进货渠道不一,质量参差不齐。加之,在利益驱动之下,个别粮商以不正当手段参与市场竞争,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短斤少两、偷漏税费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粮食市场秩序,给人民群众的安全用粮造成一定的威胁。为此,我们依据《条例》及有关法规,配合质监、工商、食品卫生部门利用“3.15”和“两节”等特定时段对市、县辖区的粮食经营户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对不法经营行为予以查处整顿,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全力抓好粮食收购

粮食部门是主要的涉农部门,是践行“三农”政策的重要载体,在服务“三农”、建设新农村中责无旁贷。为此,我市各级粮食部门在“十五”前期,严格执行粮食保护价政策,充分发挥国有粮食收购企业主渠道作用,在不确定因素较多、“订单收购”履约率较低的情况下,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采取积极措施,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收购办法,坚持在保护价范围和质量标准下,敞开收购,应收尽收,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在取消保护价收购政策,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实行购销多渠道经营,市场竞争加剧,粮价波动加大,冲击压力较大的形势下,我们沉着应对,及时制定措施。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我市粮食生产状况和市场变化趋势,做到心中有数。转变创新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按照“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随行就市、按质论价、动态定价、准确计量,带头维护收购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到田间地头、农家场院现场收购,对售粮农民和个体粮商免费提供装具、运输,以诚信、便民、公平吸引农民积极交售粮食。同时,继续推行“订单收购”和“委托收购”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掌握粮源。“十五”期间,在我市粮食播种面积、产量与“九五”基本持平,收购政策和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累计收购粮食53899.7万公斤,同比多收购粮食14496.7万公斤。为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五、做大做强粮食购销经营,努力实现减亏扭亏目标

“九五”末,全市粮食累计经营量119280公斤,年均经营量23856公斤,经营亏损4900万元,银行贷款余额达4.1亿元,各类因素的财务挂账1亿元,粮食库存2.5亿公斤,其中陈化粮4500万公斤,全市在职职工1100人。“老粮、老账、老人”的沉重负担,使企业面临着经营维艰、生存困难的严峻压力。我们面对现实,知难而进,把压力转变为动力,在挑战中寻求机遇,以市场为导向,着力转变经营机制,力求做大做强粮食购销经营。为此,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健全年度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充分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定期召开全市粮食经济运行分析会,探讨经营策略,分析市场走势,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应对市场变化,规避市场风险。深入开展促购、促销和压库存、压费用的“两促两压”活动,实行定任务、定价格、定费用、定奖惩的“四定”全员销售责任制,形成强势的营销网络和营销队伍。各购销企业因企制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粮制宜,采取一系列销售手段,最大限度地拓展营销规模。同时,面向省内外市场、主动与粮食主销区建立诚信牢固的产销协作关系。通过报刊网络捕捉国内粮油市场需求和价格信息,不断摸索积累市场运作经验,在实施原粮规模营销战略的基础上,通过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努力提升成品粮油质量,精心培育了“昌雪”牌面粉和“天泉”牌精炼食用油等一批名优产品,增加了粮油转化增值和市场占有份额,延长了粮食产业链,扩大了企业盈利空间。加大内部财务审计力度,不断强化企业经营管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堵塞跑冒滴漏,整合资产存量,激活资金周转利用,降低经营费用成本。通过上述措施,“十五”期间,粮食经营量逐年增加,总经营量与“九五”同比增加74194万公斤,年均增加1483万公斤;累计销售粮食46842万公斤,同比多销22187万公斤;处理陈化粮1478.9万公斤。购销经营出现良性发展态势,经营效益逐步走出了低谷。企业亏损逐年减少,从“九五”末全市亏损额2250万元,减少到“十五”末的800多万元,五年累计减亏1450万元,年均减亏近300万元。“十五”期间全市的粮食经营业绩和减亏成效名列全省前茅。

六、夯实仓储工作基础,确保粮油安全无患

由于我市是粮食调出地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仓储设施建设投资不足。一批建造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土木结构仓库,年久失修,严重老化。到“九五”末全市库存各类粮食高达2.5亿公斤,而有效仓容不足一半,一个时期内,全市各个储粮点仓容爆满,安全保粮面临巨大的压力。

因此,加快仓储设施建设,扩增仓储能力,是改善仓储条件、提高安全保粮水平之关键。首先,我们积极向上级业务部门争取资金投入,又主动与地方财政部门协调落实建仓资金,同时,企业自筹资金,用“两条腿加一根拐杖”的办法,筹集数百万元资金用于建设、维修仓储设施。2001年内全市修建新仓7座,新增仓容1400万公斤。我们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和因地制宜、因陋就简的原则,之后几年间,陆续维修了一批墙体倾斜、墙基塌陷、屋顶漏雨、地面泛潮的危仓、旧库,使仓储条件得以改善。同时,铺设和改造露天储粮地坪30000多平方米,添置篷布1.4万多块,新购麻袋40多万条和相当一批衬垫物,扩大了储存能力,使露天储粮达到了安全标准。其次,通过加大销售力度,加快新旧粮轮换。到“十五”末,全市仓储各类粮食1.8亿公斤左右,其中,露天储粮6700万公斤左右,比“九五”末同比减少6550万公斤,较大幅度地减轻了仓储压力,优化了储粮结构,把不安全因素降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