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沙漠驼影:一个女人的千里澳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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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摆脱负担

我只记得一个人上路的第一天是一种解放的感觉。我怀着持久不退的轻松愉快的信心,向前迈开步伐。巴布的鼻绳握在我汗湿的手掌心里,骆驼都在我后面安分地列队前进,由歌利亚殿后。它们低沉的铃铛声,我的双脚踩进沙里的轻微嘎吱声,以及燕贝(wood-swallow)细小的啁啾声,是仅有的声音。除此之外,沙漠一片寂静。

我决定走一条已被遗弃的路径,这条路最后可以走到艾尔永加大道。路径在澳洲的定义是:车辆反复驶过,与景色交错的一个记号。运气好的话,这条路径最早还是由推土机开出来的。路况好坏不一,有的起伏,覆盖着细尘,易于辨识,使用良好;有的则根本难以辨识——爬上山坡朝这条路所在的大概方向眯起眼睛看,却看不到它。有时你可以从野花盛开的迹象看到路径所在。路边的花会开得比较茂密,或开着完全不同的花。有时你可以找寻推土机很久以前堆起的土脊,然后就会找到路径。有时候路径可能曲折迤逦,或是在山坡、山梁和露出地面的岩石之间蜿蜒,伸入沙丘,被多沙的河床吞噬,消失在多石的河床或是动物的脚印中。大多数情况下,循着路径走都很容易,但有时候也会使人心生挫折感,偶尔还会吓死人。

置身牧牛场或牧羊区时,沿着路径走尤其伤脑筋,主要是人们习惯认为沿着路径走就可以到达某个地方。其实不尽然,因为牧场的人想法不同,再者还有选择的问题。当你面对六条路径,而每一条都朝着你要去的方向延伸,在过去一年内也都有人走过,而且每一条在地图上都没有标示,这时,你该走哪一条?选错了路,走了五英里就得停下来往回走,浪费半天的行程。或者这条路会带你走到一座已经废弃、没有水的风车,接着突然又出现一条新路,顺着走下去,说不定会让你与你想去的方向背道而驰,这时你无法确定方向,因为你已经转了太多弯,而且是迂回前进,致使你对自己的方向感也失去信心。再不然,这条路可能带你到某座自以为是阿特拉斯(Charles Atlas,1893耀1972,在意大利出生的美国健美运动者——译注。)的牧场主人造的大门,你根本不敢冀望这扇门是开着的,或是能在不受伤的情况下打开它;关门时,不用骆驼充当绞车是关不上的,这又得花半小时。此刻,你已经是又热又烦浑身粘满灰尘,此刻,你对生活的唯一要求,便是走到下一个有水的地方,吃颗阿司匹林,喝杯茶,好好躺下来。

这种情形又因为那些搭飞机来这儿勘察、绘制地图的人而变得更复杂。他们需要戴上眼镜,要不然就是他们那时已喝醉酒,再不然就是他们有挣脱工作环境束缚的感觉,所以在地图上任意发挥想象力。有时候在一个人的情况下,他们甚至会为所欲为,抹去一些地形上的特色。人们期望地图百分之百地正确,多数时候也确实如此;可是有时候,地图也会让人惊慌失措,甚至怀疑自己的判断力。有时地图会使人觉得,甚至发誓自己刚才坐在上面的沙脊只是个幻觉而已,它令人觉得自己是被太阳晒昏了头,它让人深深吸一大口气,然后神经兮兮地傻笑起来。

不过,这些问题在第一天都不会发生。就算路径逐渐在中途有饮水处的风沙侵蚀区消失,也不难再找到接续的路。骆驼走得很好,而且温驯如羔羊。生命是美好的。我正经过的这个地区缤纷多彩,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该地有三个连续的丰收季,碧绿如茵的草地点缀着白色、黄色、红色、蓝色的野花。我发现自己已置身在一个清凉的河床上,高大的橡胶树和阿拉伯胶树浓荫遮天。还有小鸟,无处不在的鸟。黑色的凤头鹦鹉、葵花凤头鹦鹉(sulphurcrested)、燕子、米契氏凤头鹦鹉、扇尾(willie-wagtail)、澳洲鸡尾鹦鹉、茶隼、虎皮鹦鹉群(budgerigar)、铜翅鸟(bronze-wings),以及燕雀、金翅雀等雀科鸣鸟。沿途还有一种浆果(kunga-berries)、茄属植物、无脉相思树的果实以及桉属木蜜可吃。搜寻与摘取野生食物,是我所知最愉快、最有镇静作用的消遣。与一般人的想法相反,沙漠在遇到好季节时生气盎然,犹如一座辽阔但无人照管的社区花园,是我所能想象到的最接近人间天堂的地方。请注意,我可不愿在旱季时吃灌木丛维生,即使在好季节,我也宁愿吃自己的食物,偶尔再开罐沙丁鱼罐头加菜,或是喝杯甜茶。

我从艾丽斯斯普林斯的原住民朋友,以及一位热爱沙漠植物食物的民族植物学家彼得·拉兹(Peter Latz)那儿学会辨识野生食物。起初,他们指给我看之后,想要记住与辨识这些植物并不容易,后来我好不容易才搞清楚。

茄属植物尤其让我困惑,这种植物是很庞大的一科,一般人熟知的马铃薯、西红柿、辣椒、曼陀罗花以及龙葵都是这一科的植物。这种植物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其中有很多是原住民的主食,有些外形几乎长得一模一样,却具有致命的毒性。彼得曾经针对不同种类做过实验,发现有种小浆果所含有的维他命悦比橘子还丰富。以往许多原住民在他们自己的区域旅行时,大都取食这种小果子,难怪几乎不含维他命悦的现代饮食会是造成他们健康不良的一个因素。

生活琐事的问题

我在沙漠的第一个晚上,有点神经紧张,倒不是因为怕黑(沙漠的夜晚温和宜人,景色又美,虽然睡在包袱底下足有八英寸长的粉红色千足虫,可能会趁你在黎明卷起包袱之际咬你一口;蝎子在你因睡觉而麻痹的手下任意移动;或是孤独的蜘蛛滑过来,在被单下和你一起取暖,等你一觉醒来却被它吓得半死。诸如此类都不足为虑),而是我不知道隔天早上还看不看得到骆驼。我在暮色中把它们放开,让驼铃重新响起,再把小歌利亚拴在树上。

我问自己有没有效,答案出现了:“没事的,伙计。”这可能是澳洲最接近禅的一件事,也是往后几个月我经常说的话。

下货的过程远比上货来得容易,只需花一个小时。然后我必须把木柴收集起来,生火,点灯,检查骆驼,取出烹饪器皿、食物、录放音机,喂食狄吉蒂,再检查一次骆驼,烹煮食物,检查食物。骆驼津津有味地嚼着牧草,愉快至极——歌利亚除外,它像猪嚎似的叫着要找妈妈。感谢老天,它的妈妈理都不理它。

记得那天晚上我煮的是一道冷冻干燥食品。那是种味道被夸大,其实吃起来如同吃纸板的食物。水果还好,但不如直接吃饼干;肉和蔬菜都淡然无味。后来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拿去喂了骆驼,吃我自己的主食:糙米、兵豆、大蒜、香料、油,以及用各种谷类、椰子和蛋粉制成的煎饼,用煤炭烧出的各种根茎类蔬菜、可可、茶、糖、蜂蜜、奶粉,有时再开一罐沙丁鱼,吃意大利辣味硬香肠、卡夫(Kraft)乳酪、一罐水果、一颗橘子或柠檬,这是最豪华的享受了。除了这些,我再补充维他命丸、各种野生食物,偶尔还有兔肉可吃。这种饮食丝毫没有让我感到不足,反而更加健康,觉得自己像穿了铁甲的亚马逊(mazon,希腊神话中的女战士——译注。)。身上的割伤和切痕在一天之内全部消失无踪。晚上,我的视力和在阳光下一样好,而且我开始长出肌肉了。

吃完色、香、味俱缺的第一餐后,我把火生得更旺,再度检查骆驼,然后放我的皮特扬特雅拉(Pitjantjara)语言学习带:Nyuntu palya nyinanyi援Uwa,pal原yarna,palu nyuntu。我在星斗繁密的夜空下重复诵念着。那天晚上没有月亮。

狄吉蒂一如往常在我怀里打呼,我也在打盹。从第一晚开始,我养成半夜醒来一两次检查铃铛的习惯。我会等着听到铃铛声,要是没有听到,就会出声叫它们,它们一转过头来,铃铛就会响起。如果这样还听不到铃铛声,我会起身看看它们在哪儿。它们通常都在距离营地一百码以内的范围。之后我又会立刻睡着,并且记着早晨还得迷迷糊糊地再醒来一次。我在黎明前醒来时,至少有一种恐惧已经消失了。骆驼在我的包袱四周挤成一团,而且挤得差点把我踩扁。它们和我同时——也就是太阳升起前一小时——醒来,等着吃早餐。

我的骆驼都很年轻,而且都还在发育中。齐莱卡最老,我猜大概有四岁半或五岁左右;杜基即将满四岁,巴布三岁。通常骆驼可以活到五十岁,因此它们都还算是小骆驼。基于此,它们需要的食物愈多愈好。我的例行工作时间是依据它们的需要来安排,而非我自己的需要。我觉得它们驮负的重量以年轻的骆驼来说算是多的,但是沙雷却嗤之以鼻,他告诉我,一头公骆驼的背上即使驮一吨的重量,也还站得起来;正常的话,它们驮的重量是半吨。要骆驼站起来或者躺下是顶困难的事,一旦它们站起来,驮重对它们来说就没有那么难了。不过,驮负的重量必须平衡,否则鞍具会磨擦而使骆驼不舒服,甚且造成鞍疮,因此现阶段上货纯靠挑剔的眼光检查再检查。第二天,我用的时间缩短到两小时以内。

我早上一向吃得不多。我会生火煮一两壶茶,然后把喝剩的茶装到保温瓶里。有时很渴望吃糖,就加两茶匙的糖到茶里,再吞下几茶匙可可粉或是蜂蜜。我很快就把糖给吃完了。

眼前我主要考虑的问题似乎在于无线电能不能连在一起,鞍具会不会磨擦,骆驼是否称职。我有点担心齐莱卡。狄吉蒂表现得不错,但是偶尔也会闹脚痛。尽管一天结束后经常累得膝盖外翻,我还是觉得很好。我决定一天走大约二十英里,一周走六天(第七天休息)。不过,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希望尽量多走一点路,以防万一出了什么问题,我必须在某个地方一连停留数天或数周。不能按照我喜欢的方式悠闲地走,让我感到有一点点压力。我不希望在夏天旅行,而且我已经答应《国家地理杂志》在年底以前结束旅行。这表示我有六个月自由自在旅游的时间,万一有需要,也可以延长到八个月。

等到每样东西都打理妥当,火也熄灭了,骆驼们已经吃了好几小时的东西了。然后我会用鼻绳把它们套到尾巴,把巴布的脚绊拴在树上,并要求它们趴下来。首先把衣服与鞍具放上去,由前到后戴上肚带,把肚带推到骆驼的胸部后面,再把鼻绳从尾巴上拿掉,拴到鞍具上。然后是装行囊,先装一件,然后在另一边放一件重量相当的东西。这些步骤都需要检查再检查。接着我要它们站起来,绑紧肚带,然后拉着绳子绕过它们的身体。一切就绪。再检查一次。出发。嘿,嗬。

迷路

我的运气可真好。第三天,当我还是荒野里的幼童军,还盲目地以为所有的地图都不会有错,比常识更值得信赖时,蓦地发现一条不应该出现在那儿的路,而我要走的那条路却连个影子也没有。

我难以置信地对自己说:“你错过了一整条路!这不只是错过转弯、水井或隆起的高地而已,是一整条路哪。”

“慢慢来,冷静,没事的。伙计,稳住,稳住。”

我感觉小小的心脏就像在鸟笼里的金刚鹦鹉,我的肚子和颈背可以感觉得到沙漠的巨大。我现在不是处于真正的危险之中,只要用罗盘就可以找出前往艾尔永加的方向。可是我一直在想,万一我走了两百英里之后才发生这种情形的话,怎么办?万一,万一?我在这个四处无人的大沙漠里,感到非常渺小,非常孤单。我爬上一座沙坡,观察闪着蓝色光芒的地平线是在哪里与天空相接,但是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看不到!

我重新查看地图,没有什么发现。我从歇脚处到这里才走了十五英里左右,眼前有一条硕大的沙土公路,但是地图显示这儿只有沙石与澳洲雾冰草(roly-poly)。我该顺着走吗?这条路到底会通往哪里?这是为采矿新开的产业道路吗?我在地图上找矿坑,但地图上没有标示。

我往后坐,看着自己表演。“好。首先,你没有迷路,你只是在一个不该在的地方。不,不,你知道自己在哪里,所以请控制住那股对骆驼大吼、踢狄吉蒂的冲动,让头脑清楚地想一想。然后,在这儿搭营过夜,反正这里有很多绿草可以让骆驼吃,你可以花一整个下午找那条该死的路。要是找不到,就抄近路。简单得很。最重要的是,不要像翅膀受伤的鸽子般惊慌失措。你的自尊呢?这就对了。”

这些我都做了,然后我拿着地图,带着狄吉蒂去侦察。我找到一条在山间迂回曲折的古老路径,位置与地图上略有出入,但至少足够提高地图的可信度。走这条路会跟我要去的路相差数英里之远,不过到后来会与另一条没有理由存在的主要公路交错。“该死!”我顺着这条路朝艾尔永加大概的方向走了半英里路,看到一块凹凸不平而且锈得快要烂掉的锡片,上面有个箭头指着地上,还写着几个字母“AON”。我匆匆往回走,在渐浓的暮色中扎营,同时一再向我那可怜的扈从道歉,并在脑海中牢牢记下这第一个教训,以作前车之鉴。当有怀疑时,不妨凭自己的直觉行事,相信自己的本能,不要相信地图。

我独自一人在人迹罕至的地区待了三天。现在,我在一条宽阔但满是沙尘且没有人走的无聊的路上缓慢前进,偶尔可见啤酒或可乐罐在灌木丛中闪光。我们一行全都快倒下了。狄吉蒂的脚被藤蔓的刺扎了,所以我把她抱起来,放在杜基的背上。她不喜欢这样,眼睛望着远方,夸张地叹着气,有那种狗被洗脑过后常见的受罪表情。我自己的脚起水泡痛得要命,双腿只要停下来就开始痉挛。齐莱卡有一个大肿块,使它泌乳的静脉肿胀,连它的鼻栓也受到感染。杜基的鞍具稍稍磨擦到它的皮肤,不过它的步伐提得很高,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和别的骆驼大不相同。我怀疑它原本一直就想要旅行。

我对骆驼的操心永无止境。没有它们我哪儿也去不成,因此我像对待瓷器般地对它们。每个人都说骆驼是吃苦耐劳的动物,但是,也许我的骆驼太娇生惯养了,以致我总觉得它们看起来好像有哪里不对劲,而这些小小的不对劲无疑又会被我过分渲染。不过我已经有过一次凯特的惨痛经验,所以不会再拿它们的健康冒险。

艾尔永加社区

艾尔永加是教会建立的一个小社区,挤在麦克唐奈山脉的两堵沙石山壁之间。就教会成立的社区而言,这个地方蛮不错的,它在结构上是个传统的村落,村落里住着一些白人,还有一家是原住民经过训练后在镇上经营的杂货店、一所学校、一家诊所,以及散置在社区外围、仿佛第三世界国家难民中心的原住民营地。镇上所有的白人——我想大概有十个左右——都会说一口流利的原住民语言,而且支持原住民。

殖民地政府在对原住民不宣而战的一百六十年间,以进步为名进行大屠杀,1930年在北领地发生最后一次大屠杀之后,就在大家遗弃的土地上成立此处及其他原住民保留地。每个人都认为原住民最后会死亡殆尽,所以让他们拥有一点自己的土地,被认为是保护殖民者生命安全的权宜措施。原住民像牛群似的被骑在马上挥舞枪支的警察和市民驱赶在一起。不同部落的人经常被迫住在同一个小地区;由于有些部落在传统上是敌对的,因此这种做法徒然制造磨擦,植下文化没落的种子。政府允许教会统治许多保留地,以限制与控制居民的行动。混血儿往往被迫从母亲的身边带走,送到别处养育,因为他们被认为至少还有一次机会成为人类(在西澳,这种做法一直到最近才停止)。就连这些可怜的、不适当的保留地,现在也面临大型矿业公司的威胁,尤其是康辛克·里欧——丁托(Conzinc Rio-Tinto)一直觊觎这些地方,想再进一步开发。已经有许多公司获准在原住民以前的领地内采矿,推土机把那儿变成满目疮痍的干旱区(dust bowl,指因长期干旱而造成的干燥地带——译注。),使得原住民变得贫困,他们的土地也遭到破坏。很多保留地都被关闭,原住民被送到他们找不到工作的城镇。虽然这种做法被称为“促进同化”,实际上是变相地把原住民的土地转移到白人手上。不过,皮特扬特雅拉人比其他在中央沙漠及北部的部落稍微好些,因为他们所在的地区尚未开始采铀矿,而且地处僻壤。许多老族人不会说英语,整体而言,他们的族人也在设法维持文化的完整。在我看来,现在大部分与原住民有关的白人,都和他们站在同一阵线一起争取他们仅剩的土地和权利,最后达到原住民自治的目的。但在面对乡村白人的反对、一般澳洲人的种族歧视、目前政府的种族灭绝态度,以及世界各国对世上最古老的文化的遭遇一无所知或不在乎的前提下,这是否能办到还是个问题。原住民的时间不多了,因为他们已濒临灭绝。

我在下午三四点抵达艾尔永加社区,受到一群群兴奋的孩童欢迎,他们咯咯笑着、叫着,都是狂热的皮特扬特雅拉人。天晓得他们怎么会知道我要来,不过,从艾尔永加一直下去,有一种称为“荒野电报”(bush telegraph)或是“耳朵贴地”的复杂通信网会告诉当地居民我快到了。

我抵达时又热又疲累,不免暴躁,而这些可爱孩童尖锐的笑声却使我的精神为之一振,他们真是安逸随和。我在大部分孩童身边多少都会有点不自在,但是原住民的孩子不一样。他们从来不会哭哭啼啼,或是要这要那的,他们直接、尽情享受生活的乐趣,充满热情,互相付出,这种氛围立刻软化了我。我试穿我的皮特扬特雅拉装。他们先是一阵惊愕的沉默,接着响起如雷贯耳的笑声。我让他们牵骆驼。有的小孩骑在我的背上,有的紧紧抱住骆驼腿和鞍具,挤在四面八方的孩子更多。骆驼对他们的态度非常特别,任由他们摆布,我根本不需要担心会有人受伤。巴布尤其崇拜他们。我记得在乌托邦时,巴布被拴在树上,看到小孩放学后跳着向它走过来时,就会立刻坐下,期待他们跳到背上又拉又扯,被这些小小人牵着走来走去,然后开始打盹。我一踏进村庄,每个人都出来看我,用奇怪难懂的语言问我各种问题,因为这个kungka rama-rama(疯女人)可以流利地说他们的语言的消息已经传开。其实我不会,不过好像也无所谓。

骆驼就像一把和皮特扬特雅拉人交流的钥匙。我再也找不到走过这地区的更好的方法。这真是神来之笔。他们与骆驼有一种特殊的关系,以前他们的部落经常骑着骆驼长期旅行,直到1960年中期有汽车和卡车代步为止。我旅程的第一阶段全部在他们部落的范围内,或者说是仅存的范围,因为保留地的一大部分已被白人官僚所控制,而且散布在各教会与政府成立的社区里。

我在艾尔永加停留三天,和人们说说话,大致领略这个地方的风情。停留期间,我已和一个教师及他的家人住在一起。我很喜欢住营帐,可是又太害羞,不敢勉强自己和那些可能不希望有白人在附近多管闲事的人在一起。我在所有社区与营地特别注意到一件事,就是很多老人失明。沙眼(一种慢性结膜炎)、糖尿病、耳朵疾病、心脏问题、梅毒等,只不过是蹂躏着原住民人口的部分疾病而已。原住民住得不好,也没有适当的医疗设备或正确的饮食。此地婴儿夭折率据说大约是千分之两百,不过官方估计的数字没有这么高。这个数字还在增加之中。眼科专家霍罗士(Hollows)教授针对原住民的眼疾做了一项全国性调查。他说:“显而易见,原住民的种族失明率高居世界第一。”尽管有这些事实,目前的弗雷泽(Malcolm Fraser,1937耀,澳大利亚政治家,1975耀1983年任自由党总理——译注。)政府仍认为大幅削减原住民事务预算是正确的。预算的缩减几乎将原住民的保健与法定的援助工作破坏无遗。

还有一件事也同样奇怪。联邦卫生局长要求澳洲广播委员会取消一部关于北领地原住民失明的影片,否则可能会影响当地的旅游业。再不然听听这个:昆士兰省长彼得森(Bjelke Peterson)请联邦政府阻止霍罗士教授的反沙眼小组在昆省境内工作,因为有两名原住民田野工作人员“登记原住民投票名册”。其余时间我都在担心骆驼。齐莱卡那个可疑的肿块变得更大、更令人生疑。我检查它的鼻钉,发现里面的圆头断了。噢,天啊,可别再发生一次。我把它拴住,转动它的头,再插入一支新的,我顾及不到自己在它的惨叫声中所做的全盘考量,也没有注意巴布已悄悄走到我身后。它从我的头后面钳住我,然后飞奔到杜基的身后,它和我一样对巴布的大胆感到错愕。骆驼是很团结的动物。

巴布出了状况

我们已经得到充分的休息,而我也觉得大部分的问题都已经解决了,于是我们便沿着一条无人行走的穿过山脉的路径,朝南方四十多英里的田佩丘陵(Tempe Downs)前进。我有点担心自己翻山越岭的能力。艾尔永加的人使我的信心大受打击,因为他们坚持一旦我翻越山岭到山的另一端时,一定要用我的双向无线电呼叫他们。这条路已经有十年没有人走过,有时还会看不到路。山脉本身是一连串的山峦、裂隙、峡谷和山谷,一直绵延到田佩,与我旅行的方向垂直交错。

很难形容澳洲的沙漠山脉,它们的美不单是视觉上的,它们有一种令人敬畏的宏伟气势,让人满怀兴奋或恐惧,而且通常两种情绪互相混杂。

第一天晚上,我在一栋破败的小屋附近的冲刷地宿营。第二天在一只乌鸦的咕噜声中醒来,它在离我不到十尺的地方盯着我。黎明前的光线呈现朦胧的蓝色,半透明的,从叶片中透出来,恍若仙境。这种地区性的特色在一天内变化无穷,每一种变化都能触动人的心情。

我拿着地图和罗盘出发。每过一个小时左右,在我搜索正确的路径时,我的肩膀就会紧绷,胃会打结。我只迷路过一次:我走到一个峡谷,必须往回走到一条被牛群和驴子踩得看不清楚的路径。这种不时出现的紧张状态消磨着我的精力,促使我汗流浃背,全身紧绷。这种情况持续了两天。

有一天中午休息过后,巴布背上的东西掉了下来,它大惊失色。因为齐莱卡的鼻子痛,我让它走在前面,巴布殿后。巴布不断弓起背,但是它弓背的次数愈多,掉下的东西也就愈多,愈让它心惊肉跳。等到它停下来时,鞍具已经悬吊在它颤抖的肚子下面,东西也散落一地。这使其它的骆驼也跟着慌张起来,准备打道回府。歌利亚在几只大骆驼间奔窜,使情况更为混乱。眼下看不到可以拴住它们的树,如果我没处理好,它们可能就会飞奔而去,从此不见踪影。我无法接近巴布,只好先安抚带头的齐莱卡,把它的鼻绳绑在前腿上,万一它站起来,就会被绳子拉下来。我对杜基也这样做,然后用无脉相思树的树枝朝歌利亚的鼻子打了一下,它立刻扬蹄而去。随后我再走向巴布。

它的眼神充满恐惧,我不得不说话安抚它,直到我知道它已经信赖我,不会胡乱踢人为止。然后我用膝盖抬起鞍具,解开它背上的肚带,再轻轻拿下肚带,像安抚其它骆驼一样安抚它。无意间我发现一棵树,即刻就把巴布打得失去知觉,那过程快速、稳妥、沉着、精确,像奥地利的时钟一样完美。然而一阵突发的肾上腺素,就像卡雅何根河(Cayahogan River)般冲击着我的血液。

我躺在树旁,和巴布一样颤抖得厉害。我在打昏它那刻就已失控,而且开始在我的行为中看到克特的影子。因受到惊吓而无法维持尊严的弱点,在我的旅程中经常出现,首当其冲的就是我的骆驼。如果像海明威所说,“勇气是在压力下仍保有风度”,那么这次旅行彻底证明:我缺乏勇气。我感到羞愧。

我从那件事学到几样教训。我学会保留体力,以便让部分的自我相信自己能够应付任何突发状况。我明白这次旅行不是儿戏。再没有一件事像考虑生存这么真实,使你虚无缥缈的幻想荡然无存。相信预兆与命运都无所谓,只要你确实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变得小心翼翼,而且非常务实,毕竟沙漠远比我所知道的浩瀚。除了空间是无法掌握的观念之外,我争取时间的方法也必须重新评估。我把这次旅行当成朝九晚五的工作。一大清早起床(万一睡过头就会有罪恶感),煮茶、喝茶,动作快点,不然就太晚了,这地方吃午餐不错,可是我不能停留太久……我就是无法让自己摆脱这种严格的控制。我气自己,但还是照计划行事。现在还是小心为上,等我身体比较强壮了再想办法改吧。我有一只时钟,我告诉自己这只时钟是在路上用的,可是又不时会偷偷瞄一眼。这只时钟会戏弄我:在下午燠热难当,我又累、又疼痛、又痛苦时,它动都不动,然而好几个小时就在滴答声中悄悄流逝了。我知道当时这种荒谬、不合情理的结构是必要的。我不知道原因,只知道自己害怕出现混乱的状况,仿佛混乱正伺机而动,一旦我放松戒备,它就会猛然袭至。

第三天,我大大松了一口气,因为我发现一条经常有人走动的牧场路径可以通往田佩。我以无线电——那件我本来不想要的行李,那个侵犯我隐私的东西,那个对我的单纯而言是一大污点的玩意儿——呼叫艾尔永加,告诉他们我很好,可是没有响应。

到达田佩后,我与经营牧场的人共享了一顿愉快的午餐,然后把我的水壶装满他们水槽里珍贵甜美的雨水,继续上路。

离开田佩不久,我赤脚踩着暖热的小石头和柔软的枝条越过一条宽阔的河床,脚趾踩在闪烁的沙子上发出的声音令我满怀喜悦。我看到第一座沙岗。这个地方前一季发生过丛林大火,后来又下了一场滂沱大雨,因此现在呈现鲜橘色、乌黑和不健康的灰绿色。谁听说过这样的沙漠?在这片沙漠之上是炽热、深蓝色、终年无云的天空。新长的植物处处可见,路径与地貌都是我以前从来没见过的。一簇簇焦黑的灌木丛有如老乌鸦的羽毛从被风拂皱的垄上竖起,新生的灌木丛中有食物等着被人发掘和摘撷。这是个看起来赏心悦目、走起来累死人的地方。沙拖着我的脚,激情过后,反复出现的沙岗令我昏昏欲睡。万籁俱寂的沙浪令我窒息。

不过,至少我学会了忍耐苍蝇,虽然有成千上万的苍蝇绕着我飞舞,我还是不会挥走它们。骆驼对它们怒目而视,但紧跟着我们的苍蝇像云层般厚。牧牛区的苍蝇比浩瀚沙漠上的苍蝇还多。接下来是蚂蚁。在蚊子取代苍蝇之前,我难得坐下来喝杯茶,喝茶的当儿就有那种可怕的小东西成群结队地爬上我的裤管。当然这要看我是在哪里露营,我很快就学会尽量远离平坦的淤泥浅洼地。在找寻好的露营地点时,另外一种讨人厌的东西就是刺。干旱的地方有各式各样的刺,而且多得数不完:有毛毛的刺,有会粘在毛毯、上衣、鞍布上的刺,有扎在狗爪上的硬刺,也有像大头钉似的刺在肉上的大怪刺。

我走了大概两星期,才开始期待、渴望走到艾尔斯岩。理查会在那儿,他会把我带回现实。我知道艾尔斯岩已被一车又一车的观光客驯化、破坏。在我到达华勒拉(Wallera)牧场,也就是离开田佩两天后,那些观光客快把我逼疯了。他们坐着车子蜂拥而至,观赏澳洲的自然奇观;他们带着双向无线电、绞盘、上面饰有软木的滑稽帽子、小瓶啤酒、有袋鼠和裸女图案的啤酒瓶皮套,在一条绝对安全的道路上旅行;他们还会带照相机。我有时候觉得,观光客带着相机是因为他们对度假感到罪恶,自觉应该利用这些时间做一点有意义的事。然而不论如何,当一个平常很好的人戴上帽子成为观光客时,就会变成没有礼貌、说话大声、感觉迟钝、烦人的笨蛋。

讨厌的观光客

我必须把旅客与观光客加以区分。我在路上偶尔也会遇到一些可爱的人,但这种人有如凤毛麟角。起初,我愉悦有礼地对待所有的人,他们问我十个千篇一律的问题,我总一一恰如其分地回答。我不断摆姿势让他们拍照、录像。这些人多到我每半小时就要停下来一次,到了下午3点——这个对我而言是危险的时刻——我的幽默感与想法已力不从心的时刻,一个我也无法善待自己的时刻,更甭说是对这些蜂拥而来、挡我的路、吓坏骆驼、拦住我问一些愚不可及的无聊问题、用照相机把我拍下来以便回家贴在冰箱上,或是在炎炎暑热之际把我卖给报纸,然后扬尘而去,连一杯水也不请我喝的人。到了下午3点,我就开始变得斤斤计较。表现粗鲁的态度会让我稍微好过些,但也好不到哪儿去。最好的办法就是站到路旁,或是装聋作哑。

那两个星期挺令人失望的。开始旅行的那股陶醉劲已经消失,一些小而烦人的疑虑逐渐钻进我的脑海。我对自己在担心什么也说不个出所以然来,我并未发生什么异常或是天大的事。我一直在期待发生一些奇迹似的明显变化。旅行以来一切当然都很顺利,有时候甚至很好玩,可是使人在沙漠中失去意识的情况在哪里?我依然是出发时的那个我。

那几个晚上露营有时会挑起人孤独凄凉的感觉,而这种思绪已悄无声息地占据我的心灵,我渴望有一个安全的角落可以避开冷飕飕、空洞洞的风。我觉得脆弱不堪。月光使影子看起来不友善,我和狄吉蒂蜷伏在毛毯下,我很高兴有狄吉蒂温热的体躯,我会把她搂得紧紧的,使得她差点透不过气来。我例行的程序又有了另一个必要的结构,且每件事都要强迫自己正确无误地做完。睡觉以前,我会把每件东西都放在隔天一睁眼就可以看到它们的位置上。展开旅行之前,我是无可救药的迷糊、健忘和马虎,还有朋友说我可能会早上忘了牵骆驼走。现在完全相反。食物已经收好,露营用的水壶里装满了水、茶叶、小杯子和糖,保温瓶也已拿出来,然后用鼻绳拴在树上。我会在营火旁摊开行囊,研究我的星象书。

星星现在对我来说有意义了,因为我就住在它们下面。它们会在我半夜醒来小便、检查驼铃时,告诉我是什么时辰。它们会告诉我,我在哪里或是正往哪里去,但是它们就像霜一样冰冷。有一天晚上,我决定听点音乐,于是就放艾瑞克·萨蒂(Eric Satie,1866耀1925,法国作曲家,曲风与正统音乐大相径庭——译注。)的录音带。但是那流泻出来的噪音听起来很陌生,和这里不协调,于是我关掉它,对着酒瓶喝我的威士忌。我对自己说话,让星星与星座的名称从我的舌尖滑过。晚安,金牛座。明天见,天狼星。再见,乌鸦座。我很高兴天上也有乌鸦。

华勒拉牧场根本算不上是座牧场,只能算是卖酒给旅客的地方。我走进酒吧,要了一杯啤酒,在那儿碰到一群典型缺乏教养的澳洲人,正在谈他们最喜欢的性与女人。我心想:“这可好,正合需要。脑力激荡。”其中一个长相丑陋、骨瘦如柴、满脸青春痘的矮色鬼,原在墨尔本送牛奶,这家伙正在大吹法螺,编一些他征服过不计其数性饥渴的家庭主妇的故事。另一个开游览车的司机说,开车是件“使睾丸滴干”的可怕工作,因为所有的女人都一直在追求他的身体。天哪,够了吧。他的啤酒肚还顶着他的衬衫钮扣呢。我走开了。

我现在走入野生骆驼区。它们的足迹无所不在,框当树(quandong tree,一种澳洲檀香科的树木,其核果可食——译注。)被吃得几乎光秃秃的。沙雷使我对公骆驼反目成仇的可怕后果产生恐惧,而现在已经接近它们变脸的季节。他一再警告我:“先开枪,再问问题。”因此我把枪装上子弹,插在巴布的鞍具上。我思忖:“上帝,以我的运气看来,枪可能会走火,射到我自己的脚。”我又取出子弹,放了几排子弹在口袋里。

那天晚上,我在山丘脚下的洞中宿营。那儿的牧草丰富充裕,有澳洲雾冰草、无脉相思树、滨藜、骆驼荆棘、刺槐等等。我可以挖一种像小洋葱的植物,然后放在煤炭上烤来吃。我对自己说:“挺好的嘛。”同时尽量压抑自己愈来愈不安的感觉。我觉得骆驼们也有点神经过敏,但没放在心上。那晚我辗转难眠,好不容易睡着,又做了一大堆光怪陆离的梦。

隔天我醒得比平常早,放开歌利亚去吃草。等我收拾妥当时,它们已经出发了(往艾丽斯斯普林斯的方向走)。我在灌木丛里走了两英里路才追上它们,它们看起来很害怕。我告诉狄吉蒂:“附近一定有野骆驼。”不过我看不到骆驼的足迹。往回走时,我被一个废弃的原住民营地绊倒。那个营地是由无脉相思树的树枝架设而成,几乎被丛生的植物完全遮蔽。

当天晚上我住在安格斯丘陵(Angus Downs)牧场的利豆斯(Liddles)家。我洗了个澡,也饱餐了一顿。当我说起前一晚的经历时,利豆斯太太说,那个营地上的鬼魂多得不得了。

隔天早上,我更改行囊,为齐莱卡设计一种弹性鼻绳,我希望它不会因为戴了这个鼻绳而畏缩不前。我还是让巴布走最前面,朝柯廷普林斯(CurtinSprings)出发。我在柯廷普林斯停留数日,重新安装杜基的鞍具——它的行囊安排得不尽理想。

由于观光客令我难以忍受,因此我设计了一个往艾尔斯岩的罗盘路线,准备横越沙丘。在那片变硬的沙海中走起来步履艰难,把我累得半死,于是我决定骑上巴布。蓦地有样东西映入眼帘,让我大吃一惊。我无法相信那个蓝色的东西是真的。它飘浮着,受到催眠似的闪闪发光,而且看起来过于巨大。实在难以形容它。

我滑下沙丘,推着巴布快速穿过沙漠橡树林,走过山谷,到达下一个斜坡。我屏住气息直到再度看到它。那块岩石具有的难以理解的力量让我的心狂跳。我并未预期会看到这么奇怪且充满原始美的东西。

我下午走进旅客村,见到幅员辽阔的国家公园的巡山员主管。他是个不错的人,表面上看起来,他的工作令人羡慕。他必须保护该地的生态平衡,以免受到愈来愈多的澳洲人和观光客破坏。这些人不但对沙漠的生态以及他们的存在对这个生态的影响毫无认识,而且恣意摘野花,把罐头扔出车外,为了生火破坏林木,而生起不必要的火之后,又不把火扑灭,就把车开上原本相当完好的道路扬长而去,留下好几年都无法磨灭的轮胎印。巡山员主管说可以提供我一部篷车休息,我接受了。他又带我去看一个可以拴骆驼的地方,并告诉我,无论我在欧嘉岩(Olga)宿营几天都没关系。

这块稳固硕大的岩石四周环绕着肥沃的平原,半径有半英里。平原上因为有融雪,所以覆盖着葱绿茂密的牧草与野花,很难从中穿越。接下来,沙丘开始绵延无尽地伸展,由橘红色隐没到一片灰蓝色中。

丛林大火也曾波及过这个地区。这里虽说拜这场大火所赐而更美、更绿,不过对骆驼却可能造成一些问题。很多沙漠植物为了保护自己而蕴含各种毒素,但是当它们刚从地面发芽吐枝时,看起来非常美味可口。我知道齐莱卡会分辨哪些可吃,哪些不能吃,但是其它骆驼是否有这个能力就不得而知了。早期有许多探险队都因为骆驼中毒而失败。为了不使我的骆驼闲逛太远,齐莱卡与歌利亚现在轮流从脚绊绑起绳子,绳长四十尺,可以拴到树上。原因是齐莱卡显然是领袖,没有它,其他骆驼哪里也不会去。再说它在此地可以教它们哪些草可吃。我希望附近的草够它们吃,这样它们就不会去尝新。其实它们在这方面向来非常小心,我后来才明白这一点。

我坐在第一座沙岗上,看着渐浓的夜色把白昼刺眼的颜色变成柔和朦胧的色彩,慢慢地再加深为孔雀羽毛的蓝色和紫色。这一直是我在当地一天当中喜欢的时刻。艾尔斯岩一点也没有令我失望。来自世界各地的观光客都无法破坏它,因为它太巨大、太坚强、太古老了,不容易被侵蚀。

这儿还有极少数的皮特扬特雅拉人。大多数的族人都已迁徙到比较隐蔽的部落地区,只留下少数人保护与照管这个在他们神秘的文化中被视为极重要的地点。他们靠贩卖手工艺品给观光客勉强糊口,他们称这些东西为“乌鲁汝”(Uluru),伟大的乌鲁汝。我怀疑他们是如何站在那里看着人们在洞穴里跌跌撞撞地走着,或是攀爬漆成白色的线,然后不停地拍照。如果这种情形都能让我差点潸然泪下的话,那对他们的意义一定更大。西侧有一个小得可怜的牌子上面写着:“不准进入。原住民圣地”。

我问一名巡山员他对原住民的看法。他回答:“噢,他们还好。他们具有令人讨厌的价值(指引起人们的强烈反感而显得重要)。”我开始预期这种答案,事实上,说这些显而易见的话也没啥意义,观光客才具有令人讨厌的价值,他们侵入这块圣地,这块圣地根本不属于他们,可他们就是无法明白。但至少这个人不会瞧不起他们。

多了同行的旅伴

理查在第二天到达,一副精神抖擞、满腔热诚、活力充沛的模样。之前,我已经在南边的森林里探险过、漫游过。他宣布他为我带来一个意外的惊喜,并带着我走回篷车。在我的床上,腿上绑着绷带、拄着拐杖靠在枕头上休息的,赫然是我可爱的朋友珍妮。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松了一大口气,惊讶、快乐。但很快地却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对我说:“你的朋友一路都要跟着吗?”我这两个反应一闪即逝,不过珍妮是个极敏感的人,虽然我极力隐藏心中的想法,她还是从我的脸上看出来了,好像我已经对她尖叫着说出心里的话似的。在那段难受的日子里,我们都处于一种微妙的紧张气氛中,我们两个宁愿对理查发泄,也不愿对彼此说。

珍妮在乌托邦时从脚踏车上摔下来,在泥土里躺了好一阵子。当时她动都不能动,只能盯着自己皮开肉绽袒露于外的骨头看。这种遭遇当然会使人受惊,事后回想起来余悸犹存。她尚未恢复过来,也还无法处理情绪上的冲突。那晚在篷车上发生的事不断冲击着她,像峡谷中回响的鼓声。我们两人都还没有做好处理这种情绪的准备。

理查用他的幻灯机播放离开艾丽斯斯普林斯当天拍摄的幻灯片给我们看。我们坐在那儿,珍妮和我活像串场表演的小丑,张着嘴巴,头忙着转来转去。这些照片棒透了,没有可以抱怨的地方,不过那个身后跟着一群骆驼,浪漫地走在路上,头发迎着森林的微风飘扬起来,背后又有灯光形成一道金黄色光圈的《时尚杂志》(Vogue)模特儿是谁?她到底是谁?别说相机不会骗人。

它就像泥巴里的猪一样会说谎,它捕捉的是拍照者的投影,而非事实。不过这些幻灯片在记录旅行途中大批影像的巨大变化方面十分生动。

起初,我发现自己难以启齿对他们说话,因为看起来似乎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只是带着骆驼沿着一条路走下去而已。那天晚上我们坐在篷车里,气氛凝重。我的脑袋开始有天崩地裂般的感觉,整个人快垮掉了,我知道都是这趟旅行在作祟,使我产生始料不及的改变。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连自己都没有注意到。

接下来的两天过得浑浑噩噩。珍妮含泪等候飞机飞回艾丽斯斯普林斯,我感觉自己像被揉捏的面团;理查帮我们拍照。我们为此而鄙视他,认为这是一种寄生行为,是一种偷窥癖。我们不能也不愿意了解,这只是他处理他觉得完全无法处理的情况的一种方式。接着我和他一起动身离开。

《国家地理杂志》坚持要理查从新的角度拍摄一些令人兴奋的艾尔斯岩照片,但是没有用。我在洞穴里摆姿势,在沙岗上走过来走过去。我带着骆驼登上陡坡,骑着它们走过野花。“做真实的新闻报道如何?”我一面叫,一面往前走,脸上同时摆出一副僵硬的怪表情。可怜的理查,我的确让他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我觉得他有时候真的很怕我。当然,他也的确心甘情愿。我让他骑着杜基,我则骑乘开始显露害羞的巴布。我叫理查抓紧,在一阵嘈杂声中,我还听到按快门的声音。我在很多摄影师身上都看到这个特质——他们透过镜头看东西时,会比平常勇敢。有意思!

多年来我一直渴望看到欧嘉岩。这些岩石是艾尔斯岩的姐妹岩,看起来像是巨人从天上丢下来的一条条红色土司。从艾尔斯岩上眺望,岩石群像是排列在天边的淡紫色的小石头。我打算在那儿待几天,远离观光客,尽情徜徉、探索,享受我所欠缺的乐趣和独处的时刻,让自已坐下来好好想一想,厘清纠结成一团的思绪,不用担心一定要赶到哪里,或是担心任何人。我要再度暂时抛开一切,重新享受自由。我在离开红岸峡谷时,满心以为自己永远自由了,结果并非如此。

我走了二十英里路。这个地区理当使我的心情逐渐好转,但是我不允许环境影响我。我很沮丧,觉得受骗上当,我的脸看起来像把中提琴。我讨厌理查,把一切都怪罪在他身上。再说,他也不喜欢沙漠,对沙漠视若无睹。他不属于这里,不会生火煮饭,也不会修理卡车。他就像离水的鱼,他觉得乡下无聊透顶。

他会听音乐、看书,直到看见我,才会以这块动人的大地为背景拍照。另一个难处在于,我处理紧张的方法是让情况更紧张,而非发一顿脾气就算了,理查则是生闷气不说话。我从没有见过这种绷着脸不说话的人,我宁愿他打我,也胜过他生闷气,因为我受不了。一天还没结束,我就会对他卑躬屈膝,想办法逗他开口,或是激他和我斗嘴什么的,什么都可以。狄吉蒂爱他爱得不得了。我心想:“吃里扒外的小鬼,亏你本来对人还蛮有品味的哩。”

我们那晚在紧绷的沉默中抵达欧嘉岩,在岩石下方搭帐篷。岩石散发着橘红色的光芒,接着是红色,接下来是虹彩的粉红色,然后是紫色,最后又在月亮的光晕下变成黑色剪影。理查叫艾尔斯岩的巡山员测试他的无线电,结果他无法与仅隔二十英里远的巡山员联络上,反倒可以与相距五百英里远的南部阿德莱德的一个钓友很清楚地通讯。

“哦,好极了,好极了。幸亏我们带了无线电,是不是,理查?我是说,当我淌着血在最近的牧场附近一英里的路上等死时,很高兴知道自己还可以跟远在阿拉斯加的人愉快地聊天。你不认为吗,理查?理查?”

理查沉默不语。

那天晚上我再也无法忍受了。我捉着理查的手,强迫他在我身边坐下,说:“好了,老兄,你赢了。我受不了了。我们得想个办法,不过这真是可笑之至。我们目前是在一片最神奇的沙漠上,做一件应该是带给我们欢乐的事,但我们的举止却像小孩一样。”

理查仍然注视着营火,眼睛闪现一丝愁苦,下唇略为凸出。我再试一次。

“这有点像你知道的两个和尚的故事。他们不准和女人有任何瓜葛。有一天,他们走在一起,看到一个女人在溪里快淹死了。其中一个和尚立时跳下水把她救上岸,然后不发一语继续走了一阵子,突然另一个和尚忍不住说:‘你怎么可以碰那个女人?’第一个和尚吃了一惊,抬起眼回答:‘哦,你不是还背着那个女人吧?’你懂我的意思,理查,我们两个都是第二个笨和尚。这种事既愚蠢又没有建设性,而且让我一直想喝水。我要担心的事已经够多了。生命太短,没有机会做彩排。因此,要不你现在就离开,我把钱寄还给《国家地理杂志》,然后我们就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要不就是我们针对我们两人想要的,以及如何达到自己所要的目标彼此沟通一番,好吗?”

我们终于说话了。我们连续谈了好几小时太阳底下的每一件事情,最后以大笑和交朋友结束,这着实让人松了一大口气。我现在比较了解也比较喜欢他了,他会做得很好的。他这个人其实深藏不露。

我还对他说,他五天后可以和我一起去多克河(Docker River),虽然我迫切地想一个人独处,但是不让他去又好像太小气,况且他亟欲拍摄原住民的照片,这可能是少数几个可以让他拍摄的地方。虽然我感到不安(我知道原住民很讨厌被麻木不仁的观光客用镜头指着),却又觉得如果他们可以获得任何新闻媒体的报道,对现阶段接近灭绝的他们来说,未尝不是件好事,当然前提是得先获得他们的同意。再说,理查再度开口和我讲话,以及化解我们之间的紧张气氛所带给我的轻松感,也值得我做任何妥协。

当时我并未察觉,我正让自己为一篇有关这次旅行的报道在忙碌,而非旅行本身。当时我浑然不知,我已经开始把这篇文章当成别人的故事写,而且有头有尾。

我们在欧嘉岩停留几天,虽然很愉快,对我而言,这些日子却有一种被束缚、被妨碍的感觉。我不断想象,若是只有我一个人的话会是什么样子,那该有多好。此刻我已经不再怪罪理查,只是怪我自己。我知道自己必须为他置身此地负全责,也必须面对这趟旅行不会、也无法照我原先计划或希望的方式进行的事实。我没有看到潜在的机会,只是为失去自己宝贵的期望而感到痛心。

出发走了一天后,“气压”又开始降低。在我把一千五百磅重的垃圾装到骆驼身上,走了二十英里路,再把这堆垃圾从骆驼身上卸下,捡拾木头、生火,煮一顿两个人吃的饭,吃完饭,再洗完东西之后,我变得有一点难以相处。也许是血糖低的关系吧,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任何人过了一天像我这样的日子后,最好有随时会大发脾气的心理准备,尤其是看到另一个人在我做那些事时只会帮我拍照,而不会伸援手助我一臂之力。

有一天晚上,我怒火中烧,拿起一把大蒜猛地甩向我的同伴,叫说:“剥皮,要是你的手没有断的话。”我们又回了到原点:理查生气不语,我在想一些可以谋杀他又能逍遥法外的方法。

第二天早上我离开营地时,理查告诉我他会在一个小时内赶上,我嘟哝着说了一个单音节的字,就继续走我的路。我走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两个半小时。理查没来。“老天,我还得走回去,他的车子一定抛锚了。”

我往回走了五英里路,才看到第一辆车,也是唯一的一辆车开过来,停住。我问他们介不介意沿着路再开远一点,看看是否会发现理查走进灌木丛的足迹,再告诉我他的情况如何。他们一直开到欧嘉岩才折返,他们没有看到理查。当时已经下午了,我真的开始担心起来。

我心想:“被蛇咬了,还是心脏病发作?”

我正准备挥别这些新朋友时,瞥见那辆丰田车朝山坡上冲过来,理查坐在里面听琼·阿玛崔汀(Joan Armatrading)的歌。

“你到哪里去了?”

理查看着一张又一张的脸,终于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他有一点不好意思地说:“我回到营地看书去了,怎么了?”

我可以感觉到从我嘴里愤怒地挤出了一些言不由衷的话。其他人相互交换眼神,轻咳了一下,开车离去。理查道歉,我没响应。我的怒气变冷、变硬,就像胸中握着一颗拳头似的。

接着下起一阵雨。愤怒至极的雷雨云在天空密布,接着,轰隆隆地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在雨中踉跄前进,浑身湿透,心中仍像抱小孩似的怀抱着我的愤怒。我一如往常地担心着骆驼。我已经筋疲力尽,因为工作与忧心而筋疲力尽,因为愤怒而筋疲力尽,因为我的思绪而筋疲力尽。这些思绪不停地转着圈子,最后的结论就是:我现在做的是一件毫无意义、荒唐可笑的事情,演的是一出闹剧。

就在那天晚上,亲爱的歌利亚坚决地表示它再也不喜欢被拴在树上。我追了它一个小时,这使我多了另一种筋疲力竭。等我捉到它时,我全身都是冰冷的泥巴,因为疲累而发抖。我慢慢地跛回营地,在十分钟内喝了三分之一瓶威士忌,失控地哭得歇斯底里,并且痛骂理查,最后在语无伦次、一副邋遢相中崩溃。

同一天晚上,我们的关系注入了两种新的元素。第一是包容——也就是妥协的必要。包容为一段不可能的友谊奠定基础。这段友谊虽然起起伏伏,但仍旧会延续下去;第二就是性。

啊,是啊。我是笨蛋。我想这也在所难免吧,不过现在回想起来,这算是旅程中我在自由方面犯下的最严重错误之一。这使我依照古老且微妙的方式,加深对理查的承诺,不再像以往那样轻易地漠视他的感受。理查·史摩兰,一个才能出众的摄影师,一个纽约活命主义的犹太人,一个出类拔萃的骗子和操纵者,但是他自己毫无所觉;一个有才华、宽厚、奇怪的年轻人,他觉得局促不安,所以要躲在相机后面。这个人就是要和我的旅行纠缠不清的家伙;这个人将会让我觉得这次旅行原有的意义和本质被剥夺;他从一个我根本不注意的人,变成一个套在我脖子上的沉重负担,以及我要背负的十字架。第一个混淆不清、摇摆不定,而且即将成为这次旅行特点的元素,已经发动攻势,并使理查“坠入爱河”。他爱的不是我,而是那个骆驼女郎。

不过,那晚过后,我们都较能善待对方。在理查努力尝试之际,我也开始对这个事实妥协。这个事实就是,他要不就完全退出,要不就会从头到尾参与。我不能兼得鱼与熊掌。从那天起,他慢慢起了改变,让沙漠对他发生影响,开始认识沙漠,结果也认识了自己。

为了杜基飞回艾丽斯

我们走过拉西特洞穴(Lassiter's Cave)。可怜的拉西特,是个有淘金狂的傻瓜。他丢了骆驼,死在沙漠中,死时手中还握着一根大概是从受惊的骆驼身上扯下的鼻钉。据说他发现了一个足以使他成为亿万富翁的金矿,但是他的死却使这个谜无解。在此之前,与白人毫无瓜葛的皮特扬特雅拉人曾尝试救他,无奈他就像其他运气很差的探勘者,最后落得个惨死的结果,距离安全地带只有数十英里路。很多老一辈的皮特扬特雅拉人都还记得他。我尽量不去想他手中的鼻钉。

我们还有一两天就可以走到多克,但是旅程中的第一件大灾难发生了。当时我正小心翼翼地带着我的骆驼过河,这条河以前曾是一条道路。走在最后面的杜基不慎滑倒,整个摔到水里。我走到它身边,叫它站起来;我从肩膀后面拍拍它,要它再试一次。它可怜兮兮地看着我,然后对着它的脚呻吟。雨水遮蔽了我的视线,并且从我身上流泻而下。它已经没有办法用它的右前腿走路了。

那晚我们在暗绿色的天色中露营。我不知道那条腿是怎么回事。我帮杜基从肩膀到脚又搓又揉,外加检查,肌肉都软软的,也看不到肿起来的地方。我只能用热敷,除此之外不知道还能怎么办。是骨头断了、韧带扭伤,还是什么?关键问题是杜基没办法走路了。它坐在溪床上,十分难受的样子,而且拒绝动一下。我割下草,拿到它那儿去,再度按摩它的肩膀。我搂着它、关爱它,但是心烦意乱、疲累,有被打败的感觉。有个想法倏忽涌上来,但是我尽量闪开它。这个想法就是我必须射杀我的骆驼,必须结束这次旅行,这一切不过是一个愚蠢、可悲的笑话。我很高兴有理查在。

最后,雨停了。大地经过雨水的洗涤后,干净清爽,闪闪发亮。我们休息了两天,缓缓走进多克。如往常一样,那儿有大批兴奋的孩童迎接我们。社区顾问给了我们一部篷车住,理查决定等我们知道杜基的命运如何后再走。我因为不知道杜基的那条腿到底会不会好而在那儿等了六周。理查在那儿停留两周。那段时间并不愉快。

人类能在表面上保持冷静、控制自己、明智,其实内心已经崩溃,这种能耐令我惊异。我现在可以了解,在多克的那段时间是精神崩溃的开始,虽然当时的我不愿用精神崩溃来形容。再怎么说,我还是在做该做的事。那儿的白人很好,而且全力款待及照顾我,不过他们无法了解我需要全副精力才能留在那个篷车里舐我的伤口。他们无从知道他们的邀请是在抽掉我的精力,而我的道德感让我不好意思拒绝;他们无从知道我不断展露的笑容后面,其实隐藏着莫大的绝望。我渴望躲起来,我睡了又睡,等我醒来时,又感觉虚无缥缈,灰色的虚无。我病了。

不论我以前如何为拍摄原住民的照片辩护,现在都无话可说了。显而易见,他们讨厌被人拍照,他们知道这是一种巧取豪夺。我要求理查停止,他辩称这是他的工作。我翻阅《国家地理杂志》给他的一本记录开支的小本子,里面写着“送当地人的礼物”。令人难以置信!我告诉他写支出五百元买镜子和珠子,然后把这笔钱捐出去。我也明白,像《国家地理杂志》这种保守杂志所做的报道,对这些人不会有半点好处,不论我如何写这篇文章都一样。对丝毫不关心他们遭遇的读者来说,他们仍然是奇怪的原始人,读者还是会对他们投以惊奇的眼光。我和理查争辩他所做的是一种寄生行为,而且现在每个人都以为他是我的丈夫,他们对他有什么感觉,对我就会有相同的感觉。他们和平常一样客气,态度恭敬,带着我去打猎、寻觅食物,但是我们之间一直存有一座墙。他说的都是些老掉牙的理由,但我知道他也很苦恼,因为他知道我说的话没错。

他该走的时候到了,他有满怀的挫败感,因为他没有完成他的工作。有天晚上,我们听到从营地那儿传来恸哭声。第二天一大早,他在我不知晓的情况下,溜出篷车去那儿拍照。他并不知道自己拍摄的是一个秘密仪式,是一件神圣的事。他的腿没有被矛刺穿,算他走运。虽然我在他离开以后才知道这件事,但是我可以感觉到人们的敌视。他们不是公然的敌视,从来都不是,但这种感觉就是存在,我以为这是因为他们可以看穿我的缘故。看来我和原住民在一起的一个主要目的现在无法达成了。

我把骆驼牵到镇外七英里的地方,那儿的牧草最多。我让杜基随意走。我每天开车去看看它们,割草给歌利亚吃(我用绳子把它围了起来),然后盯着杜基看。它看起来没有任何起色。我决定搭邮机飞回艾丽斯斯普林斯去请教兽医或沙雷,或者弄一架手提的X光机来。在艾丽斯普林斯机场降落时,我无法形容那种被打败的感觉。我发过誓决不回去,但现在看起来我好像永远也摆脱不了这个地方,连身体离开也不行。我问了每一个人,尝试从卫生部门、医院,甚至牙医诊所弄一台X光机,但是徒劳无益。答案都一样,你只能等着瞧。

我飞回去。理查已经走了,他把他的车留给我。

接下来几天的例行工作极为琐碎。我通宵看不入流的科幻小说,以免自己胡思乱想,然后强迫自己早上起床,开车到骆驼所在的地方。有时候带一群孩童一起去,会使这件事变得比较愉快一点。不过,那天我第一次遇到公的野骆驼时,我是一个人。

“老天!狄吉蒂,杜基突然看起来更大了,一定是这个绿色的……噢,天啊,来了,来了。”

野骆驼在那儿戏弄我的齐莱卡,搞得我的公骆驼也焦躁不安……我的骆驼全部蠢蠢欲动,要是我等的时间太久的话,它们大概会跟着野骆驼一起走。还好路上遇见一个年轻的原住民,他开车一圈又一圈地绕着那些野骆驼转,使它们无法接近我。我冲出去,觉得一筹莫展,只好快速把齐莱卡拴在一棵树上。到目前为止一切都还好。然后我再以可媲美光速的速度冲回社区。

没有什么事比让血液再度流动一样危险的了。我一把抓住我的枪,一些男人又冲回来。我很少用到枪这个东西,而且依旧很怕它,在我扣动扳机时,还会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我的手靠着卡车,开枪,没打中,开枪,打中了,开枪,开枪,开枪,开枪,射死了。

接着,我们开着车追逐其它的野骆驼,男人们是用点二二的子弹射它们。开很多枪才能杀死它们,对我来说,每一发子弹对我造成的痛苦几乎一样多。看到这种骄傲的野兽倒地,实在太可怕、太令人震惊了。人们怎么能够为了娱乐而射杀动物,我完全无法理解,然后是后悔。

伤心中离开多克

数日后,葛蕾妮丝(Glenys)来到这里。她是在原住民卫生局工作的护士,我和她一见如故。我们经常一起出去,与女性朋友们一起打猎,挖掘马库(maku,一种野菜根。)、蜜蚁,挖兔子,用铁锹和类似的东西朝土里深深挖掘,运气好可以抓到很多兔子。这些兔子被揪了出来,丢到卡车上,载回家烤来吃。我喜欢这种探险,二十个妇女和孩童挤在那部丰田车上,一路说说笑笑,开车到三十多英里外的某个地方。营地那些皮包骨的癞皮狗也会跟在车后跑,一面汪汪叫。它们往往跑了数小时,我们正准备离去时,才累得半死地到达。

葛蕾妮斯和我决定开车到基尔斯(Giles)。基尔斯是在西边一百英里远的一个气象站。那儿有一个原住民大营地,还有一些白人负责经营气象站。我们到达营地时,几名年轻男人出来邀请我们到他们的小卖部。我们知道到那种地方免不了要和别人聊天,可是我们两个都不怎么热衷。葛蕾妮丝是有原住民血统的混血儿,对于原住民笑话的感受比我更强烈。我已经学会充耳不闻。我们告诉他们其中一个人,我们要去营地。

“看你们能不能在那个动物园酒吧里打倒几个黑鬼,呵呵呵。”

我倒车,在车子快速倒退时用石头丢他。葛蕾妮丝则把头伸出窗外咒骂他。他的下巴真的掉下来了。

我们到达营地后,和一些妇女聊了一下。不一会儿,有些妇女低语着在商量事情。然后一名年长的女士上前来,问我们想不想学跳舞。答案当然是想。我们被带到一块看不到营地的空地上。年纪最大的妇女们——那些丑得很美的老女巫蹲坐在前面,后面跟着一大群年轻妇女和女孩。葛蕾妮丝和我坐在前面。她们有很多碰触、欢笑、安慰。我会说的皮特扬特雅拉语不多,无法完全听懂她们的话,但是无所谓,欢乐的情绪是会传染的。吟诵声开始。领头的是年老的女士们,每次领头的人都不同。其他的人则用棍子有节奏地在红土上互相轻拍。我不知道该不该加入,因为我不清楚行动的规则。不过,随着仪式的进行,那种嗡嗡声,含糊、冥想的乐音,让我恍若被带入另一个空间,感动得几乎流下泪来。这个声音仿佛是从地下升起,恰到好处,是一种整体与认知的歌曲;那些干瘪的丑老太婆就像是大地的延伸。我迫切地想了解,这些笑容可掬的妇人为什么要为我们做这些?我产生了一种归属感。她们让我进入她们的世界,问我要不要跳舞。我觉得自己笨手笨脚,因此不敢站起来。最后一位老妇人牵起我的手,配合那种奇怪的澎恰节奏和嗡嗡的旋律,教我跟着她跳舞。我尽了全力。我身后传来呵呵的笑声。一张张脸庞上扑簌簌滚落的泪水和欢笑声混合为一。我和她们一起笑,那位年长的老师则拥抱着我。她再度示范每一次当某个节奏终止时那种高难度的身体抖动给我看。我终于学会舞步,于是我们热切地舞蹈,在尘雾中跳跃,拖曳着脚步,终止时抖动身体,旋转,走回去,然后慢慢跳着围成一个圆圈。好几个小时过去,舞蹈结束了,大伙儿虽然没有说要离开,妇女们已逐渐散去。不久每一个人都走开了。我们站在原地,不知道她们希望我们怎么做。我们正准备离开时,一个老妇人走过来,皱起她没有牙齿的嘴巴说:“六块钱,你们得付六块钱。”她瘦骨嶙峋的手伸过来,其他的人全都转过头来看。我呆住了,说不出话来。我没想到……我用尽自己会说的皮特扬特雅拉语,告诉她我们没带钱。我掏出口袋给她看。“两块钱,你付两块钱。”莱蕾妮丝摸索着把身上所有的零钱都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