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了一定年龄,都要从父母的家中分离出来,组成自己的家,所以就有了一句古话: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一“婚”一“嫁”,便构成了社会的一个新细胞,一个“家”。
我是从父母的家中分离比较早,而成家比较晚的那种。那时,我住在单位的一间单身宿舍里,我把宿舍为“家”。每次回到父母家中,我就惦记着我的“家”,“家”中来来往往,朋友不断,丝毫也不冷清。用一句古诗来形容,“座上客常满,杯中酒不空”。每逢节假日,临回家之时,朋友就嘱咐,不要在家待得太久了,早些回来。回来之后,自然又是一番“花天酒地”,“百家争鸣”。那时的感觉真好,以为可以这样过一辈子的,不必成家。
姐姐结婚以后,我曾见过她炒菜时,旁边放着一本菜谱,看几眼,做一做,那份虚心上进和手忙脚乱让我很不忍。因为姐姐是个书迷,又是学理的,平时给人一种超然物外的印象。我问姐姐,人不结婚不行吗?姐姐沉吟了一会儿说,长大了,父母的爱远远不能满足了。这又让我惊诧,学理的姐姐竟能说出这么有见地的话来,姐姐曾经是连李白是男是女都搞不清楚的。
那时,我还没有爱过。
后来,我有了自己的家,从一个女人,变成一个妇人。
最初的家是我的单身宿舍,贴个大红“喜”字,就成为名副其实的家了。很简陋,但是可以过得去。因为一应用具从前都有,再加上同事和朋友们帮忙添置的,满够用。
当我和丈夫几经辗转,又回到原地时,租了间房子,就比较艰苦了。所有的家当,只是一对廉价出售的皮箱和一只同学送来的小酒柜。朋友去看我,我有些不好意思,自我解嘲地说,我是家徒四壁。朋友很刻薄,说,四壁也不是你的。把我那点可怜的虚荣一下子逼得山穷水尽。然而朋友不知道,当我下班回家,还没走到门口,见到不满三岁的女儿从家里跑出来惊喜地说:我出来晒晒太阳,就看见妈妈回来了。此时,她的爸爸就跟在她的身后,我们相视而笑。那份欣慰,那份感动,是任何时候,任何事物,都取代不了我做为一个母亲的幸福和自豪。
成了妇人,我也改变了许多,不再笑不露齿,不再柔声细气,每天在家庭、单位、幼儿园之间疲于奔命。粗声大嗓地吆三喝四,催促两遍,丈夫和孩子还无动于衷,你没法不急。再不急,上班就要迟到了。见到女儿自作聪明的恶作剧也会乐得哈哈大笑。与卖菜的、卖米的斤斤计较,讨价还价,算计着手里的钱还够花几天。那种视钱如粪土,把肆意挥霍看成是潇洒大方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有一位高中生朋友说我不愿意看到现在的你,你不该结婚。我说为什么?“太俗气了!”那位朋友就像当初的我,但是我无法跟她解释,就像当初,姐姐只扔给我一句让我震惊的话,就去过自己的日子去了。有一些事情是无法说清楚的,自然发展的必然规律,任谁也无法抗拒,就看你怎样把握它。如今,那位高中生已经长大,到了父母的爱不能满足的年龄了。有人在为她张罗着介绍男朋友。
台湾女作家三毛曾经说过:“本可以一辈子光棍下去,人的环境和追求并不只有一条狭路,怎么活都是一场人生。”可她最终还是和荷西结婚了,而且婚后的生活很幸福。这从她的作品中可以读到。荷西死后,尽管她又坚持了几年,终于没有坚持一生,结束了自己正当盛年的生命。我们只能惋惜,只能感叹,再也读不到她的好文章了。
前些日子,从一个应酬的酒会回到家中,很疲惫。进门的一刹那,一种亲切,一种温馨油然而生。那是下午三点多钟,丈夫没有下班,孩子没有放学,只我一人待在家里,丝毫不感到孤独,可以坐,可以躺,可以很放松地把自己置于沙发上,随便什么姿势,只要我感觉到舒适。这就是家,这就是属于自己的家。那光洁的地面,那整齐的书籍,那散乱的课桌,是夫妻与孩子三人共同营造的氛围,这种氛围让人宁静,让人平和,让人遇世事污浊而不染,处人情炎凉而不惊。这是人生避风的港湾,是长途跋涉之后永久的驿站,也是我们做人的一股底气。有了这股底气,我们还有什么越不过去的高山,涉不过去的大河呢?还有什么样的沟沟坎坎不能面对呢柴泽民先生关于家的话题,有一段话说得非常好,引用在这里,权且当做这篇文章的结尾吧。
“家,它是落日尽头的一幢小屋,屋里,有通红的炉火,有飘香的饭菜,有干净的被褥,有一个用稚嫩、甜甜的声音唤你‘爸爸’的女孩,有一个爱你的妻子,她不因你的显赫而特别恭维你,也不因你的落魄而歧视你。在她面前,你永远可以得到一种保证:哪怕是全世界都沦陷了,这里仍有一个孤岛供你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