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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李贽自杀之谜

李贽,号卓吾,福建泉州晋江人,是明代著名的思想家和文学家。他幼年家道贫寒,七岁丧母,跟随教书的父亲读书识字。嘉靖三十一年考中举人,后来到国子监当了博士。这博士本来是讲授“五经”的教官,可是李贽从小就“三不信”。——不信学(指儒学),不信道,不信释(即佛),因此,他给监生们讲学时就故意取笑说:“有人讲,’天不生仲尼(指孔子),万古长如夜‘,怪不得羲皇时候的人,白天还要点着灯笼走路呢!”监生们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接着,李贽便侃侃而谈,讲起了不能事事都照孔子的话去做的道理。这不明摆着跟“五经”唱反调么?所以,他只教了三个月的书,便被调到南京任刑部员外郎去了。在此期间,职务清闲他便读书、写书、进行学术研究,终于自成一家。他还结交了不少志同道合的朋友,名声也渐渐大了起来。

五十岁那年,他被任命为云南姚安知府,算是个正儿八经的“官”儿了,可是,他当了两年就不干了。原因是他受不了上司的勒索和迎来送往的繁文缛节。他独出心裁,把自己的头发剃光,僧不僧俗不俗地往大堂上一坐,就开始问案。巡抚质问他,他竟说,上边没规定当官的必须留头发,这是个人癖好,与官箴无关,把巡抚气得要死。李贽不想当这个庸庸碌碌的官,并且觉得做官不太自由,束缚了他的个性发展,便主动离职,全家迁往黄安,到好友耿定理家开设的“天窝书院”教书去了。此时,耿定理的大哥耿定向正丁忧在家。李贽就与耿定向常常就孔孟之道展开辩论。耿曾任过刑部侍郎等职,是个道学官僚,满口子曰诗云,李贽不直接批驳他,却总提出一个个设问来,问得耿定向张口结舌,实则是李贽的学说占了上风,因此二人的关系很紧张。后来耿定理去世,耿定向回到北京任左佥都御史,竟说李贽“迷误耿家子弟”,李贽一气之下,离开了黄安到了湖北麻城。

在这里,由朋友们资助,他建了一座寺院名为“芝佛院”。按明朝的习俗,退职的官员被称为“乡官”,少不了参与官场的应酬。为了摆脱这些烦扰,一心钻研学问,他索性穿上僧衣,假装当了和尚。其实他既不诵经礼拜,又不吃斋打坐,甚至连个法号也没有。人们都称他为“卓吾先生”。芝佛院实际上只能算作个私人的佛堂。他在这里一住就是二十年,写出了《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和《史纲评要》等著作。他的朋友们,上至尚书侍郎,总督巡抚,下至进士举人、县学生员,都常常跑来向他求教。同时代的人,他只佩服四个人:海瑞——刚直不阿的清官;俞大猷和戚继光——抗倭名将,守疆的英雄;张居正——“胆大如天”的“宰相之杰”。

这期间他仍不断与耿定向进行争论。两人书来信往,并把书信公之于众。耿定向理论不过他,就对他大肆进行人身攻击,李贽则据理力争,把假道学驳斥得体无完肤。尽管通信之时,李贽已经是年近七十的老翁,但这些“卫道士”们还是认为李贽是对上层社会进行挑战,于是,情急之下,买通一些无赖,一把火将芝佛院烧个精光。此后,好友马经纶御史将他接到通州,特意给他盖了一所“假年别馆”,希望他能写出更多的著作来。但是,通州是天子脚下,岂能容他这个“离经叛道”者的存在?礼科给事中张向达就上疏,参劾他多条罪状,不少都是“莫须有”的,如:“尤可恨者,寄居麻城,律行不简,与无良辈游庵院。挟妓女白昼同浴,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讲法,至有携衾枕而宿庵观者,一境如狂。’致使‘后生小子喜其猖狂放肆,相率煽惑,至于明劫人财,强搂人妇,同于禽兽而不足恤。”他还危言耸听地说,李贽现已“移至通州。通州距都下仅四十里,倘一入都门,招致蛊惑,又为麻城之续”。简直把李贽形容得比洪水猛兽还可怕。朝廷不问是非曲直,将李贽逮捕入狱,勒令将其著作销毁。李贽不愿无端遭受屈辱,在狱中愤而自杀。但是,他的著作却一印再印,一直在人间流传,他也成了一位名传千古的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