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王莽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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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王莽改制(3)

直到地皇三年(公元22年),即王莽垮台的前一年,为了缓解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他才勉强下诏废除此项法令,到这时,王莽才承认这也是一项失败的政策。在王莽颁布的所有改革政策中,五均六管是实行时间最长的。其所以如此,一是因为这些政策在实行过程中遇到的阻力不像王田奴婢政策遇到的阻力那么大;二是因为五均六管政策为王莽的政权提供了重要的财税收入,巨大财富的诱惑使王莽不愿轻易放弃。

(八)屡改币制

在王莽众多的经济改革措施中,六管之一的货币改革是最混乱、最荒唐的一种。从居摄二年(公元7年)他宣布进行第一次货币改革起,到地皇四年(公元23年)新朝灭亡,十多年间,他四次下诏改革货币,五次下诏重申货币改革的命令和禁止民间私铸货币的严酷刑法。而每一次改革,差不多都是以小易大,以轻易重,运用政治权力强行推行新货币,对广大民众进行最直接、最露骨的掠夺。

第一次改革在居摄二年,当时王莽尚处于辅政时期。他于通行的五铢钱之外,下令增加三种新货币:大泉重二十铢,每枚币值五十;契刀每枚值五百;错刀每枚值五千。王莽解释增加新货币的理由是“周钱有子母相权”,而汉行单一的五铢钱,不便于流通。在商品经济相当发达的西汉社会中,使用面值较低的单一货币,在支付、携带、储存等方面,都会造成很多不便,适当地增加高值货币,无疑是符合市场需要的。但王莽对于如何合理地规定出新旧货币之间的比值关系,以保持货币的稳定性这方面的考虑还是不够的。例如大泉一枚,重二十铢,含铜量仅比五铢钱重一倍多,而币面价值却为五铢钱的五十倍。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民多盗铸”的现象,从而给货币改革带来混乱。

王莽为了防止民间盗铸价值更高的错刀,下令“禁列侯以下不得挟黄金”,并命令持有黄金者,“输御府受值”,但又“卒不予值”。这使王莽第一次在货币问题上失信于民。

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发布了第二次货币改革的诏令。这时王莽已经代汉自立,为了消除一切与刘汉皇朝有关的事物和遗迹,不仅因刚卯佩玉与“刘”字有关而被废黜,而且因五铢钱、契刀、错刀三种货币与“刘”字有关也被废止。为了符合“子母相权”之义,王莽在废除五铢钱、错刀、契刀之后,增发了径六分,重一铢的“小泉值一”,与前次发行的“大泉五十”为二品,一起通行。

长期以来,民间久已习用“重如其文”的五铢钱,认为大泉和小泉很不合理。因此,五铢钱私下仍被继续使用,民间甚至还出现“大泉当罢”的谣言。王莽深恐这一现象发展下去,必将破坏新币的信用,于是严令:“诸挟五铢钱,言大泉当罢者,比非井田制,投四裔。”王莽强迫推行大、小泉的结果,曾一度出现了“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涕泣于市导”的混乱局面。为了防止盗铸,又下令禁止民间采铜烧炭。同年底,王莽派建议大夫五十人到各郡国督铸新货币,加快旧币的兑换,增加新币的供应量。

第三次改革在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这是王莽推行货币改革的一次最大胆的尝试,也是失败最惨的一次。王莽盲目地下令增加货币品种,扩大货币发行量。他把当时的货币分成五物六名二十八品。五物就是五种不同的货币材料:金、银、铜、龟、贝。六名即六种货币类型:金货、银货、龟货、贝货、布货、泉货。二十八品即标有不同币值的二十八种货币,其中包括黄金一品:黄金;银货二品:朱提银、它银;龟宝四品:元龟、公龟、侯龟、子龟;贝货五品:大贝、壮贝、么贝、小贝、贝;布货十品:大布、次布、弟布、壮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泉货六品:大泉、壮泉、中泉、幼泉、幺泉、小泉。

这是一次纯属主观主义的货币改革,不但没有达到“用便而民乐”的目的,反而造成“百姓愦乱,其货不行”的严重后果。王莽在事实面前,不得不宣布暂停龟、贝、布等币类的流通,专行值一的小泉与值五十的大泉两种货币。

第四次改革在天凤元年(公元14年)。王莽经过多次货币改革的失败,总结了经验教训,决心进行一次新的货币改革。这次废除了大、小泉,发行的货币仅有重五铢、值一的货泉和重二十五铢、值二十五的货布两种。这两种货币在制作规程上要求十分严格,含铜量也有明显的提高。与此同时,他又大贬大泉与新“货泉”同值,宣布推迟六年废除。

由于“货布”制作工艺较精,仿造不易,故盗铸现象减少。“货泉”在重量、形制、币值等方面都与汉五铢钱相当,这实际上等于恢复了五铢钱制。经过这次改革,王莽币制趋于简化和稳定。王莽的币制改革,前三次在不同程度上都是失败的,而第四次则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王莽多次改革币制,历来为人们所诟病,但是,王莽对货币采取改革措施,是有原因的:

第一,西汉晚期,五铢钱已遭到严重的破坏,币制相当混乱,的确有重新进行整顿的必要。昭帝以后,官铸五铢钱即有逐渐减重的趋势,汉末甚至出现了仅及原重五分之一的小五铢。此外,还有大量的五铢钱被剪磨销熔,体积变小,严重的只余原币的三分之一。与此同时,私铸之风又起。元帝以后,盗铸更猖獗,货币质量也日趋低劣。扭转货币上的混乱现象,应该是王莽进行币制改革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货币减重与“民多盗铸”的结果,必然使货币贬值和物价上涨。这种现象在武帝时就曾经出现过,元帝以后,这一现象更甚。稳定币值,制止物价上涨,是王莽进行货币改革的另一重要原因。

第三,汉武帝曾多次采用改变币制的办法打击商贾,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王莽屡次改币制,应该也含有这样的用意。

不过,古人并不真正了解货币原理,王莽也不例外。封建统治者总是企图通过行政命令的简单办法来达到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而结果却往往适得其反。王莽屡改币制的结果,对于当时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的安定,无疑都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九)重调税制

西汉时代,文、景两代都是轻徭薄赋,三十税一,有时卖爵,减除平民的租税。武帝时代,“外事四夷,内兴功利”,费用增加,国库空虚,以盐铁官营赚钱来补充财政。武帝末年,重视农业生产,在人民中提倡运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发展。

王莽篡汉以后,为了改革制度,说汉时三十税一实际上是“什税五”。有些贫苦农民租种富人的田地,除交税外,还要将大部分收获交给富人做田租。王莽为了说明汉制不善,证明自己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特殊情况当做普遍情况,把汉制严重弊端化。

王莽根据《周官》来制订税制。他的税制实际上就是两条:

第一,田地没有耕种的,叫“不殖”,这要出三夫之税。男子从20岁左右到60岁左右有劳动能力的,要为政府服役、纳税。这样的男子要在政府那里登记造册,称为“夫”。按夫所收的税,叫夫税、夫布,即劳动力人口税。不殖者,要出三夫之税,比种地者增加两倍。城镇居民的住宅中不种树的称为“不毛”,不毛者出“三夫之布”。游手好闲而没有职业的,就是无业游民,要交一夫税再加一匹布。如交不起,或不愿交,可到官府去打杂、服役,由官府提供衣食。这是收拢无业游民的好办法,对稳定社会治安也是有好处的。

第二,对所有有收入的人民征收所得税。“取众物鸟兽鱼鳖百虫于山林水泽及畜牧者”,这包括渔民、猎户以及林业、畜牧业的生产者。“嫔妇桑蚕织纴纺绩补缝”,这包括衣服生产线上各个环节的劳动者。

实际上,以上的税收针对的是一切有实际收入的人。王莽要求每人都要对自己的收入做一下估价,向官府申报。除去本钱,计算出纯利润,然后分为十一分,自己留十,以其一分上交官府,相当于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不申报,或者申报不实,就会被没收全部所得,并要在官府服役一年。

十一税一,比三十税一提高了近两倍。税收的面也扩大了,汉代“不殖”“不毛”都不征税,王莽却要收“三夫之税”。税额增加,是王莽税制的主要特点。人民“力作所得,不足以给贡税”,只好“起为盗贼”。王莽对汉制的否定,言过其实,而自己的改革却不能尽如人意,往往还不及汉制。

(十)改度量衡

在战国时代,各诸侯国都有自己的度量衡。秦统一中国以后,秦始皇着手统一度量衡,这样有利于文化交流、商品贸易以及交通运输等。汉承秦制,没有改变。

汉武帝时代,外事四夷,拓疆扩土,周边增加了许多郡,都是秦统一领土之外的地方。这些地方也都有自己的度量衡,又与周边地区相互影响,使全国范围内的度量衡出现混乱,极不统一。而汉朝廷没有做这种统一工作。所以,到了新莽时代,度量衡的统一工作就成为一件十分迫切的事情。

汉平帝时期,刘歆负责统一度量衡的工作。王莽时代,刘歆是国师,他所统一的度量衡就成了新莽时代的度量衡。班固的《汉志》里记载的就是王莽改制后的度量衡。

据王国维说,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曾将一种量器颁行天下,共一百余件。以此器为标准,天下度量衡又一次得到完全统一。这一百余件量器,后来逐渐散失,历史上又多次发现。今存故宫博物院坤宁宫的是一件完好的量器,王国维称为“新莽嘉量”。王莽时代的度量衡标准器,只有新莽嘉量是完整的原器,度与衡的标准均已破损残缺。不过,今人可以根据现存实物和史书记载研究出新莽时代的度量衡全部定制。

新莽嘉量中央是一个大圆柱体,近下端处有底,底上为斛量,底下为斗量。两边还有两个小圆柱体:一个小圆柱体,底在下端,为升量;另一个小圆柱体,壁甚厚,底在中间,底上为合量,底下为龠量。这个量器,向上是斛、升、合,向下是斗、龠,共五个量。这五个量内均为圆形,但径长多少却没有说。

在斛上铭文中记载,斛深一尺,斛内圆容一边为一尺的正方形,正方形四角与斛内壁不直接,略有空隙。这样,尺的标准就可以推算出来了。十尺为丈,十丈为引;尺的十分之一为寸,百分之一为分。尺的标准确定以后,分、寸、尺、丈、引五度也就可以确定了。

《汉书·律历志》说嘉量“其圆象规,其重二钧”,新莽嘉量重量的一半就是一钧,钧的标准确定以后,根据“二十四铢为量,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铢、两、斤、钧、石五权的标准量也就可以确定了。

因此,发现新莽嘉量原器,在中国度量衡史上意义重大,整个中国度量衡实制,几乎都可以由此器证实。

据刘复推算的结果,新莽的一尺为23.08864公分;新莽的一升为200.63492公撮;新莽的一斤为226.6666公分(克)。按古代货币来校验重量也是一种可供参考的方法。用新莽时代的货币平均重量,计算得出一斤为218.794公分(克),比嘉量所推算出的值要小一些。可能由于货币在商品交换中不断流通、磨损,而嘉量则不磨损的缘故。

新莽所流传下来的度量衡标准器并不多,而它的影响却不小。度量衡于始建国元年颁给各郡国,起了统一度量衡的作用,后来,虽然标准器散失不存,而当时统一了的定制却已在民间流传、应用。东汉仍然采用新莽时的定制。

王莽度量衡改革影响很大,基本上奠定了中国以后两千多年的度量衡制度的格局。这就是王莽改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一个内容。

(十一)仿周礼乐

新朝建立以后,王莽是言必称三代,事必据周礼,将所有的政令、制度、设施、改革方案,从王田奴隶政策、五均六管之法,到爵位、官制、礼乐,总而言之,一切言谈举止,都搞得古色古香,下决心给全国臣民百姓以唐虞再世、文武周公复生的感觉。

始建国四年(公元12年)二月,王莽亲至明堂,演出了一场授茅土的滑稽剧。他以《尚书》《周官》《诗》等儒家经典为依据,制定出一个地分九州,爵有五等,裂地分封,授爵授茅土的办法,这在前面的创新禄制一节已经谈过。王莽的这套把戏,是用理想化的周代分封制度欺骗他的臣僚,让他们在对未来的土地、领户与财富的向往中望梅止渴,来一番自我陶醉。

王莽做皇帝以后,对制礼作乐特别感兴趣。因为在他看来,礼与乐更多的体现在形式上,最容易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王莽登基时,就对新朝的正朔、服色做了与汉朝相区别的规定。只因为礼乐制度涉及的范围太广,他一时还来不及对汉朝的礼乐制度实行全面的改定,只能急用先改,对某些礼乐如朝礼做了部分变革。天凤元年(公元14年),王莽打算行巡狩之礼,虽然没有实施,但制定了一套巡狩之礼。第二年,他又纠合了一帮公卿大夫、文人学士“制礼作乐,讲合《六经》之说”,进行全面地、大规模地制礼作乐。

据《汉书·王莽传》记载,天凤六年(公元19年),“初献《新乐》于明堂、太庙”。地皇三年(公元22年)正月,九庙建成,王莽举行谒庙大典,乘六马拉的华盖车,着五彩毛龙文衣,元戎十车在前引导,这表明已有了祭祀祖庙的礼乐。其他礼乐情况,已不清楚。

尽管当王田奴婢政策改革失败之时,农民起义的烈火已经在某些地区点燃,然而王莽对制礼作乐却倾注了前所未有的热情。因为他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即礼乐定则天下平,礼乐兴则万民化。可是,这帮颇具儒学素养的公卿大夫从早到晚,议来论去,连年不决,礼和乐都难产。大概终至王莽去世,新朝完整的礼和乐也没有制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