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候,进士戴叔伦曾任东阳县令。他上任第一天,就遇着姓赵和姓钱两家前来打官司。原来10多年前,赵家把坟山卖给钱家,契约写明“山脚祖坟、松树不卖”。姓钱的依仗财雄势大,欺负赵家是穷户,硬在句读上作文章,说成“山脚、祖坟松树不卖”,要挖掉赵家祖坟安葬自家的祖宗。戴叔伦不急于断案,问过口供就宣告退堂。姓钱的连夜给戴叔伦送去500两银子,戴叔伦不动声色,全部收下。
直到第三天,戴叔伦才又开堂。姓钱的满以为打通了关节,稳操胜券,得意洋洋。他们哪里知道,戴叔伦在第二天微服私访,对他们仗势欺贫的恶劣行径了如指掌。只见戴叔伦判道:“本县查明,当初契约写明‘山脚、祖坟、松树不卖’,钱家霸占赵家山脚达10多年,现又要挖掉赵家祖坟,天理难容。
现判决山脚离地面10丈为限仍归赵家所有,域内祖坟、松树理应属赵家。钱家当罚银500两,给赵家重修祖坟。为了表彰赵家不畏财势,敢于伸张正气,本县特将钱家贿银500两转赠给赵家。”
姓钱的一家垂头丧气,一个个像斗败的公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