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仆二人都不在说话,时间进入了倒计时,等着,等着,再等着,只要侯爷的花轿来了,她们便看到希望了。
只是不成想,这一等便等了整整一日。
在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没等来侯爷的花轿,却等来了一纸休书。
两个休妻大字映入眼帘,落款是那个她在心里记了十几年的名字。
笔走龙蛇,潇洒风流,可见执笔者该是一个多么俊逸卓绝的人儿。
这是这么些年他亲手交给她的唯一笔墨,只是这唯一的笔墨却是休书。未嫁先休。何其可笑?慕容倾城看着手中的休书,笑出了眼泪。
这就是她日盼夜盼,盼了十几年的人?
这就是娘亲给她选的良人?
良人啊!没了爹娘,她还可以盼着夫君,没了夫君,她如今还能再盼什么?
没有了盼头,这人生还有何意义可寻?
拿着休书在慕容府的荷花池前坐了一夜,天明时分,慕容倾城看了看那份休书,念道:“爹地,娘亲,我来陪你们了。”
说完,就穿着昨日的大红嫁衣跳进了荷花池。
水花惊起一滩鸥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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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烁金,天青云美。
慕容府最边角的僻静小院子里,早已经死去的慕容倾城,突然睁开了眼睛,锐利无边的眼,取代了那懦弱只会哭泣的眼,散发着惊人的杀气。
月,不,慕容倾城缓缓打量了一眼屋内简陋的陈设,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
身体还是自己的那副身体,只是更显瘦弱。
从这周围的摆设看,她已经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记得她被血魔珠的魔力带到了一个时空轨道,然后就失去知觉。
这到底是为什么?这里面的奥秘,她不知道,目前也不可能知道。
既然如此,就不去做徒劳之功,干脆把精力放到适应这个世界上来。
作为佣兵界第一神,她在沙漠和沙漠之狐斗过一年,在亚马逊雨林和雨林巨兽斗过2年,在北极冰岛和北极熊徒手搏斗,直取熊胆。
适应,对她而言,很快。
来到铜镜前,自己的身子何时变得这般娇小?
果断明白,这个身体不是她的,虽然和她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