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告诉你一个托尔斯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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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大学生活始末

幸福不表现为造成别人的哪怕是极小的一点痛苦,而表现为直接促成别人的快乐和幸福。照我看来,它在这一方面可以最为简明地表达为:幸福在于勿恶、宽恕和热爱他人。

——托尔斯泰

(一)

在比拉盖亚姑妈身边时,托尔斯泰曾用两年的时间准备报考喀山大学。他想成为一名外交官,准备进喀山大学的东方语言系,因此就必须掌握阿拉伯文和土耳其鞑靼文。

托尔斯泰学习很努力,并于1844年6月参加了入学考试。但这次考试成绩并不理想,法文、德文、阿拉伯文和土耳其鞑靼文等都是优等,英文、数学和俄国文学为良好;但他不太注意的拉丁文、历史和地理三门功课却完全失败,得了最低分。

为了能顺利升入大学,托尔斯泰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几乎足不出户,全力补习三门不及格的课程。暑假结束后,他被允许补考这三门不及格的科目,最终都顺利通过,被录取为东方语言系阿拉伯土耳其语专业的学生。

在得到被录取的消息后,托尔斯泰欢喜雀跃,庆祝自己终于成为大人。他将拥有属于自己的马车,到处都受到礼仪的待遇,岗警也要向他敬礼;而且,谁也不能阻止他抽烟了。刚满16岁的托尔斯泰对他的大学生活充满了向往。

东方语言系是喀山大学最出色的一个系,在整个欧洲都享有盛誉。该系集中了一批精通波斯语、汉语、蒙古语、阿拉伯语和土耳其语的专家,是俄国培养东方学专门人才的摇篮。由于当时俄国东方政策的需要,这方面的人才很抢手,所以该系也成为许多青年学子慕名投考的对象。

托尔斯泰报考东方语言系,可能还受到家庭环境的影响。他的父亲在世时,曾与外交界朋友时有来往;他的亲戚中也有不少在这一行工作的。加之托尔斯泰有语言方面的才华,因此他最初产生当外交官的念头也是很自然的。

当托尔斯泰身着貂皮领子的大衣,佩带着大学生短剑,戴着三角帽和白手套跨入大学校门时,他的感觉棒极了!自小在家庭教育圈子长大的托尔斯泰,第一次置身于同龄人中间,新鲜感自然也十分强烈。

高大宏伟的教学楼、宽敞明亮的教室、走廊中熙熙攘攘的人群,以及属于这个欢乐大集体中一员的意识,这一切都令托尔斯泰感到愉快。

但很快,托尔斯泰就发现自己对东方语言的学习并不敢兴趣;相反,枯燥乏味的课程令思想活跃和求知欲强烈的托尔斯泰感到深深的失望。从一开始他就断定,像大多数同学那样每天忙于做课堂笔记是毫无意义的,甚至是愚蠢的。

所以在课堂上,托尔斯泰经常心猿意马,有时甚至干脆就不去上课了。不久后,托尔斯泰就开始沉湎于上流社会的各种舞会、晚会和招待会当中了。

喀山位于伏尔加河的中游和卡马河流域的中心,地理位置独特,自然风光优美,是个非常繁华的城市。在漫长的冬季,这里的贵族社交活动总是显得异常活跃,

在比拉盖亚姑妈的怂恿和诱导之下,这年冬天,托尔斯泰也开始频频出入于显贵之家,出现在宴会、舞会和庆典之类的场合中。一连串的舞会,时而在省长官邸,时而在首席贵族府上,时而在罗吉昂塔诺夫学院;另外还有家庭舞会、贵族俱乐部化装舞会、绘画展览会、音乐会等等,一个接着一个,让托尔斯泰应接不暇。

但是,他却远不及同龄贵族大学生那么受上流社会女士们的垂青。他常常流露出一种奇怪的固执和腼腆。他性情孤僻,动作呆笨,总是怯生生的。因此,人们都嘲讽地叫他是“哲学家”。

在这方面,托尔斯泰非常羡慕自己的二哥谢尔盖。谢尔盖很善于博得上流女士和小姐们的欢心,并能左右逢源、应付自如。托尔斯泰认为二哥是个彻头彻尾的“体面人物”。为此,他也以二哥为样板,努力结交那些志趣并不相投的人物。

显然,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对年轻的托尔斯泰来说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是,这样的生活方式与他的理想追求又非常不和谐。在托尔斯泰看来,他的理想是建立在4种感情基础之上的:

第一种感情是对“她”,一个幻想中女人的爱情……;第二种感情是对爱的回报,我想要所有的人都知道我,人人都爱我……:第三种感情是希望一鸣惊人,这个念头是如此强烈、如此执着,以至于弄得我神魂颠倒;第四种也是最主要的感情,是自我厌恶和懊悔,但懊悔和对幸福的希望混合到那样的程度,以致它没有了任何悲哀的部分。

可见,此时的托尔斯泰正面临着“成长中的烦恼”。他有自己的理想境界,又受现实生活中种种世俗的诱惑,因此难免感到彷徨和迷茫。

(二)

在喀山贵族女子学校校长扎格斯金纳举办的一次舞会上,托尔斯泰结识了一位漂亮的少女季娜伊达·莫罗斯特沃娃。季娜伊达是托尔斯泰的妹妹玛莎的同学,性格活泼,喜欢幻想,与托尔斯泰有共同的语言。

两个年轻人很快就沉浸在初恋的甜蜜之中,常常漫步在阿尔西叶列伊花园中,一起谈天说地。可是,两人谁都不想破坏这种纯洁和诗意的情感,以致最终也未能向对方吐露自己的新曲。这段初恋也成为托尔斯泰美好的人生回忆。

在大学时代,托尔斯泰继续与吉雅科夫保持着友谊,同时他又结识了许多新朋友。当时就出身来说,托尔斯泰的大学同学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承袭了祖先封号的贵族学生,一类是小公务员、小商人、手工业者等平民阶层的子弟。

贵族学生们依仗着家境的殷实,衣着讲究,生活阔绰,谈吐举止似乎也十分高雅;而平民学生生活拮据,大多依靠优异的成绩缴获“官费”求学,清贫的生活往往令他们不修边幅,也不看重所谓的“礼节”。

在与这两类学生相处时,托尔斯泰充满了矛盾心态。作为一个从小在贵族社会环境中长大的青年人,他注重上流社会的“体面”和“礼节”,因此不由自主地向那些贵族学生靠拢。可他很快发现,那些“体面”的贵族学生大多庸俗不堪,华丽的外衣里面,是空虚和浅薄的心灵;相反,那些外表不够体面的平民学生却大多目光敏锐,聪明好学,颇有修养和追求理想的热忱。

对贵族和上流社会的喧嚣逐渐产生厌恶感后,托尔斯泰继续着自己的精神追求,开始潜心阅读和研究黑格尔、伏尔泰、卢梭等人的哲学着作,其中对法国作家卢梭的哲学和文学作品尤为倾心。在大学期间,托尔斯泰就读完了卢梭的全部20卷着作,深受其影响。卢梭的作品也激起了他对真理的向往。他甚至觉得,阅读卢梭的作品就好像在阅读自己的思想一样,只不过是有意识地对自己的思想加以补充。

在大学期间,托尔斯泰还写下了《论哲学的目的》等9篇文章,阐述了卢梭的思想和字的见解等。

1845年夏天,托尔斯泰回到亚斯纳亚·波良纳度假时,还曾尝试过一种朴素的原始生活。为了不被干扰,他单独住在一栋侧楼中,而且不需要仆人侍奉,自己收拾房间。白天,他或在房间中静思,或到树林中散步,手里总是拿着一大本哲学着作。他还给自己缝制了一件又长又宽的布袍,每天穿着,即使有客人来也不换。

也是在这时,托尔斯泰第一次感觉到老爷地位的可耻。他后来回忆说:

“当我17岁时,我穿着一件普通的制服走路,却听到他们(农民)叫我‘狗少爷’。”

这让托尔斯泰既感到刺耳,又觉得羞耻。不过,这种羞耻感是一种向善心态的反映,因此托尔斯泰“喜欢这种情感”。

托尔斯泰的精神追求还令他对宗教产生了深深的怀疑,尽管这时他对宗教的态度还是游移不定的。童年时,托尔斯泰曾受过洗礼,并在信仰东正教的环境中长大。对这种信仰的第一次冲击,是发生在他11岁时。

那年,有个名叫沃伦杰卡的中学生来到他家,声称有一个特大新闻,那就是:上帝是根本不存在的,到处宣扬的教义都是无稽之谈。

这让托尔斯泰和他的哥哥们非常兴奋,认为这个说法是有可能的。随后,托尔斯泰“开始大量阅读和思考问题”,并对教义的否定态度更加坚决了。后来,托尔斯泰在他的《忏悔录》中写道:

我从16岁开始就不作祷告,自己主动不上教堂,不作斋戒祈祷。我不再相信小时候教给我的一切,但我总还是有某种信仰。究竟我信仰什么?我自己也讲不清楚;我也相信上帝,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不否定上帝,究竟是怎样的一位上帝?我也讲不清楚。我也不否认基督和他的学说,而这些学说的实质是什么?我同样讲不清楚。

托尔斯泰认为,当时他唯一的信仰就是完善,而且主要是道德的完善,可同时又有“比别人更能够有名气、更重要、更富有”的愿望。这种矛盾,十分符合正在探索人生的托尔斯泰的心态。

(三)

一年的大学生活很快就过去了,托尔斯泰没能通过升级考试,他的德语和历史两门功课都得了最低分。此时的托尔斯泰,宁愿离开东方语言系,也不愿意重读一年。因此在1845年8月,他转到了法律系。与东方语言系阵容强大的师资队伍相比,法律系简直是相形见拙。而且,当时攻读法律系的大部分都是劣等生,差不多全是一些纨绔子弟。

但是,该系也有几名才华横溢的教授,其中担任俄国法律史的梅耶教授更是鹤立鸡群。托尔斯泰刚到法律系不久,梅耶教授就注意到了他。有一次,梅耶教授对托尔斯泰的一个同学说:

“我发现他压根儿就不想好好学习,真是令人惋惜。他的脸孔是那样富有表情,眼睛是那样机智,我相信,他只要努力学习,独立钻研,是会成为栋梁之才的。”

为了引起托尔斯泰对法学的兴趣,梅耶教授让托尔斯泰对孟德斯鸠的《法意》和叶卡捷琳娜二世的《法典》进行比较研究。托尔斯泰这次的确是下了功夫,他在日记中称这是“第一次严肃地用功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比较,托尔斯泰得出了一系列独到的结论。他认为,专制主义是反人民的,“专制主义靠什么来维持呢?或者靠人民的不够开化,或者靠受压迫的那一部分人民力量不足”,在专制统治者可以随意改变法律的情况下,法律是不可能保障人民的权利的;女皇不会放弃专制主义精神,她只是借来孟德斯鸠的共和思想,“当做为专制主义辩护的工具”。而两者的本质是不同的,因此女皇这样做“多半不会成功”。

最后,托尔斯泰给《法典》的评价是:

“浅薄多于真切,俏皮多于理性,虚荣心多于对真理的爱……爱自己胜过爱他人,它给叶卡捷琳娜带来的荣誉多于给俄国带来的利益。”

通过研究《法典》和《法意》,托尔斯泰认识到:大学里这种经院式的教育模式已经成为他钻研问题的障碍。如果处于大学的围墙之外,他便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欢的事,从事自己喜欢的研究,而不必受教授课程的约束。

1846年秋,托尔斯泰兄弟三人(此时大哥尼古拉已前往高加索服役)搬出了比拉盖亚姑妈家中,住进了一栋单独的住宅里。在这里,托尔斯泰将他的主要精力都用于博览群书之中,他所涉猎的文学作品也更加丰富。他曾在回忆往事时谈到自己17岁那年迷恋大仲马的小说《基督山恩仇记》和《三剑客》的有趣情景。他还为开过这样一份书单,谈到对他14-20岁期间影响最大的书,其中包括卢梭的《忏悔录》、《爱弥尔》和《新埃罗绮思》,普希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席勒的《强盗》,果戈理的《外套》和《死魂灵》,斯泰恩的《感伤的旅行》,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莱蒙托夫的《当代英雄》等。

当然,托尔斯泰在这期间阅读的书籍远不止这些,歌德的《浮士德》、欧仁·苏的《巴黎的秘密》等,都在他的阅读行列中,他阅读的作品已经达到几百本了。就俄国作家来说,当时托尔斯泰最推崇的是普希金、果戈理和莱蒙托夫。

在大学阶段的后期,托尔斯泰还可以系统地写日记,并将其作为“发展自己的能力”和提高道德修养的重要手段。在日记中,他曾为自己制订了严格的生活准则,并不断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毫不留情的剖析。从1847年初到1910年托尔斯泰去世前4天,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岁月里,托尔斯泰的日记很少有过中断。这些日记也成为记录作家真实生活和创作历程的珍贵文献。

1847年4月,托尔斯泰终于下定决心退学。虽然喀山大学校长、俄罗斯着名数学家罗巴切夫斯基劝他留下来,继续完成学业,但托尔斯泰还是毅然选择了退学。

后来,托尔斯泰在他的小说《复活》的一个版本中,这样写主人公聂赫留道夫退学的原因:

……他离开大学,没有学完课程,是因为他认定:大学里没有什么可学的,学过的那些课程都无关紧要,以致在考试复述它们时不但没有什么用处,简直让人感到羞辱……他觉得,那些着名的、然而大部分又都是很没有远见的学者,披着绝对正确的科学的外衣,贩卖的却只是辞藻华丽的大杂烩。

这段话,正是当年托尔斯泰自我心态的记录。

4月底,校方批准了托尔斯泰以“健康不佳和家事牵累”为由提出的退学申请。一个星期后,他回到家乡亚斯纳亚·波良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