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的第二项措施是向日本施加压力,使日本不敢轻易与中国缔约。1975年2月3日,苏联驻日大使罗扬诺夫斯基拜会日本自民党副总裁椎名悦三郎,要求日本重新考虑日中缔约谈判问题,声称“日本正要缔结的日中和平友好条约不会给苏联带来好影响”,要求停止谈判。以后,罗扬诺夫斯基还进行了其它一些活动。这些活动对日本政界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开始出现中日缔约要慎重的主张,认为在中日缔约问题上走得太快,日苏关系势必紧张。6月17日,塔斯社发表了苏联政府《对日本政府的声明》,攻击将“反霸条款”写进日中和平友好条约是“反苏行为”,强调“对为了自己的狭隘意图而企图制造改善日苏关系障碍的第三国的任何行动给予适当的回击,才是符合日苏两国利益的”。迫使日本驻苏大使重光晶于19日会见葛罗米柯,说明日本认为日中缔约并非是针对第三国的立场。1976年1月13日,正在访日的葛罗米柯在会见三木首相时声称:如果日本在“反霸条款”问题上“屈服于中国的压力,就必须重新考虑日苏关系。”苏联的干扰和施压是三木内阁在中日缔约谈判中拒绝接受“反霸条款”的重要原因。
到了70年代后期,美苏关系的变化促使美国政府加快发展同中国的关系,1977年7月,中美建交谈判开始秘密进行。中美关系的发展又一次向前推动了中日关系,为中日恢复缔约谈判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1978年5月初,美国总统与日本首相福田纠夫在华盛顿举行会谈,两国首脑明确了主要通过发展美、日、中三国的双边关系来维持亚洲稳定的构想。在这种构想指导下,美国转变对中日缔约的态度。在以往的美日会谈中,美国对中日缔约只是说“没有异议”,而在这次首脑会谈中,卡特却“预祝日中缔约成功”,还劝告福田首相:“希望你们态度更积极一些。”表明美国不但不是中日缔约的“慎重派”或“反对派”,而是“促进派”。美国态度的转变无疑促进了福田内阁作出恢复缔约谈判的决定,并跨越“反霸条款”障碍,使福田这位昔日的“亲台派”成了中日缔约的实现者。此外,中美关系的发展也给日本政府造成了某种压力,日本政府担心再来一次“卡特冲击”,因而决心要赶在中美建交之前实现中日缔约。
面对福田内阁加快中日缔约的步伐,苏联开始对日本进行了“高压外交”,在政治、军事等各个方面对日本施加压力。1978年6月19日,苏联政府发表关于日中条约的声明,警告日本:“北京的领导人企图通过同日本缔结条约,使日本走上反苏道路。如果同中国缔结的条约写了矛头针对苏联的条款,苏联方面将被迫采取必要的措施,调整同日本的关系。”与此同时,苏联在日本周围频频进行军事活动,加速扩建海军基地,增加陆海军实力,对日本进行威胁,试图加重日本政府的“恐苏症”。不过,这一回,由于美国已明确表态支持日中缔约,日本可借助美国这个保护神来对付苏联可能采取的任何行动,苏联的“高压”手段没有奏效。1978年7月21日,中日两国政府重新开始缔约谈判,8月12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在北京签字。
对中日的进一步接近,美国明确表示欢迎。美国著名的中国问题专家A·多克·巴尼特指出:“中日关系继续改善的趋势是值得欢迎的……中日关系的改善促进了而不是妨碍了美中关系的改善。因此,美国目前没有理由对中日比较密切的关系表示担心。”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中日缔约后,美国加快了同中国建交的步伐,卡特总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表明对华友好姿态,同时更加关注中美建交谈判的进展情况。中日关系反过来又推动了中美关系的发展。不仅如此,中日关系为中美关系发展提供了可遵循的模式,即日本方式——断交、撤军、废约。邓小平在中美建交谈判的关键时刻就指出:要象中日两国领导人那样,站在更高的角度来观察世界形势,处理问题。在中日缔约后仅4个多月,中美就发表了建交公报,实现了关系正常化。
值得注意的是,中美、中日关系的发展并未导致美日关系的疏远和恶化,而是使之朝更健康的方向发展。1972年中日关系正常化,使日本在走向自主外交的过程中有了重要的依托,不再象过去那样过份依赖美国,日美对等伙伴关系最终确立。田中在刚上任后能一改以往历任日本新任首相都要到华盛顿去“朝拜”美国总统的惯例,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了他已打定主意要实现日中复交这个背景。1974年11月,美国新总统福特访问了日本,这是福特就任总统后的首次出访,也是有史以来第一次美国总统对日本的访问。这既显示了美国对日本的重视,也表明了日美关系的变化。就美国来讲,中美缓和与中日关系正常化后,美国在亚洲的政策更主要地体现为依赖“均衡体制”来实现它的战略意图,对日本更多地是把它当成一个合作伙伴,让其尽应尽的义务,而不是象从前那样将日本的防务都包办起来。1973年5月,尼克松总统发表了第4次“外交咨文”,阐述了美国政府对日美同盟再调整的意图。尼克松在这份咨文中分析了战后20年日本经济、政治、外交以及安全方面的发展和变化,指出:日美关系的变化是一种不可避免的演变,日本的兴起是一个具有巨大意义的政治事实;由于日本现在已经成为国际体系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日美作为自由世界的两个大国,又在异常大的程度上是互相依赖的,所以,日美之间整个同盟关系的调整也是不可避免的;美国极其珍视这一伙伴关系,必须使这一关系跟上形势的发展,使日美联盟在一个新时代中保持在牢固的基础上。尼克松进一步指出:日本不再需要也不再能够几乎完全集中力量从事经济发展或保持充当小伙伴的习惯了,日本也不再是一个在更广泛的外交领域中依赖美国的、区域性的太平洋国家,它已经在一个日益扩大的范围内自主地行动了;日美两国的对外政策不再一定是一模一样或必然是步调一致的,但应当是相互协调的。这份外交咨文的发表,标志着美日关系开始从战后从属与支配、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向平等伙伴与相互协调、相互依赖的关系过渡。
不过,在对华、对日政策上,美国虽然试图利用中国来制约日本,但相比之下,美国还是更重视对日关系。在上述的外交咨文中,尼克松表示,美国仍将把美日同盟作为对外政策的中心,日本将是美国“最高价值的伙伴”。而且在遇到中日之间利益相矛盾时,美国宁愿牺牲中国的利益而满足日本的要求。最典型的事例就是1972年美国在把琉球群岛归还日本时,竟将主权属于中国的钓鱼岛及其附近岛屿的行政权一并交与日本。当然这也体现了美国要对中、日分而治之,在二者之间打进一个楔子,以确保其在太平洋的霸主地位的意图。
四、十年蜜月:三角关系稳定发展
中日缔约、中美建交后,中美日三角关系进入了稳定发展的时期。三角关系稳定发展的主要政治基础就是苏联因素的存在。1979年12月苏联出兵阿富汗,美苏缓和局面被打破,冷战进一步升级,这促使中美日联合抗苏的战略格局强化。在这种格局下,中美、中日关系都得到了稳步发展。不过,也不时出现影响三角关系稳定发展的因素。美国总想在中苏之间搞平衡,以在中美苏三角关系中占居更有利的地位,因此只要条件具备,它就会表现出对苏的妥协倾向。日本出于自身安全的需要,也不愿过度刺激苏联。此外,中美在台湾问题上一直存在磨擦。这促使中国在1982年后,开始拉开与美日的距离,贯彻真正独立自主的外交路线,并开始寻求同苏联缓和关系。
这一时期的中美关系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中美建交到1981年卡特政府下台,这是中美关系最为密切的时期。在这段时间,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都把苏联当成主要敌手,因此两国合作、协调的一面较为突出。1979年1月底至2月初,邓小平对美国的访问加深了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从而使两国关系更加升温。邓小平在访美期间还谈到由美国、西欧、日本和中国联合起来反对苏联霸权主义的问题,还就中国即将发起对越自卫反击战问题同卡特总统进行了磋商。随后,在中国“教训越南”的过程中,中美关系经受住了考验。1979年2月17日中越之战爆发后,美国政府迅速制定了应对方案:要求中国从越南撤军同要求越南从柬埔塞撤军挂钩;同时向苏联发出一个信息,敦促他们不要采取可能导致形势更严重的行动。美国的方案实际上在帮中国的忙,对苏联形成了强有力的制约。战争期间,勃列日涅夫通过热线传送给卡特总统一封措词强硬的信件,但卡特总统丝毫不为所动,命令手下人按既定方针办事。卡特还在致勃列日涅夫的信中表示,如果苏联对中国采取军事行动,美国将重新估价其在远东的安全地位,并在军事上作出反应。
中美在进行战略合作的同时,两国在其他方面的关系也逐步加深。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推行,中美经贸关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文化、科技、甚至军事关系方面也取得了重要进展。
这一时期中美之间也出现了一些争端,主要是在台湾问题上。1979年3月28日和29日,美国国会众、参两院分别以339票对50票和85票对4票正式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4月10日,该法经美国总统卡特签署生效。《与台湾关系法》中的多处内容直接违反中美建交联合公报的精神,实际上是恢复了美台《共同防御条约》中美国对台湾安全所承担的义务,如果中国政府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美国有权进行干涉。对《与台湾关系法》,中国理所当然地表示了坚决反对的态度。4月28日,中国外交部就《与台湾关系法》问题向美国驻华使馆发出抗议照会,郑重申明了中方的立场。面对中方的强烈抗议,美方于7月6日复照,表示美国将遵守同中国达成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各项谅解。后来,卡特政府在执行该法的过程中,确实有所克制,以防中美关系出现倒退。
第二阶段从1981年里根政府上台到1983年6月美国宣布将中国列为美国出口管制的V组国家。这是中美之间磨擦较多的一段时间。罗纳德·里根属于共和党中的保守派,主张对共产主义国家采取更强硬的外交政策。早在1980年总统竞选期间,他就提出了与卡特政府不同的对华政策,主要表现在台湾问题上。
还在里根宣誓就职前,中国方面就对美国共和党人的一些违背中美建交公报原则的言行做出了强烈反应。1981年1月4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参议院共和党副领袖史蒂文斯和共和党少数民族委员会主席陈香梅时,就中美关系发表了重要谈话。针对中国有求于美国,可以吞下某些苦果这种观点,他斩钉截铁地说:“吞不下去,不会吞下去的。如果真的出现这样的情况,由于台湾问题迫使中美关系倒退的话,中国不会吞下去。一旦发生某种事情迫使中美关系倒退的话,我们也只能正视现实。”面对中国的强烈反应,1981年2月6日,美国国务院正式宣布,美国将遵守美中关系正常化联合公报中所确定的美国应承担的责任。3月2日,里根总统致函中国总理赵紫阳,表示他将致力于加强两国之间的战略关系,以及两国人民传统的友好和互利的文化和经济关系。6月14-17日,美国国务卿亚历山大·黑格访问中国,并会见了邓小平、赵紫阳等中国领导人,向中方表明了美国坚决抗苏,要寻求与中国在战略上的共同点,恢复中美合作的势头的立场。黑格在北京宣布,美国将取消向中国出口杀伤性武器的禁令,并在技术转让上把中国列入友好的不结盟国家,如南斯拉夫,以有别于苏联集团。这是美国对华政策的一大突破。
然而里根政府并未完全放弃其既定的对台政策,这主要体现在对台销售武器方面。里根政府表示,将继续以每年7-8亿美元的水平向台湾出售武器。中美进行了激烈的斗争。从1981年12月4日,两国关于美国售台武器的会谈开始在北京举行。中方代表是外交部副部长章文晋,美方代表是驻华大使恒安石。双方进行了8个月的艰苦谈判,其间几次濒于破裂,最终于1982年8月17日发表了联合公报,即《八·一七公报》。美国在公报中重申,它无意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无意干涉中国的内政,也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政策。这比中美前两个公报前进了一步。美方还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实现最后的解决。
《八·一七公报》的发表使中美关系渡过了一次危机。公报限制了美台关系的升级。但中美能达成协议,主要是由于当时美苏关系全面紧张,而中苏关系又有松动的迹象,美国需要拉住中国。公报发表后,美国对公报仍坚持自己的解释,一方面强调公报同《与台湾关系法》不矛盾,另一方面又以中国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为条件。美国售台武器问题并未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