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缓冲器和测试仪的功能在肯尼迪政府时期也发挥过作用。1962年6月,中国周边的形势十分严峻。当时,中共中央认为,蒋介石反攻大陆的决心很大,但还存在着一些困难,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要看美国人的态度如何,是支持还是不支持,要争取美国来制止蒋介石的冒险行为。于是周恩来指示中方会谈代表王炳南,尽快通过会谈找机会了解美国的态度。王炳南立即以喝茶聊天为名约当时的美国驻波兰大使兼美方会谈代表卡伯特到官邸会面。在谈话中,王炳南提出,请美国政府注意台湾海峡的紧张局势,并指出蒋介石窜反大陆的准备是在美国的支持、鼓励和配合下进行的,美国政府必须对蒋介石的冒险行动和由此产生的一切严重后果负完全责任。卡伯特立即表示美国并无此意,并说在目前情况下,美国决不会支持蒋介石发动对中国大陆的进攻。他还说,蒋介石对美国承担了义务,未经美国同意,蒋不得对中国大陆发动进攻。他还提出,如果蒋介石要行动,中美两家联合起来制止他。这些信息对中国领导人作出决策起了很大的作用。后来王炳南在总结中美会谈的经历时说:“在某种意义上说,大使级会谈就是中美在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两国关系,甚至比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在某些方面的联系得更多。如果没有大使级会谈,我们有些话确实还难于找到表达的场合。每一次重大的国际事件发生后,中美两国都可以在大使级会谈中表明观点,提出看法,使每一方对对方的态度、做法有所了解。因此,两国虽然隔绝,却是互相了解底细。”
中美大使级会谈在实现中美关系缓和问题上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1966年3月,在中美大使会谈第129次会议上,中国收到了美国约翰逊政府发出的一个信号。美方代表、新任驻波兰大使格罗诺斯基在发言中称:“美利坚合众国愿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进一步发展两国关系”。而在此前的128次会谈中,从未使用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这一词语。然而,遗憾的是,当时中国已处在“文革”前夕,当中方代表王国权将这一信息报告回国内后,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从而“错过了一个及时推动中美关系的有利时机”。
“文革”使中美大使级会谈受到了一定影响。1967年6月,王国权回国参加“文革”,会谈无法在原级别基础上进行。1968年1月,中国驻波兰临时代办陈东同美国大使举行了第134次会谈。此后,由于种种原因,第135次会谈被一拖再拖。不过,中方一直在寻找机会恢复会谈。周恩来一再强调要保持“华沙渠道”。1970年1月20日,在尼克松政府开始转变对华政策的情况下,中断了将近两年的中美大使级会谈恢复,第135次会谈在华沙举行。在这次会谈中,双方都表示出改善两国关系的愿望,并提出了举行更高级会谈的可能。从这次会谈起,双方不再使用波兰政府提供的地点,而改为在两国大使馆轮流举行。2月20日,两国代表在华沙举行了第136次会谈。会谈中,中方代表转达了国内的指示:如果美国政府愿意派部长级代表或美国总统的特使到北京进一步探讨中美关系中的根本问题,中国政府愿予以接待。这次会谈实际上成了最后一次。由于美军于1970年3月入侵柬埔寨,中国方面推迟了原定举行的第137次会谈。1971年7月,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秘密访华。周恩来和基辛格商定,将巴黎作为今后双方秘密联系的渠道,中美华沙渠道不再恢复。于是,中美大使级会谈,作为中美关系史上的特殊一页,完成了它的使命。中美大使级会谈的谈判时间之长,经历之曲折,方式之独特,交锋之激烈,在国际关系史上是罕见的。
五、龙鹰相争:日本做了渔人
俗话说,鱼蚌相争,渔人得利。50-60年代的中美对抗,最大的受益者应该说是苏联和日本。虽然在冷战的大棋盘下,特别是在50年代,中苏为一方,美日为一方,在东亚地区形成对抗的格局,但是在这一地区,中美对抗更为直接、激烈,构成对抗格局的主要内容。而对抗格局中的另外两家,则成为得渔人之利者。其中日本所得之利更为直接、显著。日本从中美对抗中受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美国为了遏制中国,积极扶持日本;二是日本从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中发了战争财。日本能在二战后迅速复兴,成为世界经济大国,与中美对抗不无关系。
二战后初期,美国虽然实现了独占日本,阻止了苏联势力对日本的渗入,但美国的对日政策的基调还是将日本作为前敌国来加以约束和改造,以防止“再次出现日本对美国的威胁”,因为当时中国的形势对美国极为有利。按照雅尔塔协议,国民党统治的中国被划归美国的势力范围。有中国这样大的一个国家作美国在远东的盟友和基地,日本在美国远东战略中地位自然就相对次要一些了。可是中国革命形势的发展打破了美国最初的如意算盘,促使它把目光转向日本,改变对日政策,将昔日的敌人变成盟友。1948年10月9日,杜鲁门总统批准通过国家安全委员会的NSC13号文件。文件的基本精神是将过去的限制、约束日本的政策改为扶持日本的政策。这标志着美国对日政策转变的完成。
美国对日政策的主导思想转变后,盟军最高统帅部的主要任务就转变为促进日本经济的复兴。当时,日本经济的实际状态非常困难。1947年底,日本的工业产量只有1930-1934年平均产量的45%,出口量只有同期平均数的10%,进口量大约是30%。为促进日本经济复兴,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是减缓日本战争赔偿。二战后,美国为了惩罚日本的战争行为,根除日本战争潜力,曾制定了严厉的赔偿政策。1945年12月,杜鲁门批准了有关日本赔偿问题的“保莱报告”。报告提出,日本的“过大工业能力”应受到限制,拆除工业设备作为赔偿,拆除后所允许的工业水平应是1926-1930年的水平,应付赔偿总额为9.9亿战前日元。这项工作已着手进行。随着冷战的加剧和美国对日政策的转变,美国先后派出多个调查团到日本,为其实行减缓战争赔偿寻找根据。经过多次调整,1949年5月12日,美国驻远东委员会代表向远东委员会各成员国发表了美国政府声明,公布了美国的新的赔偿政策。第一,停止实施30%先期赔偿拆迁方案;第二,撤回美国政府过去向远东委员会递交的有关赔偿分配比例的方案;第三,美国政府无意再实施有关赔偿拆迁的新措施;第四,日本作为赔偿的已拆除的工业设备,将用于日本经济复兴;第五,与赔偿问题相关的日本工业水平限制问题将解除;第六,美国政府将在近期内提出有关日本战争赔偿问题的新提案。美国代表的这个声明,遭到了远东委员会成员国的一致抗议和反对,特别是中国、菲律宾等国反应十分强烈。但是由于美国处于单独占领和管制日本,操纵日本政策制定大权的特殊地位,这些国家都无可奈何。
其次,放宽和取消对财阀的限制。二战后初期,美国在日本强制实行解散财阀、打破垄断的计划。1947年12月,在盟军最高统帅部的指令下,日本国会通过了《限制经济力过度集中法》。根据该法令,有325家大公司被控股公司清理委员会列入调查名单。但是,从1948年初始,美国解散财阀的政策开始逆转。列入控股公司清理委员会调查名单的300多家公司被豁免。到1948年8月止,只有11家公司被拆散成为若干较小的企业,6家公司奉命更改了结构与活动方式。1949年6月,日本政府在盟军最高统帅部的指示下公布了日本新《银行法》,密切了日本银行与私营银行以及私营企业的联系,大大增强了日本私人银行资本和企业的实力。8月3日,麦克阿瑟宣布排除经济过度集中审查委员会的任务已经结束,这等于正式宣告解散财阀工作的结束。
第三,加速扶植日本经济。美国对日本的经济措施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为日本制定经济政策,二是援助。1948年12月,麦克阿瑟根据总统的指令,向日本吉田政府发出指示,要求实行美国提出的“争取经济稳定计划”,即经济稳定九原则。主要内容是平衡预算、加强税收、冻结工资、控制物价、增加原料和制成品的产量等。1949年2月,有“经济沙皇”之称的“盟军最高统帅特别财政顾问”约瑟夫·道奇提出了一项全面紧缩的计划,称“道奇路线”,此计划被以强有力的手段推行。“道奇路线”对日本经济的恢复起了很大的作用。
美国占领日本后,便开始对日本提供援助。但1948-1949年度,援助额明显增加,由1947-1948年度的37500万美元增加到53000万美元。不过到1949-1950年度,援助额又下降到43800万美元,表明日本经济已开始好转。
除了扶植日本的经济外,美国还在政治上采取了保护右翼势力,重新武装日本的政策。1948年之后,盟军最高统帅部的整肃工作虽然仍在继续进行,但明显放宽,许多原来被列入整肃对象的人相继被解除整肃。1948年5月前遭整肃的20万前日军军官和法西斯团体头目,到后来有95%以上都相继解除了整肃。不仅如此,整肃对象由右派明显地转向左派,即开始了所谓的“赤色整肃”。1950年6月,麦克阿瑟指示日本政府解除日共中央委员会成员在政府中的公职。6月26日,日本政府又下令“赤旗报”无限期停刊。此外,劳工运动也受到限制,劳工组织的干部受到整肃。
在重新武装日本方面,美国政府更是积极主动。朝鲜战争前,美国官员曾提出日本重新武装的要求,遭到吉田首相的拒绝。朝鲜战争爆发后,驻日美军被逐步调往朝鲜战场。6月27日,美方再次向日本提出建立75000人的“警察预备队”,得到日方同意。此后,“警察预备队”不断扩大,并于1952年8月改编为“保安队”。1957年7月吉田内阁宣布正式成立“防卫厅”,“保安队”改称为“自卫队”。1948年4月,日本政府在盟军最高统帅部的首肯下制订了《海上保安厅法》,设立海上保安厅,下设海上保安队,从事取缔偷渡和走私活动。朝鲜战争后,海上保安队也得到扩大,其船只拥有数从25艘增加到200艘。
中美对抗和朝鲜战争还大大加快了美国对日媾和的步伐。杜勒斯在谈到对日媾和的基本原则时曾强调指出,对日和约必须要“确保日本附属世界自由国家,确保它在抵御共产党帝国主义进一步扩张中充分发挥作用”。因此从一开始,美国就定下了和约的基调。正如旧金山对日和会的主持人美国代表团团长艾奇逊所说:“对日和约本身将是一纸重建和平的简短的文件,没有写下惩罚性的条款,也没有要日本承担赔款、由外国占领或限制军备。如果双方同意,将由一项双边的美日防御条约规定如何由美国对日本实行军事保护,以及在日本建立军事设施。”1951年9月4日,在美国的一手包办下,在旧金山召开了由52个国家参加的对日和会,并于9月8日签订了《对日和约》。中国、朝鲜、越南等共产党领导的国家被排斥在会外,印度、缅甸拒绝参加,苏联、波兰、捷克拒绝在和约上签字。实际上,和约变成了美国与日本的单独和约。和约签订5小时后,美国和日本签订了《日美安全保障条约》,规定:“在和约和本条约生效之日,由日本授予、并由美利坚合众国接受在日本国内及周围驻扎美国陆、空、海军之权利。”1952年2月28日,美国同日本签订了《日美行政协定》,规定美国可在日本全国各地无限制地设置陆、海、空基地,由日本分担驻军费用;在基地内外,驻日美军及其家属享有治外法权等。这些条约虽然使日本成为一个实际上半独立、半被占领的国家,美国在政治、经济、军事上继续控制着日本,但是却使日本取得了美国的安全保护伞,从而得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发展经济。战后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与军费开支少分不开的。此外,美国单独对日媾和,还使日本减少或消除对许多国家的战争赔偿找到了借口。
中美之间在朝鲜和越南的直接和间接战争,还为日本发战争财提供了机会。朝鲜战争期间,美国动员日本的经济和技术力量,为朝鲜战争服务。美日媾和后美国的首任驻日大使罗伯特·墨菲评论说:“日本以惊人的速度,将四个岛变成了一个大的供应基地”。日本为联合国军提供的“特需供货”,到1950年底已达14900万美元,日本的生产到了10月份首次突破了战前的水平。越南战争期间,由于美国经济实力已下降,日本在物资供应上的作用更为突出。仅1966年,日本从越南战争中受惠估计在20亿美元以上,其中特需收入就达12亿美元左右。在战争的其它年份,特需收入也达10亿美元左右。日本历史学家信夫清三郎认为,越南战争特需订货成了日本经济高度成长的巨大动力。越南战争中的特需,再加上美国对日本的军事援助及朝鲜战争中的特需,对日本军事工业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1946年至1968年间,美国向日本提供了10多亿美元的军事援助,从1950年至1960年间,由日本提供的“军事供应”总额达601200万美元。如果说1894-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日本向中国索取的战争赔偿是日本实现工业化的主要财政基础,那么在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中所得到的实惠则成了战后日本经济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三节大起大落:美国因素制约下的中日关系
虽然从新中国成立到70年代初中美缓和、中日复交前,中国与美日一直处于对抗状态,但中日关系还是不同于中美关系。就三角关系来说,美日两角虽然距离非常近,但并未重合。三角关系还是存在着的。这体现在中国的对日政策和中日关系的起落变化上。虽然日本奉行对美“一边倒”政策,但中国一直努力发展中日关系,而且曾两度走到恢复邦交的边缘。然而,由于美国因素和中美关系的制约,中日关系几起几落,最终没能发生质的飞跃。
一、日本也是受压迫者:新中国眼中的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