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耽美惊马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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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那敌方在这方面实是高估了慕樊华二人,其实青森并没有过多的力气带着慕樊华游得很远,只是这白河水流湍急,一头扎进水中的二人再冒头时已离原地百来丈的距离,青森抱着慕樊华顺势而下,直到梨花谷的大火变成星点才想到上岸,这时才离梨花谷一里多,远比敌方想得近多了。

慕樊华也有想过敌人会采取什么行动,若是自己来策划大晚上的搜寻是不大可能,但是封锁白河这是一定的,那么封锁的范围怎么也得方圆二里,那么一里的距离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至少现在还不用很担心他们会在一个时辰内找到他们。

爬上岸时也正是天光破云之时,清晨露重,慕樊华身上一件单薄还全是水的中衣贴着肌肤,把身上的温度摄取光,冷得慕樊华牙齿打在一起,红唇也微微发白。青森也没好到哪去,因为在水中过久,脸都泡得有些白了,但二人身上的血衣却被这白河水漂得白中透粉,不仔细看是看不出的。

青森本是想在原地生火取暖的,但却被慕樊华制止了,原因很简单河岸空旷无遮蔽,火一升起来,一缕黑烟就直接把自己给买了,所以他便让青森进到岸边的林中去生火,自己又重回河里清洗了一番。

雾气升腾,笼罩在慕樊华身上,乌发不断滴下水来,他看着肩头的剑伤,心头暗叹自己果真是手生了,竟被伤到,好在伤口浅,过几日便会自动愈合。匆匆清洗一番,慕樊华换上方盒里干爽的衣物,黛发任由微风吹干,便要去林中与青森一同取暖。

换上干爽的衣物,体温也逐步回升,使得慕樊华心情好了不少,忘了丹红之哀,竟哼着小曲蹦蹦跳跳的去找青森,可是。。青森是找到了,可这画面着实让自己消受不起,慕樊华背过身,脑里还是青森全身****烘烤着衣物的景色,脸上一片潮红。

“少主,都是男儿身,为什么少主你的反应如此激烈呢?”青森也被被慕樊华这反应弄得些许尴尬。

慕樊华瞬间被问得语塞,只道:“你问那么多干嘛!”然后把手中湿成一团的中衣还有进了两斤水的千层底向后丢去,“鞋子帮我弄干,我这中衣也要弄干了,你穿我这件中衣罢,我这中衣总是比你那件粗布中衣穿着舒服,你和我身形相差无几,定是能穿上的。”

青森没有拒绝慕樊华的好意,望着慕樊华的背影,很是好奇自己少主身上怎的会有干净的衣物换呢,这套浅蓝的直裾怎的看着那么眼熟呢。。慕樊华背着青森,显然是没看到他脸上那种怪异的表情。

没再想,青森只管烘烤着手中的衣物,看着慕樊华背着自己正在窸窸窣窣的干什么。他好奇的身长脖子,看着慕樊华把剑鞘里的粉色血水倒出来,然后又打开方盒,把从红姑姑房里摸出来的宝物一件件摆在地上。

“看什么呢青森?你是在看你主子我,还是在看这些宝物呢,你若是再看下来,我都要怀疑青森你是不是把心留在你主子我这了。”

青森一愣,脸上的颜色一变再变,觉得红姑姑教的礼数都没了,怪难堪的。

“等你把干衣服穿在身上了,我便跟你解释,毕竟你选择了与我同生共死,以后我便是安心的把自己交给了你,那么多年,我是了解你的为人的,办事稳妥且只认得我这一个主子,若我把不告诉你我的计划,岂不是显得我是个小人。”

青森沉默了,这些年,他自然是了解自己主子的,虽然嘴上不说,可是自己的吃穿却只比自己主子差了点,整个梨花谷的下人对自己都是很恭敬,想必自己主子在暗中是做了不少手脚,不然以自己以前的实力,不管是谁都不会心服口服的。

过了一刻钟,青森终是将衣服烘烤干了,“少主,我换好了。”

慕樊华转过头来,挨着青森坐下,又把宝物一件件放在青森面前,青森数了数,一共八件东西,包括那柄宝剑,“这些东西,想来姑姑是不会让你们这些下人看到的,姑姑虽不告诉我这些东西是什么,但是我自然是有办法知道的,这八件东西,想来你应该也是知道其中几样的。”

“是,这把镶金的宝剑还有这支羊脂仙鹤玉簪,皆非凡物。。”

“那我就来给你清点清点这些东西。”

慕樊华正好逐个介绍时,青森却拦了下来,道:“少主,这些钱财待会儿再说,你能否告诉青森,这方盒里少主你原是装的什么?”

“这盒里装的是我攒下来的东西,皆是我逃出梨花谷会用到的东西罢。”慕樊华没敢去看青森,“你也是知道的,当年姑姑一把火烧了我在林中秘密做的小船,还把我打得皮开肉绽,在床上躺了半个月。

那半个月我着实是想了很多。。姑姑从小将我培养得近乎全能,我一直以为我终有一天能出了这冷清的梨花谷,可是那么多年了,她依旧不提我何时能出谷,那时候我便知道她和我爹是一起的罢,不会让我踏出梨花谷半步的。

所以我从那时候就开始偷偷在我平常所用的物品上东扣扣西捡捡,若不是昨夜敌袭,我应该是今年等到了冬至才离开梨花谷,物资也会比现在多不少。我身上这套直裾也是我多年以前偷偷收起来的,姑姑还以为我跑去哪玩弄坏了不敢吱声呢。可惜了,本还想要些救急的药丸,结果给内鬼打乱了。”

慕樊华娓娓道来,说着这些事情,就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就连当年的痛对他来说也不过是个过去式,是个小小的插曲。

“那少主你就没想过。。想过要带着青森一齐?”

慕樊华看着青森,站到他身后,为他綄起青丝,“你八岁随姑姑入谷,为了成为我的贴身男待,你努力了七年,我都看在眼里,还没成为我的贴身男待你便处处护着我,我受罚你会陪着我一起,十五岁那年要从所有候选人中选出一个,说那是生死斗也不为过,你好不容易杀到了最后一个,结果还是差了一点点。”慕樊华用那支羊脂仙鹤玉簪给青森固定住乌发,动作轻柔,一点也不似男子。

“我怜惜你啊,所有男待里就你出身最苦,最低贱,但你也是最努力的,看着你惨死刀下,根本就不可能,所以我就央求姑姑让她允了我,让你直接成为我的男待,我当初既是如此怜惜你,怎能拉你陪我去这尘世打滚呢。

呆在梨花谷十八年,将近十九年,我就算能做出一副菩萨模样,可也掩盖不了我身上的戾气,我想要俯视苍生,但这一切就会造成我脚下血流成河,枯骨万具,我总是不能让你的幻想破灭的,我也不想让着些东西污了你的眼知道吗?不带着你,我才能更肆无忌惮的去闯荡江湖。”

“少主你当初说青森是你的兄弟,兄弟如手足,哪有人舍弃自己的手足!”

慕樊华想着自己当初躺在床上半个月,人人都怕触怒了姑姑没敢跟自己说话,只有一个身影随自己躺在房梁上陪着自己说话。他笑了,自己从小就当自己无父无母,自己的命哪有那么珍贵的呢?

“赢一世荣华富贵,输一条贱命.”

见慕樊华轻视自己性命,青森索性不问下去了,只是自己有些赌气的坐在火边沉默不语。

“说这些作甚,来来来,我给你看看我拿来的东西。”慕樊华只管将宝物放到青森面前一一介绍,“我从姑姑房里拿了八件东西,其中有一件就是内鬼想要的,只不过他并不知道这东西长什么样。”

“先来说说你头上这羊脂仙鹤玉簪,不知道你有没有在姑姑的房里见过那幅《千鹤起舞美人图》,其实这簪子是与姑姑房里那张《千鹤起舞美人图》是一齐的,画上女子的头上就是这支玉簪。”

青森摸摸头上的玉簪,“以前倒是见过,画中女子身材婀娜,身着羽衣,面如白玉,发如金丝,不论是人是画,都乃万中无一。”说着,青森看看身边的人,眉目与画中人倒是有几分相像,就是金丝变乌发,难不成。。

“你什么表情?我那便宜的爹就算再有钱也请不到这么好的画师,再说了,上面的印章可是皇家的,皇家的画师若有这等水平也不奇怪。而能让皇上都为之疯狂的戏子,想来也是不一般,当然不排除,我那便宜的爹找了个跟画中女子相像的人,不然怎的会如此不待见我。”想到着,慕樊华一声叹息,若真是替身,自己的娘亲真真的是太可悲了。

“如果我娘不是画中人的替身,那地上这些都是她遗留下来的罢。这玉扳指,看看,福禄寿喜全,多水灵,可姑姑却从来不戴,要么就是她不稀罕,要么就是这东西拿出去太惹人眼。

还有这梨花玉铃,入手温热,温玉是难得一见的,却用来做这小小玉铃,内鬼要找的十有八九是这东西,只不过姑姑拿这东西来当风铃,大家见惯了没去怀疑。但是我以前就发现姑姑老盯着这玉铃,还喃喃自语说什么蛇符,出去了这玉铃是绝对不能看到的,不光是这玉铃,这里所有东西都不能让人看见。”

被慕樊华这么一说,青森倒是想到了一些什么,道:“昨夜进到红姑姑房里的时候确实有些奇怪,这些饰品明明用来穿戴,可红姑姑却非要摆起来弄成摆件。”

“确实。”说着,慕樊华把那柄镶金的剑丢给青森,“你看看,先抛开这剑鞘的做工,就单单是这剑身。”

青森掂掂重量,是比普通的细剑要轻多了,再扒开一看,剑身铮亮,可以当成镜子来照,这剑刃也是锋利异常,青森将一片叶子丢在半空,细剑一挥,叶子竟四分五裂。

“这剑做工也不是一般铁匠能做出来的,要是我没看错,这剑怕是陨铁打造的。”

“你在看看这剑鞘上纹路皆是黄金,剑鞘的底质莹白,摸起来,象牙无疑,还有这纹样,凤凰乃百鸟至尊,象征后位,装饰纹样也该是百鸟朝凤,可这凤凰是浴火重生的九头凤。在大凉的历史上可没有女尊女强的年代,哪来这么奇怪的凤凰?这凤眼都是宝石镶的,这宝石看看,鸽血,啧啧。。肯定不是我爹我娘自己弄出来的。”

说着,慕樊华两眼精光,用青森换下的中衣把九头凤剑包裹的严严实实,剑柄都不露。

“这剑就给你用了,好马配好鞍,别给我弄丢了,这宝贝疙瘩能卖不少钱,你主子我就靠这东西发家致富了。剩下这四样,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不过留着总是有用的。”

慕樊华摸摸自己的鞋子,老半天总算是干透了,穿上之后又把盒子端到青森面前,一脸赔笑道:“呵呵~青森,你看你主子我身上家当都在这了,你要是不放心我,你可以拿着。”

青森一脸寒气,从慕樊华手中夺过来,翻开牛皮袋子,抽出里边的地图,摊开到慕樊华面前,“东西都备好了,想必少主你也计划好要往哪走了吧!”

“那不是,你主子我在梨花谷吃吃喝喝这些年,可不是个草包。”慕樊华接过地图,一脸得意,“我们从未出过梨花谷,所以我们也不能准确知道我们现在在哪。不过以我爹的财力,基本可以定位三个地方,京都、洛城和进江,但是进江比起洛城还是有些差距的,毕竟洛城是大凉商城,这些年梨花谷开销不小,就算再洛城也是个不小的商户,若是在朝为官,很有可能是个奸佞。”

“少主,哪有这样说自己爹的。”

“切,没说他老不死算是便宜了他。”慕樊华一脸不屑,“进江和洛城商人太多,发展不容易,所以我想去京都,而且我爹在京都可能性不是很大,这样和他避免打照面。这么多年都不待见我,要是我还有个后娘,那真真的要死的。

还有我们赶路找到路人后一定要确认我们的所在地,然后找个地方整顿,买两匹马。待会儿我们要准备好水和食物,这一路上我不打算沿着河流走,虽然能找到村落,但是撞到敌方的机会也是不小的,对我这么安排,没异议?”

青森自然是没异议的了,少主嘛,安排得那么细,远比自己想得多,也不知道为了这一天准备了多少。

天已全亮,他们正在与搜查他们的敌人赛跑,慕樊华把他用来防水的牛皮袋子装了水,而青森则。。用九头凤剑杀了一只落单的小灰狼,还抓了一只大白兔。可慕樊华见到那兔子喜爱得不得了,执意不杀,要带着一起上路。青森本也不想杀了那兔子,因为母兔子挺着大肚子出来找吃的不容易,就算杀,也要等到母兔产了兔仔才行。

慕樊华兴致盎然的看着青森为自己烧烤了整只灰狼,当初姑姑的训练好像就是为了这一天而训练的,只可惜少了盐粒,味道会清寡不少的吧。慕樊华掐着一小块刚烤出来的肉,还没掐出来,就被烫回去了,青森也才恍然大悟,怎么能让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主碰这东西呢。

青森撕下一下块肉,递到慕樊华嘴边,慕樊华恶狠狠地等着青森,“是不是觉得你少主我这点事都干不来?”事实就是他确实干不来!

“青森没有。”

“哼,看你那表情就有。你以为只有你会这些吗,我也会,上到经商赚钱,下到綄青丝。姑姑在教导你成为合格的男待时,她也在教我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主子,所以她对我的要求更甚你们,当我做得不好惩罚那就是十万八千种任人挑选,不然你以为我小时候手上的伤哪来的。”慕樊华摸摸自己的玉指,上边一点疤痕也不见,那真是爱惜极了,若不是各种灵丹妙药,大小伤口这手真真是丑到了极点。

青森不语,他其实是有看到慕樊华下厨的时候,只要红姑姑说哪道菜不好吃,那就是要用油烫,当滚烫的油水滴到那小小的手上时,慕樊华的眼神真是怨毒之至,看得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汗毛竖立,这种毒辣的目光绝不是一个小孩能够拥有的。

慕樊华食着无味之肉,叹着气,道:“这狼肉。。唉。。待我有了钱有了权,我定让世上最好的厨子每天为我做不同的菜肴,还要让这世上最好的工匠为我重铸落花之谷,我要让世人羡我,妒我,羡为何自己不能拥有这一切,妒我为何能拥有这一切!”那漆黑的眸子里,还是那种毒辣,他一向是信奉想要的就要想办法得到。

“属下无能。。”

“不怪你,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荒郊野岭,能做到这份上俨然不错。”

慕樊华并不止因为自己这句话,导致青森在未来的日子里,身上都放着一小包盐粒和干姜片,只为博得主子一笑。

吃饱喝足,青森将裹着九头凤剑的中衣撕成两半,一半用来裹剑,一半用来裹着咬尾蛇木盒,毕竟是夫人留下来的,就算很是招人眼但也不能给丢了。慕樊华看着青森一脸心疼的将自己的中衣撕成两半,便又是一顿冷嘲热讽。

“怎的?不舍得?不舍得就别撕了嘛,虽然说是比不上你身上这件。”

“青森没有。”

慕樊华从地上抓起一把黄土,只管往身上撒去,撒了自己不够,还撒了青森一身,还用脏兮兮的手在自己白净的脸上糊了一把,看得青森是一愣一愣的。

“少主,你这是作甚?”

慕樊华一脸精光的靠近青森,又在青森身上抹了好些狼血才肯作罢,“装成难民咯。要是遇上人家,我们便说是自己洛城大户人家的公子,被仇家追杀,你是我大哥,我是你二弟,哎呀,总之遇上人家,我来说就好了,你这个榆木脑袋,做这种事情真是太不合适了。”说着就一蹦一蹦的往林子里跑。

青森回头望着远方那缕黑烟,想来也要烧光了吧,怪舍不得的,这样想着,可身子却离着那个地方越来越远,与慕樊华深入林中。走吧走吧,这片土地就要起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