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现代社会保障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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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社会保障概述(5)

20世纪初,英国费边主义者韦伯夫妇设计了“福利国家”的蓝图,主张通过资产阶级议会,对贫民和失业者,包括病人、残废人、老年人实行救济。费边主义者企图通过这种缓和的、渐进的改良办法,实现所谓的“社会主义”。同一时期,英国经济学家和改良主义者霍布森也主张以“社会福利”作为经济研究的中心问题,通过税收政策或国有化措施,使“剩余价值”归政府所有,用于“社会福利”。1912年,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出版了《财富和福利》一书,1920年又把该书扩展为《福利经济学》。这本书系统地论述了福利经济学理论,强调社会收入的均等化效应,认为一个人收入越多,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越少;反之,收入越少,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就越大。庇古认为,要提高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就要实现收入从富人向穷人的转移。收入转移的途径就是由政府向富人征税,补贴给穷人。补贴的方法可以采取建立各种社会服务设施、养老金、免费教育、失业保险、医药保险、房屋供给等。庇古的福利经济学为“福利国家”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1930年前后,卡多尔的《经济学的福利命题与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一文问世,标志着新福利经济学的诞生。新福利经济学以研究“社会福利”为宗旨,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对旧福利经济学加以修改、补充和发展,使福利经济学在西方各国得到广泛传播。

(三)凯恩斯的需求理论和国家干预思想

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爆发了全球性的经济危机。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凋敝,失业剧增,大批贫民流落街头,社会矛盾非常尖锐。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学者把摆脱经济、政治危机的措施和“福利国家”联系在一起。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于1936年发表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书中提出通过国家干预、扩大公共福利支出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刺激需求增长,实现充分就业,还提出了建立累进税制和最低工资制等政策建议,形成了着名的凯恩斯主义。凯恩斯主义成为战后西方国家制定社会政策和重建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依据。

(四)贝弗里奇的“福利国家”思想

1942年11月,英国牛津大学教授贝弗里奇勋爵在英国政府的委托下,经过调查研究,提出了一份《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问题》的长篇报告,提出了对英国全体公民实行福利制度的指导原则,设计了一整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措施。贝弗里奇报告主张,社会保险旨在满足居民的基本需要;社会救济旨在满足居民在特殊情况下的需要;自愿保险主要满足那些收入较多的居民较高的需要。报告还提出了6条原则:(1)基本生活资料补贴标准一致的原则;(2)保险费标准一致的原则;(3)补助必须充分的原则;(4)全面和普遍性的原则,即社会保障应覆盖全体居民并包括他们不同的保障需要;(5)管理责任统一的原则;(6)区别对待的原则。

1945年,英国工党执政,工党以部分工业国有化、实现充分就业和社会福利为纲领,先后提出社会保险、工业伤亡、家庭补助、社会保健四种社会福利法案。1948年,英国工党正式提出“福利国家”的口号。可以说,英国正是在贝弗里奇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了覆盖全体国民、内容广泛的高福利制度,在世界上首先建立起“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国家。贝弗里奇本人也被誉为“福利国家之父”,“20世纪世界上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

二、当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几个理论问题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自19世纪产生以来,处在不断的发展和变化之中。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弊端丛生,日益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产生了一些消极的作用。由此导致世界各国都开始重新审查社会保障制度,并着手进行改革。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重新思考社会保障理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社会保障的内在机制,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一)公平与效率的兼顾

社会保障本身就是社会公平的产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网,它通过收入转移,对低收入或无收入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减少社会成员的风险。但是,不能认为社会保障范围越广泛越好,保障水平越高越好。20世纪50-6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发展迅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进入70年代以后,西方福利国家先后陷入社会保障危机,庞大的社会保障支出日益成为社会发展的负担,逐步排挤了私人投资和消费。于是,人们开始重新审视社会福利制度,对社会保障的公平性提出质疑,认为不能牺牲效率去追求公平。此后西欧各国纷纷进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削减福利水平,缩小保障范围,并把保障水平与个人缴费能力挂钩。但也有人仍然坚持认为社会保障必须贯彻公平原则,以公平换效率。这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在建立健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如何兼顾公平与效率,协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对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历来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效率与公平是对立的矛盾关系,效率和平等的增加,都要以对方一定的损失作为代价。增加效率就必然会产生不平等,增加平等就要牺牲效率。

在这种对立的矛盾关系中,一些学者认为,社会保障要求公平优先,为此,即使牺牲效率也要维护公平。但也有一些学者坚持效率优先原则,主张为了效率不惜牺牲公平。美国货币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弗里德曼认为,要使自由市场经济获得效率,就不应要求公平化。拉开各阶级、各阶层的收入差距,可以促进效率。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公平与效率是相互补充的,平等能够促进效率,因为收入的均等化可以消除起点的不公平,提高劳动者素质,同时,通过对富人征税以后转移支付能够扩大需求带动投资的增长。更重要的是,公平能够维护社会稳定,平息对立情绪,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外部环境。美国麻省技术学研究所所长瑟罗认为:“不同国家愿意容忍的不公平与它们的经济实绩之间是没有关系的。”“收入分配最公平的日本有最好的经济实绩,而收入分配最不公平的美国所取得的实绩几乎最低。”

解决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的关键,是科学界定公平的社会内涵。

公平与效率是衡量人们行为的两种判断标准。在这两种标准中,效率的内涵比较客观和稳定,通常不存在大的争议。但何谓公平,一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是因为公平作为一个伦理学和社会学范畴,涉及价值判断的内容。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甚至不同的人,其对公平的理解可能都不一样。西方经济学一直强调公平就是平等,具体地说就是收入的均等化。一个社会的收入均等化程度越高,说明其公平的程度越高,反之,则越低。这是因为,西方社会长期以来是一个两极分化的社会,如何促进不同社会阶层的收入水平接近,是一个长期追求的社会目标。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很容易得出收入越均等就越公平的结论。但中国与西方不同,我们是从一个绝对平均主义社会背景下开始改革的,又经历了在不到20年的时间内由一个绝对平均主义社会转变为一个贫富分化非常突出,基尼系数突破国际公认警戒线的过程。因此,公平不应简单地理解为收入的均等化,而是不同社会阶层和不同社会利益主体都能接受的社会利益安排,过于悬殊的收入分化和过于平均化的收入分配都可能违背了公平的要求,维持社会利益结构的均衡才是公平的本质要求。从这样一个公平概念出发,公平与效率在本质上是统一的。越是公平的社会,越能够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越有利于效率。任何效率只有奠基在公平的基础上才是社会能够接受的。用公平效率统一论来分析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发现,适度的社会保障既是公平的要求,也是效率的要求。而过度的社会保障,则只能滋生人们的依赖思想,不仅损害了效率,也侵犯了公平。真正的公平是有效率的公平,真正的效率也必须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因此,社会保障有必要经常地在公平与效率之间进行权衡与选择。正如阿瑟·奥肯所说:“如果平等和效率双方都有价值,而且其中一方对另一方没有绝对的优先权,那么在它们冲突的方面,就应该达成妥协……无论哪一方的牺牲都必须是公正的。”

从公平与效率统一论出发,判断社会保障是否适度,主要有两个明确的信号:第一,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是否得到确实有效的保障,如果没有达到这一要求,则社会有必要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健全社会保障内容,提高社会保障质量与效率。第二,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劳动积极性的影响,即社会保障是减少还是扩大了社会成员的劳动参与。如果由于社会保障水平过高,导致人们的社会依赖心理,不愿意参与社会劳动,不具备劳动所必需的生产积极性,则有必要对某些社会保障项目进行改革和调整。这种公平与效率统一的要求同样可以适用于社会保障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平衡。例如在养老保障项目中,首先要看老年社会成员是否能够得到切实可行的养老保障,其次要看这种养老保障对年轻人劳动积极性的影响。西方一些高福利国家对青壮年在职员工实行高额累进税,用以支持对老年人较优厚的待遇,使在职职工在多付出劳动时,收入却不增多,这就挫伤了在职职工的积极性。对此也就有必要对养老保障的水平进行反思和必要的调整。

总之,设计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障应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而不应是社会的负担。因此,要在社会保障的制度设计中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坚持从本国国情出发,有所侧重,量力而行,逐步推进,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二)市场与政府的互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始终是起主导和基础性作用的,但任何市场又都是有缺陷的,它需要政府对市场进行一定的调节。反过来,政府也不是万能的,它同样有自身的缺陷,如果政府干预太多,又会损害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说是政府介入社会资源配置过程进行调节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市场与政府的互动关系。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的互动关系是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必须要注意的问题。

由于西方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发生社会保障制度危机,有的学者便对政府干预提出怀疑,甚至否定政府在社会保障领域的作用,要求市场在社会保障领域起主要的作用,重新掀起了对政府和市场经济角色的讨论。现代社会保障无一例外都是以国家为主体强制实施的政府行为,但它同时与市场也有着种种联系。在社会保障领域,政府和市场到底该起怎样的作用?现实中的抉择是在不完善的市场行为和不完善的政府行为之间进行的。这种抉择关系到政府和市场各自决定的社会保障资源配置和使用的规模和程度。判断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成功或失败的标准,在于是否有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