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其所以有此转机,背景是资产阶级革命对舆论工具的驾驭。美国在独立战争胜利后出现联邦党与共和党对立的局面,各党分别创办自己的“机关报”为舆论机关进行激烈的交锋。
在这政党报纸阶段,仍以政论为主要武器。
及至19世纪30年代,西方报业先后进入大众化报纸阶段,收集和制作新闻的物质手段大有改善,报纸的读者群发生巨大变化,社会中下层成为报纸读者的主体。便士报以发行与广告收入经营,新闻虽有政治倾向但不作政党代言人,发行人以读者喜爱阅读的新闻牟取利润。美国新闻史家莫特描绘这一变化时说:“以未受过教育的马车夫和搬运工为读者对象的报纸,势必与那些供富商阅读的报纸大相径庭。前者必须更直截了当、更耸人听闻,它们需以俏皮而辛辣的笔法去描写粗犷的人生喜剧。”在这种情况下,报纸就必须以多彩多姿的新闻而不是以前那种政论说教去取悦新的读者。所以,查尔斯·达纳在接办纽约《太阳报》时这样表示自己的方针:
《太阳报》将登载所有新闻,外国的、本国的、政治的、社会的、文学的、科学的和商业的。它将以充分的事业心,并不惜代价,办成一张最好的,也是最便宜的报纸。
西方报业正是在这种读者的广泛的、普遍的需要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报人又以无所不包的新闻报道赢得读者青睐以扩大销售的背景下,逐渐使得新闻成为报纸的主体,使得同公众(后来称之为纳税人)有关的消息成为新闻的主角。报人格里利传记的作者詹姆士·帕顿指出,这时,“新闻是竞争的焦点,是绝大多数人买报的原因,是它构成了日报的力量与价值”。1870年,一位英国评论家尖锐地分析美国读者同新闻、同报纸的关系,他说:“美国读者宁可为一份新闻最及时、报道面最广的报纸,而甘愿放弃一份与自己政治信仰相同的报纸。”西方新闻史把报业进入大众化报纸以后出现的以新闻为主体、以“告知”为报纸职能的巨大变化,称之为19世纪的“新闻革命”。这一“革命”的成果,延续至今,因此,报纸即新闻纸,亦始终是新闻业的信仰、传统、准则。美国报刊史学者弗兰克·莫特说:美国260年的报刊史表明,人们读报,主要是为了读新闻。
“新闻是美国报纸的心脏”。
二
报纸以新闻为主体,报纸是新闻纸,也是中国的传统,也是马克思主义新闻学所一再强调的一个规律。
我国报纸的雏形——汉唐时期的“邸报”,宋以后的“小报”、“小抄”,明清时期的“京报”,都以刊载文书、消息为主,没有评论。资产阶级改良派主办的《时务报》、《强学报》,政论较多,名称是“报”,实为期刊。而当时的日报,如《湘报》、《国闻报》等,消息的比重就明显增多。这些报纸强调“通上下之情”
和“通中外之故”,记者遍于许多省份,有的还远到伦敦、巴黎、柏林、彼得堡、纽约等国外城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相当注意报纸和期刊的区别与分工。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报纸最大的好处,就是它每日都能干预运动,能够成为运动的喉舌,能够反映出当前的整个局势,能够使人民和人民的日刊发生不断的、生动活泼的联系。至于杂志,当然就没有这些好处。不过杂志也有杂志的优点,它能够更广泛地研究各种事件,只谈最主要的问题。杂志可以详细地科学地研究作为整个政治运动的基础的经济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指的,“每日干预运动”、“反映出当前的整个局势”,就是指的报纸可以通过大量和广泛的新闻报道,把报纸同人民群众联系起来。而期刊由于以研究性论文为主,自然就没有这些好处。
毛泽东在于1925年写的《政治周报》发刊理由中指出,要“忠实地报告我们革命工作的事实”,打破反革命宣传的方法,就是“请看事实”。1944年,他指示晋绥《抗战日报》,“本地消息,至少占两版多至三版”。1957年,毛泽东又指出,“《人民日报》为什么没有新闻?要有新闻。”毛泽东在日理万机之中,还亲自执笔写下不少重要新闻。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上述指导思想和方针。在《关于党的新闻工作的几个问题》的讲话中,江泽民指出,报纸等新闻媒介“作为现代化的传播手段,能够最迅速、最广泛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群众中去,并变为群众的实际行动;能够广泛地反映群众的意见、呼声、意志、愿望;能够及时地传播国内国际的各种信息,直接影响群众的思想、行为和政治方向,引导、激励、动员、组织群众为认识和实现自己的利益而斗争”。他的讲话中的这一连串的“传播”、“反映”、“信息”,形象而具体地强调了新闻在报纸等新闻媒介上的地位和作用。
事实表明,不论是资产阶级报纸还是无产阶级报纸,都应以新闻为主体。报纸即新闻纸,这不是人们主观规定的框框,而是由报纸历史经验沉积而成的,反映报纸固有规律的科学定论。
三
但是,如前文所指,报纸即新闻纸这一报纸固有特点,目前受到极大的冲击。有的报纸,上面的新闻被压缩到不足报纸的百分之五十;有的报社评一年好稿,居然拿不出一篇像样的消息作品;有的报社,记者力量太弱,却聚集着一批专栏作家和翻译人才,后者的工作则成天关在屋子里,从外报上寻觅有可读性素材,“编译”成所谓的“深度报道”;更多的报社,它们的大批记者到处出席招待会、开幕式、剪彩式、鉴定会。或拎“马夹袋新闻”,或搞“三包新闻”,或钻“有偿新闻”,或传“代拟新闻”,或发“指令性新闻”,或编“公报新闻”、“简报新闻”、“文件新闻”——这种种“新闻”,挤去水分,撇去泡沫,其真正的新闻味,不足二成三成。所以群众说,我们没有新闻可读。所以邓小平批评说,报纸上的文章太长,没有新意,老一套。
不错,16年来,借改革开放之东风,中国新闻业有了长足发展。说当前是中国新闻业发展的黄金时期,毫不为过。仅报纸,即从1978年的188种,猛增到1994年的2040种,发行总量也激增一倍。但是,这些大量增加的报纸上的新闻如何呢?其报道面与信息量虽也有一定增长,但尚未做到同步。由于非新闻性的专栏、专版的膨胀,新闻所占的比例相对地缩减了。新闻特征不甚鲜明的一些软新闻的增长,新闻特征鲜明的硬新闻倒显得分量少了。由于专栏、专版的遍设,扩版和周末版的潮涌,各种形式的征文、竞赛、合办活动的频繁,把大量思路开阔、新闻敏感强,有才华有能力的记者从一线抽调回来,捆在栏上、版上、活动上,使他们无暇考察、了解社会,发挥那支新闻之笔的威力。
各级老总,乃至各部主任,都需把相当精力放在经营创利上,有的老总和部主任也就干一不干二,顾此不顾彼,放松了甚至放弃对新闻的关注和追求。凡此种种,致使出现了当今报纸增数、增版、增期,新闻相对比例反而缩减,群众觉得无新闻可读的矛盾状况。
一部分新闻工作者、新闻媒介,国家新闻指导机关已经看到了这种情况,近几年也在着力扭转此种现象。但火候不够,力度不足,且重形式轻内容,故而事倍功半。比如抓现场短新闻比赛,抓现场拍摄,搞某某专题(新闻类)征文,或重形式,或重场合,或限主题,却忽视了人们最为关注的重大主题报道、突发性事件报道、同人民生存环境直接有关的问题报道等新闻的追求,在政策指导上对此则缺少必要的倾斜,在奖惩办法上对这类新闻的采编也没有突出鼓励的举措。
近两年,《人民日报》在抓新闻方面曾有过一定的努力。社领导提出,要全社上下齐动手,多抓新闻,多编新闻,快发新闻,发好新闻。因此,近年报纸发表过一些有影响的新闻,但同不少平平新闻混在一起,整体和全局上没有突破性进展。1994年夏天,辽宁省新闻界同仁集会讨论,决意从六个方面改造党报要闻版,提出了许多中肯而可行的意见。其中,指出要着力经营好头题,抓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大成果、重大经验、重大问题、重大典型;要闻版要强化新闻主体意识,要以消息为主扩大信息量;
总编辑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要闻版上,特别是放在要闻上,放在头题上。这些建议,对于切实改变目前报纸不再那么像新闻纸的状态,是十分具有针对性和代表性的。
经党中央同意的《人民日报》1956年7月1日改版社论《致读者》指出:“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充满着变化的世界,各种不同的读者要求从不同的方面了解这个变化着的世界。尽量满足读者的多方面的要求,这是我们的天职。”在1995年新的一年开始的时候,让我们以社论的这段话鞭策自己,真正把报纸办成充满丰富多彩的新闻的人民的报纸。
还是陆定一的新闻定义确切简洁
美国1977年出版的《新闻记者》一书中说:“看来似乎没有办法……取得一个普遍可以接受的令人满意的新闻定义。”资产阶级办了300多年报纸,研究了上百年新闻学,却难以给新闻这一报纸细胞下一个确切可行的定义。
我们在这个问题上也争论几十年了。各种各样的新闻定义,恐怕也有数十个。最近几年,以此为题的文章也不少,各种看法,莫衷一是。
题记:这是笔者写于1981年的一篇讨论新闻定义的文章。当时新闻学界和新闻业界对于“什么是新闻”有一场广泛的争论。笔者综合这些不同意见,给予分析辩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陆定一的新闻定义中,“报道”是新闻记者对客观事实的捕捉和反映,是一种意识活动的结果,即用符号表达的记者“复制”事实的意识,是作品,而“新闻”在这里只是一个新闻学概念,这里的“新闻”和“报道”不是同义反复。笔者将这些意见报告给陆定一同志,不久便收到老人对此的答覆(详见下文《开中国报界的新纪元——论陆定一(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的历史贡献和当代意义》)。本文发表于《辽宁日报通讯》1981年第12期。
其实,“文化大革命”前,多数同志认为陆定一1943年在《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一文中提出的新闻定义是较为确切,可以接受的。他的定义是:
“新闻的定义,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
一些人对这个定义抱有否定态度,主要是,认为陆定一的定义没有强调新闻事业的阶级性,对“事实”也缺乏必要的限定词,即这个定义过分广泛。还有的人认为,这个定义只讲新发生的事实,那么过去发生的、今天发现的事实并给予报道,算不算新闻?所以,认为陆定一给新闻下的定义又过于狭窄。
最近几年发表的探讨新闻定义的文章,在以下方面已无多大分歧。一是关于新闻定义的内涵,都认为新闻定义应反映新闻的本质属性,体现新闻这一社会意识形态本身的规律和这种规律制约下的新闻本身的特性。二是关于新闻定义的外延,普遍认为这里关于新闻的定义应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阶级的新闻事业,即适用于古今中外的任何新闻事业,不必考虑这种事业的阶级属性,新闻定义本身不含有阶级性和政治倾向,是科学的抽象和概括,就像文字、语言等定义一样。
众所周知,在我国,给新闻下定义这两个必要的认识上的一致,是经历了长期的思想交锋,付出了血的代价才取得的。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新闻界蒙受“左”倾错误的苦难,尤其是十年动乱以后的一种特殊成果吧。
但是,由陆定一的新闻定义所产生的分歧并没有能够统一起来。这是一种正常的、可喜的现象,它体现了新闻科学的独立和权威。争鸣和论战,是推动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方法。
目前国内较有代表性的几个新闻定义,可以试举如下:
新闻是新变动的事实的传布。
新闻是报道或评述最新的重要事实以影响舆论的特殊手段。
新闻是新近发生的、或者是发现的、人民关心的、重要的事实的报道。
上面引述的三个定义,有两个相同的地方。
第一,都肯定新闻是客观事物的反映,事实本身并非新闻,被人报道或传布方为新闻;
第二,都认为新闻反映的事实,必须是“新”的、“最新的”、“新近的”事实。
这两点,说明定义的作者们并无根本原则上的分歧,反映了我国新闻界在研究新闻定义问题上的唯物主义的主流,它不仅同一些资产阶级新闻学者的唯心主义定义相对立,而且反对国内少数人在这一问题上的错误倾向。
美国威斯康辛新闻学院教授布莱尔说:“新闻是最近发生的,能引人兴味的事实。”杂文作家威尔·艾尔温则认为:“反常的事情是新闻。”国内也有人说:“新闻是一种新的重要的事实。”“新闻一般概念就是:新近发生的广大读者所关心的事实。”这些定义的错误之一,就在于不懂得,一件事情、一种事实,它们充其量是新闻事实,而不是新闻本身,对这些事实的报道才是新闻。新闻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新闻发布者报道了新闻事实,新闻才得以成立。新闻是主观反映客观的过程与结果。
这就如同画家写生、摄影师照相一样。新闻发布者依据客观实在物,即新闻事实,向人们作出报告后,方形成新闻。坚持这一点,就是在新闻定义问题上坚持了唯物论的反映论,坚持了新闻的本源是事实,事实第一性、新闻第二性的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观点。
前面引述的国内有代表性的三定义,都反映了新闻这个社会意识形态的真正的本质的特性,同时又强调了新闻所反映的事实,必须是“新”的事实——或者新发生,或者新发现,或者新变动——不同于原来面貌的新事实。这与其他意识形态部门反映客观外界的内容、方式是完全不同的。
所有这一切,三个定义都无分歧。
然而,在反映什么样的新事实上,三个定义的分歧又是十分明显的:即对新事实要不要给以限定范围上,定义的作者们分歧甚大。
前面已经讲过,对于定义中的“事实”,是必须加上限定词的,这就是“新近发生”4个字。新闻姓“新”,就时间而言,它是近期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就内容而言,它是新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不强调、不突出这一点,就失去了新闻的本质属性,新闻定义就不可能科学和正确。
然而,事实要具备新闻事实(即足以构成新闻的事实)的资格,还有一条,在新闻发布者看来,它们都是值得报道的事实。
什么是值得报道的事实呢?这是一个属于新闻价值范畴的问题。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新闻机构,会有不同的新闻价值观,由此决定了不同的新闻政策。不同的新闻发布者,由于新闻价值观的相异,对事实的评价和取舍也不尽相同;这种不同,是通过对事实的不同的报道,充分地体现或隐蔽地流露出来的。因此,新闻定义本身不必再给事实加上若干新闻价值方面的限定词,因为强调新闻是对事实的报道,这“报道”两字,已足以表明:这是浸透了新闻发布者对事实评价的主观的产品。